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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978年,我搬来纽约,如我所见,这是个纸醉金迷的大都市。我住在了我舅舅家,他家很大,看得出来,是在哪赚大发了。
纽约的工作不好找,我很懒,但所幸造点文字的能力还不赖,在杂志上连载一篇悬疑小说。每天的生活大约只是被催稿和写稿吧。
舅舅挺关心我的,在我父母去世之后。如此,他叫我来纽约。我本以为他每月只是定时发点让我不会死的“救济金”,但结果让我惊奇。
他直接送了栋楼给我,虽然年代久远。
那栋楼墙皮大块大块的脱落,有几次我不幸被砸到过,给我油腻的头发加了点干燥剂。
收租比赶稿还困难,我想这是他给我这栋楼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是原因之一,因为还有更让我头疼的。我母亲是个小姐,长得很美,是狐狸的那种艳,却不俗气。但我父亲却不好看,只能说是端正,让我没有长残,至少是一个部位的残。
正因如此,我长得随我母亲,也像个狐狸,有时稍加装扮,简直不像个男的,像个女人。
每次去收租,我都要尽力打扮得丑一些,不引人注目。因为那的人都是些混蛋,每每从窗户那看见他们回来,我就知道,一定是一身酒气、刚从隔壁酒吧欠了钱的。无一例外,那的男人看见我都咧着猥琐的笑,口腔里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恶臭,对我说话。什么话,耍流氓的话:“亲爱的,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之类的。
我十分厌恶,但初来乍到,我没交到什么好朋友,除了艾伦。
艾伦练过跑步,在一个俱乐部。他说过,那是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可我并不感兴趣。他长得凶,身材也不错,是个收租的好人选。但艾伦也不喜欢去,每次都是我甩给他一些钞票,他摆出一副包不情愿的样子,抄起一件外套,下楼了。
就这么过了一年,我的第一部小说在杂志上完结了,我写了不少字,编辑和我说这本书的反响还不错,已经有出版社考虑出书了。
我有些震惊,这一年稿费虽然不多,但日积月累也有不少。况且我也不常花钱,积蓄算下来也挺多的。
我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么过下去,1979年,却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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