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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若如初见(下)
小姐?!傅言一愣,这才想起来似乎是自己让他这么叫的,哪日她极尽厌恶地跟他说,在外人面前,他可以叫自己做妹妹,可在私下里他要叫自己小姐,亲系旁人要分的清清楚楚!现在想起来,她真恨不能打自己两个巴掌。
“怎么不喝?”傅言瞧着他只是闻了闻茶香,并不打算喝的样子,问了一句“你怕我会下毒害你吗?”
他一贯见不得她不开心,忙摇了摇头“是义父,义父叮嘱过不让我碰姜茶,所以,小姐的好意我心领了。”
“喝了会怎样?不舒服?”她怎么不知道这件事,爹爹没跟她说啊。
“不知道。” 他摇了摇头,虽然这个叮嘱有些莫名其妙,但义父不让他碰,他就不碰,反正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姜的味道。
“你干什么去?”傅言见他要走,忙问了一句,生怕他一个想不开干出什么傻事,因为今天本是他母亲的忌辰,他却不能光明正大的拜祭,连一个孝字都要做的偷偷摸摸,可想而知,这十年来的日子他很难过。
往日里,他滴酒不沾,也只有每年忌辰的这些时日,他会喝上许多酒。
“我已经三天没去书院了,功课落下了许多,就不打扰小姐了。”一句温和暖语说的却是违心的话,傅言听得出来,所以她才会下意识地喊了一句兄长……
“你叫我什么?!”迈出的脚步忽然停住了,似乎被一句话绊住了什么,日光下那张面容有些耸动“爹说,你是我兄长。”傅言走过去,生怕惊走了什么,慢慢地拉起了他的手“我知道了,你不是外人,以前是我不懂事,兄长不要恨我。”
恨?若说他还有什么奢望,就是能多些家人在身边,如今,她肯叫自己一生兄长,他心疼还来不及,有怎么舍得恨呢?
“我不恨你,我只怕你会不喜欢我。”他的存在,对于傅言的母亲来说,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背弃,可她对于自己的母亲而言,又何尝不是背弃呢?在这短短的十年里,究竟是谁欠了谁的,恐怕早已经分不清了吧?
“那,那兄长可不可也不要恨爹?”
恨他什么?恨他没有跟自己光明正大的相认?恨他没有给自己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恨他没有给母亲一个交代,恨他回去的太晚……
这么多年,为了弥补,那个男人对自己很好,好到无以复加,一个人的悔过,可以把这些都变得无关紧要。
“我没恨过他,从来都没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天意弄人,他不会把一个恨字随便安在任何人的头上。
“可你很少跟爹说话,也从没交过一声爹。”见她一张小脸上满是忧心忡忡的模样,他忍不住蹲下身来,摸了摸她的头发,瞧着这个刚到自己的脖子小姑娘,他笑了“你还太小了,有些事还不懂。”
不恨并不带表不怨,他对自己做的一切,自己没什么怨怪,自己只怨在金榜题名之后,他娶了高官人家的女子,就算往日情分不复,他也理应去断了母亲对他的念想,而不该一点消息都没有,让她苦苦等了十年!这一点,自己永远都无法原谅,不论他曾有过什么样的理由。
风还在吹,梨花还在飘,国子监的临溪河边已经铺陈了厚厚的一层花瓣,完整的,残缺的,交杂在一起像一片冬日初雪绵延向无忧无虑的远方,树下,一个女子白衬白裙,背靠着树干酣然而睡,不仔细看,倒似是千万朵残花中的一朵,融于其间,一点都不觉突兀。
他悄悄地绕过去,蹲在女子身前,树影斑驳,深深浅浅打在脸上,清秀的脸颊泛着红彤彤的光泽,落于头顶的花瓣,忍不住想让人伸手撷下,可就是这么一个极尽轻微的动作却惊醒了梦中的人,她睡意朦胧地睁开眼睛,待看见身前不知何时竟多了个人,撒开步子就要跑,却被他一把抓住了“我又不是豺狼虎豹,你怎么每次见了我都要跑啊?”
“我不能被人看见的。”女子拼了命地想要掰开他的手,奈何对方气力不大,却不知道用了什么巧劲儿,怎么也掰不开。
“你怕被人知道?”傅荀见她一副慌张的模样,又道“可你已经被我看见了。”
女子想了一瞬,眼睛忽然滴溜溜地转了一圈“这样吧,你可以假装看不见我,等会儿我溜走了,你可不要跟任何人说。”
“天下间没有白的的便宜,我为何要听你的?”傅荀见她暗耍小聪明的模样,忍不住打起了玩笑。
“我爹说趁人之危是小人会做的事。”听了这句话,她反倒平静了下来,一双清瞳看他的眼神,满是鄙夷,衬着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倒让他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若一个人性子温良,即便再凶神恶煞,都是一副滑稽可笑的模样。
“你爹?这里是朝臣子孙学习的地方,外人可进不来,你爹是朝堂命官?”
“你若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这跟告不告诉他,有什么区别吗?他有些想笑,但这一个大活人站在眼前,放眼中都,细细一数,要猜她的身份也并不难“我听说于大人家的小女,十岁之龄,离家出走,如今已经六年了,仍旧下落不明,我看姑娘模样,年岁都几近相似,原来于家三小姐离家出走是假,来国子监是来偷师学艺的倒是真的。”
“才不是!是我父亲让我来请教夫子……”话说一半,于缭忽然住了嘴,这不就等于是自己承认了一样吗?!
“你在看《史记》?”傅荀瞧她一副警惕的模样,也没有在深究什么,捡起地上半开的书,草草翻了起来“看到哪儿了?”
“指鹿为马。”于缭在其中一篇上点了点,手心上一片红肿未消,显然刚被教尺打过“挨打了?”傅荀瞧了她一眼“因为背不下来?”
“夫子让我每天读一篇,读完之后跟他说都读懂了什么。”
“那你是怎么说的?”若她说的对便不会受罚,他虽然从没挨过夫子的教尺,可他亲眼看过,那些被打过的人,不论孩子还是男人没有一个不是眼角挂泪。
《史记》早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读过了,每一篇都深刻于心,这篇指鹿为马,借赵高送鹿的故事,暗讽那些贪生怕死的跟风之人,警惕朝臣秉持自律,不忘初心。
人人都说没有什么比活着重要,可这世上,有些事情,有些情义,即便是丢了性命也要死守住。
“我告诉夫子,不要把鹿看成马,它们长得不像。”一句话,于缭说的极为认真,傅荀却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许多年没开怀笑过,他这一抹笑容很会心,很疏朗,因为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
于缭被他笑的脸上一红,想起那日夫子也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忽然有些气了“笑什么笑?!很有意思吗?”鹿的头上有角,马的头上没角,多好区分呢,她真不明白,那些跟赵高把鹿说成是马的人,都是瞎了眼睛的吗?
“你看书只看得到这么浅显的东西,可见你也是个没心眼的丫头。”傅荀草草将书扔在一边,笑说“这种书只适合心有城府的人看,以后你还是不要看了,看也看不懂。”
“可,可一会儿夫子还要找我训话呢……”
见她一副为难的模样,傅荀思量了一瞬,笑道“我可以教你,不过作为回报,你要陪我逛街。”
弦月挂枝头,夜色渐深,中都的夜色从来都不缺喧闹,即便不是佳节也有才子佳人携手同游,望着柳河岸边的人影如潮,于缭到现在也不明白,他说的那些话自己一句也听不懂,可夫子听了却跟看怪物似的看着她,本以为他文采也没好到哪里去,自己保不准又要挨打了,可当夫子在惊讶过后,连连赞叹她终于开窍了的时候,她竟然有些小小的得意。
被那个白花花的老头打手心打了五年,今日她终于出了口气,咸鱼翻身啦!
“你是谁家的公子,文采好厉害啊。”她跟在他的后面,像个小跟班一样,但脸上却是难言的兴奋。她从五岁的时候就被父亲秘密送到了国子监,整整十年的时间,她除了整日对着书本,对着个眉毛花白的老头,就是庭院里的几棵梨树,这还是她头一次除了夫子以外与人这么亲近。
“不是我厉害,是你太笨。”傅荀随手敲了她一记,并不打算告诉她实话。
“不告诉我就不告诉呗,我又没逼着你说。”为什么要说她笨?
对于身份,他并非想隐瞒,可这几年,父亲和于家早已在朝堂上闹的水火不容,若被她知道自己是傅家的孩子,她会立刻掉头就走吧。
难得有个人肯陪他一起逛街,他不想这么快又变得孤零零一个人。
“你一直住在京城?”中都里的大家公子有多少她心里有数,可像他这么文采出众的男子,似乎还没听说过,难道自己国子监圈的太久已经孤陋寡闻了?“也不是,七岁之前,我随母亲住在梨县,十岁之后,我随义父搬到京城,一待十年。”
“义父?你爹呢?”
“我叫他一声义父,他就是我爹。”既然他千方百计想与过往划清界限,他也就不再多提了吧,在外人面前他只是个被收养的弃子,如此而已。
没有人会对自己父亲避之不谈,于缭眨了眨眼睛,直觉他似乎对爹这个字眼有很多怨怼,于是索性不再提“听说梨县地域虽小,但风光甚好,尤其是梨花酥,吃过的人都说很好吃呢。”她下意识地咂了咂嘴,似乎恨不能现在就尝一口,只可惜,吃到嘴里的都说空气。
“你没去过?”但凡听说梨县风光的人,此生都要去那里游山玩水,怎么这丫头反倒没去过么?
“没有啊,父亲只准我在国子监读书,哪里都不许去……”于缭说着垂了垂眼睛,手指绕着衣袖,满脸都是失落的模样“三月梨花落满城,不撷芳白不入城,那么好的景色真想去看看啊。”
“国子监的梨花精剪细修,不是比梨县更好看?”傅荀笑了一声,下意识放慢了脚步,与她并肩而行。
“好看是好看,可多了金玉粉饰,总归是失了芳韵,梨花生来清洁就应该不受世俗凡尘所染,哪里能比的上梨县的花呢。”
身边的人听了,忽然停住了脚步,这句话多少年前娘亲也曾说过,纵然日后身边繁华绚烂,也要守住心底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人的一生要无愧天地,重情守义,她的一生要求甚少,简单的什么都没留下,而这个丫头太像了……
见他许久没有跟上来,于缭回头一看却看他愣愣站着,不禁问了一句“怎么了?”
“没什么,想起了一个人。”
“谁啊?”
“我娘。”
“那你娘呢?”
“死了。”
于缭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愣了一瞬才小心翼翼问道“我听说梨县那年瘟疫蔓延,你娘是在那年……”瞧见他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不知怎么,于缭忽然感觉气氛淡了下来,她从未谈过这么悲伤的话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憋了半天才憋了一句“你爹知道了一定很伤心。”却不知道自己说的这句话是错上加错。
“或许他现在早已另娶他人,举案齐眉,夜半梦里的时候早已忘了当年旧人了也说不定。”世人都说缘分二字是修了千百载的轮回,如此难能可贵的相守,今生今世不是还有人各自分飞,散尽良缘?尽管下辈子不会再记得,可见,情之一字经不起太多波折,也受不起人情冷暖,实在太过轻贱。
于缭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一言一语明明浮着笑意,可那双温润的眉目里竟连一点快乐都装不下,十七岁的年纪竟也有想祭奠的亲人?也有释怀不了的心绪?这样的年纪不是本该无忧无虑的吃喝玩乐,像那些纨绔的世家子弟,不知世间愁苦,纵享大好时光。
原来,今夜他邀自己逛街,不过是想找个人说心事罢了?
若今夜自己不来,此刻站在这里的就是他一个人?就跟以前一样……
方才听他提及,今日是他娘亲的忌辰,该不会每年的忌辰都是他自己一个人过的?思念这种东西伤人无形,但今年不会了,因为他身边多了一个人,思念总会淡去许多。但心结这种东西,若不细心开解,只会越缠越紧,最终累了一辈子。
“你爹做了什么,你这么怨他?”于缭说完又忙地补了一句“我是说你的生父。”
“抛妻弃子。”
爹常说身为男儿要顶天立地,无愧天地,一个男人能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似乎是不对,可眼下她在劝人呢,总不能说他父亲有错吧?当下眼珠转了转,轻声道“人的一生说不清的事情太多了,每个决定的背后都是有原因的,你爹既然做了选择,便一定有他的苦衷,你与其自苦,不如去问问他,或许得了一个回答,你会好受些呢?”
傅荀摇了摇头,并不答话,她只是个旁人,什么都不知道“若我跟你说,他是个为了前程锦绣,可以另娶他人的人,换做是你,你可会原谅?”
“不会。”于缭断然道,随后想了想又笑道“但我仍旧会珍惜。”
“珍惜?”
“人的一生不会很长久,即便你的父亲有错,可你们终究血脉相连,怎能是一个怨字就割的断?你若不珍惜眼下拥有,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过去,为了怨怼而造就遗憾是傻瓜才会做的事情,你那么聪明不会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吧?”
为了怨怼,而早就遗憾……
似乎是这个道理……
尽管昔日成灰,但他现在身边有小妹,有父亲,这两个至亲的人还在,一个家还在,他还想怎样呢?
即便他再执着,再埋怨,过去已经回不来了。
十年等待,谁也不想,终归是父亲百事缠身,身不由己。
傅荀看她的眼睛,忽然多了些神采,这个女子很难得,从头到脚一点心机都没有,可说出来的话总是占着几分道理,这世上的人纷争扰扰,所以往往连最简单的道理都看不透了,即便有人懂也未尝能做得到。
见他忽然笑了,于缭也跟着咧嘴一笑“想通了?”
“好受些。”
既然好受了,夜色还长,不如去放河灯。
满街罗市,她挑了一家生意最好的铺子,挑一个最大的鱼莲花灯,脸色都被鱼嘴映的一片粉红“我听说,河灯越大承载的思念越多,它会一直飘到很远,逝去的人也一定会看得到。”说着,当下拉起他的手,俩人走到河岸,挤过重重的人群,占了一个绝佳的好位置。这个女子不算漂亮,可一笑起来却是初露晨光的白莲,清透不染世俗,在浑浊不堪的人世中是难得的一种干净。
“发什么愣啊,赶快写啊,再磨磨蹭蹭,后面的人就把咱俩挤走了。”河岸上,人群千万,吵嚷之中俩人被挤在一处,一点缝隙都没有,呼吸喷薄,俩人双手互相揽着彼此,生怕人群里谁的脚滑,把他们踢下去,这可就不好玩了。
“我还没想好写什么。”说着,匆忙把手里的一支笔递了过去“要不你替我写吧。”
这种事哪里有替的?可碍于人多为患,于缭只好匆匆往河灯上写了两句,一边写一边往后靠,她不会游水,一旦掉下去只会被淹死,可她一点都不怕,因为身后一直有双臂膀,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将她护在安全的范围之中,似有若无的亲近让她多了几分安全,生平第一次,她与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玩的这样开心,不过多时,脸上已是一片晕红,也不是是被灯光映照,还是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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