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寡夫郎被前夫他弟娇养了

作者:种枇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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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3 章


      谢云澜这个理由再正常不过,洛瑾年也没想太多,怯怯地把凳子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腾位置。

      灶房里放了几个装满栗子的簸箕,白天端出去晾晒,夜里或是天气不好就收到灶房里放着。

      谢云澜随手捏了几个栗子丢进灶膛里烤,灶里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

      他们两人几乎没正经说过什么话,洛瑾年现在知道他大概是个好人,也没以前那么怕他,有心想说句话拉近关系,但因为太生疏,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会儿,估摸着栗子烤熟了,洛瑾年捡了一根棍子从灰里扒出来。

      他终于找到了话题,开口道:“你的……”

      “你的手……”

      两人齐齐开口,都愣住了。

      他们对视一眼,彼此都不再开口了,谢云澜接过他手里的栗子,拿干净的布巾擦干净上面的灰。

      问洛瑾年要不要,见他摇头,就自己剥了吃了。

      洛瑾年是不敢往旁边看的,只盯着灶膛里的火看,但他眼睛没看别处,耳朵却能听得见。

      谢云澜的吃相极好,几乎没有发出声音,偶尔余光还能瞥见他那双修长干净的手。

      这跟洛瑾年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虽说他也就见过爹和哥哥吃饭。

      汉子们大都粗鲁,乡下人就更大大咧咧的,吃饭时急着吃完下地,端起碗呼噜噜很快就扒完了。

      乡下人都是干农活的,手都又大又糙,不管汉子哥儿都这样,谢云澜的手也大,但一点都不糙,皮肤很光滑。

      洛瑾年偷偷伸出自己的手看了看,还算纤细,但掌心和指腹全是茧子,一点也不好看,左手指头上还有几个新鲜的针眼。

      这提醒了他,和谢云澜相比,他们二人简直是云泥之别。

      谢云澜似乎往他这边若有似无地瞥了一眼,洛瑾年慌忙收回手,紧紧缩在身前藏好,仿佛那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咕嘟嘟,锅里的水滚了,气泡破开发出细碎的声响。

      他本来鼓起勇气想说的话,也许是关于白天的栗子,也许是关于他在林子里折返回来找自己的事。

      到底还是和着这细碎的声响,一起闷在了喉咙里,没能说出口。

      吃完饭,谢云澜把空碗放在灶边,问道:“你晚上洗漱过了?”

      洛瑾年点了点头,“你回来前,我用井水洗过了。”

      天气凉了后,人们都爱用热水洗漱,暖一暖身子,但洛瑾年是没有这个习惯的,后娘那么抠门,怎么可能让他用热水?

      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洛瑾年都是用冷水洗漱的。

      他来了谢家,自己也还是用冷水洗,怕自己浪费谢家的柴火,因为多数时间都是他烧热水,因此谢家还没人知道这件事。

      洛瑾年见他皱起眉头,连忙解释:“我习惯了,热水我用不惯。”

      半锅水原本刚好够谢云澜一人用的,热水烧好后,谢云澜只盛了半盆热水端到屋里,匀了半盆给洛瑾年。

      洛瑾年茫然地捧着那盆热水,热气氤氲,模糊了谢云澜离去的身影。

      谢云澜已经进屋了,他总不能闯进人家屋里,把水还回去,热水不用也是浪费,洛瑾年添了点凉水进去,草草洗漱一番。

      洗漱完剩下的水还能烫烫脚,缓解一下整日的疲劳。

      洛瑾年身子很虚,一入秋就总是手脚发凉,夜里更是冰凉。他小心翼翼撩起裤腿,把发凉的双脚缓缓放进去。

      刚放进去时还有些烫,但很快的,脚被暖热了,一股热气立刻顺着腿脚往上蔓延,没一会儿,他浑身都暖洋洋的。

      洛瑾年舒服地眯起眼睛,嘴角勾起一个小小的弧度,连忙又收起来。

      意识到屋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用怕被人看见,也不用畏畏缩缩地躲起来,他才又悄悄笑了一下。

      *

      转眼七八日过去,菜园里终于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绿意。

      小白菜的嫩芽最先破土,两片肥厚的子叶舒展开,在晨露中绿得透亮。苋菜也悄悄探出头,紫红色的茎叶羞怯地藏在土里,只露出一点点尖。

      谢玉儿天天都要去菜园守着看,蹲在垄边,小脸几乎要贴到地上,嘴里念念有词:“快快长呀,快快长……长熟了我就把你们吃掉!”

      洛瑾年看着好笑,心里却也充满了同样的期待。

      他的身子也恢复得差不多了,额角的伤结了痂,肩膀的淤青褪成淡淡的黄,除了偶尔用力时还会隐隐作痛,已无大碍。

      他开始更主动地帮家里分担活计,洗衣、做饭、洒扫庭院,样样能干。

      这日清晨,他正拿着大笤帚,仔细清扫被秋风吹进院里的落叶。

      院里虽说没有种树,但他们这儿的人都喜欢种几棵树,所以邻里家里几乎都有种些果树,石榴、枇杷或者梨树。

      夏日能睡在树下乘凉,到了秋天又瓜果飘香,非常实用。

      到了这个时节,金黄枯叶便簌簌地落,随风飘过矮墙,在谢家小院也铺了薄薄一层。

      正扫着,院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林芸角提着一大篮子水灵灵的野菜进来了,身后跟着蹦蹦跳跳的谢玉儿。

      篮子里装得满满当当,翠绿的荠菜、肥嫩的马齿苋挤在一起,最上头还搁着几个青皮大梨子,看着就爽脆。

      “路上碰见你王婶,”林芸角脸上带着笑,“非塞给咱们这么多野菜,说是才从城外挖的,新鲜,正好能弄点杂菜馒头。喏,还有几个梨,你想吃就洗洗。”

      洛瑾年连忙放下笤帚,接过沉甸甸的篮子,乖乖点了点头,就抱着那一大篮子野菜进灶房了。

      林芸角也没闲着,先去看了眼晒在院里的栗子,见晒差不多了,回屋找了两个干净的布袋,仔细地将栗子装起来,足足装了两大袋。

      灶房里,洛瑾年正把野菜一样样拣出来,准备清洗。

      林芸角跟了进来,一边洗手,一边说道:“瑾年,明儿咱们去趟集市,把这两袋栗子卖了。”

      洛瑾年点点头,这是正事。

      “还有,”林芸角看了他一眼,声音温和,“顺道给你扯块布,做身新衣裳,家里的彩线也用完了,正好一并买。”

      洛瑾年洗菜的手顿住了,新衣裳……林芸角竟然一直记得。

      他心里那点因为要花钱而产生的不安,又被更汹涌的感激淹没了。

      “嗯。”他鼻子酸酸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小声应着,低下头,更用力地搓洗着手里的荠菜根。

      午饭是杂面馒头配炒野菜,洛瑾年捡了两个单独留出来,装在碗里放在灶边。

      想了想,他又拿起一个青皮梨,这是林芸角给他的,梨子就四个,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就没有特意给谢云澜留一个。

      洛瑾年把自己那个仔细洗干净,用布擦干水珠,放在留出来的饭菜旁边。

      那是给谢云澜的。

      他已经知道前几天的药膏,不是玉儿给的,是谢云澜托玉儿给他的。

      洛瑾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想感激他,又不知该说什么。林芸角说梨子没有谢云澜的份儿,他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

      不是说他一个不值钱的梨就想还谢云澜的情,他没怎么想,就是单纯想把自己的留给谢云澜吃。

      晚上谢云澜回来用饭时,掀开锅盖,看到里面温着的饭菜和那个孤零零的青皮梨,他的手顿了顿。

      谢云澜照旧坐在灶边吃饭,馒头松软,带着野菜特有的香气,比往日娘做的似乎更喧软些。野菜也炒得火候正好,脆嫩鲜香,油润却不腻。

      他吃了两口,忽然抬头,问正在灶台边收拾的洛瑾年:“今天的馒头和菜,是你做的?”

      洛瑾年背脊一僵,慢慢转过身,点了点头:“是我做的,婶子挖野菜累了,我让她歇着。”

      谢云澜“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继续低头吃饭,只是咀嚼的速度,似乎比平日慢了些许。

      梨子他没吃,拿回自己屋里了。

      *

      一大早,林芸角带着洛瑾年出了门。

      她和洛瑾年各自背着一袋栗子,洛瑾年还挎着个小篮子,里面装着林芸角要卖的几块绣品,以及他自己这几天夜里偷偷缝的几个荷包。

      荷包用的是玉儿给他练手用的布头,最便宜的粗布,针脚歪歪扭扭,绣的花样也简单笨拙,有的是几片叶子,有的是一朵不成形的花。

      唯一一个稍好些的,是他照着谢玉儿荷包上的兰草描了样,绣得虽然生涩,却也能看出努力。

      他本没打算卖,只是想练手。可林芸角说要去集市上卖东西,他鬼使神差地,就把它们也塞进了篮子底层。

      镇上集市比洛瑾年想象的热闹,街道两旁摆满了摊位,吆喝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空气中混杂着粮食、牲畜、香料和熟食的各种气味。

      路过钱庄时,洛瑾年还看到之前来谢家讨债的赵四站在门口,一左一右立着两个膀大腰圆的打手。

      林芸角显然熟门熟路,她拉着洛瑾年避开瞪着他们的赵四,先带着洛瑾年来到相熟的杂货铺,把两袋栗子卖了。

      店家验了货,很满意,给了个公道的价钱,竟比预想的还多出几十文,林芸角脸上露出笑意。

      她没急着去买布,而是拉着洛瑾年,拐进了一条相对清静的街巷,熟稔地跟坐在门口做针线的几个妇人打起招呼。

      “王婶,李婶,张嫂子,忙着呢?”

      “哎哟,芸角来啦!这是……?”几个妇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洛瑾年身上。

      林芸角笑着,把浑身僵硬的洛瑾年往前拽了拽:“这就是我家瑾年,春涧那孩子娶的夫郎,前阵子村里遭了水灾才来投奔。”

      “瑾年,这是王婶,李婶,张嫂子,都是娘的好姐妹,往后你也该叫婶子。”

      洛瑾年紧张得手心冒汗,在几道目光的注视下,小声挨个叫了一遍:“王婶,李婶,张嫂子。”

      “哎,好孩子,真乖!”张嫂子最先笑起来,眼神慈爱,“模样周正,瞧着就踏实,芸角你可算有福了,大儿媳这么懂事。”

      洛瑾年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林芸角是把他当儿媳的身份介绍给他们的,他更紧张了,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直挺挺站着。

      李婶也凑趣:“就是,以后可得常带出来走动走动。没事一块在城里逛逛,搭伙儿去城外挖野菜也更安全不是?咱们也好多亲近亲近。”

      王婶则对洛瑾年道:“有空来家里玩,我家雨哥儿跟你年岁差不多,正是爱说话的年纪,你们肯定能说到一块儿去。”

      听着这些热情的话语,洛瑾年心里那点紧张也渐渐消失了。几个婶子再与他说话,他也会腼腆地笑笑,大方答话。

      寒暄过后,林芸角才带着他走向布庄。

      路上洛瑾年看到有个摊位在卖荷包,花纹精致复杂,鸟雀花卉栩栩如生,旁边立着牌子:“精绣荷包,二十文起”。

      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又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篮子底层那几个绣工拙劣的荷包,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渴望。

      二十文,都能买半篮鸡蛋了,他这辈子吃过的鸡蛋都没有二十个。

      要是他更努力地练绣工,以后他也能不能做出这么好看的荷包?哪怕只有一半也好,十文钱也可以买十个鸡蛋了。

      到了布庄,林芸角原打算买些实惠的陈布或麻黄棉布。

      洛瑾年犹豫再三,还是红着脸,从篮子底掏出自己做的荷包,小声对掌柜说:“这个……您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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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1天前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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