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女渡厄录

作者:天音解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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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回龙女转世大昌国将军之子凌云(卷二)


      第五回龙女转世大昌国将军之子凌云

      卷二身陷绝境逢苍原,方知所遇皆有得。
      诗曰:
      草原悟道
      身陷绝境逢苍原,方知所遇皆有得。
      羚羊奔走循天道,饿狼哀鸣为崽饿。
      一念慈悲释兵戈,万古荣辱化云河。
      重披玄甲归死地,只为心弦与道合。

      这一夜里,因为母狼一连几天,没有捕捉到食物,小狼饥饿下,饿死了两只。空气中弥漫着母狼的哀伤。晨辉下树枝上蹲着几只乌鸦,肆无忌惮的盯着小狼发硬的身躯。

      又过了十来天,凌云走入了草原腹地,农历八月,这里正是干旱季节,那几只狼一路同行。旱季的热风卷着细沙扑在脸上。

      热风裹着沙粒刮过嘴唇,舔一下是苦的,喉咙干得像塞了枯草,低头看干涸的河床,裂缝里还卡着半只羚羊的蹄子,蹄甲上的血早就晒成了黑痂,连乌鸦都懒得啄。凌云蹲在干涸的河床旁,用匕首挖着坑,远处传来幼狼的哀号。

      母狼弓着背立在凌云身后不远处的土丘上,颈毛倒竖如戟,却在看向他腰间悬挂的野兔和一旁地上一动不动的两只羚羊时,缓缓伏低了身躯。直到这时,凌云才感觉到,原来自己也是狼可以吃的食物之一,不由的笑了。

      凌云用粗些的树枝,做了简单的弓和箭,用来射天上的鸟和动物,这天夜里,升起了火堆,烤着这些食物,母狼身边的小狼崽,只剩下来一只还活着,也只是还活着有口气而已了。

      母狼看着身边的小狼崽,又看了看凌云的火堆,来回走着,犹豫良久,还是走了过来,凌云警觉地拿起来刀。没想到母狼走近后,前腿跪下,眼中流着泪呜咽的哀鸣着。

      他手按在匕首柄上,指节泛白,这杀过敌兵的手,刀尖还沾着叛乱者血的腥味,可面对跪着的母狼,刀尖竟不敢往下落。母狼的呜咽声钻进耳朵,像极了城破时,百姓哭孩子的声音,他突然想起父亲说‘兵者诡道’,可‘诡道’能赢战事,却赢不了草原上这碗‘活下去的饭’,凌云手指慢慢从刀柄上挪开。

      凌云看着母狼的泪滴在干燥的土上,砸出两个浅小的坑,风卷着它身上的狼臊气扑过来,混着不远处幼狼微弱的呜咽声。那呜咽像极了军营里伤兵断腿时的哼唧,只是更细、更弱,奄奄一息到没有一点反抗的力气。

      凌云一下子知道了母狼想从自己这里,为小狼讨口吃的。看到母狼的泪,凌云想起了暖暖的母亲,凌云听见自己胸腔里蔓延上来带着暖意的酸楚,像母亲当年拆他重伤的绷带时,眼泪无声落在自己的肌肤上,伴着指尖在身上颤抖拂过。

      也想起小时候母亲给做的槐花饼,于是他伸手在怀里摸索着一个油纸包,那是母亲烙的槐花干饼,他一直舍不得吃完的,每次想家了,都会掰一小块,放进嘴里,去品味那槐花的香味,就象小时候学走路时,母亲在身边给的安心。而如今,这母狼也在给着自己的孩子一份守护……

      赤金半月托的链子含着的聚魂珠,看着这一切,详实记录着凌云的心路,看着凌云将心比心的松了握刀的手,拿起烤好的羊和兔子都扔了过去。母狼开心的叫着,连连曲着前腿向凌云拜了又拜,而后叼起食物奔向小狼而去。

      夜里,凌云倚靠在草堆上睡了,那赤金半月托的链子含着的聚魂珠,玩耍了一会,飘落下来,挂在了凌云脖颈上。次日破晓,他将半扇羊肉留在母狼昨夜栖息处不远,转身时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那只吃了食物,恢复活力的幼狼,跑过来蹭着他的马靴,温热的鼻息拂过脚踝,幼狼绒毛上沾着的草籽蹭上了裤腿。母狼站在七步外,用前爪轻叩地面,象牧民致谢时的礼节。凌云用了一天,打了很多野兔和鸟,自己留了两只,剩下的,都给了那两只狼,远远的站开,用手示意狼都拿去。

      狼明白了凌云的意思,跑过来开心的围着凌云身边转着圈圈,笨拙的摇着尾巴,冲凌云呜噜呜噜的叫着,又用头来回蹭着凌云的腿,进行一番感谢后,才和幼狼叼起食物远去了。

      凌云看着跑远了的狼,无意间手触摸到了腰间的狼首银饰,突然笑了,父亲要他“狠”,可他现在觉得,世间只要是事情,就没有相互间的有效沟通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大多数情况,都是沟通交流不到位的缘故。凌云转身继续走着,打算穿过草原,找到有人的地方,好找到回大昌国的路。

      这些天来,凌云一直在反复回想着,自己自踏入草原以来,看到的狼群捕食下的羚羊群,最后只能留下百分之六十的存在,跑得慢、孱弱的羚羊,都会被大自然界中的各种捕食者吃掉,再也没有机会,繁殖自己衰弱、异化的基因种子。其它的种群也是一样的情况存在,包括狼,不也是六只崽子,最后也只是留下来一只么。

      凌云边想边用手中的树枝扫着茂密的草丛,想着想着,不由得又想起跟随自己的将士,每次战役下来,死伤率也是如此。不禁一时觉得人世间里的一切荣辱都如烟云,因为到最后,不管怎样,都是会死的。这人间的狼——再多一些吧!干死这些羊群……

      如此混乱的想着,凌云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活着到底为了啥,说什么为家为国,为了荣华,还是为了更多的权势保障,似乎,都不如为了明白更多的道理,去活着更好。在凌云发出这些沉思时,那聚魂珠内的光晕不断的流转着,仿佛在回应着什么。

      想到此,这一刻,凌云感觉到自己真正的,是活的有血有肉了,是一个有灵魂的存在,不再是浑浑噩噩,只是活自己父母的期望、认知下,想要自己活的样子和人生。

      一个月后,看见不远处的牧人,没银子,却有羊群,饿了就烤羊肉,渴了就喝羊奶。少年牧人说:“额是牧民,额爹说哩,种地是行业,不是阶层。只要额有羊,吃着天大地大的草原,就饿不死。”

      凌云无意识的摸了摸颈间的聚魂珠,突然笑了,父亲说的“有钱的穷人”和“没钱的富人”,原来这么简单:有能活下去的本事,就是富;靠别人给的,就是穷,哪里来的什么阶级。

      向着牧民问了路后,打算在此歇息两天。却不防第二天,便遇到牧人的羊群被官吏们强征,说‘要给守军当粮草’,牧人跪地求情,被打骨折,那些牧民眼睁睁看着赶着他们羊群走远的官吏,绝望的恨声说:“怎么不让狼群吃了他们呢!”

      凌云帮牧人包扎固定着骨头时,那少年牧人说:“俺以为有羊就饿不死,原来他们连羊都看在了眼里,无处不是他们要的利益”。听着这话,凌云心中一动,想起来父亲说农民是没钱的富人,可连富人的本钱(羊 / 地)都保不住,哪来的‘富’?

      这边事了,凌云一看也待不下去了,于是当天便起程,一路走着,后来的日子,凌云在草原上再次遇到了那只母狼。母狼带着幼崽,靠捕猎活下去,饿了就逮地鼠,从不求谁。凌云想起母狼为了幼崽下跪,想起王福临死前还在喊“守住城门”—— 原来不管是人是狼,想活下去,都得靠自己,不是靠“命运的放在手里”,也不是靠“别人的善心”。

      随着脖颈上聚魂珠的光晕流转的欢呼,凌云走出了草原,走入一个叫马尾隘口集镇,才知道自己进入了大昌国西边赵国的境内,于是买了马匹,一路向东南沿驿路回大昌国烟霞岭城池了。

      等凌云走出草原,回到烟霞岭时,城池已经被收回来了。弟弟玄英带着残兵,在城楼上插着魏家的旗子。“哥,你回来了!”玄英笑着,随后又语气低沉的说:“宫里前些日子传来消息,陛下在儒臣们的义愤填膺下,又要斩几个太监和在外卫朝的将军。

      其中就有秉笔太监周立鼎和因为没有粮饷,只能守城不出战的李庆忠、方照元将军,说他们‘干预朝政,辱骂臣子君王孔圣,其心当诛、贻误战机,预谋造反……’—— 可儒臣还在各种法子的结党贪墨,叛军还在杀人。”

      兄弟玄英说着,便让他走,只是凌云他不愿意,伴着胸前的聚魂珠内的光芒流动,对兄弟玄英说:“别信将军、官吏比农民高贵,我在草原见母狼护崽,跟娘护我们一样;见牧人牧羊,跟君王牧天下一样;见过狼捕食羚羊,跟爹守烟霞岭,不让宵小破坏这方天地一样——都是‘守自己的活法’,哪来的阶层和光耀门楣、光宗耀祖!我们在这个人世间都不过是在为自己找一口饭吃,不论干什么行业。

      接下来一战中,但凡你能走脱,就走吧,玄英,我们不能都死在这里……而我,身为长子,战死沙场又如何呢,人总是要死的,不能白受君恩,不能白受王朝供养,生死皆坦荡,也不枉做人一回。”

      这夜,敌军挖开了上游河堤,凌云发觉时,已经是水淹了城池,众将士只剩城头上的还活着。凌云想起了草原上干枯的河水,想着这水,在那边是何等的宝贵。

      第二天上午,兄弟玄英在耳边说:“水退了下去了,哥哥,我们出城再战一番,来世我们还做兄弟。”凌云没有接话,没有许下来世,因为凌云觉得如此许下了来世有些可笑。连今生都活的浑浑噩噩,又有什么资格去为自己做主,许下一个什么来世呢。

      只是这话,这醒悟到的,跟兄弟是说不通的,既如此,那便不接话好了。于是凌云只是握住了手里的长枪,一声大喝,拍马冲向了敌军。
      这一战,只杀的天昏地暗,凌云机械的运力挥动长枪,长□□出,势如攒蛇,不是枪枪锁喉,就是一枪轰杀穿胸腹,身边敌军的尸体成堆的散落着,只杀的敌军胆战心寒,无人敢靠近。

      突然,凌云定住了,身上插满了箭,跟一个刺猬一般。凌云想起了小时候,在小花园里,自己小心翼翼捧着的小刺猬,那时候母亲笑吟吟的看着他……。
      最后一支箭穿透咽喉时,他看见天边裂开一线金光,远处似乎传来狼群的凄厉长嚎,与记忆中母亲的摇篮曲重叠在一起。他想抬手摸腰间的狼首银饰,却没了力气。

      凌云动了动喉咙,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一口鲜血喷了出去,身子拍倒在大地上,荡起烟尘,他看着深蓝色的天空里,飞过的那一队大雁,身体抽搐着,喉咙艰难用力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别了,我的母亲,我的……我们于这天地间,不过是不同方式的——活着……”。

      凌云魂魄一散,聚魂珠再次裹住青玄的元神,就前往了嘉裕国而去。穿行中,有断续隐约的声音传来“贫民……老牛鼻子……”

      画外音:
      秉笔太监周立鼎被下狱后,自知必死,曾经上书惠生帝,帛书中痛斥儒臣。秉笔太监周立鼎临终帛书:
      老奴立鼎,叩奏陛下:

      奴婢油尽灯枯,魂归天阙在即。此生先后伏侍两君侧,秉笔丹墀,所记无非军国大事、圣德巍巍。然临去之际,心有一惑,萦绕不去,不得不冒死上奏,以全臣节,以慰此心。
      世人皆言羊性温良,以为祥瑞。然奴婢观之,此论大谬矣!羊之本性,非止于柔顺,其内里之贪婪、之暴戾、之盲从,实堪为天下之戒。然奴婢所惧者,非牧场之羊,乃朝堂之上,披着人皮、读着圣贤书,却行着羊事之儒臣也!陛下容奴婢斗胆,以羊为镜,照一照这满朝文武。

      其一,曰羊之贪,即儒臣之私。
      羊食无厌,见良草则争,蹄刨角抵,必欲食尽,乃至刨根毁苗,致草场荒芜。此何异于朝堂之上,某些儒臣乎?他们口诵“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然其心之所向,唯权位与利禄耳。克扣军粮,如羊啃食禾苗,致边关将士饥寒;结党营私,如羊挤开同类,排挤忠良以独占高位。更可怖者,彼等竟以“圣贤之言”为幌子,行掏空王朝根基之实!其言愈是冠冕堂皇,其行愈是贪婪无耻。此非以“温顺”之名,行“破坏”之实乎?古人为防羊毁苗,尚知竖篱为障,今我大昌,以何为篱,以挡此辈儒臣之贪噬?

      其二,曰羊之戾,即儒臣之偏。
      公羊好斗,无故抵人,视路人为入侵;母羊护崽,不分皂白,攻击一切近前之物。此何异于朝堂之上,某些儒臣乎?他们心中并无家国大义,唯有个人私利与门户之见。若有人碍其晋升之路,或与其政见不合,便如公羊般,骤然发难,罗织罪名,扣以“干预朝政”、“图谋不轨”之帽,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奴婢此生,亲见多少忠良,未犯帝怒,却先死于儒臣之口!彼等维护其“学派正统”,如同母羊护崽,不论是非曲直,先“咬人、顶人”再说,党同伐异,冷酷无情。此等行径,与那无端撞人之羊,有何分别?皆是心胸狭隘,被偏执与私欲驱使之暴戾也!

      其三,曰羊之盲,即儒臣之懦。
      羊群之中,一羊挑衅,众羊跟从,围攻之势,蔚为壮观。然彼等非为正义,实乃盲从,惧于孤立,贪于分羹。此何异于朝堂之上,某些儒臣乎?一人发难,弹劾忠良,则众人附议,美其名曰“众议汹汹”,实则是“怕被排挤、也想分一杯羹”之跟风。他们不问真相,不辨是非,只知追随强者,依附大势。主谋贪腐,他们便为爪牙,分一杯残羹;权臣构陷,他们便为喉舌,添几句恶言。此等“帮凶”,与那跟着撞人的羊,何异?皆是怯懦无能,被群体本能裹挟,甘为鹰犬之辈!

      陛下,奴婢一生,所见儒臣,多如牛毛。然其中真为国为民者,寥寥无几;多有此等“羊性”之徒。他们以“温顺”之面示人,以“圣贤”之文饰身,然其骨子里,尽是争食之贪、抵人之戾、跟风之盲。此辈不除,如牧场之患,日食月啃,终将致我大昌江山,田毁草荒,根基动摇!

      《左传》有“羊斟惭羹”之典,因私怨而乱军,为千古笑柄。然今之朝堂,岂止一羊斟?乃是一群“羊斟”也!他们因私欲而乱国,其祸更甚!

      千古穷文富武富修道,富养良心穷生奸计,陛下啊陛下,读书人刀笔杀人,二五倒置,妄篡经意。奴婢言尽于此,肝胆俱裂。惟愿陛下圣心独断,明察秋毫。莫被其“温顺”之表所惑,莫信其“仁义”之言。当识其贪,抑其戾,破其盲。大昌之篱,不在边关,而在陛下一心;大昌之患,不在外敌,而在庙堂之内。
      老奴周立鼎,叩首,再叩首,三叩首。血泪奏上,伏惟圣裁。

      秉笔太监周立鼎绝笔
      德昌二十一年秋

      惠生帝见到帛书阅之震怒,尔置我于何地!当我如此昏聩不智不成!掷帛书与地还不解气,上前一阵踩踏后才算。后秉笔太监周立鼎身边曾经的小太监福喜,见机捡拾了去,私藏了带出宫去,后民间小民商贾手工业者等人见之甚爱,纷纷抄录,传扬天下……

      只是人们不会知道,对于世俗人来说,无论哪一个行业的群体来做官都是一样的结果,因为人性本身就是如此。无解么?有解么?!当然有解,不然我写来为啥,呵呵……
      季秋,秉笔太监周立鼎被惠生帝下诏凌迟三千六百刀于集市示众……

      有诗曰:
      敬周公立鼎
      青史几行名姓予?宫墙一夜风霜起。
      朱笔相辅君王业,铁骨不悔融谏章。
      看尽羊性满朝堂,去向昏龙诉衷肠。
      浸透三千六百刀,犹念家国千秋长。
      一纸帛书许仙路,太清墨渊敬清酒。

      预知下回如何,请看 第六回龙女转世嘉裕国贫农之女林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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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1个月前 来自:河南
    龙女青玄凡心入劫,触犯天条,转世凡尘九九八十一次。八十一世劫满,青玄重返东海神域,独留照见的红尘真相和破幻心路与世人。“天音”起,“尘”自“解”。原创龙女渡厄录,解千古人世之一切苦难,也记录下天罚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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