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落

作者:吉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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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S市,中午时分,一家大型商场地下一层的‘城市集市’。

      近几年,不论是新开的商场,还是开了好多年的,都会开辟一个空间,整上一个‘城市集市’。里面基本是各类食物的集合地,类似二十多年前流行的大食代。里面食物品种更加丰富,奶茶、甜点、各种炸物更是毗邻而居,相互竞争。

      对于在附近上班一族来说,是解决工作餐的好去处。虽然现在盛行点外卖,不过,天天点外卖,午休时间也在封闭的商务楼里度过,还不如在天气好的时候走出来,呼吸一下室外新鲜的空气,进商场里感受一下跟工作环境全然不同的商场氛围,再随心所欲,对哪个小铺感兴趣,就走进去,点一份。觉得不错,下次继续光顾。反之,就列入黑名单。就像网络朋友一样,谈得来的多聊几句,聊不来的直接拉黑。反正,大家互不认识,拉黑起来,毫无负担。

      A独自一个在‘城市集市’中慢慢的逛着。今天,她的公司在商场楼上,平时,都是跟饭搭子一起用餐的。不过,今天起,她的饭搭子和男朋友一起去京都赏枫了,下周才回来。她下来前5分钟,同部门的一个女同事还邀请她一起点外卖,被她找了个借口婉拒了。

      开玩笑,这个女同事,就是一个八卦传递中心。A从饭搭子处,听到了不少有关这个‘传递中心’的消息,有些内容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比如,看到新来的一个女同事,就问人家‘几个月’了,弄得新同事一头雾水不说,还被‘怀孕’了几周。最终误解解开,只是因为这名新同事座位周围的几名女同事都正好怀孕了,那个八卦的同事就‘顺理成章’的认为新同事也怀孕,还自说自话的将错误信息传播出去。还好这名新同事性格泼辣,直接找到‘事主’来‘兴师问罪’,最后得到了一个不痛不痒的‘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

      即便如此,饭搭子私下跟A谈起此事的时候,还是一脸佩服,夸赞那位新同事,也就是C‘干的漂亮’,‘总算有人给那个鸡婆大妈一个下马威了’等等。那位八卦中心,仗着自己在公司干的时间久,听说跟老板还有一点拐着弯的亲戚关系,在公司里几乎没人‘敢’得罪她。其实,是大家都不愿意搭理她,只是对方把这种行为解读成‘大家都怕我’,而更加嘴上没把门。

      A一边想着八卦中心的糗事,一边在集市人流穿梭的窄窄过道里,小心翼翼的走着。xx第一面条、xx一番烤肉、xx某国肉骨茶、xx本帮一品菜。这时,戴着耳朵上蓝牙耳机里传来手机来电的声音。

      A举起左手,是妈妈来电。自己原本因午休可以放松的心情,瞬间消失。妈妈的来电,一般只有一个目的,‘要钱’。但是,每月拿到工资,她就按时汇回家。这个月的已经按时打过去了。去年有一次因为过节工资延后了几天,妈妈电话里催钱催的,就好像她不是女儿,而是欠债久矣的罪人。

      她往左右看看,在一个没什么人的糖水铺旁边停下,才接起电话。刚张口叫了一声:“妈,”就被电话那头的大嗓门给打断了。
      “桂花啊!吃饭呐?今天中午吃啥呢?”
      “刚结束工作出来。”
      “看看你,一顿中饭就要花上二三十元吧!你弟弟呀,现在只能在家吃泡面哟!”
      “妈,10号不是刚把钱给你们汇过去吗?”
      “那不是已经快月底了嘛!再说,马上就要到中秋国庆了,你弟弟的老师们那里,需要买点月饼打点打点。还有啊,他这个国庆节跟朋友说好了要去x市玩,这不,钱不够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始终是理直气壮,丝毫没有跟女儿要钱的难堪。

      A老家在外省一个三四线的小县城里。家里还有一个比她小六岁的弟弟。虽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了,但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在那个小县城里,依然如故。女孩儿是赔钱货,儿子才是给家里传续香火的宝贝。

      本来,A上完初中,就该跟镇里大多数同龄的女孩子一样,先到就近的工厂里打工赚钱,然后再过两年,找个男人嫁了。生了娃之后,再跟着老公一起外出打工。这时,你会说,这还20岁不到,没到法定年龄,怎么能结婚呢?没关系,在那里,只要男女两家过了聘礼、彩礼,男方再摆上一圈酒席,这个婚就算你是结了。至于证不证的,等到年纪了再去登记。

      以前,当地人对于结婚登记概念比较淡薄。不少老年人,是做了一辈子的夫妻,等另一方走了,要去当地政府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老两口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这类情况多次发生,市里也知道了,震惊之余,组织派遣市民政局人员到镇里,挨家挨户的调查,发现一家,就补办一家。如果碰到蛮不讲理的,直接告知法律后果。

      留在当地的,几乎都是老人,或者在镇里工作生活的中年人,年轻人基本都外出打工。这些人的受教育水平有限,平时见到的最大的官就是镇长了,还不是人人都能见着的。看着从市里来的政府人员穿着笔挺崭新的西服,说话虽然客气有礼,但是很多内容都听不懂,理解不了。但是,对于‘不配合就要承担法律后果’,这几个经常会在电视剧里出现的台词,可是太熟悉了。这句话,代表着权威,以及不可抗拒。

      因此,到A这一代,虽然很多人还是先办酒席,但是只要到了法定年龄,就会去镇民政局,领证,拿个红本本回家,算是‘尽了法律义务’。

      A,跟镇上的大多数女孩子的命运一样,初中毕业,被逼着跟男方办了酒席。但是,A又跟大多数女孩子不同,在生育前、在到达领证年龄前,她终于逃离家乡,辗转来到S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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