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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来主人的小狗
季玉呆了,傻了,打嗝了。
他赶紧捂住嘴,着急地吱唔半天说不出话来,反倒一个接一个地打嗝。
“我明白你的心意了。既然你超级、超级、超级想,那就做吧。”齐妙基本顺着他的意愿,尽量让他轻松点:“但早餐就不用了。我们上学起得早,学校食堂免费提供早餐,羊毛出在羊身上,说是免费其实都包含在学费里的,不吃反而浪费。”
季玉不停点头,眼瞳亮闪闪,说个话像报时的挂钟:“好,嗝!好好,嗝!谢谢,嗝!齐小姐,嗝!我,嗝!好开心,嗝!”
“含一大口,不要立刻喝下去,小口小口咽。”齐妙把温着的姜撞奶递给他:“你太苛责自己。实际上除此之外,迄今为止,仅我所见,你把所有事都做得很好。”
上一秒“为什么你连哭起来都这么好看”的巨大信息量还没处理完,季玉脑子卡顿,机械地听从齐妙的吩咐,并高速且超额完成——含一大口,咕噜一声就吞进肚里。
……齐小姐明明花时间陪他脱敏过,为什么,为什么三番五次地,连这点小事都改不好啊……他是不是只配烂在泥土里,不该和齐小姐接触,浪费她的时间,让她失望……
眼睛一热,他又要哭。
“不用道歉,继续喝。”齐妙早有预判,提前阻止,想了想补充道:“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不想喝就停下。”
脱敏训练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回本来就只是一个停止打嗝的法子,既然容易勾起他的不安,效果如何也就不重要了,干脆换别的试试。
季玉慢慢安定下来,小口嘬热饮,虽然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还是飘飘然,反复向齐妙求证,眼神恳切:“……做,做得很好?所有事?”
“嗯,好喝吧?你亲手做的。”齐妙捧着玻璃杯,抿一口,热气环绕:“姜的味道,我不喜欢,纯牛奶也不常喝,但你做的姜撞奶却扬长避短,融合得很完美。这就是你的本事。”
季玉脸皮薄,肤色又白,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红苹果,嗝声响亮,打得脑袋上乱绒绒的呆毛一颤一颤。
“伸出手。”齐妙边说边看准位置,朝他中指靠近指尖的地方掐,力道逐渐加重:“可能会有点痛,稍微忍一忍。”
季玉看起来实在太像那种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傻白甜靓仔,听话乖顺,从不反抗,也不怨忿,让他干嘛就干嘛,老老实实被掐,痛得生理性泪水渗出也不偏不躲。
“上一次有男人在我面前哭,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什么反应了,总归不会是体贴的态度。但是你,哭得很漂亮,让我不仅不反感,而且印象深刻。这也是你的本事。”
周围恢复寂静,齐妙松开手,注视着那双清透的眸子,淡然一笑:“别误会,刚刚那是停止打嗝的方法。”
融合得很完美……哭得很漂亮……不仅不反感,而且印象深刻……是你的本事……猝不及防的称赞漂浮眼前,季玉晕头转向地不知该先抓哪一句咀嚼吞腹。
他想感谢齐小姐,问一问这番话是安慰还是真心。想谦虚一点,说这些算不上什么。想说他对齐小姐不敢有非分之想,不管齐小姐做什么,他都不会误会。
任何一种,都还算体面绅士。
结果到头来,妒意烧得他焦灼难耐,脑抽失智:“在齐小姐面前哭的男人,还有谁?”
“看吧,明明容易害羞,但偶尔横冲直撞地打直球,倒让人心情更愉悦。”齐妙嘴角噙着笑,目光一寸寸扫过他发红的双眼,高挺的鼻梁和润泽的唇瓣,然后眼波流转,慢悠悠地回答:“当然是,我的前男友啊。还有前前男友,前前前男友……还要听吗?”
季玉听得一阵热一阵冷,上一秒坐上氢气球飘上,下一秒猛然坠落摔个稀巴烂。原来这就是冰火两重的感觉啊。
他知道的啊,齐小姐一个大学生,怎么看怎么优秀,从头到脚都闪闪发光的。仅仅远观就会被她深深吸引,只要走近她,稍微相处一下,就会发现她比想象中更好更完美……就算天天换男友都不稀奇吧,可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呢?世界上存在那样的男人吗?不。
头好痛。想吐。身体仿佛干旱荒漠的沙子正在融化,双腿失去知觉,然后是腰,快速蔓延至每一处。天地倒转,黑暗彻底覆盖白茫茫的幻境,他烂成一摊,被冰冻在原地残喘。
后腰抵住桌角,他不知死活地凝着齐妙:“……要听。”
齐妙对上他明显涣散、难以聚焦的眼神,抬手摸了摸发烫的耳廓,然后探向额头,基本确认:“你发烧了。”
季玉看起来有些迷糊,眼尾氤氲,两颊升起不正常的红晕,鼻尖和唇瓣被烧出灼热的温度。
反应也慢吞吞的,像回归本能,任由齐妙触碰,在她收回手之前,快速捉住纤细的手腕,摁向自己的脑门,紧紧相贴,喉咙发出小兽般满足的咕噜声:“……舒服。”
隔着衣袖,掌心的高温源源传来,齐妙微微蹙眉:“你现在需要降温。”
季玉不动,身形摇晃,全然不在意的模样,像是经历过很多次:“不用管它,一会就好了。”
早前说过,齐妙虽然具备研究人员职业病般的求知欲,但生活中,她并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人与人之间有条明显的边界线,另外,能让她产生探索兴趣的人不多,目前就这一位。
“你经常突然发烧吗?原因是?”
据她所知,不管是发作性睡病,还是嗜睡症,都不伴随发烧的症状。人在室内,没吹风没淋雨的,总不至于什么都没做就突然着凉。
“嗯……特别、特别伤心难过的时候,会很热,头晕。”这时候的季玉脑子一团浆糊,反而问什么答什么,直白而坦率:“要睡觉,睡不好。”
季玉还记得久远的那一日,天气很好,蝉鸣雀跃,灿烂阳光从葱绿的叶片缝隙间泼洒下来,妈妈难得兴致不错,牵着他的手压马路、逛公园。
他喜欢走在妈妈身侧偏后一点,小心翼翼地依偎着她的影子,就好像被妈妈拥抱进怀里,巨大的安全感笼罩,他感到满足而幸福。
然后,那片影子停下了。他疑惑地抬起头,看见发誓戒酒的妈妈眺着不远处的酒吧,脚步徘徊。
没过多久,她轻叹一声,转身朝他笑了笑说:“小玉乖,你在这里等妈妈。妈妈进去见个朋友,很快就回来。”
他其实很不安,想扯住妈妈的衣袖不让她离开,恐怕妈妈早就忘记类似的谎言她说过多次遍。但他只是点点头,懂事地松开手留在原地,努力挤出乖巧的笑容。
他坐在碧色大树下的花坛边,数落叶,数过路的人,眼睛紧紧盯着妈妈消失的路口。不知道等了多久,天渐渐阴沉,蜻蜓低飞,闷热酷暑像座蒸笼,抽干他的水分和神智。
季玉不由地握拳捶向胸口,试图缓解气短和恶心作呕的不适。他还能感觉到自己流了好多汗,湿咸的液体淌进眼里,干裂的唇瓣生疼,肚子叽里咕噜地叫。
下一瞬,他大口喘息却怎么都吸不进氧气,蜷缩着歪倒在一边。
意识彻底消散前,淅淅沥沥的雨水滴落脸庞。很快,雨势愈大,夏季丰盈的雨水从口鼻灌入,浇透他整个身子。为数不多的过路人匆忙跑离躲雨,无人留意花坛下似乎安静沉睡的瘦小身躯。
季玉没有挣扎,阖上眼,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可最终,他还是被好心人发现,颤抖着手把他从角落挖出来。当时他撑不开眼皮,独自陷入黑暗,依稀听见嘈杂的声响。那是一个老者,之后还有几个较年轻的声音。
“哎呀!不得了,滚烫的!快快快,来个人搭把手……”
“孩子,醒醒,醒醒啊,别睡!千万别睡!”
“谁家的孩子啊?!父母人呢?!”
“救护车来了没啊,这孩子快没呼吸了,脉搏微弱……”
有人将他抱起,季玉还记得身上湿透的衣物,昏迷前唇瓣费力翕动,扯出虚弱的低喃:“谢、谢……我脏,别碰……”
中暑脱水,高烧休克,昏迷痉挛……入院后很快高烧转肺炎,降温输液吸氧,那一周他都在反复发烧,神志不清说胡话。
医生说他命大,意志力顽强,一脚踏入鬼门关及时刹住了,就是可惜年纪那么小就留下病根。
提起他父母,医生和同病房家属止不住地摇头:“这孩子可怜,爹娘不管的,病得这么重也没见来个人照顾。”
“是啊,不养干嘛还生呢?这不糟践孩子嘛!多好的孩子啊,长得漂漂亮亮的,打针受罪也不哭不闹,醒着就跟医生道谢,又乖又懂事……”
“唉,就是说啊,我一个陌生人看了都不忍心。小孩醒不来的时候,满脸都是泪,嘴巴里一直喊妈妈,要找妈妈……”
醉酒睡着的母亲一直联系不上,次日午后才姗姗来迟。酒气浓重,眼神呆滞,她没什么生活常识,不懂照顾他人,径直扑向病床哭得珠泪涟涟,偏过头的脖颈修长,像脆弱的白天鹅暴露弱点。
她是个美艳的女人,眼泪是称手的工具。即便愚蠢,即便犯错,也懂得利用优势,收敛戾气,扭转局面。
季玉相信,妈妈那时的眼泪里,包含自责愧疚和心疼,但那些情绪浅薄的浓度能支撑多久?一小时,一下午,还是一天两天?他比谁都更了解妈妈。
那之后,他常常发烧。天气热,天气冷,晴天,雨天,情绪波动大的时候。有的睡一觉就能好,有的会持续一段时日,久了他大概也能摸清身体里莫名其妙的规律。
齐妙曾听老一辈说情绪不好就爱生病,她还以为是唬小孩的,没想到眼前就有个活生生例子。
情绪性发热不算严重,但她也不可能放任不管。面面相觑没有意义,掌心相贴不能真正降温,所以她说:“放手。”
季玉还是不动,沉默着垂下脑袋。
还挺倔。
烧出第二重人格了是吧?还是真正的本性?
齐妙有些意外,她倒不介意给病人一点儿特权,但现在不是时候。她重复说明,字句更清晰、更准确:“放开我的手。”
她耐心有限,不会重复第三遍。如果季玉还是不听话,她会用另一只手直接把他打晕。无法沟通的人,她一般选择不沟通。
季玉慢慢慢放下手,近似龟速,一点点松开、后退,万分依恋地摩挲她指尖的软肉。齐妙毫不留情地抽回手,一屁股坐回高脚椅,双手抱臂,睥他一眼:“你们宿舍应该有体温计、降温贴、退烧药之类的基本药物吧。”
“……没有的,我不用那些。”季玉丢魂似的反应半晌,也不知道清醒没有,突兀地蹲在她面前,小心地抬眸望向她,带着讨好的笑,可怜兮兮:“齐小姐腿酸了吧?都怪我让你受累。”
“我能不能,能不能帮你捶一捶,放松一下肌肉?不会直接碰到你的……”
他说着,又一次脱下外套,盖在她腿上。本就发烧冒汗,外套一脱,冷不丁又受冻,冒冒失失地起身跑远,捂鼻打了个喷嚏,再火急火燎地跑回来乖乖蹲着道歉,等待她的指令。
齐妙居高临下地俯视,蓦然想起一个单词。
「puppy」——可爱、单纯、忠诚,毛茸茸的小狗。需要被呵护,偶尔会调皮捣蛋闹别扭,通过一些小任性来确认主人的爱与关注。
她拣起腿上的衣服,随手给他披上,一言未发地起身,阔步向门口走去。
身后迟迟未传来响动,齐妙回头,仍蹲在原地的小狗湿着一双眼,巴巴地瞅着她的背影,然后终于、终于等来主人的指令。
“还愣着干什么?跟我去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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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1:(联动同乐队系列预收文:《私奔带点风》《小羊俱乐部》)
前情提要:乐队成立后的某天,经纪人小陈建议四位成员为自己取个洋气的英文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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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稳定幸福甜蜜的主唱)季玉星星眼期待:“老婆,如果要用一个英语单词形容我,你会选哪一个呀?”
齐妙蓦然想起那一天,脱口而出:“puppy, ‘小狗’的意思。”
也是青涩、纯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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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那个总之同居了的)鼓手吴忧嘟嘟囔囔:“好麻烦好麻烦,整天说什么包装,形象的,谁管啊,能唱不就行了,剩下的应该都是他的工作吧,这家伙真是……对了,那个,嗯,你最喜欢的英语单词是什么?”
祝芙将他紧张的神情尽收眼底,简明扼要:“happy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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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步捅破窗户纸的忙内)贝斯手林少初面无表情,心跳检测手表暗自狂响:“你觉得什么英文名和vicky比较般配?”
英文名正是vicky的任羚跃一头雾水但回答:“lucky?都是好词儿,还挺押韵。”
林少初摁住手表,深吸一口气:“……那你,同意我正式改名为lucky吗?”
任羚跃:“你想叫什么用不着我同意吧,诶?干嘛和我取情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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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经纪人小陈收到三份不知道该不该称为人名的单词,还有队内唯一官方指定黄金单身汉——键盘手张霄翻遍字典、苦思冥想的花名Alexander Bartholomew Christopher。
季玉:“我没什么文化不会取名字,老婆说我像puppy诶,嘿嘿。”
吴忧:“嘁,谁没老婆似的,就你有呗,哼哼我也快了好嘛……还是happy又好听又好写……”
林少初:“我想和喜欢的人用情侣名。”
张霄:“……一句话都不想和你们这些恋爱脑多说。”
重生之下辈子再也不做经纪人的经纪人:……
你们到底有没有好好传达啊喂!!!
驳回!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