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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怀念
第十四章:不如怀念
弋芸把轮椅摇到了弋嘉天面前,瞪大了眼睛怒指着他,一向万人之上的弋嘉天长久以来没有被别人发过脾气了,他呆住了,记忆被生拉硬拽到那段最不愿想起的时光。
第一次遇见张晓,是在一个酒吧的深夜,绚烂夺目的光打在烂醉如泥的弋嘉天身上,他趴在吧台上,已经神志不清还伸手要酒,酒保拿来两杯酒,“一个人喝多没劲,我陪你喝。”他抬起头,迷醉着看清了风姿绰约的张晓。
他们一杯一杯地喝完了一个深夜,又一个明天。
在弋嘉天创业陪得血本无归的时候,张晓陪在他身边,什么也不问,只喝到忘记。
直到弋嘉天签到一个大单子,兴奋地冲到酒吧第一个来找张晓,却发现吧台的酒保已经换了人。
弋氏集团如日中天的时候,张晓在一个晚上找到了弋嘉天家里,顶着怀孕的大肚子,跪倒在门口,弋嘉天抱着她进了家门,却被父亲挥着拐杖在一个雨夜赶出了家门。后来他才知道,张晓并不是真正的酒保,她是打工的大学生,在怀了孕以后被学校开除了,绝望无依地找到了他。
无论弋嘉天如何求情,父亲都坚决不要张晓和她的孩子,张晓走得决绝,彻底消失在了弋嘉天的生命里,他很多次去过张晓住的地方,房东都告诉他已经搬走了,在他又一次醉倒在酒吧的时候,听到老板说她喝了药自杀了,弋嘉天以一次酩酊大醉封存了所有关于张晓的记忆,自那以后,生意场上的觥筹交错,应酬往来,他再也没有醉过。
弋芸的突然出现,仿佛给了他一个可以赎罪的机会,他拼命了解她,了解她的兴趣爱好,性格脾气,想给她一个最完美的人生,想让这张继承了张晓容颜的脸永远挂着笑颜。
大概生命就是不知如何是好。
弋嘉天转身离开,进了一家酒吧,又哭又笑地酩酊大醉了一场,时隔十八年后。
往事开花,悲欢成绝。
时间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教我们忘记了嵌在了生命里的离合,或者,假装忘记。
春去秋来,夏天的蝉鸣再一次响起时,陈可笑着在小团子烤着甜甜圈,弋芸习惯了推着轮椅在家边的公园打转,只有莫斯,时光不曾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她好像,还是那个第一次见面时打着电话笑得灿烂的女孩。
真羡慕她。陈可从前,最害怕平淡如水的生活,总觉得,没有波澜起伏,回忆起来都觉得乏味,现在,却格外珍惜莫斯简单安稳的日子,什么也不曾打扰。
在决定彻底和过去告别时,陈可拉直了从前自己最喜欢的长卷发,把褐色变成了黑色,瘦了很多尖尖的下巴,倒真的是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转眼已是大二下了,C大这所以就业率和高薪酬闻名的大学,学生们已经开始积极地考虑就业了,陈可投递了很多实习生简历,正一头雾水,在店里洒了一杯可乐自己还不知道,凌波端过她的餐盘,蹲下来帮她擦衣服,起来刮了刮她的鼻子。
“可儿,想什么呢?老板娘再这么败家,我这店可要关门了。”
陈可嘟起嘴,“谁是老板娘?”故意转过身去。
凌波抱住她,“怎么啦,不开心?”
“最近在投实习简历,我海投了很多公司,可是没有什么真正喜欢的。”
“那你有问过自己真正喜欢什么吗?”
陈可想了一会,“真正喜欢,想当个作家,可是……”
“可是什么?”
“像我这种没什么名气的业余文学爱好者实在太多了,肯定不行。”
凌波拉陈可出去,“还没试过,怎么就知道自己不行,你有发表过文章或者小说吗?”
“我在一本小杂志上写散文,在一家网站上写连载小说,可是点击量少得可怜。”
凌波点头,“成功如果一帆风顺,那成功者也就没什么值得骄傲了。你在什么杂志上写散文?”
“《秋叶》。”
凌波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很亮的光芒,“我也发,我也看过那本杂志,你的笔名叫什么?”
“叫本初。”
“本初子午的本初?”
“嗯。”陈可点头笑了,“还真的有一个人叫子午。”
凌波半得意半幸福地眨了眼睛,“所以,为什么不去杂志社或者出版社试一试呢?”
“可是我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材料,大学读的专业和中文一点也沾边。”
“一厚沓《秋叶》,加一本小说,我的本初,你觉得这还不够吗?”
“对诶,那我们试一试。”陈可笑了。
凌波把买过的所有《秋叶》里有陈可文章的一页,拿去复印,拿回来陪着陈可一起装订,在书房里情不自禁地又看起了几乎可以背诵的文章,温暖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陈可歪着头靠在凌波的肩膀上,一起一行行地读着那些字句,看到凌波曾经的批注和勾画,陈可得意地说:“没想到你还是我的小书迷。”
“其实你也是,其实你应该有很多粉丝,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别开玩笑了,这本杂志一般书报亭一月才订两三本,哪会有人注意到我啊?”
“要对自己有信心,你是独一无二,最好的本初。”
忙了一下午,天色已晚,陈可说:“今天我做晚饭,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今天看你表现,如果好的话,我可以考虑把江浙沪片区的餐厅都交给你负责。”凌波假装端着架子。
在陈可刚把饭菜端出来时,凌波赶快夹了一块豆腐,结果烫得不得了,陈可趴在他嘴边吹呀吹,心疼地说:“还烫吗?”
“烫,你再吹一会。”凌波继续哀号。
陈可轻轻地吹着气,凌波深情地看着她,轻轻地吻上了她的唇,慢慢地抱着她站起来,陈可的眼睛轻轻闭上,浓密而长的睫毛垂下,像半睁的眸子,凌波捧着她的脸颊,动情地吻着,感受她微微加快的心跳,唇的温热,水晶一样的脸颊。
陈可睁开眼,脸上泛着好看的红晕,拉开椅子坐下,指着糖醋里脊说:“这个我刚跟手机里的菜谱学的,你尝尝味道。”
凌波夹起送进嘴里,瞬间一脸幸福,“老婆做的真是人间美味。”
“讨厌,就你爱乱叫。”陈可害羞了,凌波给她夹了满满一筷子菜,“对不起夫人,我以后再也不乱叫了。”陈可气得戳了一下他的额头,凌波笑了,好像看见了他们多年以后平凡幸福的人生,所谓爱情,也不过如此吧。
“凌波,那你有想过你的未来吗?”陈可突然很认真地问。
“我的未来?把团子越做越大,现在原来的老店已经是孜孜在负责了,我打理小团子,生意好了再开一家分店。”
“那唱歌呢?做甜甜圈真的是你一辈子最想做的事情吗?”
凌波沉默良久,“唱歌就像一件挂在橱窗里最精致的衣服,我每次经过时,都会停下来看很久,可最后还是买了旁边那家打折清仓的牛仔裤。”
“无奈”两个大字清晰地出现在了陈可脑海里,认识凌波以来,他的温润,他的开朗,他的包容,他的潇洒,像一阵清朗的风,可他的无奈,却很少显现。
“其实,我们也可以卖掉小团子,开一个音乐工作室,我来写歌,你来唱。”陈可说。
他们计划着未来和梦想,想象着十年或二十年后一家人的样子。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似乎就是那个诗情满怀勇闯天下的侠气少女。
——本初的杂记
陈可提着一袋子材料和简历去南风杂志社面试,面试官看完简历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C大的,竟然来杂志社面试?”
“文学与国籍性别都无关,又何况专业呢?”
两个主编对视了一眼,“有点意思。”说:“那你拿什么来证明你的才华呢?”
陈可把袋子里的《秋叶》和印好的小说倒在桌子上,“我的笔名是本初,这是我发表的文章,和我在网上连载的一本小说。”
“本初,挺有意思。”一个编辑打开了《秋叶》,看了一会,说:“陈可同学,不,本初,我们对你很感兴趣,你先回去等我们的电话。”
“谢谢你们。”陈可走出去后觉得心情好极了,仿佛上海的天都晴了许多。
每周都去看弋芸,带她去散步的安逸飞像往常一样地按响了她们家的门铃,却没有什么动静,飞子没有再摁一下,他知道弋芸行动不便,所以耐心地等,把耳朵凑到门上听,可很久以后还是没有一点声音,飞子再按了一下,还是没有应答。
“弋芸,你在家吗?弋芸,我是飞子。”
依旧没人应答,飞子疯狂地敲门,拨通了陈顺的电话:“叔叔,弋芸不见了。”
“她走了,我和你江阿姨正在机场。”陈顺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一夜老了十岁。
安逸飞赶到机场的时候,看见陈顺和江姨坐在机场安检门口的台阶上,陈顺的背陀了很多,江姨的眼睛是肿的,眼角的皱纹细碎而繁多,飞子有些害怕地叫了一声:“陈叔,江姨。”
陈顺没有抬头,把那张明信片递给了安逸飞。
爸妈,
我想出去走走,原谅女儿的不辞而别,我累了就会回来的,帮我转告飞子,不要一直找我。
弋芸
弋芸在明信片下面画了一只小鸟,张开翅膀,从海面朝着天空飞,她就好像是那只折了翼的白色大鸟,平静也罢,凶险也好,终归是不贪恋安逸的。
陈可和莫斯陪着飞子去冲洗照片,所有的有弋芸的照片,飞子捧着刚印出来发热的照片,指着弋芸,“你们看,她笑得多开心啊。”
平常最会暖场逗开心的莫斯哭了,眼泪打在照片上,“我们五个人,现在只剩下三个了。”
陈可拉着莫斯和飞子的手,相拥而泣。
飞子把每一张照片都贴在宿舍的墙上,贴满了整张墙,唯一缺憾的是,两个人的合影少得可怜,几乎都是飞子拿着相机隔很远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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