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爱情

作者: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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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像是一匹展开的的宣纸


      周六的时候,我和卢中瀚去逛超市采购。欧尚(Auchan)的珍珠鸡打折。我们抗了一只小号的回家,七斤重。
      卢中瀚把鸡彻底清理好,洗好,晾干,抹好盐和胡椒,放进冰箱里,腌了整整一个晚上。
      周日的早上,把珍珠鸡从冰箱里面搬出来,肚子里面填满了三种不同的蘑菇,洋葱,他喜欢的黑橄榄和我喜欢的绿橄榄,苹果和扎成捆的普罗旺斯香草。用厨房的棉线和牙签,一点点的把鸡肚子缝起来。
      卢中瀚做着这些事情,专心致志。
      上午的阳光照进我们两边透亮的房子里面。他浅栗色的头发,在阳光里面烨烨生辉。
      我停下正在看的美剧,看着他专心的侧面。他感到了我的目光,轻笑,“四个小时以后,我们丰盛大餐。”
      静悄悄的屋子里面,有一种感情在四处弥漫。我想,这大概就叫做幸福。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中,卢中瀚一直守在烤箱旁边,每隔一段时间,给鸡翻身,换位置,还不停的往鸡身上浇滴下来的油。
      他指挥我,削土豆,胡萝卜,剥栗子皮,等到鸡烤的差不多的时候,把这些淀粉质的食材,摆进黄黄的鸡油里。
      整个屋子都是烤鸡香香的味道,我口水涟涟。
      卢中瀚看似无意的说,“好久没见爱德华。”
      我笑,“对呀,这么大的一只鸡,当然要有人分享。”
      卢中瀚小孩子一样高兴的去打电话。挂了电话说,“他说他就来。他病了,昨天起就没有吃过东西。”
      鸡还没好的时候,爱公子就到了。淡蓝色的细麻休闲衬衫,水洗布的牛仔裤,还是阿玛尼森林味的古龙水,淡淡的宜人。新挂过的胡子,也掩盖不住的憔悴和消瘦。
      他微笑着从背后拿出来给我的惊喜:紫色的埃及荷花和八吋林间红莓慕斯蛋糕。他耸耸肩,“一听召唤,我撒腿就跑来了。没来得及去Fauchon,这是我家楼下的甜品店的。让我们来品鉴一下差距。”
      我笑,轻轻的拥抱他,表示感谢。这才是我认识的爱公子,细心周到,彬彬有礼,幽默风趣。
      卢中瀚选了一瓶波尔多的红酒,一瓶勃垦地的白酒,让爱公子斟酌那一款更能衬出这只珍珠鸡的味道。
      爱公子用专业的手法,晃着酒杯,提尖了鼻子闻了闻,然后卷着舌头喝进去一点。皱着眉头说,“这瓶红酒,果味很浓,年代有点轻,略有挑衅感。现在喝的话,需要在等一下,让它氧化更完全一点。”
      “嗯,这瓶白酒非常轻盈,有橡木的味道,成色也好。不过入口,余味有点沉,应该放在冰块桶里面,再降一下温。”
      敢情我们开了两瓶酒,吃鸡的时候只能配着白水。我终于忍不住开敲,“爱德华,你终于还是露出你灰狼的尾巴?”
      他苦着脸,手一摊,“你老公选酒的品味有待考证。这次不是我的错。”
      卢中瀚把一大块鸡胸摆在他盘子里面说:“你的嘴巴也可以用来吃东西。”
      我有意生气,“你把鸡胸给他,我吃什么?”
      卢中瀚笑着端过盘子,“这是鸡翅,鸡皮和鸡脖子,都是你的最爱。”
      我看着盘子说,“你记不记得我给你讲过中国的三国?里面有个人叫刘备的,曾经说过,‘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卢中瀚有意窘着脸,“我从昨天就开始精心精艺的准备,做了这么久,原来就是为了让你们两个合在一起,来讽刺我?”
      我和爱公子边吃边点头,太好吃了,已经没有讲话的余地。我们用手指着冰箱,意识卢中瀚把白葡萄酒拿出来,倒进面前白葡萄酒专用的水晶杯。
      食色性也,古之真理。原来一起吃比一起爱,更加幸福。
      一切好像回到从前,我们胡吹海塞,开心的感觉,轻舞飞扬。
      七斤多的鸡,被我们吃的只剩下一片腿肉和诺大的骨架。我煮了一大锅鸡汤,喝了很久。
      比起一进门,憔悴干涩的脸,鸡吃完,爱公子整个脸都闪闪的冒着光。他大叫着,“我已经不行了,需要一个地方平躺。”
      等我把厨房收拾好,擦洗干净,切了红莓蛋糕,回头爱德华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睡的很香,呼吸均匀。长长的睫毛下面,一眼青影。想来不知道有多久没有睡的安稳。我拿了他最爱的蚕丝被,轻轻的给他盖上。
      旁边卢中瀚走过来,拥我入怀。
      我侧头给卢中瀚小声说:“万一他永远都孤独一身,老了的时候,家里孩子们空下来的床,总该还有一张的。”
      卢中瀚亲了亲我的面颊,“你这个麻烦的本质还是善良的。谢天谢天,老天没有让我找到七老八十才遇见你。”
      日子又回到了从前。
      爱公子重新开始狩猎的时代。
      但是这一次他头脑清晰,目的明确。
      弄玉吹箫,琴瑟和鸣,就算是千年传奇,也曾经有人亲历。
      既然半生已然蹉跎,那还有什么理由委屈自己?
      人生像是一匹展开的的宣纸,齐白石画的是虾,徐悲鸿画的是马,张大千画的山水,吴冠中画的是小桥流水人家。
      握着沾满了浓墨的狼毫,你,想画什么?
      无意溅在宣纸上的墨点,你打算怎么画?是画成朵朵暗香的梅花,还是颗颗浑圆焦黄的枇杷,亦或是美人心口上永远的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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