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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刚才在过道里见到三妹。三妹已经变成克莉丝缇娜。
柳书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抱手靠在墙边映着身后大团繁花的华丽壁纸嗤笑,这种人你也认识……
就像她不知道有一天柳书言也能这样说话,因为她并不了解柳书言,柳书言看到什么,说什么被认为不合身份的话,让她也好奇,刮目相看。虽然都在情理之中,并不会太过惊讶。再退一步,每个人都有按自己喜好表态的权利。但是唯一值得好笑的地方,在于对任何肯定语气之外句式的运用,都表示一种不了解,心下以为完全因为理解了其实却还是在认知之外。而现在有一个很明确的问题非常明了。其实,大家都互相不知道。她和柳书言,她和柳雁。
然而不管真实上的知或不知,她都接受包括任何人出于任何理由的不接受。这是以自身的义务换别人的权利,权责对等,态度平衡,事情最坏、再好,都会需要有人接受或者拒绝。
她迄今最能拿得出手已至唯一可“大书特书”借用的还是到这里来读书的事情。
不是这个学校太好,不是这个学校不好;不是这个城市太好,不是这个城市不好。
走出机场,站在学校门口,撑着架子站军姿,上第一堂课。她冷眼旁观,虽然不作评价。
除非你不作评价。自问心里何时不给予任何一件事体的衡量!
第一次找到地方搬家。学校旁边。铺的地板。一整个房间的空地板,映照整面玻璃墙外的江景。搬了半个书店的书住进去,没有出门。睡不着觉。读书累时才闭眼。偶尔反应过来也几乎以为自已有夜视的本事。视力却不曾下降。
有时候怕自己死了也没人知道。应该找个邻居。碰巧遇上个白领。一起合租,空间变小,狭路相逢,不会是一路子人。自己像冤魂;她似一面用蒂凡尼镶嵌起来的哈哈镜。可笑的叫自己不如一节不落乖乖上课还来得没那么可笑!
一个地方的室内环境把生活质量的最低限度展现得淋漓尽致。很叫她心宜。邋遢些无关是非,只是渐渐发现室友是个瘾君子。面容憔悴,眼神猥琐。出现形迹可疑的白色粉末和玻璃纸。有一次沾在她接自来水喝过后放在水槽边的杯子里。杯里还有半杯水。听闻人这一生杀人放火□□辱掠干了就干了,得花柳病也自问无愧,有胆儿继续逍遥法外,无法时最好直接死掉,就是不能让自己陷于牢狱。无论是何种样的监狱。都不要去试图尝试。如若已身陷囹圄,清楚置身其中的苦楚,不会喜欢再进一个铁窗中。进去过能再出来,没人愿意再回去。但是换一种说法,既然已经进去了,又还会再害怕什么。只是不能对着针管白粉佐餐时用以下饭。除非要做朋友,有一天混得感同身受。把肉扔在兔子前头,兔子也会转头就走。
搬家是件很生活的事情。哪怕只是去买一支新牙刷,也还是要铺床铺。在这样的持续永动中,就能够吸取蹦跳的养料。那时候还有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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