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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一百年后。
热闹的街头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正是一日之中用午膳的时候,各家食店忙着招待客人,街边的食摊冒着热腾腾的烟火气,这家面香和隔壁家肉香推来推去,像摊主们一声比一声高的吆喝。
“欸,您钱收好了。”
沈大娘接过一袋肉包子,一转头却不见了自家小女,她叹了口气,刚喊了两声名字,就瞧见那小姑娘蹲在巷子里,正伸手要去摸什么。
定睛一看,那竟然是只猫,沈大娘吓了一跳,连忙挤开人群跑进小巷子里,把那小女孩提溜起来,有些生气道:“你这孩子!不是让你不要乱跑了?我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小女孩被骂也没害怕,反倒是咧嘴一笑,指着蹲在前边用爪子洗脸的猫道:“娘亲,猫!”
沈大娘瞅瞅那猫,见没什么事,松了口气,压低声音道:“娘怎么跟你说的,路边的猫不可随意欺负,不然家中就要闹老鼠了!”
“我没欺负!”小女孩挥挥手中的糖葫芦,“我是想给咪咪糖葫芦吃。”
“人家有人喂肉包子的,哪里稀罕你的糖葫芦……”
沈大娘说到这,眼珠子一转,从小女孩的糖葫芦上取下一颗,蹲下来放到猫前边的地上,也不管猫没理她,笑着说:“好咪咪好咪咪,你若是喜欢这糖葫芦便吃了吧,你可要告诉猫大仙,别让那些臭鼠闯进我沈家来!”
小女孩见自己娘还要求上了,瞪着眼道:“娘,你说人家不稀罕糖葫芦的。”
“嘘。”沈大娘又从油纸袋里拿出一个肉包子放在猫的面前,“我们一家年年都有去猫大仙的庙拜家宅安宁的……”
小女孩:“是拜不闹老鼠。”
“差不多!”
这洗脸的狸花猫大概是嫌这对母女实在是有些烦猫,瞥了他们一眼,叼起肉包子,一扭屁股就走了,真是头也不回的。
沈大娘牵起女儿的手往外边走,先是骂了她两句到处乱跑不听话,后来不知怎么又提到那个陈年旧事:“娘说的话你一定要记得,千万别欺负街上的猫,之前有个人那,把小猫放到水里溺死了,你猜怎么着……”
小女孩:“您都说一百遍了,当晚他就被老鼠咬断了喉咙!”
“欸,是……还有几十年前,娘还没你这么大的时候,城中闹了鼠疫,家家户户不得安宁,死了好多人呢!忽然一日,有数不清的猫踏光而来,把那些老鼠全都赶跑了。好多人都说梦到了一只猫大仙。嘿,那时候谁都不知道还有猫大仙呢……”
“……这故事我都会倒着背了,夫子们也经常在私塾里讲呢。”
“娘和你说这么多次,是为了……”
“我知道!”小女该咧嘴一笑,“我喜欢猫,我不会欺负猫的!”
“是,好孩子。”
*
成仙前几十年,猫仙是很忙的。
毕竟天上从没有猫成仙的案例,许多事儿都是头一遭,她不知道咋回事,其他仙也是不清不楚的,就这么摸索了几十年,叶米也渐渐得心应手起来,如今一日的工作忙完,还是有点时间休息的。
只不过这休息的时间常常被打扰。
最没有眼力色的就是胡和烈,他们虎头蜂在天庭有人脉有组织,他平时比她清闲不少,时不时就来她这要求比划一下,叶米烦不胜烦,后来也掌握了应对他的办法:
比如让他帮着去做点什么事儿,早点把事干完就陪他打;但事是没完没了的,所以许久之后,直到胡和烈明白自己被耍了、并且白干了许多苦力之后,才气势汹汹地在她宫前骂了一顿:
“臭猫!做妖的时候讨厌,做仙的时候更讨厌!”
这么自以为是地冷落了猫两天,他又闲不住地跑过来死缠烂打,如此反复,反正他是没脸没皮的,叶米占他便宜,也挺高兴。
偶尔谢珍珠会过来和她说说话,送一些海鲜给她吃。
螃蟹仙正在做一件大事,说是要把她家乡的那条小河发展发展,搞什么旅游之村什么的,让当地的妖和人都能多赚些银子。叶米不懂这些,只知道她做得有声有色的。
“嘿嘿,我发现成了仙之后,大家都会乖乖地听我说话,先前都把我当小孩呢!叶米,这就是权利的滋味嘛?嘿嘿……”
她啃着果子,笑眯眯的模样也不知道明白啥了。
大家都在天庭上,万情贞也经常来光顾,时常是和谢珍珠一起来的,两人莫名在做生意一事上有了很多共同话题。
叶米之前疑惑万情贞总是把“开酒楼”一事挂在嘴上,甚至到有些走火入魔的程度,比如他上次来就哭着说自己被月老当着所有书灵的面大骂特骂,因为写了一百个故事,九十九个女主都要开酒楼。
猫仙觉得他并不冤枉,甚至她都有些心疼月老,老人家培养书灵也不容易的。
后来万情贞痛定思痛,不写开酒楼,开始写别的,比如这个开书肆、那个开茶馆,还有一个开食店……总而言之,他总要开什么。知道谢珍珠搞海鲜生意之后,还要去参考她的生意经,也不知道他写的到底是不是爱情故事。
胡和烈讽刺他不如叫“万店开”算了。
万情贞居然有些心动。
日子一天天过着,叶米初步达成了自己成仙之后的目标:至少让十座城的老百姓知道猫的“厉害”,对猫产生“不可亵玩”之心。
她的办法也很简单,一开始是散播一些谣言,或是让那些虐猫的人陷入幻境之中体验一把被老鼠咬死的可怖;是些无伤大雅的小惩罚,别人捉不到她的错处。
但人间的谣言在一传十、十传百之后,那就是另一个版本了,不知不觉之中大家对流浪猫有了一些恐惧的心思,再加上她偶尔去操作一下印证“谣言”,效果非常好。
天时地利人和的是,三四十年前人间忽地爆发了鼠疫,死伤无数,上头颁布任务下来,本是不归她管的,但叶米听到风声之后主动要求参与,众位仙家一看她不正是老鼠的克星吗?于是她便顺理成章地开始处理。
她打算靠这次鼠疫,在民间营造一个“猫大仙”的存在,于是几乎是昼夜不分地、时刻也不放松地在辛勤工作,皇天不负有心猫,这事她办得很漂亮,不只是在人间打出了“猫大仙”的名气,在仙界也出名了一把。
叶米也高兴,不过心中知道这只是初步计划,后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她兴致勃勃,毫不畏惧。
万情贞越发觉得猫大人是他的榜样,平时一听到什么八卦就要来和猫说,不管她是不是左耳进右耳出或者根本没听进去,但书灵就是要说;有时写了故事还要让她来批评一下,叶米一般就扔给胡和烈,毕竟他嘴巴比较毒。
这一天,书灵神秘兮兮地朝猫仙挤眉弄眼:“猫大人,我听说天庭来了位新神。”
叶米今天难得休假,躺在屋外晒太阳,随口应和:“哦,这不是很正常?”
万情贞道:“是正常,但难得呢,是位人仙!”
人仙的意思就是凡人得道成仙,确实是很难得的,比妖要难很多。叶米便点点头,不吝夸奖:“看来是个大好人。”
万情贞睁着眼睛等了等,见叶米没有追问,心里难耐道:“哎呀,猫大人你不好奇嘛?要不去看看吧!好像就住你隔壁呢!”
叶米不以为然:“住隔壁也不一定见得到面、说得上话,除了你们这些有事没事来找我的,我在天庭也没几个朋友。”
万情贞:……
“话是这么说……”
他话音未落,忽然有一只大黄猫跑了过来,它是在叶米宫里做事的小猫妖:“老大老大,有仙找你!”
如果是胡和烈他们,小猫妖是不会通报的,叶米睁开眼,奇怪道:“谁?”
小猫妖:“隔壁邻居,说是刚搬来,送点礼物来给您,不成敬意呢!”
叶米瞥了万情贞一眼,后者嘿嘿一笑:“猫大人,这位新邻居看起来蛮有礼貌的嘛!”
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但人家都捧着礼物站门口了,怎么说也是邻居,叶米总不好闭门不见,于是从躺椅上起来,往门口走去。
还未走近,先是看到这位邻居的身影,他蹲在那,似乎是在打量那尊她从民间带回来的猫大仙像,这尊神像是难得接近她原形的,她看了喜欢便带了回来,就摆在门口当做门牌,大家便知道这里住着的是那只猫仙。
走近了一些,看见他穿着一身普通的灰白色圆领窄袖衫,头发全然束起在幞头下,是凡人的衣裳,估计是新来的,还没换上神仙的装束。
只是……这一身模样,怎么瞧着有些熟悉?
叶米顿住脚步,那人却已经听见了脚步声,站起身来回头一望,两双眼睛分毫不差地对视上,目光交错,隔着世间一百年。
月老宫中,满满当当的书格上是数不清的姻缘簿,新的旧的厚的薄的,其中有不显眼的一本忽地发出光来,越来越亮,闪耀了许久之后,又恢复了寂静。书房之中空无一仙,这一切便无人知晓。
猫感受到心的触动。
她觉得心虚也是难免的,毕竟当时为了成仙就直接无视了他,后来又因为从来没有收到他的消息,她心想石头可能真的被他扔了,而神仙的工作太忙,渐渐地这道士就被她抛之脑后。
所以这会看到他,她会有一种“讨债的还是来了”的感觉。
南显成显然也有些不知所措,他有些局促地移开视线,这才看到自己手上还抱着礼物,像是找到救命稻草一般,往前一递:“叶姑娘,许久不见。我这两日刚搬到隔壁,日后……还要请你关照了。”
叶米叹出一声笑,接过礼物,无奈眼神太好,不小心地看到了他挂在腰侧的一颗平平无奇的石头。
猫微愣,颔首道:“应该的。”
书灵躲在一棵树后,一双笑弯了的眼睛窥视着这一切,这时灵光一闪,变出一本一笔来,翻开就摇头晃脑地写:
“俗话说得好,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好事不怕晚,何须不择手段?嘿嘿嘿……这个故事的结局就这么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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