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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为什么?姐姐,你说你不喜欢娇气做作,你说让我成熟些,懂事些,我都为你改了。
为什么你又不喜欢现在的我了?
猛地,杨樊瞪大了眼睛,原本躺在床上的人一下子便坐了起来,她像是一个溺水的人刚刚被救上岸一般,贪婪而紊乱地呼吸着周围的空气。
“花曦!”
女人四处张望着。没有,花曦不在这儿。
杨樊忽然又像是脱力了一般躺了回去。
是了,她在想什么呢?她们都已经分手了......杨樊,你真是个白痴,非要到了那般地步,你才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花曦。
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喧嚣的风卷着雨滴敲打在窗户上发出‘啪啪’的声音。
女人忽然勾出一个自嘲的笑容,是自己亲手将那个骄傲放纵,像太阳般耀眼的花曦亲手扼杀的。
她透过破旧而肮脏的窗框失神地望向外边,眼神不知道聚焦在何处。
等等。
杨樊蓦然反应过来,开始打量起自己身处的房间,房间没有任何的装修,是毛坯房一样的白墙水泥地,不知上一次翻新是什么时候的窗户,可以看出刷漆工的技术不怎么样,绿色的油漆顺着开始腐烂的木质窗户流了下来,滴到了窗台上。
房间中没有衣柜,只有一个写字桌还有一张床,写字桌两侧各自摞着很高的书本,中间的位置还有一个早就已经被淘汰了的按键机,和用书立立起来的课外书,一些洗的发白和明显不合身的衣服被堆积在由四张塑料地板的垫子上面。
这不是她十六岁时租住的房子吗?奇怪,怎么一觉醒来从自己家里到了这个曾经的出租房里?而且她听说这个小区早就拆迁了呀......
不对劲。
杨樊静下心来再次打量起四周来。
当时自己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这些衣服应该都跟着一起打包了,为什么又堆到这里来了?还有那些书,不是早就应该被她按斤卖了吗?
怎么又回到桌子上摆地好好的了?
而且那个手机.....杨樊不认为谁会那么无聊到把自己绑到这个曾经的出租屋,把高中用过的东西都按照她记忆当中的样子摆出来。
一个令人汗毛直立的念头一闪而过,杨樊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她起身下床,在这个连地板都没有的房间中,她顾不上穿鞋,朝着写字桌面前走去。
仔细看去,杨樊的身体好似一个垂垂老矣的老者,一步一颤地走到那张曾经在二手市场买到的,破旧的,桌面上还有上一任主人用记号笔做得涂鸦。
她紧紧盯着上面的按键机,颤抖着伸出自己的手拿起手机,不知是不是上世纪电子产品特有的厚重还是别的原因,她几次都差点拿不稳。
按下开机键,系统默认的桌面壁纸,最上方的位置显示着此刻的时间:1990年/8月/30号,15:56
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杨樊嘴角忍不住勾起,眼睛却忽然朦胧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哭着,语言无法表达她激动的情绪。
这是十年之前!
是在她高一开学的前一天,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有挽回的机会。
杨樊攥着手机,心里暗暗道,花曦,这一次我定不负你!
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了心情,她走到窗台的位置,将窗户推开,冷空气夹杂着雨滴朝着她扑面而来,很快就将她的上半身和脸淋湿,但这样温度的骤降很快便让杨樊冷静了下来。
她摸了一把眼泪,突兀地笑了下,窗外的景色阴云密布,没有比平日好看到哪里去,杨樊曾经很讨厌下雨天,但现在她有点改观了,至少这样冷冽的温度能让人快速平复。
应该说她的上一世吧,杨樊从小母娘双亡,被孤儿院捡到,到了她初三的时候,那家孤儿院出事了,她们这些半大不小的孤儿只能靠着自己生活,初三的年纪,正规的工作哪儿能让她们找上?
幸亏国家有一些补贴,加上她自己周末会去一家妇妻开的饭店兼职,这才能够顺利进入高中。
而这家高中,作为本市最好的高中,所有名门望族都会让自己的孩子进到这所学校,花曦的母娘自然也是这样想的,明天.....开学的时候,便是她跟花曦第一次相遇的日子。
她是一个目中无人的姑娘,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做出开学当天让自己的小跟班把全班的人喊过来,趾高气昂地告诉她们:跟本小姐一起读书是你们的荣幸,正好本小姐还缺一些跑腿的,以后呢,跟着我吃香喝辣,好处少不了你们的。
靠着努力读书进入这所学校的学子哪个有那闲工夫给大小姐当跟班?只有跟她一样,不为了读书,只为了进这个学校镀个金的富家子才会。
而杨樊既是靠着努力考进了这所高中,又是没闲工夫的,但她当时偏偏主动给大小姐当跑腿的,原因无她,大小姐给的太多了。
也是因为她次次阔绰的出手,让杨樊既羡慕又忌忮,凭什么有些人生下来便一无所有,有些人生下来便金枝玉叶,她们同为人,同在一所学校,为什么之间的差距会如此之大?
阴暗的心思在她心中埋下了一颗萌芽,在日益的劳累和蹉跎中日益壮大,等到杨樊发现的时候,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也结出了果实,她亲自策划了一场绑架案,最后好让自己英雌救美。
为了这场绑架案,她把曾经花曦打赏给她的名表,饰品都卖了个遍,才请到了两个人,当时的她已经是花曦跟班中她最满意的一个,所以很轻易地便将人骗到了案发地点,之后她又按照计划,自己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独自潜入绑架犯的老巢将花曦救了出来。
那之后对方果然如她所料地那般对她怦然心动,少年表达爱意的方式热烈而直白,杨樊当然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但很多时候应付起花曦也让她颇为烦躁。
大小姐身娇体弱,还很爱撒娇,做作。刚开始的几次,她还能强忍着,配合她做戏,时间久了,次数多了,她愈发不愿意放肆,反正花曦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离不开她了。
她对她表现出来厌恶的次数越来越多,终于让杨樊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你都二十六岁了,能不能成熟点!别一天天跟个孩子一样又娇气又做作!
杨樊记得当时花曦的表情,不可置信、茫然无措,接着眼泪涌出她的眼眶当中,花曦甩开她的胳膊朝着门外跑去。
从那以后,花曦不爱笑了,也不缠着她了,她开始学起如何体贴,如何温柔,如何成熟。
但这样的变故却让难以接受,说起来杨樊也觉得自己犯贱,从前花曦粘着她的时候她慊弃花曦烦,现在花曦不粘她了,却让杨樊觉得自己亲眼目睹了一个熟悉的人转变为陌生人,这个过程令她心惊不安。
曾经那么热烈的人,现在仿佛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一样,连笑的弧度都仿佛是一套死记硬背的公式,几乎看不出差别。
到了这个时候,杨樊才发觉曾经的花曦有多么可爱,即便花曦是因为她的几句话才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杨樊也喜欢不起来。
但那份愧疚却深深萦绕在她每个空闲下来的深夜,每次想起那个坐的端正,笑得温柔的花曦,她总能想起那天自己对她的训斥,还有花曦眼中的迷茫无措。
现在上天给了她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杨樊一定不会让这一切重蹈覆辙,她不想再看到那个没有灵魂的人偶。
她宁愿花曦娇蛮任性,比太阳还要热烈灼烫也不要让她成为一个个模板下的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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