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面之交

作者:本攻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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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白进行


      A大宿舍是新建不久的,床也算比较大,但再大的宿舍单人床,俩大男生挤在一起,都会有些勉强,魏研进了被窝,有点不甚自在地往外侧挪挪,立马被季鸣沙眼明手快地扯回去,小声地说着“小心别掉下去”,后背就贴上了他温热的胸膛。

      季鸣沙紧了紧手臂,凑到他后颈处闻了闻,才心情大好地长舒了一口气,移到他耳边说:“明天跟你说件事。”

      魏研被他故意凑近的气息弄的耳朵直发痒,带着点恼怒地嗯了一声。

      第二天,魏研带着坚持“要去一个清静的地方好谈(biao)心(bai)”的季鸣沙坐在了校图书馆一层的咖啡厅里,这里因为价美物廉而无论何时都是小猫两三只,只偶尔几个不明真相的校外人士和烧钱的富二代来坐一坐。

      季鸣沙也没委婉铺垫,直接开门见山:“我喜欢你。”

      魏研正准备端起杯子的手一顿,咖啡晃出一两滴,他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季鸣沙,脸色认真,眼神清明,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他也不催促,就这么静静地望着自己,在对同性表白时都这么游刃有余,完全不像是十五岁的模样。

      魏研不是傻逼,听了他这句话,脑子稍微转转,联想到他最近的一些微妙的行为和态度,分明就不是单纯的朋友间的互动,全TM算是性|骚|扰,真是将扮猪吃老虎发挥到了极致。

      成年男人当然不会像小女生一样小鹿乱撞、面红耳赤,所以魏研只是略微调整了一下因为惊讶而紊乱的呼吸,回道“如果这是知会我一声,那么我现在知道了;如果是问我的答案,那么,是我不能喜欢你。”

      被拒绝后,狼崽子也没露出失望的表情来,只是翘起嘴角:“不是‘不喜欢’,而是‘不能喜欢’,研研,你在顾虑我的年龄?”左右已经摊牌了,也就不用藏着大尾巴装纯洁少男了。

      魏研被他噎了一下,一个基佬,面对一个从长相到性格都如此合自己心意的同性,说完全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季鸣沙的确是个洞察力出色的人,一个“能”自,就推测出了魏研心底的态度。

      “是又怎么样呢?”魏研被他逼到角落,只能亮出伶牙俐齿反击,“想想而已,人是有自控能力的。”

      季鸣沙拿出他之前的承诺来:“之前你可亲口说过我这样的年纪,早恋不算个事儿。”

      “你要是跟同年纪的孩子交往,那当然不算个事儿。”魏研这才知道狼崽子早就挖好坑等着自己往下跳呢,语气也冲了一些,“还有人恋狗恋尸恋猩猩呢,只要不扯上我,那都不是个事儿。”

      季鸣沙听得都笑了:“三观如此不正,怎么就不能接受我了?不过差了四岁而已。”

      魏研还钻在自己的小牛角尖里面不出来,认真道:“成年人是我的底线,未成年人三观、取向都没定型,很容易做出不成熟不理智的决定。”

      季鸣沙身子前倾,手心覆在他的双手上,微微使力不让他挣脱,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你认识我这些天,觉得我是那种,恩,不成熟不理智的傻逼男孩子吗?”

      魏研回望着他,还是那张青涩又过分俊秀的脸,但细看之下,已经很难将他当做一个孩子了,不知道是因为他将原本有点软的稍长刘海剪掉,露出利落饱满的额头;还是因为他最近爱穿一身休闲的衬衣、大衣,不再是之前的运动风格;又或许不仅仅是外貌,更多的是内在的什么的东西,他的语言、行为、思想都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多少还透着一些幼稚和中二。

      他俨然就是一个深思熟虑的成年人,一步一步,将事情往自己期待的结果引导,连自己这个成年人都不自觉地被他牵着鼻子走。就像今天的这场突如其来的告白,从头到尾都被他掌控着节奏,明明应该最忐忑的“告白者”却一副游刃有余、稳操胜券的模样。

      “诶?”魏研这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疑惑地问:“正常人对同性表白能这么淡定么?”

      “你早就被队友卖了。”季鸣沙笑的鸡贼,“不然你以为我能这么快下手?”

      这场谈话到最后,好像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论,因为魏研再怎么据理力争,都像是全力打在棉花上,被季鸣沙轻飘飘就挡掉,况且季鸣沙的表白方式相当刁钻,说一句“我喜欢你”,也不逼着对方表态,对方总不能像个姑娘一样任性地回“我不允许你喜欢我”。

      结账的时候,青春靓丽的前台姐姐双手递过去一张优惠卡,甜甜道:“本店每月22号情侣套餐八折,还送情侣特饮,学弟喜欢的话常来哦。”

      季鸣沙相当顺手地就接过来,朝着美女调皮地笑了笑:“一定,学姐,下次如果见到他带着其他什么人过来,一定不要卖给他们情侣套餐哦。”

      美女听完,笑的相当开心:“捉奸属于额外业务,要加收钱哟。”

      魏研站在旁边听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地胡扯,脸都囧成了草泥马。

      季鸣沙大功告成之后,也没多逗留,中午吃完饭就坐高铁回去了,毕竟作业还没做。临走前对魏研说了句“清明假期见”,说完笑眯眯就跟吃饱了鱼的猫儿一样心满意足地走了。

      冯晋也在B市上学,魏研当天晚上就去找他。得知魏研的“告白门”事件后,他一点没有惊诧的样子,连连怪笑着说:“你冯哥我真是神机妙算,早就说你俩必有奸情吧?”语气再一转,恨铁不成钢铁道,“你这只傻狍子算是被季鸣沙那只大尾巴狼吃定了。他轻飘飘一句‘我喜欢你’就把你给绑定了。”

      “这不是还没答应么?怎么就绑定了?”魏研小声反驳。

      冯晋笑哼一声:“你这是骗我呢,还是自欺欺人?答不答应又有什么区别?你信不信,自打那小崽子跟你告白之后,就算有其他人对你示好,你也不可能同意。”

      见魏研不再吭声,也就没再继续打击他,拍拍他脑袋,勉强安慰了一句:“那小子也算是个好货色了,年轻好看又多金,咱也不亏呗。”

      魏研好笑又好气地用力捶他一下,喝了一口啤酒,有点不确定地问:“你说,我这算不算勾引未成年啊?”

      “算个屁。”冯晋瞥他一眼,鄙视道:“他哪点像未成年了。再说未成年也没你想的那么脆弱,老子13岁那年可就滚床单了,不还是好好活到现在了。”

      他说的一派轻松又得意的样子,魏研听了,心里却不由得酸了一下,那个当年一边呕吐不止一边拽着自己衣领哭的小男孩,如今已经能够毫不在意地拿这件水当做谈笑的话题了,也不知是该为他高兴还是心疼。

      冯晋见他沉默,一胳膊肘撞过去,再将他揽到身边,边揉搓他的头发边安慰道:“我都不在意了,你伤心个什么?早就过去了。”

      “算一算,秦姐也快回来了吧?”魏研试探着问。

      冯晋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根烟,点燃了,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闻了几下,才送到嘴边。明明是个大男人,却偏爱纤细修长的薄荷味女士香烟,有些人,早就融入骨血当中,是爱或者还是恨,大概都已经无法分清了。

      “是啊,下个月,下次回家你帮着我收拾下她的房间,也不知道她要不要住回来。”冯晋吐出一个烟圈,笼罩在烟雾中的脸让人看不清表情。

      表白之后的日子依旧如故,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聊天时季鸣沙偶尔贱兮兮地调戏几句,一开始魏研还有些不自在,后来过了一段时间,不知是免疫了还是被同化了,面对各种调戏面不改色,甚至还能反击几句。

      转眼就到了清明假期,魏研收拾了几件衣服就出发了,等公交车时,恰巧遇见叶朝雨,俩人都去高铁站,便交谈了一路,说到兰苑剧场在6月份有一场当家旦角薛雯的专场演出,便相约一同去看。

      她对魏研大约也是有好感的,她是一个聪明又足够独立的女孩子,知道相处融洽才是一段关系中最关键的一个要素,魏研虽然不是他理想中的类型,但她也完全不排斥这种无限发展的可能性。毕竟,一个同龄的男生,在自己面前不装逼,不卖弄,不夸夸其谈,在交谈的几个小时里,非但不会让人产生厌恶或者鄙视,而是能够渐渐累积好感,已经是一种让自己有点心动的特质了。

      所以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她与季鸣沙是相似的人,一样的才貌双全,一样的冷静果断,就连中意的人,都出奇的一致。

      清明节当天照例是要扫墓的,自上次春节以后,魏研同舅舅舅妈的关系已经缓和了不少,见面也不再分外生分尴尬,两家便约了一同扫墓。

      与此同时,季鸣沙也随着季青云到了两小时车程外的D市,这还是他初次去孟见川的墓前,见到墓碑上写着的是“爱子孟见川之墓”时,他下意识地扭头去看身边的季青云。

      季青云知道他在想什么,一边用手帕仔仔细细擦拭墓碑,一边淡淡说:“人不在了也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了,能不能为他立墓碑,能不能葬在一起,其实不过是自我安慰,没有意义。”

      季鸣沙看着他已经带了皱纹的眼尾和掺着银丝的黑发,虽然也是近些年才开始慢慢变老的,但季鸣沙知道,从记事起,他其实就已经是这副模样了,纵然没有皱纹没有白发,但表情也好、语气也好、心思也好,大体早就是这般了。

      这座墓碑底下,埋着的不仅仅是孟见川的骨灰,还有季青云的整个灵魂。

      “爸,我喜欢上一个人。”季鸣沙突然开口,他的眼睛望着墓碑上的孟见川照片,不知是不是说给他听。

      季青云将鲜花放好,也不管地上有灰尘,就坐了下来,他坐的位置离墓碑不远不近,刚好能曲起双腿,好像已经像这样坐过许多次,他扶着墓碑旁的石柱,嘴角有点微笑的弧度:“哦?是什么样的人?说来听听。”

      “跟我一样,是个男人。”季鸣沙说的自然,见季青云听了也是一副自然的表情,就简简单单说了一些事情。说完了,也没见季青云回应,便疑惑地问了一声。

      “这种事情,自己觉得好就行。”季青云笑的有点无奈,比了比墓碑和自己,“大抵不要像这样,也就够好了。”

      他们来的很早,为了避开同来扫墓的孟家父母,所以离开时也不过才7点钟左右。季青云又带着他去了孟见川成长的地方:小区、小学、中学、少年宫,常去的早点小餐馆,穿着定制的衣服坐在狭小的木板凳上与其他人膝盖顶着膝盖地喝着三块钱一碗的小馄饨。

      他忍不住发了一条短信给魏研:D市的小馄饨很好吃。

      魏研回的很快,大约是今天早起扫墓,没有赖床的缘故:我家巷口的那家也很好吃。你咋在D市的?

      季鸣沙坏笑着悠悠然扔过去一个重磅炸弹:我亲爹是孟见川,我去他家乡扫墓。

      “嘭”的一身闷响,正在走路的魏研腿一哆嗦,撞上了路边的一棵柳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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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表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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