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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1.
这本该是个悲伤的故事。
本作的主角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混在疲惫的下班人流中准备回家。在他站在马路边等红绿灯时,就和所有穿越漫一样,一个喜欢无视交通规则的家伙从他身边跑过,冲上了马路。
而作为一位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新时代三无青年,主角几乎是下意识的伸手拉住了对方。结果那混蛋反手一扯一推,在力的相互作用下,主角哥反倒被甩飞到马路上。在抬头一瞬间,他和人生重启器对上了视线。
真是撞大运了。(物理意义上的)
在一片惊慌尖叫声中,主角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然后就是一阵天旋地转;再次睁开眼,自己正站在一条充满了各种涂鸦、垃圾的脏污小巷里。身上还是死前的那副打扮:皱巴巴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脚上一双运动鞋。因为晚上有点冷,所以还套了件运动外套。
暂且不提主角这古怪的衣品。他现在能够再次醒来、并且明显不在车祸现场这一点更古怪。好在主角也是个爱上网的,明白自己这是穿越了,而且根据周围垃圾的包装来看,自己落地点还不在国内。
主角哥:……
人在无语的时候真的会笑:D
——算了。俗话说得好,来都来了,暂时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2.
就在主角哥还在思考人生时,两个混混打扮的国外特产黑哥们手里转着刀、嘴里叽里咕噜着一串鸟语,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进了这条小巷。
毕业多年已经把听力全部还给了老师的主角哥表示听不懂思密达。
“让我们一起说中文”
——哈哈,开个玩笑。
但是黑哥们觉得不好笑。
两个混混拿刀比划着,让主角哥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主角哥左掏掏右翻翻,发现兜里只剩空气,连根线头都没有。
主角哥:……哦豁,完蛋了XD
感觉自己被耍、开启暴怒模式的黑哥们几步上前,揪住主角哥的衣领,对他先是一顿夹杂着口水飞溅的鸟语输出,含妈量极高不说还带着点歧视主义。
然后主角哥就被另一位拿刀利落地抹了脖子。
血从脖颈处喷涌而出,溅在洁白的衬衫上,就像是开了朵朵鲜红的花;伤口很痛,喉咙发不出声音,躯体被甩开丢在满是脏水的地上,很凉、很冷。
他想伸手捂住伤口,至少要让血流得慢一点。但随着血液脱离躯壳,身体开始一点点变冷,手脚也逐渐使不上力。不用过多久,他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永眠于这条阴暗的小巷。
“要死了。”
他手还搭在伤口上,内心竟是一片平静。
——死了一次,刚穿越就又要死了,真是疯了。
他内心自嘲,像自己这么废的穿越者也许会被其他“同行”笑话吧。
前提是自己的世界还有其他穿越者。
刀完人的混混熟练地在他身上摸索着,发现真的没有值钱的东西后,又朝他吐了一口口水,然后旁若无人的和自己的同伙交谈着——他们之前干了一票大的,现在正讨论晚上去哪里“放松”一下。
耳朵好似被堵住了,逐渐听不清外面的声音。眼前仿佛出现了走马灯,自己的一生在以倍速播放着:从自己能记事开始的经历、身边一个个变换的人和物、进入社会感受到的压力与痛苦……还有最后在马路边,自己顺手拉住对方、却被故意甩到马路上直面大运的那一刻。
——那种恩将仇报的混蛋……
真叫人不爽。
3.
不满的清绪压抑着神经,外界的噪音刺激着感官,心脏因为愤怒的燃烧,重新跳动并变得更加强烈。
脖子上的伤口似乎血已经止住了,血肉生长出根芽开始纠缠着愈合。随着气管重新连接,肺部又开始工作,力量伴随着新鲜的氧气回归。
背对着主角哥交谈的混混们并未察觉到身后之人的异样。
一阵布料摩擦的声音响起 ,两个混混心有所感的回头看去,就见本该安心离世的主角哥从地上爬起,身子佝偻着,却又缓缓抬起被血混合着脏水糊住的脸,以一个诡异扭曲的姿势朝他们露出一个微笑:“Hey~”
这惊悚的一幕让两人汗毛竖立、一时间竟呆住了,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声音。
——家人们,谁懂啊?在哥谭活了这么久也是真见鬼啦!!!
见两人没反应,主角哥也不废话,上前一步抽出其中一人收在腰间的刀,也给对方来了一份抹脖子套餐;
等温热的血溅到脸上,另一位混混才恍然惊醒般,大叫一声猛地扭头拔腿就要跑。
主角哥举刀的手微微一顿:这家伙,真是吵死了。
虽然很想放过对方,但放走敌人的后续处理工作似乎更麻烦。于是主角哥几步追上后拿刀的手一伸,也送他去见了兄弟。
(提前一步下去的黑哥们:好朋友~一生一起走~)
解决完敌人,主角哥又开始了摸尸(划掉)回收利用资源。他一共在两个混混身上摸出了两把刀、两个手机(一部破破烂烂的一部还是按键的老人机)、一包香烟(一看就很劣质且廉价)、一个打火机、几片口香糖、一小包神秘白色粉末,还有最最最贵重的——一叠500美元的钞票,这应该是对方之前说过“干了一票大的”的战利品。
主角哥把钞票揣进口袋收好,打火机和香烟也留下,那包粉末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了起来;两把刀一把沾了血折断丢掉,另一把则是从混混身上割下几条布裹好刀,然后学着对方的藏在后腰处。
做完这一切,主角哥摸了摸已经被鲜血和脏水浸湿的衣服,轻轻“啧”了一声。
——眼下还是要先离开这里,换身干净衣服,最好还能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会,顺便做做之后的打算。
打定主意后,主角哥拍了拍手,站起身朝巷外走去。
至于混混和他们身上剩下的东西?狗都不看!直接一脚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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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大改了……这篇的设定背景太大了,以我目前的水平写出来绝对是会扑街。所以干脆换个主体,也是有我的一点私心在里面。
祝看到这篇文章的看官老爷们顺风顺水顺财神,愿英雄永不落幕。
202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