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色千寻

作者:一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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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灰色地带


      眼前的乡间土地都已被勤劳的人们开垦耕种了,梯田上面的一层层绿令千寻欣喜不已。中午时分,前方炊烟阵阵,隐隐约约可以看出一个村落的样子。
      顺着蜿蜒的小道,频伽与千寻信步前往,想要到农家之中寻得可口的午餐。
      刚一走进村口,一阵稚嫩的哭声便清晰地传了过来:“叔叔、大爷们,你们就可怜可怜芽儿吧。你们谁愿意帮芽儿把爹安葬了,芽儿愿意一辈子做牛做马伺候您。”
      那是一个瘦小的,发育不良的女孩,看起来不过八九岁的年纪。浑身的麻布衣衫破烂不堪,小脸上污黑混浊,只能看到一对眼睛漆黑闪亮。泪水沿着脸颊缓缓流下,在脸上也冲出了一道道交错纵横的‘沟壑’。
      这是一个穷苦的村子,村里的大人们个个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盯着孤苦无助的孩子。他们的脸颊上刻满了岁月无情的痕迹,艰难的生存环境使得他们每个人都面容呆滞。生活没有给与他们关爱他人的能力。
      芽儿的身旁,放了一个牌子,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字。
      “牌子上写的什么?”望着脏兮兮的芽儿,千寻皱眉问道。
      “买身葬父。”
      “买身葬父?”千寻嗤笑一声,抬起脚把摆在尸体前的牌子踢飞出去。
      “千寻。”频伽大喝道,可惜没能来得及阻止。在众人的惊呼中,那木牌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坠入了沟壑。
      “你干什么?”频伽跃下马背,抓住千寻纤细的手腕,低头质问道。
      孝,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上至皇帝,下至百姓,无不以孝作为自己首要遵守的美德。即便你心中实在是不想孝顺父母,但最起码面子上也要装一装。所以,自古以来,我国就出现了许多的赞颂孝子的故事。在小说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得到买身葬父的桥断。而且买身葬父的一般以女孩居多,要是施舍爱心的人是一个风度翩翩,德行良好的公子,那可就称得上是完美了。可怜的孤苦伶仃的女孩从此连下半生的依靠都有了!
      写到这里忍不住想要啰嗦一下,既然标榜了‘买身葬父’,那么那些长相抱歉,品德低下,冲着买身女美色而来的被人们所不齿的男猪们究竟有什么错?
      再说说村民们的反应吧。
      这些老实的、木讷的农民虽然很穷,虽然很胆小,虽然没有爱的能力,可是他们还是愤怒了。芽儿呆坐在那里,望着被千寻一脚踢飞的木牌坠落山谷的空荡。质朴的农民围着千寻和频伽,等待着一个合理的解释。
      频伽倒是不在意这些空有蛮力的农民,但是这件事千寻理亏已是事实,若只是凭借武力去摆平,绝非频伽所为。
      只见他环视一周,抱拳说道:“各位,我的朋友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原因,请容在下问清楚。我保证,一定会给小姑娘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一个年老的长者抬起黝黑、粗糙的手臂抚了抚胡须,点头道:“好,我们就等着你们给芽儿一个合理的解释。”长者敏锐的眼神在两人身上来回探寻着,频伽的湛蓝眼眸,千寻的红色牛仔分明的昭示着两人不同寻常的身份。既然对方愿意解释,那么还是等一等比较好。
      此刻,肇事者——千寻,冷冰着眼神,呼吸紧促,仍然皱着眉盯着呆愣的芽儿。
      “千寻,千寻。”频伽小心翼翼的叫着她,伸出手扳过她尖翘的下巴,强迫着千寻的冰冷眼神与自己温暖的湛蓝眸光交接:“告诉我,为什么这么做?你难道不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怜吗?”不论刚才千寻的所作所为有多么恶劣,频伽都不相信千寻的出发点是卑劣的,她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浓密修长的睫毛变得有些潮湿,千寻摇着头轻喊道:“为什么要买身葬父?为了一个死去的人出卖自己的一生值得吗?他这么不负责任,留下年纪这么小的孩子,连自己的后事都安排不了,还要女儿去买身?”她再一次转过头,冲着芽儿喊道:“值得吗?值得吗?他做了什么?不过是很多年前贡献了自己的精子而已!”这小女孩,那么纤瘦、孤伶,跟自己八岁时的样子那么像!那时,所有福利院的小朋友都嘲笑自己的尖耳朵,说自己是个怪物!就连阿姨们也不喜欢她。自己整天孤孤单单的,只有自言自语,身上的衣服很久都不会换,总是散发着连自己都厌恶的臭味儿。
      然而讽刺的是,当那对法国的夫妇来到福利院的时候,那么多阿姨推荐的孩子他们都没有看上,却偏偏因为这对怪异的尖耳朵选择了千寻。尖耳朵使她成为了伙伴们眼中的‘怪物’,却也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千寻以为这些她早就忘记了,早就不再介怀了,可是,就在刚才,就在看到芽儿要买身葬父的一瞬间,那些潜藏在记忆深处的不堪突然间爆发喷涌,使得她激动莫名。
      那是她人生的灰色地带,是她孤僻自闭的源头。
      精子?这个词汇太现代了,频伽没有听懂,小女孩芽儿更是一头雾水,眼睛里的泪水泛滥成灾。蹲在一旁的村民们也是面面相觑。
      但是,频伽却隐约猜到了千寻做出过激行为的原因,这是一个有着不堪身世的女孩儿。她表面上坚强独立,心底里却一直无法摆脱被父母抛弃的阴影。
      刚想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千寻的冰冷,不想千寻却一个跃身,坐上马背飞驰而去。
      “千寻!”频伽急呼一声,赶忙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金子,转身递给了满脸皱纹的长者:“对不起,今天这件事错全在我们身上,这锭金子就请你们帮助芽儿把父亲安葬了吧。”说完追随千寻而去。
      我不哭!不哭!为了抛弃我的父母不值得!飞驰的千寻心里呐喊着,马蹄扬起的灰尘在沟壑纵横的峡谷里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看到了。
      频伽策马赶来,终于在一个流淌着清泉的高地看到了千寻的踪迹。高地上到处铺满了碎石片,踩在上面,会发出细碎、暗哑的声音。
      清泉涌出的源头有一颗不太高的年轻枞树。千寻摘掉了帽子,卷发随着黄昏的微风在沾粘了沙粒的脸上舞动着。她点燃了一只骆驼牌香烟,已经平复的脸上浮现出与世隔绝的冷漠表情。
      频伽轻拍马的脊背,示意它可以自由活动了,那白色的高头大马立刻快乐的奔向另一匹马儿,亲亲热热地啃噬着碎石片中艰难生存的野草。
      缓缓走向千寻,但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拥抱她,只是停步在她的身边,掬一汪清凉的泉水,一边拍打着自己的面颊,一边若无其事地说道:“小时候,我总是觉得父王对我的关心不够。第一次学会骑马,兴冲冲的想要让他带我参加皇室的狩猎活动,他拒绝了,说我年纪还太小。第一次在草原上射下最凶猛的隼,想要让他夸我勇猛无比,他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比我第一次射下隼的年龄大了一岁。第一次领兵打仗,想要让他任命我为将军,他却只是让我当了一位副将。现在想想,这样的例子多的是。可是,在我十八岁那年在朝堂上提出自己的建议,要求与唐朝结盟的时候,那么多有资历的老臣反对,父王却执意支持我的建议。父王就是这样,我常常不理解他,甚至不理解他对母后的过分宠爱,认为他没有一个君主的气概。但是,当我面临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父王。不论我做出了什么成就,最想听到的还是父王的一句赞赏。”
      千寻看向远方的目光渐渐投注在频伽的身上,虽然冷漠却很有兴趣。
      “千寻,我会带你去见见我的父王。他会给你父亲般的关爱,他会的。哦,还有我的母后……”
      “我饿了。”千寻打断了频伽的话。她对和和美美的家庭不感兴趣。
      真的饿了,他们两个错过了中午的农家饭,到现在才想起要解决温饱问题。
      “饿了?等着。”频伽转过头眺望着四周,朝着有野兔出没的山坡走去。只见他优雅的
      拔出身后的弓箭,稳健的拉弓,射出,箭无虚发。
      夜晚,千寻缩在自己的睡袋里,眨着眼望着坐在身边的频伽。
      “你怎么办?”不论怎样,这个养尊处优的王子可是为了她风餐露宿的。
      频伽笑笑,说道:“我没关系,你快睡吧。”
      千寻迟疑了一下,约摸着睡袋里还可以挤下一个人。“你也钻进来吧。”
      第一次被邀请!湛蓝眼眸眯缝着,喜悦在里面清晰可见。钻进睡袋,好奇地问道:“这是法国制造的吗?很不错,以后可以让我国的人民学习一下制造方法。”
      千寻笑了,笑意一直在唇畔挂着……

      清晨,从黄土高原上一跃而出的朝阳温和的把触角伸向了依偎在枞树下的两人平静、快乐的脸颊上。
      人,贪每日之所见。
      这句话好像真的有道理。频伽从一开始的征服欲作祟到现在的温情相伴,已经成功地走进了千寻的眼底。不论快乐还是争吵,他都锲而不舍的、执意的拥着千寻度过寒冷、漫长的黑夜。这样每天的朝夕相处,千寻从焦虑不适到可以接受,这本身对自闭的她就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从对频伽毫无印象,到现在闭上眼睛可以清楚地想起他的样子,这其中‘每天可见’功不可没。
      不远处,两匹阿拉伯马相依偎着,似乎也受到了主人们的感染。(可千万不要啊!这是两匹公马!)
      长满青草的山坡上,李嗣业昂首站立在阳光投射处,目光中充满了柔情和遗憾。从第一眼在安西城外的泉水边见到飘零如秋叶的千寻,他就立刻读懂了这个女孩。第二次见到她,看到了她眼中的冰冷孤绝,他就知道在千寻的心里,还没有男人驻扎的痕迹。可是,现在与频伽相拥而眠的千寻,嘴角泛着甜甜的微笑,他知道频伽已经成功走进她的眼底。这样的女孩,一旦什么人走进她的眼底,那就意味着:永远。
      “继续盯紧。到达兰州之前,决不能让频伽王子出一点意外。”
      “属下明白。”
      这两个人仿佛是水晶一般透明清澈的器物,没有一丝污垢同时又脆弱不堪。希望,命运能够对这两个人特别眷顾,不要让任何灾难降临。离去的李嗣业心里祈祷着,也不知绚烂的朝阳听懂了没?
      “该起床了,小女妖!”
      闻声,千寻睁开双眼,立刻陷入一片宠溺的蓝。
      “嗨!”清亮的双眼满含笑意的望着频伽,红唇轻启,慵懒的打了个招呼。
      “嗨?”频伽低沉的重复了一声,紧接着蹙眉问道:“什么意思?”
      “就是‘嗨’的意思。”千寻笑着从睡袋中钻出,伸了伸有些僵硬酸痛的四肢,仰望着四周的沙砾,脖颈中的月光宝石折射着阳光闪烁非常。坐在泉水边,掬起冰凉的水,轻轻拍打着面颊。
      枞树下,频伽背上弓箭,回头望了望面颊上闪烁着晶莹水珠的千寻,大步向对面有野兔出没的山坡上走去。
      锁定目标,拉开弓箭,在朝阳的逆光中像是人马座一般的剪影屹立在满眼翠绿的山坡上。
      频伽的箭还没有来得及射出,耳边就传来了一阵马蹄纷乱的声音。急忙转头望去,只见十几匹马组成的列队在扬起的尘雾中快速冲向对面山坡的那汪清泉,几乎像风一样掠了过去。留下的,只是在泉水上泛起的涟漪和岩石上的空荡。
      千寻,仿佛是被黄沙卷去,不见了踪影。
      屹立在山坡上的频伽浑身的毛发都竖立着,散发出肃杀的气息。眼中的湛蓝眸光颜色变的黝深,闪射着危险的信号,凶狠的注视着黄色尘土消逝的方向。他将手中的箭对准了那里,凶狠的射了过去。

      第二次被人捋去,却是在清醒的情况下。
      捋走她的,是一群凶狠、勇猛的马贼。他们在这绵延不断的大山中神出鬼没,靠着掠夺艰难的生存着,运气好的话,偶尔也可以享受一下奢淫的生活。
      他们的大本营自然是无法与频伽舒适、奢华的地宫相比。这里,就如同这些粗野汉子一般,粗砺、鄙俗,但是充满了朴拙的生命力。
      马贼们虽然都没什么文化和修养,但是他们的等级观念还是非常分明的。掠夺而来的财宝、美女,自然是先要孝敬给大哥的。
      “老大。”钳制着千寻的马贼跪地一拜,说道:“今天兄弟们出师不利,什么也没有打到,回来的路上看见了这个女子,虽然瘦得不像样,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个婆娘,兄弟们已经有好久都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了。今天晚上就请老大先享受享受吧。”
      那个‘老大’,端坐在山寨的宝座上,理所应当的微笑着点了点头:“好!待老子给她开了苞,明天就赏给兄弟们好好地泄泄火!”
      “噢,噢,噢,噢。”山洞里回荡着马贼们兴奋的呐喊,还有一些,用眼睛色迷迷的瞄着千寻,咧开的大嘴里,分明的露出了暗黄色的牙齿。
      千寻却似乎没有听懂这一切,她只是专注的望着四周环伺的粗野汉子,望着他们毫不掩饰的裸露出的黝红色健硕肌肤。这,完全不同于频伽和李嗣业的身体。频伽的裸体就如同罗可可艺术中完美的天使,李嗣业的裸体则像是巴洛克艺术中悲壮的战神。而眼前的浑身黝红的发紫的粗野汉子,他们的肌肉却是充满了原始美的力量。他们粗野、荒蛮,灼热太阳的烘烤赐予了他们完美的肤色,匮乏的精神生活造就了肌肉的野蛮力量。
      一股创作的冲动涌上千寻的心头,不过时机却显然不对,她很快就被那个大步走来的大哥扛在肩上离开了。趴伏在他的背上,一股浓烈的汗味儿窜到鼻中,令千寻一阵眩晕。耳畔,大哥震耳欲聋的大笑声传了过来,震的千寻耳膜生疼。
      走进一个点燃了许多火把的房间。
      这里,应该就是马贼头子的贼窝了。瞄着房间的摆设,还在马贼背上趴着的千寻嗤笑出声。
      “你笑什么?”那个大哥怒喝道。只见他一个反手,把千寻甩到了宽大的床上。这果然是他的床,汗味儿、烟味儿、爱欲味儿、臭脚味儿,总而言之,地地道道的西北野汉子味儿。
      千寻会发笑,完全是因为这里‘别致’的摆设:典型的西北炕床,典型的回纥地毯,典型的龟兹矮桌,典型的唐朝铜镜,典型的大宛梳妆台,还有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来自粟特的银器。这是一个大杂烩房间,东拼西凑的家具说明了主人审美的无知与浅薄,更说明了马贼们抢掠范围的宽泛。
      望着一直发笑的千寻,带着占整个脸部四分之一狰狞面具的大哥一头雾水,目露凶光,不怀好意的朝着床榻上微笑的千寻走来。一边走,还一边脱着自己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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