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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就是这么产生滴
周日,戚恬侬悠闲地躺在沙发上和小鹿童鞋煲电话粥。
“真的这么巧啊,我们这里也举办了一场烟花会哎。”戚恬侬说。
“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原来徐大哥家就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那天烟花会我还碰到他了呢。”小鹿放低声音,生怕被别人听到她自己心底的小秘密。
“哦,还不快从实招来。”
“嘿嘿,那天要不是徐大哥,我差点被挤得摔一跤,还好徐大哥扶了我一把,你知道吗,当时我抬头看到徐大哥有多开心啊!”小鹿激动得声音微微提高。
“那后来呢?”
“后来,”小鹿的语声又低了下去,“后来就看了烟花,聊了几句徐大哥就说要回家了。”
“那他有送你回家吗?”戚恬侬好奇地问。
“虽然说是不远,但好歹还是有一段路程啦,不过,”小鹿语气一转,“我有要到徐大哥家的电话哦,呵呵。”
“然后?”
“讨厌,没有然后了啦。恬侬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对吧?”
“是啊,怎么了?”晕,为什么一听到这句话她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那么,周一你回学校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啊?”小鹿羞涩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教室里,中午下课后,所有同学已经冲出去吃饭了,只有我们可怜的戚大姑娘留在空荡荡的教室里陪好友啃面包。
“什么?你能不能再说一遍?”
戚恬侬挖了挖耳朵,怀疑是不是她自己听错了。让她替小鹿写一封情书,没搞错吧。
“哎呀,就是你听到的那样。妞,拜托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写比较好,你平时口才比较好,帮我想一下嘛。”小鹿恳求道。
“啊,你不是认真的吧?你才初中啊。”
她觉得小鹿是不是太早熟了,现在就想着情书什么的了,她还一直以为小鹿对徐挺只是一种青春期的短暂而又朦胧的好感而已,随着时光流逝,很快会消逝在回忆里。
“可是我真的喜欢徐大哥,而且我并不是要和他怎么样,我只是担心徐大哥不知道我的心意,如果我们以后考上不同的高中,他去别的地方读书、工作,我们可能就永远也没机会再见面了。”小鹿一脸的忧郁。
“那你的意思是?”
“我只是想告诉他我的心意,不需要他现在跟我如何。我知道徐大哥成绩这么好,以后一定会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S中的。所以我想跟他说,我一定会认真学习考上S中,以后也一定要考上一样的大学。我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影响徐大哥,我会努力追上徐大哥的脚步,成为和他一样优秀的人,以后才有资格站在他身边。”小鹿坚定地道。
戚恬侬愣在那里,被小鹿眼中的坚定给震住了。
说实话,她重生以前在这个年龄段虽然也曾对一个温润的书生型学长产生过朦胧的好感,但那就只是一种好感而已。
这种好感只以暗恋的形式存在,只存在于这个时期,随着时间逐渐转化为青春的美好回忆。她从没有想过,要将这种好感变成现实。
她虽然还是觉得小鹿的想法过于天真,也有点冒险,总归是相当不妥,但考虑到即使她不答应小鹿,也许小鹿也会通过别的方式来实施。她犹豫了。
不过好在小鹿没有要求对方什么回应,也许她潜意识里只是将这个作为她考上S中的一种激励而已。毕竟年轻的时候可能会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好感,也许对某个人的爱慕只不过是向往成为跟他一样优秀的人,或只是单纯地喜欢这种个性罢了。
这么一想,戚恬侬觉得也许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如果她现在刻意阻止,也许小鹿反而会有叛逆心理,收到反效果。倒不如她好好引导,刺激小鹿好好学习,考上S中或更好的高中。
“好吧,可是我也没写过这种情书这种东西,而且万一被老师发现就惨了。”戚恬侬心存一丝侥幸,希望小鹿她自己放弃。
“没关系的,我想好了,用毛笔写,这样字迹不容易被认出来,最好也不要署名,你只要提到烟花会的事,写个知名不具,我相信徐大哥会知道的。”
“毛笔?”戚恬侬她被雷了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呵呵,我不会写毛笔字,你奶奶毛笔字这么好,你也应该会一点吧,再说不用写得多好,只要能认出是什么字就好。”
“那直接打印不是更好?或是你自己写,只要字迹刻意改一下就行。”戚恬侬提议。毛笔字情书,她实在不明白小鹿的小脑袋里装的是什么。
“哎呀,那样太没诚意了,而且我怕自己写着写着就会忘了要改变字迹,那万一……哎呀,我不管,你如果不帮我,我就哭给你看。”
一看好友一副即将嚎啕大哭的样子,虽然明知是装的,但戚恬侬还是心软了:“好吧,我帮你写,不过毛笔就算了,用普通的圆珠笔好了,这样反而显得平常。”
“妞,你真是我的田螺姑娘啊,嘻嘻。”
放学后,两人相约在一家不起眼的小餐馆。
“我写好了,你看看吧,如果不行我再改改,唉,我的脑细胞又牺牲了一批。”戚恬侬叹气,话说她自己年轻时还没做过这种事呢,现在重生了倒是体验了一把,不过不是为她自己,若是因为她自个儿,估计她也写不出。
小鹿攥着那张小小的信纸,反复看了两三遍,才激动地抓着戚恬侬的手说:“恬侬,你写得真好,说的就是我的心里话,你不愧是我最好的朋友啊。”
戚恬侬黑线,她其实没说什么,只是用一两句话含蓄地表达了小鹿的意思,其他的重点还是放在考高中这件事上。不能说她保守吧,毕竟她觉得这种事还是慎重点好,尽量让小鹿和徐挺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那一天,你在篮球架下,阳光都似被你的笑容融化,化作你颊边温热的汗水,这一幕,被那一瞬的时光胶卷留住,我用记忆将它冲洗。’恩,这句态度比较隐晦,这样又不用徐大哥回应什么,又含蓄地说明了我的想法,很好呢。”小鹿倒是觉得挺好,“而且你大部分在说我希望考上S中的事,还鼓励徐大哥也加油,这正是我要的。不过,你是不是怕我影响我自己和徐大哥的学习啊,恬侬?不要以为我看不出哦。”
“呵呵,被你发现了。”戚恬侬尴尬地抓抓头发。
“没关系,你也是为我好,”小鹿倒是不在意这个,“你最后这句也写得不错呀,‘烟花绚烂,不及你嘴角笑容的温暖。知名不具。’呵呵,这样徐大哥应该就知道是谁了。”
“喂,你确定是5316吗?”
一排排的柜子间,藏着两个贼头贼脑的身影。
放学后,戚恬侬陪着小鹿偷偷来到体育馆男生的储物室,看着小鹿还在寻找徐挺的储物柜,戚恬侬不禁有点怀疑。
一排排的柜子间,藏着两个贼头贼脑的身影。
“没错,应该是5316的,”看了眼戚恬侬怀疑的目光,小鹿不服气地道:“不要怀疑我的视力,好吗?我确定我那天亲眼看到徐大哥把衣服放进5316这个柜子的,哼。”
“哎,找到了,在这里。”小鹿兴奋地说。
“小声点,快点塞进去。”戚恬侬突然觉得她比当事人还紧张还心虚。
“急什么,快了。”小鹿拿起粉红色折成心型的信纸,小心地从柜子下方的小缝塞了进去。
“大功告成,撤退。”
半个多小时后,一群青春洋溢的阳光运动系男生走进体育馆专门的储物室,有的手拿篮球在指尖上转,有的哼着歌,有的还在聊灌篮。
“殷时骁,上次多谢你借我柜子放东西啦,我居然把柜子钥匙落在体育老师办公室桌子上,要不是今天有王老师提醒我还真忘了,难怪那天一直找不到,”徐挺笑眯眯地拍了拍殷时骁的肩,“把那些衣服鞋子还给我吧,我放自己这。喏,你柜子钥匙还你。”
“小事一桩,别客气。”殷时骁打开自己的柜门,把徐挺放在自己柜子里的衣服鞋子递给他。
“我先去吃饭了,饿死了,不等你了。”徐挺很快在旁边的更衣室换好鞋子衣服,出来打了个招呼。
“我回家吃,你快去吧。”今天殷时骁他们打了一场激烈的对抗赛,很过瘾也很累。
咦,这是什么?
殷时骁用两个手指捏起那个粉红色的心形折纸,放到眼前晃了晃。
不过他没有疑惑太久,瞬间他就已经明白过来,这是他自从上学以来一直断断续续有收到的东西,很明显,那就是——情书。不过一般她们都直接塞他书桌抽屉里,倒是从没有人塞到他储物柜里。
说实话,刚开始他还会认真看一下,但后来他发现这些女生说的基本都是千篇一律,没什么实质性的话,要么就是说些天花乱坠的来夸他,要么就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夸张的表白,无非是少女怀春时刚好出现一个目标可以爱慕罢了,他想。
他认为这个目标也不一定就非得是他,只是他恰好出现在这个时间罢了。而且现在这个年纪,这些似乎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打下将来的基础,在阳光下拼搏,尽情挥洒青春的汗水。
对于爱情,他以前从没想过,但是后来看到了他爸妈的“相敬如冰”抑或是相敬如“宾“——真的像对待客人一样尊敬,但是他们只剩下客气尊重却没有爱,真是讽刺。
当初就是因为对这种情况感到无奈,他才会以训练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为借口要求一个人搬出来住。所以如果注定将来有一个人会出现在他的未来,那么他想他要的是真心,但不是一时的投入,可以转身即忘,被时间冲淡。他要的是唯一,是情有独钟,是刻骨铭心,是地久天长,是一生一世。
想到这,他轻笑了下,也许是他强求了吧。正当他下意识地打算随手把它扔进垃圾桶时,人高马大的体育老师王诚奕走了进来,刚好瞄到他的动作。
“呦,小殷,又有爱慕者啦?”王城奕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心酸地感叹道,“想我当年也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怎么就没有识货的给我写情书呢?唉——”从来没有收到过情书这回事是王城奕心中永远的遗憾啊。
“王老师,只要你不要老是整我们,或者不要老把‘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挂在嘴边,我相信会有人写给你的。”殷时骁似笑非笑地说。
“好啊,你小子,敢调侃我,快,情书拿来,借我看看,观摩观摩,欣赏欣赏。”王城奕呵呵笑着,一脸好奇地伸手想夺。
殷时骁立即左手格挡,一个右旋转身,右手将情书飞速塞进裤子口袋,“王老师,您还是多听听我的建议,相信很快就会有您的第一封情书等着您欣赏。”
说完,殷时骁就转身出去,留给王诚奕一个潇洒的背影。
“哼,臭小子,都不肯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王诚奕站在原地碎碎念。
不是殷时骁小气,而是这种东西,不管怎么说,都是隐私吧。看王老师这么好奇,他怕他扔进垃圾桶里,估计都会被王老师给捡起来看,所以还是带回家再处理好了。
殷时骁回到家,打开门,一室冷清,于是先打了个电话,叫了份外卖,然后打算冲个凉,冲完凉估计外卖差不多就到了。
当初为了表示他自己独立的决心,他单独搬出来住在这里,拒绝了他爸妈让保姆陈阿姨过来烧饭打扫的好意。本以为他自己可以学着烧饭做菜,没想到不知是不是他天生缺下厨这根筋,怎么烧味道都怪怪的,连隔壁家的狗都不屑吃。
作为一个想独立的人来说,解决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搬出来这么久,早饭他都只认准一家早餐店,中午在学校食堂或附近小吃街解决,晚餐就只能叫外卖了。
在解裤子皮带时,“啪”的一声脆响,粉红色的情书掉落在大理石地板上。
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那是什么。
原本根本不想看,现在他却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地捡起来,拆开心形的情书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嘭嘭嘭!”敲门的声音吓了正全神贯注看着一行行秀气小字的殷时骁一跳,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外卖到了。
他上前打开门,果然,是个送外卖的高个男青年。
他接过外卖,递过钱,就要把门关上。
“哇,小兄弟,你在看什么好东西,借我看看呗?”青年笑嘻嘻地说。
殷时骁皱眉,不解:“什么好东西,我没在看。”
“呦呵,少装了,不然你的脸为什么会这么红,跟关公有得一拼了。小兄弟,是不是美女的写真海报啊,借我看看呗,马上还。”青年露出一脸“我懂的我懂的”的猥琐表情。
“……”殷时骁。
“哇,还说不是,被我猜中了,你脖子都红了!”青年哇哇叫。
“嘭——”铁门被殷时骁狠狠摔上,他发誓下次绝对不买这家的东西了。
门关上了,可是殷时骁的心却又开始“噗通”“噗通”狂跳。
是她的字!英语课上他看到过她课本上的字,从字迹来看,一定是她!他不会看错的。
篮球……她来看我打篮球了吗?是和其他女生一样对着他尖叫,还是说会站在另一边狂替对方的队员加油,然后朝他的方向吐着舌头露出坏坏的得意笑容,那种“你奈我何”的表情,使坏的可爱样子,这才像她的个性。
S中……一起吗?那么大学,将来,以后,是不是……
烟花……烟花会的晚上,有她,也有他,看来一定是她没错了。绚烂的烟花,哪里比得上她嘴角的那抹甜蜜笑容,手持仙女棒的纯真舞蹈。
和她,一起学习,一起散步,一起回家,一起……执手相依的未来。
一起。
都是一起。
以后都一起。
殷时骁手里紧紧攥着粉色情书,一个人在客厅里无声地傻笑。
如果多年后的戚恬侬能够提前预见这一幕,她一定会拿手机照相迅速将这一幕“咔嚓”一声留下来,因为让这个常常冷面的殷大帅笑得这么傻帽的机会可是跟铁树开花一样珍贵。
这件乌龙的事教育了我们:不要以为柜子就是柜子,它不会变;也不要以为信的主人,就一定是用爪子在上面留下印记的那个。
误会就是这么产生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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