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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缘来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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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 章


      寇准对崔明冲起了些兴趣,也不关心那珍珠之事了,直接问,“你和庞统谈了些什么?”

      崔明冲几分犹豫,小心斟酌了一下言辞,开口答道:“我朝军事。”
      “那位公子立志从军,对朝中一些大臣避战求和的态度很不喜欢。明冲不才读了些书,平日也常胡思乱想,心中有些谬论,就与他谈了谈。”

      崔明冲看来,与寇准谈话当然和对那位名叫庞统的富家公子不同。
      寇准是他偶像,现在遭到贬职亦是名满天下之人,更是在朝多年为相数载。就算他清楚古代社会禁忌极多,也没有想依仗多出来一千年见识在古人面前卖弄一番的心思。但是偶像面前,表现表现也是人之常情吧!

      穿越也有些时日,崔明冲也去学堂读了书,继承前身记忆,又能过目不忘,先生对他更是时常夸奖,他也是觉得自己去考科举说不定真能得中。而且此番入狱,他也是知道了权势的重要,一个小小的捕快都能把他关进牢里,威胁他的生命,以后若是再有财产,那怎能守住了?还是科举靠谱一些。
      而既然要科举,走上朝廷,也许他真的有机会和原著中那个崔明冲一样位居高位,那时候他能做些什么了?改变自己的命运,不去杀人不做杀人凶手,他能做到。但是能否以一己之力改变天下,改变历史他不清楚。
      不过既然穿越一回,总要留下些痕迹,想起那些穿越小说里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主角们,崔明冲心中也有几分向往。

      寇准道:“军事?”
      古代一般说兵事或者军务,不过军事也不算少用,这个词在脑中过了一遍,寇准便明白其意思。

      他道:“几句话便能得赠千金之珠,我也想听听你的高见。”

      崔明冲深吸一口气,抬起头,眼前的寇准还不是十七年后心灰意冷的寇准,虽然遭到贬罚,但是他还是以他的坚韧屹立着,不在朝中在地方他也是全力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对地方之事尽心尽力。

      “少年几句戏言,若有不适之处,请大人点出。”

      拱手低头,语气却不见一丝卑微,面对寇准,崔明冲也没有半分胆怯。

      “其一,本朝军制由太-祖始建,立枢密院总理军务,而军队直接对陛下负责。太-祖戎马天下,对军事自然熟悉,此军制在太-祖手上自然如虎添翼。而后,几代皇帝并无太-祖之经历,军事上比不上太-祖。而军队……比起开疆扩土的军队,我朝军队主防守,战斗力自然不足。兵将不熟,亦有影响。

      其二,我朝为募兵制,一至灾年,便招募流民为兵士,以防动乱,但并未解决其根本。纵然国库充裕,但士兵一经应募,终身为伍。兵士越来越多若不做应对,朝政很容易不堪重负。且入伍刺字,圣人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旁人以为耻也。行军打仗最重士气,秦一统六国,便是秦之百姓以入伍为荣。我朝军队倍于大辽,但战斗力却相差甚远。

      其三,先平内寇,再御外敌。朝廷之上,对外皆是以和为贵,多不希望对辽作战。我虽不才,也明白,未战先怯乃兵家大忌。大辽并未完全脱离游牧民族生活,夺掠是其生存的方式,所以其攻大宋实乃必然,一味求和,不过以身饲虎。但是大辽不比汉之匈奴唐之突厥,匈奴突厥皆是部落,居无定所。而大辽已立国!即是国家,那便有了集权制度,能够动用全国之力。

      其四,我朝立国起,未有一代君主不想收复燕云十六州,但五代十国地方割据已久,燕云十六州的百姓对我朝未有归属感。对于大辽而已,燕云十六州也异常重要,辽民不善耕种,全赖燕云十六州之出产……”

      如果说开始寇准只觉得这个少年颇为有趣,听到到后面,他的表情慢慢变得凝重起来,手拂胡须,已经是思考的样子。

      朝中对辽无非求和派求战派中间派,如今求和派占上风,主战派无力维系。这个少年提出,大辽对宋的战争无可避免。因为其国家就是如此,游牧民族逐水而居,就算是立国,因为其农业不发达,一到灾年就无法养活百姓。游牧民族自身具有极其的掠夺性,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将内部矛盾转嫁到外部。东西不够了?就去抢啊!大宋富裕自然就是第一目标。

      总而言之,大辽对大宋的攻击是不可避免的。我大宋那些求和派只看重眼前,不过是尸位素餐之徒。后面那些崔明冲没说,但是他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别人铁定要打你,你不但不想着怎么反抗,还去想着送东西求别人不打你,这不是二逼吗?

      顺便感谢崔明冲高考才过去一年,他又有个过目不忘的金手指,越说越多,且发现寇准听得认真,脑袋一热什么都没想,居然就把此时还未出现的《六国论》给背出来了。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苏洵的才华自然是不用担心,六国论更是名篇,借古讽今,用来说北宋如今的情况恰当之极。

      而六国论说完之后,若说一开始崔明冲说的只是自己的讲解,那在寇准听了这六国论就应当是表现他的文采了,当即抚须拍手道:“好论!”

      崔明冲背完之后,在这声下马上反应过来,立马出了一身冷汗。
      他怎么就把这个背出来了呢?

      当下开始转移话题,从六国贿赂秦朝说到如今之事,也不去想什么显摆之事了,只是想尽自己所能表达一些观点。

      崔明冲不是专门学历史的,对宋史的了解也仅限于以前在网上得到的纷乱知识。
      对寇准这种曾经为相掌权天下的大臣来说,他的这番见解极为粗略也显得稚嫩。

      不过也有优点,那就是新颖。

      不去分析战事,而是从大辽前身到其立国,分析为什么要攻打大宋,寻其本源。
      而后面以六国秦朝来比喻如今之事,在寇准看来是文采斐然。

      寇准已经明白为什么心高气傲的庞统会对这个少年另眼相看,甚至赠于千金。
      只是一平民百姓,朝中之事最多也只能从乡野闻之,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年,看的却能比许多朝廷上位列高官的大臣更远。

      此乃千里驹,他日必然名扬天下。

      这是府衙之上,还有许多小吏,他们大都是读过书,识得几个字,但是又通不过科举的人。
      崔明冲这一言,他们大都听不懂,前面隐隐说道皇帝,因为大宋言论自由,稍有不敬,他们也不会盯着。而听到崔明冲说朝廷过于软弱,他们就猜到寇大人会喜欢。

      毕竟寇准的主战大名,天下皆知。

      贺志看向崔明冲,觉得自己第一次认识这个外甥一样,他只知道他外甥读书好,但到底好在哪里他不知。白糖冰糖之事,他只觉得外甥在小道上有些门头,珍珠入狱,又觉得大概是年少,毫无经验太过青涩。如今能在寇准这样的名臣面前侃侃而谈,完全让他意外。

      待崔明说完,寇准在脑中回味刚刚的那番话,问道:“你读过几年书?”

      “六岁启蒙,如今已有七年。”

      寇准道:“十三吗?如此年纪能说出这番话来……非常不错。”

      一个不错代表了寇准的赞赏,对于一个向来硬脾气连皇帝-都敢训斥的人来说,一个不错就是非常高的评价了。

      “多谢大人赞赏。”崔明冲轻轻舒了口气,拜谢。

      寇准摇摇头,“你确实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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