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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谁与共度可怜春》by撞衫酱


      首先从文案看起,作者在文案中用了楔子的一段描写,只是撞衫酱觉得,既然楔子里面已经有了,为何在文案中要原封不动地再写一遍呢?毕竟文案看过一遍的,在看楔子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会跳过,因此楔子就成了摆设。而一般来说,读者决定是否继续读一篇文取决于这篇文的前三至五章,作者这么安排,是不是有些浪费了文案的资源呢?个人建议作者对文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吸引读者。

      说完文案再来说说正文。

      看到正文第一章,撞衫酱先是一愣:怎么又出来一个标题?也许是因为作者刚开始不是很熟悉系统规律吧,这个问题在第五章下就不存在了,但撞衫酱还是建议作者抽时间将前面几个章节修整一下。
      那些分上下的章节应该是作者在同一天写的吧,如第五章下开始的时候直接使用得是代词:他。然而,第五章上下却不是同一天发表的,作者这么安排会让读者产生一个困扰:这里的他究竟是谁啊?建议作者在发表类似的章节时将下章的第一个他是谁写清楚,这样便可减少读者的困惑,使读者不必翻前文,而是顺畅地读下去。
      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文学功底很深厚,形容词随手拈来,尤其善长对角色外貌的描写。这是优点,然而若是过度了的话也是缺点。无论什么好东西都要适量,一整段的外貌描写只会让读者惊叹:这个作者的词汇量挺多啊,的同时直接跳过该段,毕竟网络文学有一定的速食性。建议作者在进行描写的时候斟酌词句,一两句便可。
      接着便是标点的使用了,作者对于标点的使用比较精确,然而有时还是会将逗号当句号使。比如:“回了建宁分舵,却见容舒命无妄润笔研磨,一抬手竟写了张方子递给他,半天云是江湖人,多少懂些药石,只是容舒这张方子他除了头上那句“一硫二硝三木炭”余下的竟是分毫看不懂。”中递给他后此句已经结束,然而作者却没有用句号。
      作者对于一些词语的使用有时也会欠妥。拿上一个例子来说,“除了”和“余下的”重复,应该删去一个。或者作者可以在“余下”的前面加一个逗号,使句子通顺。又比如:“言罢,便起了身,驻着拐杖便要走。”两个“便”字距离过紧,让人读起来不是很舒服,若是将第二个“便”改为“就”读起来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总的来说,作者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尤其擅长描写,但是有时过度使用描写。细节方面,作者对于一些词语,尤其是连词,的使用还应该多加斟。标点符号,尤其是逗号,的使用有时欠妥当。建议作者在写完一章之后将文章默念一遍,遇到感觉别扭的地方便尝试稍作修改。对于分上下部分的章节,建议作者在发表之间检查一遍,是否在本章开头没提及的情况下便使用了代词。

      以上仅为撞衫酱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还请作者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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