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尘

作者:鬼眼穿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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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大龙过彩酒上头,红秀归来暗悲伤


      打铁需趁热,郭小珍第二天就赶到了郭大财的家,把来意和廖三妹一说,廖三妹愿意帮忙去廖东生家提亲。
      廖三妹去廖东生家了,郭小珍在郭大财家里等消息。
      廖东生听说黄大龙就是郭小珍的儿子,说了一句这样的话:“他家的情况我清楚得很,目前也没有别的,乡下的狮子乡下滚,按风俗习惯来。”
      廖三妹等于是捡了个现成的媒人做,根本不用费多少口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但该说的还是要说:“两个孩子既然合得来,为了方便他们日后往来,不如先过下彩,至于什么时候成婚另外打算。”
      “这个是。过了彩就有了名分,他们晚上在一起也好,白天在一起也罢,没人会猜疑。”廖东生答应过彩,日子由男方选。
      女方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郭小珍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忙着准备过彩的礼品,择日去廖东生家把黄大龙和廖小花的事情落实下来。
      婚姻是大事,风俗习惯分三步走:过彩、订婚、结婚。过彩就是在男方女方都比较满意对方的前提下,在家在一起聚一聚,亲戚朋友相互认识一下,不需要付彩礼钱,给点姑娘见面礼就可以,但男方要挑食材去女方家,不能让女方家破费。所以说,过彩就是男方借女方的锅用,一切费用都是由男方承担。但是,过了彩并不能保证两人就一定会结婚,这只是初级阶段,还有相互纵深了解的缓冲期。如果在交往中,男方不满意女方,或者女方不满意男方,都随时有可能分道扬镳。订婚则比较隆重,男方家摆酒,宴请女方的亲友,每个女方来的人都要包红包,而且讲好的彩礼钱要付清。结婚当然更隆重了,但男方花的钱没有订婚时多,因为彩礼已经付过了,只要办酒席和包红包的钱。
      日子选好了,该准备的食材都准备好了,由媒人廖三妹带路,黄大龙挑了一对礼篮,走在前面;黄正根挑了一对箩筐,走在后面,往廖东生家赶去。礼篮和箩筐里装的不是别的,都是些请客人吃的食材,鸡、鸭、鹅要活的,但牛肉和猪肉不讲究,如果也要活的,挑也挑不起。
      廖东生的家人早就在门口等候,见他们一行三人来了,马上点燃准备好的爆竹,噼里啪啦,把他们迎进门去。女方家的亲戚六眷都来了,只要他们担子一放,来帮忙的人见鸡抓鸡,见鸭抓鸭,赶紧去做菜。
      屋顶炊烟袅袅,厨房里切菜声,炒菜声,说笑声,不绝于耳。最少忙了三个小时,所有的菜才做好了,摆了三大桌,开吃。
      此时,郭小珍想起了什么,对廖小花说:“小花,红秀今天好像没去上班,你不去叫她来喝口酒啊。”
      “真的呀,那我去叫她来。”廖小花说完,急忙跑去把郭红秀叫了过来。
      郭红秀、廖三妹、黄大龙、廖小花、黄正根及廖小花的父母和外婆外公等至亲坐一桌。
      这不是正式的酒席,就像大家平日去别人家做客一样,随便坐,随便吃。
      郭红秀端起酒杯敬黄大龙:“大龙啊,你是人生赢家,太平观的一枝花被你抱走了,今天要多喝一点哦。预祝你们百年好合,幸福美满!”
      “谢谢,谢谢老同学。你不愧是跑业务的,嘴巴会说,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先干为敬。”黄大龙一仰脖,干了一杯老酒。
      如果是在正式场合,好比是结婚那天,黄大龙这样喝酒会吃大亏。因为没人和他干杯,他自己干了,就是不谦虚,就是有点狂,肯定有人会反感,非把他灌趴下不可。
      黄正根是手艺人,见多识广,用手顶了一下黄大龙的腰,低声说:“你这样喝酒哪行,等下你滚回去呀,不要再喝了。”
      “放心,我四五杯是没事。”黄大龙听不出意思来。
      结果,黄大龙马上就招架不住了。
      过彩本来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就是让黄大龙认识一下廖小花家的亲戚,哪个是舅舅舅妈,哪个是姑父姑妈,哪个是叔叔婶婶,别到时在路上遇见了都不认识,连招呼都不打。
      廖小花一介绍舅舅,舅舅就举杯,黄大龙能不干么?
      廖小花一介绍叔叔,叔叔就举杯,黄大龙能不干么?
      廖小花一介绍外公,外公不举杯,黄大龙能不敬上一杯么?
      不说其他的亲戚,就是黄大龙所在的这一桌,一人给他敬上一杯,他就得趴到桌子下去。
      见形势不对,黄正根站起了身,说:“我家这个初出茅庐,见识得少,平时根本不喝酒。今天见到各位长辈,心里高兴才喝这么多,不能再喝了,再喝就出洋相了。我酒量小,勉强替他喝两杯,以免扫大家的兴。”
      亲友们会通过黄大龙的长相和言行举止来评判他,到底和廖小花般配还是不般配,但得知他们俩之前就在谈恋爱,也就没人自找没趣发表评论了。
      此时,黄大龙还没有醉,但也喝了七八成,精神比较亢奋。他掏出一个六百块的红包给廖小花,本来不需要说什么,但他偏要说一句:“小花,我给你六百块红包,你回点什么给我?”
      一旁的黄正根直咧嘴,又用肘顶了一下儿子的腰,说:“你今天喝多了哟。”
      廖小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红着脸说:“大龙,这块手帕上绣了你和我的名字,还有一对戏水鸳鸯,送给你。”
      “这块手帕真的太有深意了!”郭红秀鼓起掌来,大家跟着鼓掌。
      “谢谢小花!”黄大龙接过手帕,当众展开看了看,上面果真绣了两个人的名字,不禁傻傻地笑起来。
      哪有这样当众展示姑娘的定情之物,让人家廖小花情何以堪。黄正根气得咬牙切齿,又不便发作,心想:“好在他们是自由恋爱,如果完全是媒人介绍的,喝了这次酒就各走各的了。”
      郭红秀为了活跃一下气氛,说:“大龙,我们都是老同学,你们是怎样好起来的,能分享一下么?”
      “这有什么好分享的,就是厚着脸皮追呗。我们本来想过段时间再来喝这个酒,哪知被丈母娘发现了,把我吓得魂都差点丢了。”黄大龙借着酒兴,也不管丢不丢人,继续说,“那晚,月黑风高,我和小花在乌桕树下,丈母娘打着手电来了,她跑了,我来不及跑,吓得赶紧爬到树上去,没被发现,但裤子被树枝挂了一个洞。哎呀,好险,好险!”
      在座的人,除了廖小花被羞得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之外,无不捧腹大笑。
      黄正根这回没用肘顶儿子的腰,因为实在笑得没有力气了。
      黄大龙酒桌上不拘小节,大放厥词,好在没有人怪罪于他,权当是取乐。
      临走时,黄正根冲大家一拱手,客气地说:“今天我们到此和亲友们相聚,若有失礼之处,还望多多包涵。今后,我们就是亲戚了,有空请到寒舍走走,一定尽心招待,谢谢!”
      待黄正根父子走远了,廖小花的外婆有点不高兴,说:“这是小花爱上了,我觉得他好多礼节都不懂,简直就是喧宾夺主。”
      廖小花赶紧说:“外婆,他平时不爱说话,今天是喝多了酒,你看他走路脚都打绞。”
      “你现在就向着他说话,我们又有什么可操心的呢?”外婆也就懒得再说话了。
      郭红秀也多喝了点,有点醉的感觉,对廖小花说:“小花,你可知道,我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今天是喝你的喜酒,不多喝点怕对不起你。”
      “真是多谢了,你快回去休息,还剩了很多菜,晚上再来喝两杯。”廖小花把郭红秀送到了家门口想回去,被郭红秀拉住了,说一起聊聊天再走。
      郭红秀一走进房间,便倒在床上,说:“头有点晕,真的喝多了点。”
      “我见你也没喝多少呀,躺一下就会好多了。”廖小花帮郭红秀脱下鞋子,掀开被子让她躺在床上。
      “小花,今天多热闹啊,还是你命好啊,终身大事定下来了,再也不会因此而烦恼了。”郭红秀说。
      “这有什么,哪个不是这样走过来的。你是惦记着陈思农,不然,也可以定下来呀。”廖小花安慰她,“我是随随便便定一个,我爱的人不爱我,又何必去强求呢?我是觉得,找一个爱你的人,比找一个你爱的人更理性一些。”
      “只怪我的命不好,命真的不好。”郭红秀显得很悲伤。
      “红秀,我们不是姐妹胜似姐妹,说句真心话,我也不想看到你这样,你真的放不下陈思农吗?你要是放得下,你的命比我要好一千倍,一万倍。”廖小花见郭红秀难过,也跟着难过起来。
      “不说这个了,我睡一会儿,谢谢你,你回去吧。”郭红秀不想再聊了。
      廖小花站起身,说:“现在还早,你晚上再来我家吃饭,真的剩了很多菜。”
      “谢谢,不去了。”郭红秀说。
      “那我走了。”廖小花轻轻带上房门,离开了郭红秀家。
      郭红秀昏昏沉沉,似睡非睡,梦见陈思农面带微笑向她走来了,告诉她说,他的长篇小说出版了,得了两千多块钱稿费。稿费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成功了,梦想实现了,可以称为作家了。
      她很是替他感到高兴,可他不做别的事情,这点稿费也不够两人生活啊。他说这只是开始,还会继续努力,不会让人瞧不起他。
      她的父母也很高兴,说不让他和她见面,就是想促使他奋发图强,其实,早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女婿了。
      这样的结果多好啊,皆大欢喜。
      可是,这终究只是一个梦,梦醒之后,她的枕边还是冰凉的。
      再看陈思农,已经极度疲劳了,不得不躺在床上休息一下。
      他也做了一个梦,做了一个和郭红秀一模一样的梦。
      这些天来,他不分昼夜一直在奋笔疾书,一天没睡五个小时,有时笑,有时哭,几近癫狂。他觉得他不是在写书,是在经历一场心灵的磨难,灵魂的洗礼。
      “没有梦想就没有生命,生命在梦想中延续,否则和行尸走肉何异?谁也阻挡不了我,我一定要完成这部长篇小说。”想到这里,他又爬起了床,在油灯下写了起来。
      写小说要耐得住寂寞,把孤独当成美酒,一杯一杯把自己灌醉,和自己笔下的人物共悲伤,同欢喜,将世间的一切统统推到一边,重塑自己希望的世界。写小说就是闭门造车,造的车也只能在门里跑一跑,不信请看看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佳作不断,又有哪一部宏伟巨著改变了人的思想境界呢?贪婪、自私、冷漠的吸血虫,一直寄生在人的体内,从未被文字毒死过。陈思农把文学当成毕生的梦想,或许,就是一个梦幻的错误。可是,没有这个错误的梦幻在前方指引,他的人生就找不到方向了,不知该何去何从,会更加痛苦,那就依了他吧。
      农村的冬夜比较寒冷,风从窗户的缝隙往里钻,笔是冰凉的,稿纸是冰凉的,只有他那颗心是炽热。
      他写到了冬雪飘飘了,梅花开了,火红一片。他写到了一个穿着红呢子大衣的姑娘在雪野中张望,期盼着郎君策马而来,可他迟迟不来。她失望地在风雪中哭泣,滴落的泪水融化了脚下的雪,露出了一朵雪莲花。雪莲花不畏严寒,开得那么娇艳。她一哭泣,郎君就骑着高头大马出现在他面前,把她拉上了马,两人共一骑,朝着远方奔去。她那天真而纯洁的笑容,就是雪莲开出的花朵。
      他沉浸在自己编织的虚幻世界里,但又无法完全摆脱现实的羁绊,脑海里时不时浮现郭红秀的影子,令他不得不停下笔来思念一番。
      自从和她有了约定,他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工作顺不顺利,会不会像以前一样晚上会流眼泪。他在心里想:即使有了约定,两人不再搂搂抱抱,但可以当作普通朋友,白天去看看她也无伤大雅。
      第二天,陈思农很晚才起床。他朝窗外一看,雪白一片,果真如他写的一样,下了雪。
      他没有高头大马可骑,只能骑着半新半旧,吱呀作响的自行车去找郭红秀。
      酒厂离陈家村不远,他在落满了雪的土路上骑行,即使滑倒了也不会弄脏衣服。自行车的轮胎压得白雪咯吱作响,他心里想着见了面该如何和郭红秀说话,一不留神,真就摔了一跤,但一点都不疼,因为他穿着厚重的棉衣。
      到了酒厂门口,他又有些犹豫了,想进去又不想进去,最后还是咬了咬牙,还是进去看看。
      看门的大爷见他不修边幅,不知他是什么人,不让他进去,再听他说要去找郭红秀,更不让他进去了,唯恐会出什么意外。
      “大爷,不让进我就不进去了,你转告给她,就说陈思农顺路来看她了,没有什么事。”他对大爷说。
      “不是不让你进,你这个样子,谁知道你是什么人呀。我见到她会转告给她,请回吧。”大爷不耐烦地说。
      郭红秀下雪天没有出去跑业务,正在办公室里烤火。她莫名地总觉得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显得有些心神不定。当她推开窗户想看一下雪景时,正好看到陈思农推着自行车在路上走,心里一惊,大呼:“思农、思农!”
      陈思农听到楼上郭红秀在喊自己,抬头一望,顿时鼻子就发起酸来,也喊了一句:“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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