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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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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喜事登阶,时光倒退。
      她比谁都恐惧时间的流逝,因为那是一个又一个无比绚烂的节点,是她手掌心流逝的沙,也是她心头难凉的热情,是亿万个梦铸成的浪涛。
      人逢喜事精神爽,怎奈人世多薄凉。
      这恍若冗长的梦境,古旧的府邸,尘埃未染的庙堂,还有在夏天的夜晚放焰火的孩子们。这条拥挤的窄巷里,有着他们统一的梦。叫做幸福。流浪的孩子啊,最后回到了这里,永远不分离。
      撞上白的眼眸时,魁才刚苏醒,本来说好的去休息,又遇到送魂,神情带着倦累和疲惫。
      她是在看自己?
      我以为你睡死过去了,本来想叫你。
      精神怎么样。本来魁还想回答的,却被魁率先夺取了话语权。不过看刚才魁那舒心的表情,应该是早就恢复了。
      我带你去个地方。白又说。
      哪儿?上一回带去的地方结果还是因为事情仗义出手了。听到白这么说魁本能地有些抗拒。
      你跟我来,你就会知道的。
      我只需要看风景么。还是又需要我们去送魂。
      这一次不一样。是要送人回去。至于事情么,当然是要做的,不然我看着你干什么。白说。当然是在看你恢复了没有,要是你没有恢复,就只能在这灵秀山等上一两个月了。
      以往都是送别人去往更好之处,这次,是将别人送回去。
      你想念那里吗?为什么?
      明明已经到了更好的地方了,但是这里却比任何时候都来得陌生。从襁褓里生出来的那一刻她就降临在这里,虽不及其他地方热闹也没有那么繁华,却更加宁静。
      而在这里,天气好时风光霁月,下雨时别有风韵。高楼大厦林立,人与人沉默得如同孤独的岛屿。
      她是十年前离开家的,那时候好不风光,眼中全是锦绣良程,路途多么坦荡,她没懂人心也如同鬼魅,被浇灌得太好的花会被风雨吹拜。
      钱途无穷尽的。即便是现在坐在了公寓里,装饰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来得豪华,每个夜晚都称得上是良宵,但内心的麻木如同藤蔓般滋长,她像是陷进去了。那些陌生的脸庞她不再想见到,那些奉承的话语也一句也不想说,她是本就不习惯奉承的人,而那些人坐在高椅上,笑着问她还能不能再跳一支恰恰的时候,她终于觉得她离她的梦越来越远了。
      那还是十年前,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去到一片长满了薰衣草的岛屿,那里远离人世,从此再也没有人轻佻地看她。原来权力的获得是有代价的,繁华锦绣下爬满了不可入目的蟑螂,美丽的代价是晦暗和恐怖。
      她出生的地方是拥挤的窄巷,石板上布满了青苔,穿布鞋会滑底儿,只能慢慢地走,时间长在每一处,长在那花和草里。时间同样是美的,夏日里她沿着这条窄巷回到家中时,空气中是便宜洗涤剂的味道,蝉鸣躁动,偶有飞虫飞入耳朵吓得她赶紧摇摇头,然后飞奔着跑到家里头将门闩插上。
      很贫穷。她的家可以用一贫如洗来形容,但总是够用,邻里都很客气,互相帮助,偶尔送来餐食,秋天收了麦子会来送点,夏天西瓜熟了就送来半个,有多的布料就做了新衣服给送来,而李思思家里头是专门给别人修理物件和做工的,父母的本职是木匠,偶尔做些雕刻,卖给稍许有钱的人家,然后再通过这些人家卖到那些更厉害的手里头把玩。
      他拿的钱不多。但还是能支撑起一家三口的日常开□□个时候很好,就连梦想两个字都不知道怎么写,只知道活着,脑子里还憧憬童话故事能成真。
      李思思躺在柔软的天鹅绒床铺,天花板是纯白,外边的灯火偶有剪影投射,绚烂又颓靡。旁边是三块五的泡面,还没吃,香气徐徐灌入鼻腔,嗅觉神经却早已经麻木。在这样的日夜重复无数次以后,她觉得自己是死了,而电脑屏幕上的时间将分秒的流逝记录得清,她的瞳孔所展现的更是麻木。除了这两个字,还有什么能够描写出神态的另外一种?她想不起来。大脑失去氧气罐,醒来的人儿在失眠,像是中了什么邪,在梦境里和世界失联。她想成为一个宇航员,在无人的空间里,逃脱那一场非人的试炼。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想回去,然后再也不回来了。是吗。
      白因为不确定这是否能算是一种送魂,干脆跳入了井中。本来将魁吓了一大跳的,却也被白拉了进去,这才知道那是将枯井改造成了书籍存放书,入目皆是有些残破泛黄的古书。
      是。我想回去,然后永远不出来。某些程度上,她放弃了权力。放弃了现在的记忆。
      这也的确是送魂的一种。你相信这个世界还有美好的地方存在吗?魁。这个地方更像是仙境,每个人都无忧无虑地,乘舟向其中去,见微光,如同桃花源。
      你要带我去的那个地方,就是如此么。
      嗯。
      这座城市发展得很好,不过即便是现代化了也还是保留着从前的古韵,脚下是翻新过的路,入耳是全新的流行歌,但旁边的古迹和那些居民更像是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古董,他们并不懂得这些全新的规则,懂得的是那群年轻人们,追逐着开盘,下最大的赌注。
      李思思坐在咖啡馆啃着汉堡看着杂志,漫无目的,腿随着广播里的音乐不断地抖着,十字街角处,瘦高个正带着黑色宽檐帽,披着薄款防晒衣,拎着深褐色牛皮流苏挎包。
      是你们吧。口齿还有些不清,腮帮子鼓囊囊的,李思思手里还有两个汉堡,分别递上来一个。因为时间还是早上的五点三十分,一切都尚未开始。这座城市的街头也老者居多,人们还未从梦中苏醒。而魁和白相继在李思思的身边坐下。
      要不要聊点什么?
      李思思说。这是她一贯的开场白。但谁都知道,如果只是为了撑场子,也不需要说那么多废话,后面需要加个条例——仅限于熟人之间。
      如果你想要走,我们可以直接送你去。
      沉默了很久。
      那走吧!李思思直接背起背包。我们怎么走?
      坐车。先去咖啡馆买张凭证,然后坐特快巴士。
      把D01的票给我。要三张。以后要是你单独出来,也记得买D01的车票。日落咖啡馆在很多地方都有分店,也不难找。多数都是天庭或者蒋生那派过来的。
      李思思分明是个不怕死的,就算魁和白对于她来说是个生面孔,也丝毫不恐惧,顺手拿过D01的票直接攥在手心里,还买了杯冰咖啡。
      你这个业务要是上手,说不定比我还熟练呢。但是你要知道一件事,你要是回到了那里,就回不来了。永远待在那个地方,你愿意么?
      看着李思思心无挂碍的表情,心中倏地升腾起羡慕。
      愿意啊。当然愿意了。反正我感觉,我出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哪一样活不累人呢。李思思将半杯咖啡灌入肚,也算是了了自己的苦。她何尝不知道倘若是回到了那里就可能作为魂魄永远存在在那个地方?然而比起生不如死的生活,她更怀念从前那副天真的皮囊。
      灯红酒绿,人皆醉。酒馆里的男人手里的核桃包了浆,怀里是娇软的佳丽,戴着副眼睛,极其斯文,翘着二郎腿拍了拍皮沙发旁边的座位轻声说坐下慢慢聊,透明的长方形茶桌上摆着一圈酒水,掏出红色的钞票卷一卷塞在瓶口,然后拍拍那酒保的脸说拿着,拿过去给自己点钱,就当是小费,谢谢你的。
      酒保应了一声颤抖着手把红钞票塞到自己的口袋里,红色和紫色的灯光交相辉映,屏幕上的歌是红玫瑰,柔和忧郁的歌声和眼前所见的场景一时竟分不清是在何处。
      任臣另一手里攥着佛珠,一颗一颗捻着,清脆的声响伴随着音乐,他想起初见李思思这丫头的时候还是在她刚毕业那会,累了就直接往地上坐,丝毫没有介怀的。来,坐板凳。
      圈子里头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有钱又爱玩的主,平日里去到各处里就都是点些人陪他了却了心里头的那股火气,之所以认识李思思还得从另一头说起,上头基本上都是熟人,哪怕是到洗浴店里去的,他也都认得那几个做生意做得生风的老板,李思思最穷的时候瞒着父母去洗浴店当了整整两年的工。
      还差点在晚上被流氓堵着要钱。
      夜晚出行全靠命运。李思思看窗外飞速驶过的风景,忽然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D01巴士。只在黄昏开动,带你走向再也无法回去的过往。从此你在那里久居,做一个逍遥客。
      宿醉在时光里吧。旅人。
      那是D01巴士的宣传曲,似真似幻的分不清。李思思只有跟魁将讲各类事。白则是在前边的座位里同听着,却不说话,往日里也同样都是魁听委托者说话,她都是旁听。大概是魁总带着些共情的缘故,对于那些黑暗抱着极大的容忍,反转一想也是让人心疼。
      你总是听人说这些话,不觉得难过么。
      有一天白忽然问。那时候月才刚上树梢,如钩的月,如鱼一般穿行于林中的人。我不觉得啊。因为之前看了很多黑暗,自己也曾经做过那么黑暗的事,所以对人性也早就失望了。你觉得难过么?
      我。我只是无可奈何。讶于魁的洒脱,白摇摇头否认了自己。我不是个爱听故事的人,因为光处理各类事务就已经足够耗费我心神的了,再听故事,觉得承载不起。
      话虽至此,其实白也是将故事记在心里的。
      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荒诞,李思思时代的荒诞在于寂寞。
      其实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啊,我十六岁辍学了没再上学了,很多知识都是我从网络和我自己买的一些书籍上看来的,我十六岁的时候打了第一份工,那里都是些算命先生,专门给别人算命的,看起来字字珠玑,实则尽是荒唐言。
      不想加入的,就被当做是看客,所以我通常里外不是人,后来长大了,苦也吃够了,学了一些技术进了大厂,从基层做起,比先前是好太多了,有食堂,也不用天天自己买泡面吃,也不用坐在街边等一辆半小时后才来的公交。公司是大巴接送的嘛。后来因为我技术比较厉害,同事们都觉得我有问题。又被排挤出去了。
      加上本来就不太爱说话,我后来有了抑郁症,躺在床上躺了很久。后来我前同事来找我,说要不要去唱歌。我一听就说好啊,那个地方上头吊着亮球,灯光很复古,音乐也是。只不过里面的人没换,还是现在这批人,够恶心的。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了任臣,他看上去是个不错的长辈,其实背地里去了数不清的足浴店,暧昧的灯光下女孩穿着紧身衣和劣质的红色高跟鞋,坐在他怀里。
      在他的眼里,你和她们也没有区别。
      是啊。不过他是会迷信的。觉得我八字旺他,把我搞过去当个老婆,图个心安。很正常嘛,人自己内心兵荒马乱的时候,就需要从外头找点什么。
      后来我也是。我好几次喝酒喝得事情都记不清了。
      回去的路途并不遥远,下了站以后,风景依旧。新房再多,地面无论修葺了多少次,故乡是不会改变的。那是一代人的记忆。沿着青石板街一直走,走到了李思思的家。
      小孩儿都羡慕李思思的包。没有人问她怎么忽然长那么高了,也没有人问她的岁数,只是说要不要进去坐坐吃个西瓜。李思思的眼泪倏地流了下来,没办法抑制。那是她曾经以为再也回不去的时代。如果你选择留下来,那么你将从和现在相对的那个“未来”除名,你现在将活在过去。
      空气中有熟悉的劣质香精和洗衣液混合的气味,小学放了学的孩子们在巷子口跑着吵闹,要云朵蛋糕。还是没做熟的好吃,内馅儿还香。小孩儿踮着脚尖,软乎乎地说,那给我换新鲜的吧。
      姐姐。你不开心吗。
      转过头来,稚嫩的脸上带着未褪去的天真和好奇。
      没有。我只是……哽咽着想了有些局促的理由。我只是有点累了。很传统。
      那你吃这个吧。掌心有些绵软,蛋糕依旧是那么香甜。回到家里,一切都是那么古旧。她有钱吗。有。只不过这里的生活是其它时间没办法比的,桌上的菜都是她爱吃的。如果你愿意失去你的梦想,在这里也挺好的,至少吃穿不愁。隔壁的邻居看到李思思,笑得很亲切,上来打招呼说思思回来啦?现在在外头很辛苦,回来也挺好的。
      时间被重塑了。父母还是年轻的模样,似乎是只有李思思一个人长大了。
      古旧的游戏机,长辈眼里全是添加剂的零食,还有廉价的糖水饮料。
      你只是讨厌贪婪的人心是吗。
      白忽然问。
      李思思拿着筷子的手颤了颤,不,我只是怀念从前。
      白轻声说了句。逃避并非过错。
      贪婪是一桩精神大罪,是黑夜里的小偷,走进庄园悄悄地将心神转变为不安。随着时间的推移,多少人都只知道将想要获得之物收获于囊中,早已经失去了当时的初心。她是被迫着越行越远的人,后来才觉得如果再次回到当初,她可能根本不需要太多,她只想要个温馨的家,要那无条件对自己好的父母。
      但是思思。你很幸运,因为你还有无条件对你好的人。恶意如潮水般涌过来的时候,回过头来还有港湾。思思的父亲走过来问白要不要香烟或者水果,白摇摇头。
      该回去了,我们不应当在这里待太久的。
      从此少了李思思的名字,他人的记忆中对于她只有模糊的轮廓,也再也没有了她的故事。不过只是个普通人,在洪流里消失,也不过留下一点痕迹。
      她永远地留在了她的时光里,就好像从来没有出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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