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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屋里,程振江正用热水泡着脚,炕上的被褥已经整齐的躺好,等待着拥抱主人。王文梅像往常一样趴在被窝里看电视,程广谦也端坐着似懂非懂的和母亲一起看电视。此时寒假刚刚结束,外面的寒风还是很刺骨,程凤却端来一盆凉水,把手放了进去。这不是程凤有自虐的癖好,实在是手又热又痒,只有凉水才能缓解些许不适。
家里是没有几件程凤的衣服的,大部分的衣服都是亲戚们送来的,但尺码很大,穿在程凤身上就像套了一件晚礼服,地上耷拉着长长一截。有的衣服裤子甚至破了洞,程凤就更不愿意穿,这样的衣服穿到学校一定会被那些小记者“争相报道”,说她这样的大傻子配上这样的衣服正好。就连外婆去年冬天买的棉袄程凤也不愿意穿,白色的棉袄早已经变成黑色的了,洗又洗不动,只能穿着一身单薄的校服。但即使是校服,在冬日里,程凤每周五晚上放学回家就洗出来,家里没有洗衣机无法甩干,晾在家里又会有大量的水流到地上,且家里烧火的灰很多会把校服弄脏,程凤只好把校服晾在院子里,可还没等校服上的水流干,衣服下面的水流就变成了冰溜子,周一早上又穿着冻得邦邦硬的校服去上学,没有帽子、没有手套也没有围脖。学校是有校车的,一学期三百,上学放学都可以坐校车,王文梅早早地就向程春来要来了一千,但在第二天就购置了一个大鱼缸和一套打氧设备,还有二十多条观赏鱼,更是买了十几盆花整整齐齐的摆在了窗台上,有时程凤会叹服自己的母亲,原来爱好的动力真的很大,这么多东西,母亲愣是骑着摩托车一趟又一趟的从镇上运回家。买完了这些东西,剩下的钱则是去超市买了几十个即食鸡腿和两箱方便面,至于程凤的上下学,王文梅决定亲自上阵。然而情况往往是,王文梅常常一觉醒来就发现睡过头了,放了学的程凤只能穿着单薄的校服躲在学校大门的墙后,实在冷极了,就整个人蹲在地上,用校服上衣盖住全身。时间一久,程凤的双手便布满冻伤,十指相连的地方裂开了一个个口子,口子向外翻去,露出里面红色的血肉。这双手,只要室内温度升高,便会又疼又痒,像插进了蚊子的老巢,弄得程凤苦不堪言,只能每晚睡前用凉水浸泡,才能勉强入睡。
泡完手后,程凤灵机一动,把椅子推到了炕旁,这样上炕就可以像踩台阶一样迈上去,不用爬着上,更不会碰到手。正当程凤踩上椅子准备迈上炕时,一个没站稳要摔倒,由于惯性,直接趴在了桌子上,打翻了桌子上的暖水壶,刚从铁锅烧好不久的开水就这么连带着水壶内部的玻璃残渣渗进了程凤的棉裤里。
“操你妈!你干什么!”正躺着看电视的王文梅吓了一跳,忍不住怒骂。
“白瞎水壶了!”正在泡脚的程振江也吓了一跳,回过神之后开始心疼起暖水壶。
“操你妈!赶紧上炕睡觉!”看见程凤被烫了,王文梅决定“赦免”了女儿的罪责,要是往常,这样的操作一定会迎来一场手动教育。
程凤忍着不让眼泪掉出来,上炕脱下了棉裤,拿出了棉裤上扎着的玻璃碎片,看到小腿肚烫出了一个碗口大小的水泡,但她知道,没人在意。身下的褥子里面的棉絮已经外翻,身上盖的被子则是黑的发亮,为了不被感染,程凤把腿支起来,保持这样的姿势坚持了一夜。
“程凤!起来!上学了!”第二天早上程凤不出意外的起晚了,头是晕的,但为了不挨打,还是听从母亲的话爬了起来。棉裤已经湿了没有办法穿,程凤只能光腿穿着校服裤子去上学。下课时,程凤一如既往的躲在教室里,但不同的是,此时她是趴在课桌上的。
“程凤,你怎么了?”看到程凤无精打采,正在批改作业的刘霞有些担心,走到程凤面前询问原因。
“老师,我昨天腿被开水烫了。”
“在哪呢?”
“在小腿肚上。”
“我的天哪!”刘霞顺着程凤手指的地方看去,校服裤子死死的粘在了小腿上,渗出一层血水:“你妈不给你擦药吗?”
“……”程凤沉默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再坚持坚持,今天是周三,下节课上完下午就放假了。”
比起腿上的疼,程凤觉得自己的脑袋要更难受一些,好在今天的天气很好,太阳释放出的温暖让程凤觉得没那么冷,路边偷偷探头的小草也仿佛在说着春天的到来。放学后没看到王文梅的程凤,知道母亲一定又是忘记今天是周三了,于是慢慢的往家走。从学校大门口走到一条土路,又从土路走到大路上,隔一段距离路边就会出现一个表明距离的路碑,程凤每次就是靠着数这一块块路碑给自己加油打气。
“喵,喵……”,一只看起来只有一个月左右的小奶猫踉踉跄跄的朝程凤爬来,顺着小奶猫爬来的路线看去,路中央有一只躺着的大橘猫,脑袋已经被车压扁,吓得程凤下意识的别过头去。害怕小奶猫被来往的车辆伤到,程凤还是鼓起勇气,去把小奶猫迎到了怀里。可能是因为身体的不适,也可能是因为心疼这只小猫,眼泪吧嗒吧嗒的掉在小奶猫的身上,抹了一把眼泪,程凤又跑去路中央,拖着大橘的后腿把它拽到了路旁的草丛里,她没有更多的力气去埋它了,能做的,就只有不让它的尸体遭受更多的碾压。
程凤知道母亲是喜欢养猫的,所以有把它带回家的胆量。之前王文梅向别人要了十多只小猫,它们在家里到处排泄,搞得家里臭气熏天,最后程振江实在忍无可忍,一碗老鼠药全给毒死了。王文梅并不知道这些猫咪的真正死因,只当是自己没养好,这一切,是程振江在老父亲面前抱怨,被去爷爷家找父亲吃饭的程凤听了个正着。所以程凤也知道父亲厌极了猫,但此刻,如果程凤不管,要不了几日,它就会和它的母亲一个下场,想到这儿,程凤不再犹豫,把小猫放在怀里继续一瘸一拐的往家走。
“凤儿!你妈呢?”
“我也不知道,三婶儿。”
“那你咋回来的?自己走回来的?”
“嗯”还没来得及打开家门的程凤正好碰见了刚从菜园子出来的三婶,可现在她实在没有多余的热情去应对。
“你脸怎么那么红,发烧了?”曾霞顺势摸了摸程凤的额头。
“应该是吧,我也不知道。昨天晚上腿被烫了一下。”说着,程凤指了下受伤的腿。
“妈呀!咋这样啦!走,三婶带你打一针去。”
曾霞的动作很麻利,带着程凤走到程春风家里打了一个屁股针,再把程凤送回家,一共用了不到二十分钟。两个人刚到家门口就碰到了刚刚从镇上骑摩托回来的王文梅:“二嫂,凤儿发烧了,我带她去打了一个屁股针。”
“啊?发烧了?谢谢你啦。”
“都是一家人,客气啥,那我走啦哈二嫂。”曾霞客套完也没多待,转身就回了家。
“妈,你去哪儿了?”
“哦,我去卖鱼那家买了个龟缸,跟她约好的。你怎么回来了?”
“今天是周三,下午放假。”
“哎呀,我给忘了。”
程凤突然觉得有些委屈,红了眼眶但又硬生生憋了回去。回到屋里,想要看看腿上的烫伤怎么样了,可是裤子和伤口紧紧粘连在一起,程凤只好龇着牙一点一点的揭下来,此时腿上的泡早已经破开,肉像是熟了一样,没有流着的鲜血,只有粘稠的脓血水。程凤扫视全屋,没有任何一样干净的东西可以给她用,只好从作业本上撕下一页没写过的纸粘在伤口上,这是她所能想到、所能做到的唯一保护伤口的办法了。然而这么大的烫伤,这么脏的环境,伤口和人一样,只会越来越糟糕。
周日这天,外面的天气极好,和周三那天下午一样阳光充足,春风温柔的抱紧这世间所有的事物。程凤推开家门,想要从这怀抱中汲取出一丝温暖,可腿上伤口传来的疼痛感还是让她无法平静,头疼的像要炸开,她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坐以待毙了。
“妈……我腿疼的受不了了,能不能……带我去买个药膏……”即使做足了准备,面对母亲时程凤还是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话说的不对就会迎来一顿拳脚。
“行啊!走吧!”王文梅说着出了家门直奔摩托车,脸上尽是喜悦。一开始程凤还在想,为什么母亲这次这么主动,买药膏为什么不直接去二爷家买?仅是片刻,程凤就想明白了,镇上有花店、有鱼店,哪怕什么也不买,光是逛逛,对母亲来说也是值得高兴的。
“孩子腿烫坏了,给拿个药膏。”
“行,两种烫伤膏,一种九块,一种十二,要哪个?”
“你要哪个?”为了显示自己的“民主”,王文梅破天荒的询问起了程凤的意见。
程凤想,自己的伤口也算是挺严重的,而且九块和十二也没差多少,要贵的母亲应该也不会生气:“要十二的,行吗妈?”
“行,那来一个十二的吧。”虽然嘴上答应着,手上也在掏钱,但是王文梅脸色的笑容还是凝固了。程凤是有观察母亲脸色的习惯的,所以王文梅的表情变化都被她看在了眼里,她明白,这是母亲“发作”的前兆。果不其然,刚出药店,王文梅就把药膏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操你妈!多大个事儿啊买十二的?我他妈的兜里就剩十五了,你买完我还剩啥了?你妈了个逼的!”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程凤心中多了些委屈和倔强,不再像以前一样因为害怕挨打动辄就求饶,代价是成了“泪失禁”体质,总是轻易的流泪,又总是硬在泪流不止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程凤一言不发的捡起药膏,在蹲下的那一刻,背对着王文梅,眼泪一连串的滴在药盒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操你妈的,装给谁看呢?给我起来!回家!”在王文梅摔药的那时,药店的老板就站在门玻璃那儿看热闹,把王文梅看的脸上热热的,连逛街的兴致都失去了。
坚持涂了几天的药膏,程凤的腿已经不疼了,而是痒得抓狂,程凤试图去挠伤口周围去缓解,但无济于事,所有的情绪在这一刻爆发,疯狂的去挠伤口,直到疼痛感袭来。低头看去,那快要长好的伤口流出了一道道“血河”,从伤口一直到脚腕,从脚腕一直地上,这次程凤没有哭,但地上依旧传出了“吧嗒吧嗒”声。终归是孩子,冷静下来的程凤还是感到了害怕,依旧是一张作业纸,擦干净血,再涂上药膏,再盖上作业纸,看似漏洞百出,但这是程凤所能想到的最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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