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阴湿男随笔

作者:杰森猫猫两百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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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遇


      哥谭像永夜之都,就连白天大多数时候都笼罩在迷雾中,黑色才是这座城市的主色调。
      到处阴暗潮湿,罪恶滋生,是罪犯的天堂。
      犯罪巷,一个连阳光都照不进的地方,黑暗无处不在。
      各种影子映照在地上墙上,都像张牙舞爪的恶鬼。
      这里没能看到一丝希望,堕落,将人拉入深渊。
      突然,墙上的影子动了,祂活了!像一团在挣扎的怪物,蠕动扭曲。
      非人感的一团流体从墙上缓缓落在了地上。
      无声的落在了下面的小水洼上。
      ‘是雨天!布兰克喜欢!’
      黑色的流体兴奋的扭曲,拉伸,逐渐拉长,一个没有脸,长头发的类人形状的东西,在水洼上蹦跶。
      祂开心的喊叫着,不会有人听见祂的声音,也没人看见祂的身影。
      祂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孩,脏乱差的犯罪巷,成了祂的乐园,从这个水洼跳到那个水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没有脚步声,雨水自己奏乐。
      布莱克是个小怪物,祂诞生于哥谭的阴影,在无数呓语中有了自己的意识,哥谭是祂的乐园,祂总是在各处游荡。
      有很长一段时间祂都是一个人,没有人能听见祂说话,也没有人能看见祂,偶尔有人能察觉到祂,又觉得是一场错觉,忽略祂。
      独自在哥谭待久了,布兰克觉得孤独。
      祂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祂从哥谭人口中知道隔壁有一个很棒的旅游定居城市,叫大都会,那里终年温暖阳光,没有一丝阴霾。
      还有很棒的大都会特产,太阳之子——超人!
      就跟哥谭的特产蝙蝠侠一样,都是地标性人物!
      蝙蝠很好,但是超人没近距离见过,想要看看摸摸,是不是真的跟太阳一样暖一样闪闪发光。
      可惜祂出不了哥谭,每次到边界线就出不去了,只能隔着河流大桥,躲在阴影里观察那个像太阳的美好城市。
      烦恼只会在布兰克心里存在一会儿就被抛到脑后,哥谭还是有很多好玩的。
      比如把自己拉伸成一个大蝙蝠的样子,在水滴兽上蹦蹦跳跳,或者在水滴兽上当沉思者,低哑着声音。
      ‘I'm Batman。’
      感觉不太像,布兰克扭了扭身体,给自己幻化了两个尖尖,金鸡独立,又大鹏展翅的立在水滴兽上。
      ‘I'm Batman。’
      玩闹间见到了两个在屋檐上下翻飞的身影,近了,一个乌鸦坐飞机,落在了蝙蝠侠身上。
      攀爬在蝙蝠侠的背上,搂住他的脖子,明明知道蝙蝠侠看不见自己,还会像个阴湿鬼,在他脖子旁吹气,吓唬他。
      真的看不见祂吗?还是在装不知道,怕祂缠上他?
      哥谭的人都在说蝙蝠侠是诞生阴影,是哥谭中的怪物。
      布兰克听见太多的讨论,说蝙蝠的,祂欣喜有了个同伴,祂在哥谭游荡,想要见到这个同类,却发现他是个人类。
      他看不见他,也听不见他说话。
      什么怪物,都是那些无知的人类乱说的。
      害得祂白跑一趟,浪费表情。
      不过从此布兰克的玩具多了一个蝙蝠侠和罗宾,祂不爱和罗宾玩,上蹿下跳的一点都不稳重,小小稚嫩的身体,一点都不好坐。
      不像蝙蝠侠那么大只,花活也不多,又不爱说话,(可能是声音太难听了,才要少说话,布兰克暗自吐槽)。
      坐蝙蝠侠身上舒服多了,一个沉默的大沙发,嘻嘻~
      不过想玩大摆锤的话可以挂罗宾身上,可比大摆锤刺激多了。
      小孩子就是身体灵活哈。
      每次吹风,布兰克明明就看到蝙蝠侠不自在的动了动,或许是错觉,他是转头跟他的罗宾说话。
      谁知道呢。
      布兰克缩小自己,把自己拉长,装饰成一个隐形的披风,跟蝙蝠侠的披风一同在风中飞舞。
      ‘芜湖~’
      在风中吼叫,像是一趟过山车,过瘾极了!
      像往常一样又在中途下车,目送他们远去。
      对于惩恶扬善,打击罪犯,布兰克一点都不感兴趣,还不如每天坐在边界线看大都会有趣。
      常看常新,每天都不一样,鲜活阳光的跟哥谭两模两样。
      祂去不了大都会,要是大都会变成一个水晶球就好了,祂可以坐在哥谭海边吹风,想看就从兜里掏出来看,祂还可以变小在水晶球里游荡,想想都好。
      就是只能想想。
      不知道为什么蝙蝠侠和他的罗宾,那么热衷打击罪犯这个活动,围观过几次后,布兰克宁愿去阴影里睡觉。
      他们说拯救哥谭,布兰克根本听不懂,不理解,哥谭有什么好拯救的,祂诞生哥谭的阴影,比其他人更懂哥谭是怎样的。
      那些罪恶阴影黑暗本身就是哥谭的一部分,是哥谭开出的罪恶之花,汲取哥谭营养诞生,密不可分,像解不开的诅咒,哥谭是罪恶之都,万恶之源。
      堕落、欲望、罪恶、黑暗是祂的化身,是祂的代名词。
      想要拯救祂的,都会被拉入泥泞中,成为祂的一部分。
      跟蝙蝠侠接触多了,布兰克明白了。
      蝙蝠侠是太爱哥谭了,太爱他的城市了,他出生在这里,他比任何人都想要哥谭变得更好,他爱着哥谭,所以不希望哥谭只剩下堕落黑暗,没有一点希望和出路,人们只剩下对哥谭的恨。
      他想要哥谭摆脱掉身上的泥泞,他以为自己能让祂变得更好,以为能拯救哥谭,他真是个大好人。
      他会撞得头破血流,布兰克一眼看到了他的以后。
      因为祂见证了太多。
      祂希望蝙蝠侠是个例外。
      祂不想见到堕落的灵魂,一种腐烂的味道,让人作呕。
      更何况蝙蝠侠是个英雄,英雄就该被人类歌颂铭记,可惜好多哥谭人不识货,看不见他的好。
      哼!
      布兰克不高兴的把雨水重重的踩下去,就像狠狠地踩了那些人一样。
      没眼光的人,不配祂喜欢。
      雨天,天气更昏暗,整个世界没有多余的色彩,布兰克习惯性的在巷子中穿梭,抬头看看天色,判断出时间。
      噢,还不是蝙蝠出没的时候,轻车熟路的转过另一个巷口,什么东西闪瞎了祂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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