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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
陶挽乘坐公交到了市中心热闹的生活广场下车,时间刚到八点,还有部分小店未开门,但也已经足够热闹。
不少年轻人提着早餐快步行走着,应该是要赶去上班,也有悠闲的老人家在散步,或是牵着宠物,或是抱着小孩子,大型超市的入口不断有人进出,广场四周的早餐店冒着热气,香气四溢。
熙熙攘攘,可真是......吵闹。
陶挽只觉得有些吵闹,只好寻了一处偏僻一些的早餐店,点了一碗牛肉面。
店主人是个三十五岁左右的女性,收拾得很干练,店里环境卫生很好,陶挽悠悠然坐下,掏出手机来刷微博。
她只有一个微博号,基本只是用来浏览,平时不会在微博上发什么,也没有认识的人关注她。
这个微博号她交给了公司,这是在昨天那个经纪人接管之后,她第一次登录,登陆之后她就被消息处的红色数字吓了一跳。
她记得她设置了只有评论和转发才会有消息提醒,而点赞只是红点提醒。
经纪人替她发了一条微博,很官方,一个自我介绍和一般情况下的直播时间,除此之外就是请多关照之类的场面话。
连她的照片都没有发一张,倒是配了一张表情包,是一张可爱猫咪的表情包,虽然猫咪可爱,但是却和她的微博内容完全不搭边。
就是这样一条微博,评论已经快一千条了。
她点开评论,第一条热评只是很简单的两个字,“加油”,标点符号都没有,大概是因为评论得早或者是权重比较高才被顶到了前面,陶挽知道一点渣浪的评论机制,没放在心上。
后面的评论就显得比第一条热情得多了,大都是看了她直播的观众,夸她好看,声音好听云云,也有一些直接的表白。
“小姐,您的牛肉面”,店主人贴心地将面碗端到她面前,笑容礼貌温和。
一阵浓郁的香气钻进她的鼻子里,陶挽抬起头来,淡淡道了一声谢谢,然后便收起了手机,从桌上的筷子兜里抽了两只筷子。
面条热气腾腾,汤底散发着骨头香,想必是用大骨熬制的高汤,切成块的牛肉呈暗红色,让人直流口水,上面搭配着两片绿叶,色香味俱全,陶挽食欲大开,筷子挑起面条在空气中散了散热,接着送入口中。
好吃!
唇角沾上了油滴,陶挽鲜红的舌尖探出来一些,转个弯便舔到了唇角。
她眼角上翘,吃面的动作顿了顿,似乎是还有什么美中不足的地方,片刻后,她拿过桌子那头的小瓶子,放在鼻子边闻了闻,满意地笑了。
那是一瓶醋,陶挽倒了很多在面里,搅拌均匀,酸味溢了出来。
小店里的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大快朵颐之后,她一副餍足的模样,付了钱往别处去了。
她今天出来闲逛,一半属于临时起意,一半则是为了购置一些旅途用品,现在,还多一条还债。
这生活广场旁边不远就是商圈,不少高级写字楼都在那边,包括江璃上班的地方,也包括WMX。
她不想碰到江璃,也不想离薛絮上班地方太远,毕竟是来还人情,于是她折中了一下,选择了一个既不太远又一定不会遇到江璃的地方。
薛絮虽然没说花了多少钱,但陶挽心里有数,这年头进了医院花销都不会少,何况她还住了半天,这衣服嘛,她低头看了看,是轻奢品牌,价格她也知道个大概。
一顿饭要还清,是不可能的。
她既不喜欢别人的好意,也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她找了一个自动取款机,取了些现金,还买了个信封装起来,再加上晚饭的钱,才算是还了这个人情。
至于晚饭吃什么,她选的位置附近,基本上各类餐厅都有,她不知道债主的口味,也不打算多此一举去问,便心安理得选了自己喜欢的。
一家湘菜馆。
这种地方的生意都特别好,她趁着无聊,提前去预定了两个位置。
然后才悠哉悠哉去逛起了商场,买一些旅行会用到的必需品。
薛絮早晨有个会,会议上她眼眸含笑,似星辰闪耀,明艳动人,与平日里完全不同,年年离她最近,只觉得自己小心脏乱跳。
见惯了她温柔儒雅淡如水的模样,再见到她这如初夏暖阳一般妩媚灿烂的模样,所有人都有些没缓过神来。
这真的是总经理吗?
员工们兴致盎然,悄悄聊起了上司的八卦,上司在办公室里,偷偷举起小镜子,试图将唇角和眉梢往下压一压。
可它们似乎有自己的想法,不听她指令。
那就算了吧。
和陶挽见面的时间在倒数着,时间轴每向前跨过一小节,薛絮的心情就多紧张一分。
还好她还有工作。
可是刚刚写好的代码里面,为什么会出现taowan?
她的脸腾地热起来,赶紧将那几个字母删了,原本该是什么来着?
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可真不好受,薛絮靠在椅背上,一副思考人生的模样,人为什么会喜欢另一个人呢?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酸涩呢?
而且,她还是暗恋。
她有些想念自己自由自在,不会被任何人左右的状态。
可是喜欢,就是身不由己的呀,如果能够控制,就不叫喜欢了。
陶挽逛了一下午,买了一双鞋,买了晴雨伞,买了一些药,还有一个背包,她能想到的东西都买上了后,索性逛起了衣服。
爱美,是每个女孩子的天性。
她长得好看,身材也很好,进了店里,店员都特别热情,又是夸她,又是向她推荐新款,她淡淡应着,不太喜欢有人跟在她身边。
她有些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好像热情的人都会带给她一种不适,她更喜欢别人对她冷淡一些。
几层楼的商场逛完,她如愿买了几套新衣服,也挑了一套最喜欢的换上,毕竟,穿着那人送的衣服去见面,会有些奇怪。
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于是她找了一家书店逛逛。
她本只是随意地浏览,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有指引一般,让她在成千上万的书中,目光停留在了那一本上。
《小王子》是一本著名又广受欢迎的书,陶挽也曾在大学时期拜读过,不止一遍。
而令她印象最深刻的那一遍,是林赟找来了法语原版书籍,和她一起读,那时候她们在校外租了房子,两人挤在狭窄的沙发里。
读到喜欢的句子,陶挽就让她用法语对着她说。
然后陶挽总是情不自禁用吻打断她,再无赖地让她再念一遍,那时甜蜜的生活仿佛就在昨日,又恍惚已经过了几个世纪。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遍,情节都快记下来,里面的经典台词也倒背如流,但陶挽还是又买了一本,再次翻开来读。
‘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关于这句话的含义,陶挽曾经和林赟深入地讨论过,那些大道理林赟信手拈来,陶挽以为她活的很通透,她把她当做指引,当做灯塔,她被她驯服,可她却没有负责。
所以她又变成了无人约束的野兽。
书看过太多遍,陶挽随意翻开一页,随意读两句,可不管翻到那一页,都会有源源不断地回忆涌来,包裹她,侵蚀她。
眼前蒙上了一层雾,陶挽将书收进包里,前往餐厅,她眼神中黯淡无光,笼罩上一层无法言说的沉郁。
到达餐厅后,她给薛絮发了位置,之后便呆坐着,不敢再去碰包里的书,也没有心情刷微博。
收到位置的薛絮和她的心境截然不同,她紧张,激动,开心,还有些道不清的小情绪和小心思。
她本想先回家换一套衣服,又怕陶挽等久了不开心,于是直接开了车过去,或许也因为她有些迫不及待。
经过了花店,她犹豫着要不要停下,她想送她一束花,可是她们不是在约会,这样可能太突兀了,她抿了抿唇,有些遗憾地驶过。
找好停车位停好车后,她又拿出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妆容,顺便平复一下心情。
一定要自然一些,淡定一些,她这样默念着,又对着小镜子练习微笑,练习说话,她从没有这样紧张过,即使是第一次谈商务合作时,她也从容冷静。
她好像突然理解了有一句歌词,‘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
曾经听到这首歌时,她觉得好听,却觉得歌词是不是有些夸张,到现在才明白,原来并未夸张,只是那时她还没有遇到这样一个人。
餐厅有两层楼,薛絮按照陶挽的提示找到她的位置,那是一个靠窗的好位置,薛絮先看见她的,远远看见她的侧脸。
她的旁边放着一个背包,还有几个纸袋。
灰蓝色的头发蓬松微卷,随意搭在两肩,大概到了半背的长度,额前两缕碎发遮挡了一半额头,此刻光影的角度像是精心调整过,将她侧脸的轮廓描绘得淋漓尽致。
她不由得放轻了脚步慢慢走近,路过别的餐桌,陶挽的五官逐渐在她眼前清晰,眼角微微上翘,鼻梁挺直,鼻尖小巧精致,嘴唇饱满,形状堪称完美。
她似乎没有涂口红,嘴唇的颜色很淡,不过与她白皙的肤色倒也相称。
在离她还有两米的位置时,陶挽突然转过头来,毫无预兆地撞进了她眼眸里,四目相对。
薛絮的心被狠狠撞了一下,她呆滞了两秒,才回过神来,眨了眨眼睛,掌心微微湿润,她无意识弯曲了指尖,露出在车上练习过的完美微笑。
“你好。”
陶挽神情恹恹,微微抬了抬眼皮,看向她对面的位置,“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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