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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比起去邺都找陆长生,走水路去北朝找陆平生会更快,那帮黑衣人或许会料到他们去邺都投靠皇帝,沿路设下埋伏,却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直接转水路去北朝。
夜愈发深了,外头的雨又渐渐转大,噼里啪啦砸得人心烦。
陆淮生倚着佛像,跟她分析沿途路况,走哪个渡头,几时走。他语速缓缓,声音一如既往好听,嘉言看着他的侧脸,好像又回到了二哥教自己识字的那年,忽然红了眼。
那一掌将他口中鲜血都打了出来,后又一路奔波,来到这个又闷又潮的地方,二哥的身子怎么受得了?
淮生给他分析完,说等明日雨停,街市上人多的时候走,混在人堆不会引人注目,那帮人没有胆大到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公然作恶。
他面面俱到,还掏出贴身相随的玉佩让她去当了,唯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身体,只想把人完好的交到哥哥手中。
玉佩是亡母的遗物,他一直带在身边,嘉言握在手里五味杂陈。
外头又是几场暴雨瓢泼般洒下来,等雨点转小时,已是深夜。
陆淮生不知何时睡着了。
睡梦中的他容颜安详,呼吸平稳,眉目间却皆是倦意。
嘉言一点也睡不着,脑子里不停地回响淮生的话,最终做了一个决定。
…… ……
急风穿雨后,无疑凉爽不少,她背着陆淮生吃力地走在街市,将这短短几个时辰的事联系起来,反复思量。
倏地,她脚步一顿,抬头望了望零星几个收拾物什的摊贩,掉头去了另一个方向。那是通往江城渡头的,黑衣人既然连陆平生离去的时间都知道,想必对陆家的情况也是了如指掌。淮生久病缠身,又中了一掌,首先会去的就是医馆,那里,将成为他们蹲守的第一地。
所以城中每一处都不安全,只有连夜坐船北上。
·
渡头边,打盹的老人见到有客,忙引人上船,收了纤,摇橹离岸。
嘉言将淮生的玉佩放好,从身上摸出一枚玉彄递给老人。那是当初送给陆平生的,他离家后丢在了书房,嘉言一直收在身边。
艄公自是不敢要这么贵重的东西,忙摇头作罢,可耐不住嘉言再三劝说,还是收了。
轻舟破水前行,夜间赶路,总是沉闷,艄公见二人无话,便优哉游哉唱起了长调来。
嘉言靠着船舱饶有兴致听着,一曲唱罢,她探出头来,“老伯,从这北上需要几日?”
艄公笑眯眯地说:“那可不好说,得看你去往哪里。快则一两日,慢则一两月哩。”
“去北国呢?”
艄公道:“我这小船可到不了那儿。过了这条天水湖,需要换大船,若船好些,行个五六日便能到。”
嘉言点点头,缩回了舱中,放下了帘子。
艄公又问:“客官可是去做生意?”
嘉言不愿让生人知道太多自己的事,便说:“家中没落,去投奔亲戚。”
“嗐!那地方……”艄公摇摇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北国怎么了?”嘉言心中猛地一紧,又掀开帘子。
印着蓝色碎花的布帘子,被雨水打得有些湿,摸在手上凉凉的。
艄公说:“听说北国乱着哩,出了个大奸臣……嗐,不过这不是我这种小老百姓该管的。”
嘉言松了口气,还好没事。如果大人再有个三长两短,那他们可真不知何去何从了。
“老伯,为何行船的人这么少?”过了会,她又问。
江城的渡头不多,一只手可数过来。从前她乞讨时,常来渡头等着富人下船。热闹的时候,船只都得排着队上岸,可眼下,四下荒凉,一点不见当年的热闹。
“还不是前阵子水匪闹的,那群东西刁悍的很,杀人越货的事做了不少,劫了好些官船,这不,害得大伙都不敢出来了。”
艄公一回头就瞧见那个貌美的男子面色凝重起来,自信朗朗道:“这是你的情郎吧……放心,水匪专劫有钱的商船,我们这样的小破船是看不上眼的。”
对于艄公的误会,两人都没解释,出门在外,或许,换个身份更好。
船又行了半个时辰,原本宽阔的河道越来越窄,四下倶是一片昏暗黑色,连彼此的面目都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嘉言心里七上八下的,环顾四周,问艄公:“怎么不掌灯?”
艄公说:“虽说水匪瞧不上我这破船,但最近到底是不太平,还是小心为上,点灯容易引人注意。客官放心,这条路我走了几十年,不会走岔。”
嘉言不再多问,安静的坐在舱中。
淮生拍了拍她的手:“别担心。”
四周昏暗一片,星子异常稀少,耳边除了切切虫鸣,就是小船破水而行和橹子摇动声。
艄公见那男子虽生的俊美,脸色却不大好,话更是少的可怜,大概猜到了什么,好心问道:“你的情郎是病了吗?”
嘉言点了下头,只说感染了风寒。
她在市井混迹多年,本就对陌生人存着无法言明的隔阂与警惕,当初抱上陆平生的大腿,也只是因为樊宴池病了,迫于无奈,眼下这个陌生的艄公虽无敌意,但嘉言不愿与他多说自己的事。
船已不知行往何处,周遭黑漆漆的,前方像是一个死角,原本杨柳青青的河畔被人高的杂草芦苇替代,它们在夜风中张牙舞爪,等待着小船驶入深不可测的黑暗中。
在水匪横行的时候,湖上没有一艘船只,他却能高歌摇橹,撑着小小的乌篷船夜半载客,究竟是生活所迫,还是与水匪一家?
嘉言带着疑惑再次打量起船家,生得憨厚老实,说话也爽朗动听,尤其那笑声,似乎能感染人一样,将她心中的疑惑打消了三分。
或许只是自己太过多疑,如果他是个宵小之辈,那装的未免太从容了。
正暗自猜测着,艄公却不再出声。嘉言猜到这附近一定是水匪常出没的地方,警惕地往淮生身边靠了靠。
“二哥,”她自由在长在山水间,熟知水性,就算有水匪来,也有逃生的机会,但是陆淮生身子本就不好,又受了伤,懂不懂的水性都不可能让他冒这个险。她将手探入袖中,攥紧那把沾了血的匕首,压低声,“要是真遇上不测,你抓紧我,知道了吗?”
淮生正要开口,忽然,船身剧烈一晃,紧接着是有什么劈入木头的突兀声。嘉言被一晃,扑到倒在淮生怀中,他忙将人扶住,抬头看向舱外,却听艄公低呼道:“糟糕——水匪!”
随波逐流的小船似乎被什么勾住了一般,动荡不安的船身让人起身都困难。
不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呼喝声,显然是贼匪的,正为他们的胜利叫嚣着。艄公心知不妙,立马从怀里掏出一把弯刀,跪在地上用力割着什么,还不忘转头对嘉言说:“快跳,要不真的跑不掉了!”
话音落,艄公在一阵短促的嘎吱声中噗通跳入了河水里。嘉言扶着淮生起身,也预备跃入水中,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小船在巨大的牵引下调转了方向,船下的水匪用力拍打木板,水花溅在嘉言脚边,打湿了她的裙角,她抬头,甚至可以看到河岸上的火光,和火把下一张张因过度兴奋而显得狰狞的脸。
“二哥,你应该会水的吧?”
说着就将人往船后领,把他的令牌,还灵的链子统统塞到他怀里,“灵儿说这东西不能落到坏人手中,他们得了就会去害人,所以二哥,你一定要活着赶到北朝去!大人会保护你的!”
淮生皱眉:“那你呢!”
嘉言摇摇头,前方的喧闹声越来越大,再拖延下去谁都跑不了,她狠了心将淮生推到船边,病弱的男人不知哪来的力气,反握住她的手腕。
“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嘉言用力挣脱,却丝毫不能撼动男人分毫,情急之下竟用起咬的,隔着衣料狠狠咬住他的皮肉,想迫使他松开,可是陆淮生依然纹丝不动。
“二哥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生死我们一起。”他盯着她,目光灼灼,“你可愿意?”
那眼神烫得嘉言心中一颤,慌忙别开脸。这种情况容不得他们在这里说什么生和死,眼看船将靠岸,她俯身抹了把船头的灰土,在自己和淮生脸上狠狠擦了几下,又拨乱两人的头发,手中握着匕首。
攒动的火光和吵闹声越来越近,最后船身再次一晃,稳稳停靠在了岸边,随之而来是两把刀架在了他们的脖颈上。
河岸上早就站着十来个高大汉子,他们寻思将船搜了一遍,结果大失所望,怒骂一声:“他奶奶的,劫个破船,能有个蛋!”
“大哥,这不捉了两个人。你看这男的细皮嫩肉,肯定是富贵人家公子哥,到时候向他家人要钱!至于女的,丑是丑的点,卖进窑子一样能挣钱!”
身后被人用力一推,嘉言和淮生踉跄上岸,紧接着膝盖又被人重重一踢,两人跪倒在地。火光移来,汉子头头用他粗糙有茧的手钳住他们的下巴,左右看了看,对样貌俊秀的陆淮生很是满意,至于身材干瘪,灰头土脸的陆嘉言,则是连连咂嘴。
“他妈的这么丑,怎么卖?”
嘉言:“……”
水匪小弟说:“这不灯熄了都一样嘛大哥,大不了少卖两个钱,反正玉笙楼的当家都被咱们逮来了,那可是条肥鱼!咱还在乎这点?”
“嗯,有道理!”
两人嘀嘀咕咕商量了半天。
嘉言哪里忍得了这委屈,反正在劫难逃,不如骂他们一顿来得痛快,可是还没等开口,汉子一掌劈下,直打得她眼冒金星。
“大哥,怎么处置?”
“老规矩,先关起来!”
紧接着她便失了意识。
*
与此同时,北国的宫中,陆平生正百无聊赖地看歌舞。
北皇司马洵与皇后魏氏成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立马大摆筵席。
设宴七天,他来了一天就觉得无聊透顶,杯里的酒不知喝了多少,已经尝不出辛辣。
臣工们接二连三向北皇敬酒,一脸欢喜,简直比自己生了孩子还开心。陆平生嗤了声,视线转回自己手上。
或许是真的太无聊了,从不爱在手上装饰的人,此刻竟觉得五指有些空。
人一旦无聊起来,就容易没完没了。
忽然想起小鬼送给自己的那枚玉彄。
啧,丢哪儿了?
想到玉彄,自然也就想到了玉彄的主人,男人缓缓靠向身后软褥,嘴角不禁漾起一抹笑意。宴席上歌舞升平,丝竹声不绝于耳,他却提不起半点兴致。
无聊的宴会,还不如回家听小鬼说废话有意思。
*
宴会明镜山没来,说身子不佳,霍加奉命去明府“溜达”了一圈,回来就看不见陆平生了,北皇也不在座上,以为二人是去谈心,毕竟交情在那,多年未见,应该有说不完的话。
殊不知,皇后不舒服,北皇抽身哄老婆孩子去了。而陆平生只是单纯觉得宴会无聊。一群男女女,唱唱跳跳,这样的日子,二十岁的他或许会心动情动,可现在已经快到而立,年少时过腻了的生活,望一眼都懒得,便寻一处安静地,看那些不会说话的花花草草。
这北国的宫廷,看似平静,实则波澜丛生。北皇得子大喜,明镜山却告病不来,也不知道葫芦里卖了什么药,这样不将北皇放在眼里,这位权臣的本事可比他想象中要大。
夜风拂飞细雨,悄然而落。
陆平生在宴上喝了不少酒,有些醺醉,绕着明园踱了几步便上了玉阶。
廊下挂着风灯,廊外水波荡漾,跨上最后两层阶梯时,身后有人唤他。
“湘东王?”
柔美的声音飘入廊下,陆平生依然负手前行,仿佛不曾听到。
“平生!”声音的主人急了,快步上前,企图与他联袂而行,奈何男人身高腿长,一个迈步就跨入廊下,与她拉开了距离。
这个声音是那么的熟悉,烙在他记忆里,曾经想忘都忘不掉。
果然一回头,就看见个华冠珠攘的女人。
那是北皇的贵妃,沈氏之女,沈樱。
也是他曾深爱过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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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见到前女友了。

但是莫慌,前女友,分了就分了,不回头,不怀念。要不是因为前女友嫁给他朋友,早被他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