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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狗腿,世间魔鬼
夙华找到离殇,满脸愠怒。
离殇看她神色不对,便问:“怎么了?”
夙华看着他,语气冰冷强硬:“他的坟,是你动的?”
离殇微微顿了一下,随后又恢复成波澜不惊的神色,淡淡道:“谁的坟?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是啊!怎么不可能!”夙华将那纸条甩给他,“连字迹都跟你一样!”
离殇看到那“人生如梦”四个大字时也是一惊,下意识道,“不是我做的。”
夙华冷冷地举起霜刃,步步逼近:“老实交代,看在你我同门多年的份上,我考虑留你个全尸。”
离殇也冷了脸,“这么说,你一点也不相信我?”
“我为什么相信你?”
“你凭什么相信他?!”言语间,离殇周身的气息瞬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只在一刹那,夙华手中的剑猛地坠落到地上,发出一声哀鸣。
鲜血如艳丽的玫瑰绽放,妖冶动人。
夙华的右手,断了。
“你——”夙华一声未尽,方感觉到断手的那种钻心的痛楚,她左手颤抖着靠近右腕,终于,发出一声凄厉诡异的惨叫。
夙华强忍着泪水,知道自己是打不过他了。
而对方竟只是冷冷地看着她,看着她双唇上下蠕动着。她不想听他说什么,但他说的话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刺入了她的心脏。
“我终于知道他当年为什么看不上你了。白棠,你不配。”
夙华“哇”的一声,吐了口血,也哭了出来。但之后她死死地咬着唇,不再哭出第二声。
半天,她才哑着嗓子说:“离殇,我从来没有不信你,是你不信我的。
师父教你的东西,也不是用来对付我的。”
说完,她再也撑不住了,倒了下去。
……
我回到了离殇资助的那家小酒馆。
算算日子,路上总要耽搁一两天,也不知夙华的线索查的怎么样了。
我的酒馆生意一向很好,虽然我几乎不收钱,但是江湖中人最爱讲义气,越是不收,他们越是要给,于是我这日子过得算是富足,每天都能有闲钱买肉吃。
但我仍是喜欢给来客酌酒。水声入壶口,或入茶碗,酒杯,泠泠的好听。倒酒的时候也最悠然。
一日,我给一个行商队伍斟酒时无意间听闻邻桌来吃酒的客人说什么“夙华女侠突遭敌贼袭击”,我暗中吃了一惊,不慌不忙地拎着酒罐子到了他那边,低声问他,“大哥,这事可不能乱说,你是听谁说的?”
说话那人是个大汉,背着大砍刀,应是什么江湖义士。
那汉子生的身高七尺,满脸横肉,听了我的质疑,他倒把声音放得更开了,还拍着胸脯保证:“放心,此事绝对假不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看过来了。
此时再拦已经晚矣,我立刻摆出一副敬畏的样子:“是是,您说,小人洗耳恭听。”
那汉子也不客气,将碗里酒一口喝干扔给我,示意我满上。我略微不快,但还是堆满笑容谄媚地斟满,恭恭敬敬地递上去。
我发誓,远定王面前我都未曾这么狗腿过。
汉子一碗灌了下去,四围都叫好,便开了嗓门,说道:“就是两天前,夙华女侠在寻找那个紫眼睛魔头的下落。”
“紫眼睛魔头?”立即有人惊呼,“墨染果真复活了?!”
汉子沉了声:“是的,毕竟红尘、夙华都复活了,他哪有不复活的理?算来他现在也该成年了。”
此时的我并不想说话。
死的早也就罢了,但我早死合该早投胎啊?为什么比他们每个人都要小??!
“然后呢?”有人紧张起来,“墨染来找夙华复仇了?”
汉子说:“这倒不一定。当时夙华女侠孤身一人被贼人团团围住,你们都知道吧?夙华女侠虽然在上一世杀了墨染那个魔头,但其实她武功不高,况且又是女流,自然抵挡不住那伙贼人。谁知那伙贼人劫了人之后还想轻薄她——”
“岂有此理!”一□□头锤桌愤愤。
“就是!如果是那个魔头干的,我们就再一起去捣了他老巢!”
“放屁!那魔头哪来的老巢?去挖他老坟!挫骨扬灰!”
“……”
我是不是应该庆幸我已经亲手挖了自己的坟?
这事听着,上头。
酒馆里一阵喧闹,同仇敌忾的火点燃了这群青壮年的激情,其中一些甚至已经开始拉帮结派,准备去探探红叶庄的虚实。
一来担心事态发酵到不可控制的地步,二来人声喧嚣,我实在吵得头痛,便捞起个酒罐子,猛地往桌角砸,砸得粉碎。
巨大的声响过后,世界安静了。
客人们纷纷转头看我,神色震惊而茫然。我淡定地给那汉子倒了碗酒,问道:“然后呢?那伙贼人得手了么?”
汉子看了看我,“没有,夙华女侠誓死不从,被那伙贼人断了手。”
店中一阵安静,然后再一次炸了锅,吵得不行。我默然不语,喝了口清酒。
他忽的说:“你,不错。”
我就这么对上他的目光:“一只手?”
他定定地看着我,语气笃定:“一只手。”
我再问:“右手?”
他喝了口酒,“右手。”
“谢了。”喝完,我抱着酒罐子放回柜台,忽而停顿,“你遇到了离殇少侠?”
他眼睛一亮:“您怎么知道?我来这可就是离殇少侠推荐的!不得不说,您这里的酒可真是物美价廉哪!兄弟们都喜欢!”
我颔首,却道:“下次不必再来捧场了。”
对方愣住了,显然不知道我为什么对他下逐客令。
我掀开帘子,背对着人群,强行按下胃里翻涌的恶心感。
此时我的心里只有厌恶,无穷无尽的厌恶。
离殇不想让我重现江湖,所以我天天委身于酒家,扮演着狗腿的角色。
夙华想弄清楚真相,所以她来找我了。谢天谢地,我们是一头的。
然而夙华受伤了。我们分开之后,她很快就遭遇不测了。
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墨染干的。
当然不是我干的。
但也与我脱不了干系了。
所以离殇生气了,所以他派一个丝毫不知内情的人过来告诉我夙华“因我”受伤了,但他没有表示我一定要去。所以……是让我好自为之。
这只是我的猜测,不一定是事实。
所以……
我收拾好行囊,只身回到了皇城。
不过……我还没到城墙,突然一群黑影蹿了出来。
这群蒙面人是从哪冒出来的?!
好在平时功夫没白练,木剑在手中越来越迅速地挥动,不断划开皮肉,又抽出来。血色像倾倒的墨水一样晕散开来,喷溅到身上,还带着温暖湿热的触感,不算粘稠,不令人讨厌。
肌肉记忆回笼,手上动作熟稔地仿若行云流水,我从容游走在这一群人之间,越发得心应手起来。
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真是……痛快。
我轻而易举地推开一剑,抹了前一人的脖子,又飘然而起,轻轻拨动剑柄,就这么一送,好像也没费什么力气,那把剑便精准刺入了后一人的胸膛。
明明是木剑,却削金如泥般锋利。
那群人倒在了地上,而这一切不过几息之间,因为没有人可以跟我过完一招。
我忽的想起,我不是第一次杀人。
即便是从这一世算起,我也……
我慢悠悠地走到最后一个蒙面人面前,笑着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的双眼中满是惊惧。我看向他时,他目光躲闪,不敢同我对视。
他不说,没事。反正我也记不得。
但是他惹得我很不高兴。
而我不高兴的后果就是,把他的头割下来,随手丢到了护城河里。
我站在隐蔽的岸边,看着血的痕迹慢慢地沉了下去,没来由地想,也幸亏他们会挑地方,不然死了这么多人,光是血腥味就够骇人了。
河里那个自己满身是血、面无表情地与我遥遥对望,我看了一眼自己手里几乎快要废了的木剑,也顺手丢进了河里。
对杀人这件事产生快感,不好。
我洗了洗手,想了想,把手腕浸入冰冷的河水,让身体里那股躁动不安的劲儿消停下来。
先去红尘那里洗个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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