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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局调查
“今天怎么起来这么早?”妻子眯着眼,从床上坐起来,将被子拉到胸口。
曾游扣上皮带的银扣,宿醉过的喉咙有些沙哑,“我在警局有个朋友,他们刚刚抓住的那个罪犯叫杨臻,现在还关在看守所里,整个城里,甚至省里的记者全过去了,我得快点过去。”
“是那个全国闻名的案件吗?凶手竟然现在才找到。”妻子眼中流露出一丝害怕。
那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在全国都引起了轰动。
曾游:“这个人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什么都不缺,他是全球知名的大厨,上过很多节目,还给不少明星和官员做过饭,他什么都不缺,杀人没有规律,也从不夺走他们的财物,也不像其他罪犯那样夺走被害者的身体部位,他就像……变换着花样满足自己的爱好一样。”
“小心啊。就算被关起来了,这种人也足够危险。”妻子直视着他的眼睛。
曾游却笑了起来,妻子皱眉看着他。
他不慌不忙解释:“这个人第一次犯案是在十几年前,那时候他六十五岁了,现在他已经七十多岁了,我了解过他的情况,这老东西这两年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一直坐在轮椅上。”
他洗了把脸,背上工具包,将收音设备卷进衣服,和妻子道别后,从正门转进车库,坐进车里往警局开去。
他叫曾游,国内顶尖大学毕业,现在是一家知名报社的记者,报刊的内容很多,每天投稿的人数不尽,然而他在报刊里永远占一个专栏。
原因无他,他在大学刚毕业时,就敏锐地意识到,做记者这个行业,一定要用最刺激的新闻来调动读者的心。
用最明显最刺目的红色做标识,最大的字体写出最骇人听闻的文字,哪怕那个新闻的实质内容是一只猫咪在冰上行走。
到了警局门口,朋友正在门口等他,两人进入二楼的办公室,朋友让他坐着,拿来一本牛皮纸袋递给他。
“东西都在这里了。”
曾游熟稔地在手机上给朋友转了个红包,“谢谢啦。”
朋友摆摆手,说:“哪里哪里,不过你想见这个罪犯比较困难,他现在单独在看护室里待着,里面有摄像头,两名警察在门口守着,你估计要再等几天才能见他。”
曾游表情有些失望,但迅速掩饰住了,许久不见的朋友同意帮忙,已经是很大的惊喜了。
“好,那我再等几天,我先拿着这个回去了。”曾游站起身朝门口走去,将纸袋塞在怀里。
回到家,他坐在二楼靠阳台的小桌子上,将纸袋用细刀子拆开,将东西倒了出来。
几张案发现场的黑白照片,一叠文件记录,一份杨臻的日记本,还有一份按照时间线分析的案件总结,以及拍摄的杨臻的正面照和侧面照。
照片里,他头发花白,脸上长了老年斑,脸颊的肌肉松软半垂着,眼皮盖的半只眼睛,但即便如此,他也能看出杨臻激动而热切的眼神,嘴唇微张,像是尝到了什么绝顶美味。
从任何角度看,杨臻都不过是一个软弱无力的老头,唯二值得炫耀的就是他的财产和名声,不过现在也一样都没有了。
文件全是复印的,不是很清楚,曾游开了灯,对照着杨臻的日记本,翻开了案件总结。
2012年6月15日:天气晴
今天做了两个记者采访,问的问题永远是那老一套。
你做顶级厨师这么多年,给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名人做过饭?
你挣了多少钱?你下一次参加综艺节目是什么时候?最近有飞国外的需求吗?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找一个伴侣?
我讨厌他们这么问,高高在上,洋洋自得,肆意窥探我的隐私,我感觉他们就躲在角落里偷笑。
从前我四十岁的时候,有个粉丝躲进了我的衣柜里,半夜,他又躲在我的床下偷笑,我想,那群记者应该和他笑得一样贱,只不过当时我把那个粉丝揪出来打了一顿,而面对记者,我却要彬彬有礼耐心回答他们的狗屁问题。
难道没有人做饭单纯是为了品尝吗?世界上最美妙的味道由舌尖的无数细胞和神经系统才能获得,最后传输到大脑,带来无与伦比的味觉体验。
我从小就喜欢吃,只吃我认为好吃的。我把食物的味道在口腔里融化,混合,美好的食物品尝起来胜过一吨黄金。
从我作为一个贫穷的孩子降临到世间时,品尝就成了我最重要的生活,品尝,就是我的生活。
因为我顶级的味蕾和将味觉转换成食物的能力,我成了厨师,我过了几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逍遥生活,可是我现在已经六十五岁了,我的味蕾在逐步退化,我……我该怎么办?
我是说……我不缺钱,我的厨艺足以骗过所有人,可我呢?世界上只有我能做出令我满意的食物,当我再也做不出我想要的美味,我该怎么办?
2012年6月17日,天气阴
我做了一道食物,所有人都称颂,我却摔了盘子就走,我多么怀念极致的咸香辛辣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啊,现在吃东西像在嚼风干面包片,味觉单一,我简直想自杀。
2012年6月25日,天气大风
要给一位摇滚巨星做饭了,他偏要一些独特的食物,越特立独行越好,还点名要喝兔头汤。
兔头汤,兔头汤,我真该捉只蜥蜴放进他汤里。也许在加一只苍蝇。
你不是要独特吗?独特去吧!你要的兔子我还得坐飞机到五百公里外的私人农场去取!
2012年7月2号,天气小雨
我看到了,我尝到了,我拿着刀朝兔头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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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橙子滚到地上,他扶着腰去捡,做饭时,他向来不喜欢别人在旁边,也因此许多年都没有雇佣助手。
刷了蓝色漆的铁笼里,一只纯白毛的兔子缩在笼子的一角,杨臻顺势蹲下身子,隔着笼子抚摸着它身上的软毛。
“想吃橙子吗?”杨臻将橙子剥开,丢了一瓣给小兔子,兔子红色的眼睛忽闪忽闪,睫毛都是白色的。
它可爱的前爪伸出,勾住了那瓣橙子,锋利的爪子按进橙子,橙子渗出一点明黄色的汁液。
空气中弥漫着橙子的清香。
兔子将橙子勾向它,三瓣嘴裂开一条缝,弯下脑袋露出两颗牙齿,咀嚼起来。
声音嘎吱嘎吱。
他拍拍手站起来,手上沾了点黄色的汁液,他在水龙头下冲干净,擦干手后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围上防水围裙。
隔着宽大的金属操作台,他看见落地窗上沾了几滴雨水。
走过去推开,天气开始转阴,下着零星的小雨。
他坐在吧台前,给自己调了一杯酒,这个习惯是他最近才有的。
味觉退化前,他只需要吃一口自己做的饭,就能够满怀激情地连续站上十个小时,只为熬出一锅好粥。
现在不行了,无法从味觉中获取能量,就只有从酒精中获得了,起码它味道辛辣,一下子就能品尝到。
滴嗒。滴嗒。
时间倒数着,已经过了四十分钟。
他从吧台上起身,穿过用吊顶灯铺设的走廊,转过一道双扉页门,来到金属操作台前。
做兔子前,可以先给它们吃一点水果,这样尝起来肉会有一股果香味。
杨臻木着脸,蹲下身打开铁笼门,兔子从缝隙里一下子挤过去,杨臻耐心地抓住它的耳朵,像对待不听话的孩子一样,在它身上轻拍了一下。
他将兔子放在操作台上,侧着身子用脚勾开柜门,拿出一把趁手的砍刀。
兔子雪白的毛发上还沾着橙子的黄色汁液,一双圆眼睛里闪着惊惧的光芒,杨臻忽然想起了这只兔子的名字。
这只兔子名字叫做鲁比,是农场的托管人替它取的,他说这只兔子在农场的表现最恶劣,于是毫不犹豫地将它交了出来。
“鲁比,你好呀。”他朝鲁比挥了下手,另一只手掌还攥着它的两只兔耳朵。
他很快用刀结果了它。
兔子一直挣扎,他不得不先将它的头剁下,再考虑除毛的事情。
很轻松,就像往常一样,褪毛褪的很快,即便六十五岁了,他的手也一点没抖,很快就将兔头放进高压锅里炖上。
接着,他走到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里面只有两只铁笼子,铁笼子里分别关了一头鹿,和一头小山羊。
舌下不自觉开始分泌唾液,一股鲜甜的味道在口腔弥散开来,他皱了皱眉。
是我喝的那杯酒出了问题吗?糖浆加太多了?
鲜甜的味道在口腔不断扩散,扩散,顺着喉咙往胃部爬去,他吞了下口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推开房门。
一瞬间,鲜甜的味道立刻浓重,如同一块香醇无比的巧克力,柔软而丝滑,被热气融化。
除了这个味道,还有另外一种口感,像腌制好的柠檬花,酸甜可口。
省去一切繁琐的步骤,单纯的味蕾回归,他激动得落泪,他顾不上看房里的动物一眼,冲去吧台,打开那瓶糖浆,用勺子沾了一点送进嘴里。
他皱起眉毛,不,味道不来自于这里。我今天都吃了什么?
他在冰箱找了个遍,始终没找到他想要的味道,那种自然的享受,丝滑的口感,像是绸缎轻抚过他苍老的面颊。
他跌坐在地,痛苦到嚎啕大哭,为他口中逐渐消退的极致味道,为自己不能再尝一次而切骨心痛。
“咩——”
小山羊不安地叫着,踢踏着前腿。
那味道再一次袭上他的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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