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The Silent Gospel(缄默福音)

作者:Separation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1-5


      1.
      2024年3月27日,伟大的一天。高二的我背过了高中语文所有背诵篇目,从此一骑绝尘,让那些一个月背不过《离骚(节选)》的人望尘莫及。
      4月3日,我怀着72篇古诗文,悠哉游哉地跟着学校去了黄河边。
      嗟乎!黄河之水天上来,沉积一路变成了地上河。
      嗟乎!河口之壤水中来,黄土高原又少了几亿吨。
      那日,轻羽般的卷云在远空飞扬,春风穿梭在银杏林间,自由翩跹。我漫步在黄河大堤,心乐之。方欲还,只觉足下一空,如至云霄间。我赶紧向四周抓去,作为一名热爱语文学科的地理年级第一,我一把抓住了身边小树旁我随身携带的《高中生必背数学公式》旁的《路加福音》。
      然后滚进了黄河里。
      就在刚准备用我为数不多的物理知识帮助浮力与重力做抗争时,只觉眼前一黑,黄河何其浩荡,一秒把我卡在河床里。我在心里大喊F*ck,然后不小心故意喝了一口包含一个化学工业流程大题的黄河水,很好,生理和心理两种意义上都被恶心到了。
      我决定使出浑身解数挽救自己,几秒后,紧握的《路加福音》被冲走了。
      卒,享年17岁。
      有的《路加福音》走了,它还留着。像当代无数人一样,我穿越了,并且要给个五星好评。
      2.
      1978年7月,瑞士。
      东山月生,徘徊于阿尔卑斯山间,光影微凉。
      我睁开眼,先闭上,检查一下72篇必背篇目,很好,都记得;再检查一下初中必背篇目,蛙趣,都记得。好了,睁眼,哎不对,一段白字吵到了我的脑子。
      「现在是1978年7月,这里位于瑞士格劳宾登州东南部。鉴于您对文学的热爱,恭喜您凭借着对物理的不信邪穿越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您是塞伦斯·高兹珀尔(Silence Gospel,英译),中间名为艾德温特(Advent),以下请务必牢记:
      Ⅰ您可自创咒语,咒语仅出自中国古诗文有效,若某咒语泄露则该咒语作废
      Ⅱ所有魔法念出即永远失效
      Ⅲ请勿忘记您是男性
      距您成为孤儿还有7时7分7秒,建议您开始体验预测未来。
      衷心祝您旅途愉快。」
      不是,不应该先让我看看父母吗?!
      3.
      我睁开眼,木屋装修得十分温馨,却空无一人。
      好吧,那个建议存在就有它存在的道理。
      梅林给了我可以预见未来的天目,却没给我说明书。
      经过了不知多久的尝试,我悟了,只需一个特定的口令。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张若虚《春江花月夜》)
      黑暗中逐渐出现了影像。
      还是这个木屋,仲夏的星光越过远山重峦,静默地落在米色绒毛毯上。少年站在米白色世界地图前,银色长发像瀑布一样垂在腰间,一如柔和的月色。精致深邃而富有穿透力的银色双瞳专注地盯着地图,不知在凝望谁的故乡。低矮的松木桌上,羽毛笔落在斜体英文写成的论文旁,刚刚署名塞伦斯·高兹珀尔。窗棂外,碎石间,微飔徜徉。
      这是未来的我,看来我母亲是个媚娃,我很好的继承了她的外貌。美少年,好评,必需好评。
      但是媚娃血统只会在女性中体现,作为小朋友的我现在有很多问号。
      4.
      黑发青年走进木屋,与妻子相拥。他看向妻子怀中的婴儿,轻轻拨开婴儿的眼皮确认他继承了自己的银色天目。青年满意地摘下手上的银饰和脖子上的秘银质时间转换器,戴到婴儿身上,看它们缩小到合适的大小。
      “现在出发?”银发媚娃微微歪头,德语音节十分悦耳。
      “差不多了,我们不能直接幻影移形到麻瓜城市的大街上。”黑发青年俏皮地眨眨眼。
      “一场像死亡一样伟大而精彩的冒险,真可惜不能带上小斯德勒(Stille,德语,英译Silence)。”
      “别担心,亲爱的森芙涅(Symphonie,德语)斯德勒,会过得很好,至少不单调。”
      “艾德温特(Advent,德英同),斯德勒只有五个月。”森芙涅揉揉眉心。
      “但他是先知,我想这应该足够。”艾德温特坏笑着戳戳婴儿像月亮一样泛着皎洁柔光的脸。
      高兹珀尔夫妇轮流亲吻婴儿的额头,森芙涅将他放回摇篮。
      “再多看两眼吧,我们不会回来了。”黑发青年眼中萦绕着眷恋。
      “斯德勒大概是最年轻的伊万格利埃姆(Evangelium,德语;英译Gospel,高兹珀尔)家主了吧。”森芙涅缕着婴儿手腕上的银链。
      “也许?这些银器竟然能缩到这么小。真可惜我没有机会亲自告诉他它们的奥秘,不过我相信我们儿子的聪明才智。”
      “我们会在未来重逢吗?”
      “当然。在高大的喜马拉雅山脉上。”艾德温特看着塞伦斯,慈爱地微笑着。
      “走吧!青藏高原,庄严的雪山和无垠的草甸。”
      “还有自由的藏羚羊和神秘的藏传佛教。”
      “终于有机会体验麻瓜飞毯了!”森芙涅激动地摆弄着麻瓜相机。
      “那是飞机,不是麻瓜飞毯!不过飞机只能带我们到北京,然后我们可以坐火车和汽车到青藏高原脚下,但是上青藏高原我们只有徒步和魔法两个选项。好了,现在出发!”
      于是,老高兹珀尔(伊万格利埃姆)夫妇欢欢喜喜地踏上旅途,带着对幼子的爱和不舍,顺理成章地忘记了关上家门。
      5.
      与其沉湎于未来,不如先看看现实。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张若虚《春江花月夜》)
      我睁眼迎接美好的现实,然而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一张惨白的脸浮现在我眼前,他貌似没有鼻子。
      有一说一,这个清晰度,让我意识到了我不仅继承了上辈子的中学生必背古诗文,还继承了我引以为傲的七百度近视。
      每个人都有弱点,我的弱点永远是我的眼。
      没鼻子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可以判断是英语。当然,以我英语一百二十分的优异水平,我轻轻松松地什么都没听懂。
      一天黑色大蛇游过来和我贴脸。
      “他对我们很重要,纳吉尼。”
      这句我听懂了,所以我大概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阴风袭来,暗黑奢华的装修映照着我的脸,这一定不是我家。
      拐卖小孩?这很伏地魔。
      6.
      卢修斯·马尔福,一个热衷于打理自己金色长发的妻控。
      一天,卢修斯悠哉游哉地和妻子纳西莎一起欣赏家里的白孔雀时,左臂上传来的加班通知打破了他美好的心情。于是,他怒气冲冲地保持住了一脸平静,幻影移行到一座古老的庄园,遇到了同样一脸怨气或是兴高采烈的食死徒同事们。
      七月的夜,纵使是在海洋边也免不了热气炎炎。但古老的庄园内十分阴冷,黑色的地板贪婪地吸收微弱的火光,黑色大蛇穿梭在光亮与阴翳间,悠闲地吐着信子。食死徒们静静地伫立在黑魔王四周。
      “高兹珀尔,神秘,古老,高贵,伟大。看吧,命运将新生的小高兹珀尔送到了我的眼前。”
      食死徒们悄悄屏住呼吸。
      “众所周知,高兹珀尔的预言中从来没有欺骗。现在,我们抚养他,引导他,让他信任我们,依赖我们。当他学会说话时,我们便能得知未来。小高兹珀尔对于我们举足轻重。”
      7.
      我在这座古老的庄园度过了三年多,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陪纳吉尼聊天,英语倒是一点也没进步,相反,还忘了很多。感谢我的蛇佬腔,以及带给我蛇佬腔的那位先祖,有纳吉尼在我还没忘记怎么说话。阴森的庄园里,虽然我经常魔力暴动,但生活还算美好。
      然而好景不长,当我终于下定决心提高我的英语时,庄园却混乱起来。通过观察四处乱窜的食死徒,不难推断出时间已经到了1981年11月,老伏在戈德里克山谷被小哈弹死了,纳吉尼被老伏带着,不知吉凶如何。食死徒们各奔东西,没来得及跑或是不愿跑的和我一起留在庄园,被傲罗们围攻。所幸这些食死徒们实力还不错,虽然最强的贝拉和小克劳奇不在,但其他人合力坚持了将近半天,死伤过半,剩下的还有行动力的都被傲罗堵在了我的屋里,据说到现在为止傲罗们受伤不多,死亡人数为零。
      我茫然地看着他们疯狂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不过貌似没什么用。世界陷入沉默。
      食死徒们最终决定做一下垂死挣扎,一道绿光从黑暗的角落发出,击中了一位傲罗身旁的花瓶。伴随着花瓶炸裂的脆响,五彩斑斓的魔咒从四面八方射出,劈里啪啦地奔向了四面八方。我不幸挨了一道不知名的魔咒,幸好轻微眩晕后就没事了,虽然它作为恶咒对我几乎没有伤害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我已没时间思考原因。我赶紧找了个有物体遮挡的角落隐藏起来,发现垂在眼前的几缕黑色卷发变成了先前天目所见的银色的样子,原来媚娃血统的体现是被魔法激发的。古人诚不欺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最终食死徒们还是寡不敌众,死的死,伤的伤,被俘的被俘,回过神来发现所有人都盯着我看。傲罗们叽叽咕咕地讨论了一会,最后,其中一个对我举起魔杖,我后背一凉,急忙向一旁扑去,那道绿色的魔咒擦着我的头发就过去了,在我身后的墙上炸出了个大坑,这道阿瓦达真刺激。我疯狂像梅林祈祷,显然梅林是有用的。魔杖从我右手手链间划出——原来这个手链里藏了魔杖——我迅速调动魔力,举起魔杖准备自卫,然而出了点小意外,我的脑子没追上我的心思。
      【阿瓦达索命】
      我一记绿光携着汹涌的魔力精准地甩到了为首的傲罗头上,虽然我根本看不清他的头在哪,但是一个人砰的一声倒下了,快的我和他都没反应过来,于是这道索命咒取得了大胜利,我感觉到被俘的食死徒们面容逐渐狰狞。嗯,食死徒方第一滴血,拿下。
      然后所有傲罗的魔杖都指向了我。不过上辈子5年跑操经验不是摆设,我灵活地躲着魔咒,就是有亿点狼狈。随着体力快速流失,这样下去迟早让我刚满三岁半的生命夭折,然而一个一个发出魔咒完全不可行,先不论傲罗人数众多,我看不清他们的方位,十个魔咒能命中五个就不错了。我需要一个魔咒将他们标记,然后再发出一个魔咒使其在所有被标记对象上生效。
      【淇水汤汤】(《诗经·卫风·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白色波浪从我杖尖形成的波源向外扩散,形成白色水纹状光圈缠绕住模糊的人影,我感觉到魔杖前的波源连接了几十个光圈。
      各式各样的魔咒依然如同暴雨般向我袭来,我的体力开始透支了。
      虽然你们为正义而战,或者只是听从上司的指令,我知道你们当中有很多人背负着或者美满或者残缺的家庭,但我不是圣人,我也想活下去。
      虽然你们忠心于黑魔王,或者只是对他心存畏惧,我知道你们至此或是侥幸或是不甘,但你们离开庄园就会出卖我,我不能让我的人生葬送在你们的口中。
      对不起。
      【阿瓦达索命】
      白色光圈瞬间变绿又瞬间变白,随着几十号人倒下,水纹缓缓扩散,静静消散。庄园归于沉寂,只剩我喘息的声音。
      8.
      薄云轻掩光线熹微的暗月,在半空累积水汽,最终汇成有千米厚的雨层云,带来大雨滂沱。
      年轻的红发女人匆忙撑开有些破旧的黑伞,寻找着落脚之处。
      黑色的庄园伫立在荒野,映入她的眼帘。即使她在这附近停留了近一个月,也不曾对这个庄园有任何印象,好像记忆被抹去一样。但红发女人顾不得这些,她因无力支付房租被房主赶了出去,已经在郊外彷徨许久了。
      她一步步靠近,古老的庄园久经风霜,铁门一碰就开。
      “打扰了。请问有人在吗?”红发女人碰开残破但不失气派的房门,小心翼翼地询问。
      许久无人应答。
      “恕我冒犯,我就在这儿暂留一夜,我太需要一个落脚之处了。”红发女人走进庄园,将大门轻掩。
      空旷阴暗的大屋似乎处处荡漾着诡异,明明一尘不染却像百年无人居住。豪华的门框后走廊漆黑,通向古老的庄园深处。电光伴着雷声穿过干净的细窗,闪亮大厅微小的角落。
      疲惫的红衣女人找了块柔软的地毯,很快便盖着衣服睡着了。
      清晨,薄雾在阳光中弥漫。红发女人迷迷糊糊地睁眼,一个黑发中夹杂着几缕银缎的小孩盯着她,极具穿透力的银色双瞳中情绪不明。
      “你是谁?”洋娃娃一样的孩子幽幽低语,渲染古老庄园的诡异和神秘。
      “什么东西!”红发女人睡意顿散,瞬间从地上弹起,踉跄地向大门退去。
      “显而易见,我是庄园中人。”孩子平静地回答。
      红发女人手脚慌乱地碰到门缘,准备推门离去。然而原先残破的门却瞬间变的崭新而坚固,仅仅焊在门框上,把女人困在大厅内。
      “我没有恶意,只是暂住一晚,我昨晚在门口喊过两次。”女人转过身,深吸一口气,盯着那个瘦小的身影。
      “一晚已过,你去往何处?”孩子对着她举起一根银色细棍。
      女人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她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思想和忧虑一扫而光,只留下一片朦胧的、不可言说的喜悦。然后她听见了孩子的声音,在她空荡荡的脑袋里的某个遥远的角落回响:带我离开这儿......带我离开这儿.......
      紧闭的大门悄声打开,女人神情有些麻木地提起少得可怜的行李,小心牵起孩子,走出了这个不祥的庄园。
      “你知道哪有孤儿院吗?”孩子冷不防地问道。
      女人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回忆吞噬:茂密的丛林前,棕灰色建筑静静伫立,红发幼女被一个中年妇女牵着,茫然地向园中走去。画面跳转,走廊狭长幽暗,一扇扇木门紧闭,承着苍白的月色。幼女费劲地打开一扇门,低矮的铁床分别靠在狭小的卧室两侧,床头顶墙,床尾处立着一个不大的铁柜。两床被一个不足一米的过道隔开,尽头是一个床头柜和一个破旧的窗户。一个大头女孩坐在其中一个床上,流着口水,双目呆滞地盯着窗外。红发幼女嫌弃地看她一眼,爬上另一张床。
      回忆终止,女人感到一瞬的头疼欲裂。
      .......带我过去......带我过去......
      她走向城市,用最后的钱买了车票。
      哈尔斯孤儿院主管莫凯尼克夫人规划着孤儿院新一年的开销,无意间瞥见窗户外小道出现了一个久违的红发身影。
      趁着莫凯尼克夫人下楼的功夫,塞伦斯结束夺魂咒,并修改了红发女人的记忆,现在,红发女人是要回孤儿院做管理者,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于是她顺便把孩子带到这儿。
      “安?你怎么回来了?”莫凯尼克夫人惊奇地把红发女人带进屋里。
      “夫人,我想回到这儿做管理者。我在这长大,对这里更熟悉些。”
      “哦!那久违了,管理员坎迪小姐。”两鬓微白的黑发妇人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小可怜,顺便把他带来了。”
      “天哪,他?这明明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啊!”莫凯尼克夫人打量着塞伦斯及肩的银发和精致的脸。
      “他确实是个男孩,虽然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安叹了口气。
      “跟我来,孩子。还有你,安。”莫凯尼克夫人向楼上走去。
      主管办公室比安记忆中的小卧室大一些,家具老旧。莫凯尼克夫人打开吱吱叫的木柜,翻出一大本档案,搁在桌上认真地写着。
      “你的全名,孩子,能拼出来吗?”过了不久,莫凯尼克夫人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塞伦斯·艾德温特·高兹珀尔。”孩子看着妇人手中的笔,清晰地把名字拼了出来。
      “好有宗教感的名字。”安感叹道。
      过了一会,莫凯尼克夫人放下笔,带着孩子向楼上走去。
      安记忆中的走廊映入眼帘,午后的阳光温暖,莫凯尼克夫人径直走到了西边的尽头,打开了一扇破旧的木门。
      “以后你就住这儿,一会儿会有人给你送几件衣服来。不要去楼梯东边,那是女孩们住的地方。”莫凯尼克夫人说完,就带着安走了,路上还不忘讲管理员的工作内容。
      塞伦斯站在卧室狭窄的过道上,左手边床上金发男孩睡得正香,但是面色有些病态的苍白。
      【清理一新】
      塞伦斯皱着眉头除净床上的灰尘。
      9.
      1986年。
      坎迪小姐今天收到了一位富商慷慨的捐赠,这已经是这四年来第十三笔来自那些善良的人的救济了。不过莫凯尼克夫人发现它们都有所指向。
      是因为那个漂亮的男孩,感谢他让孤儿院赚的盆满钵满。所有富有的来到孤儿院的人们,在看到那个男孩后最终都会在孤儿院有一笔不菲的支出。令莫凯尼克夫人奇怪的是,富人们流水一样来了又去,带走了很多孩子,但始终没人愿意收养那个漂亮的男孩。
      一位信仰上帝的贵妇说:“他固然美丽优雅,但我更想要一个天真朴素的孩子。不可否认,他无论是外表还是行为都无可挑剔,连名字都饱含上帝的祝福,像一位天使,神圣而遥不可及。但有些瞬间,我总隐隐觉得他是一个恶魔。”
      而另一位年迈的画家说:“他完全是一件成功的、从神画中走出来的艺术品,水银一样的长发,精致的五官,神秘的银色双瞳,月亮一样泛着皎洁柔光的皮肤,太完美了,完美到让我不敢触碰。所以我还是领养那个金发小女孩吧。不过看在他的份上,这笔钱您一定要收下。”
      莫凯尼克夫人也乐得如此,谁会希望手中的摇钱树被移植到别人那去呢?坎迪小姐也不觉得不好,毕竟年轻的女孩们都喜欢美丽的事物。
      于是孤儿院组织了一次出游,这是孤儿院建院以来第二次,几乎换来了所有智力正常的孤儿的欢笑。
      动物园。爬虫馆阴暗潮湿,人们欢快地交谈着,不时传来一阵幼儿的哭声。莫凯尼克夫人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招引了许多财富的男孩。柔顺的银色头发水流一样搭在胸前,他对着一条绿莹莹的大蛇,好似密友在交谈。莫凯尼克夫人头疼地掐了掐眉心,自从他到孤儿院以来,除了问他“What’s your name?”外,他几乎从不和人说话,绝对配得上他的名字:塞伦斯(Silence,沉默),不过他貌似对蛇这种生物很感兴趣,尤其是前年孤儿院去乡村游玩时,莫凯尼克夫人甚至听到他对着蛇发出低沉的嘶嘶声,想到这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难道他是银蛇成精?
      “安,你是在哪遇到这个孩子的?”
      “我想不起来,只记得是在路上遇到的。说实话,塞伦斯身上总能发生灵异事件。比如我去给他的室友送药的时候,总能发现他那有一些东西莫名消失,又有一些孤儿院绝对没有、甚至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凭空出现。但不可否认,在我质问他时,我每次都只能面对着那双精致的银色双眼丢兵卸甲。”坎迪小姐无奈地叹气。
      “他很喜欢去孤儿院后的小树林,你说这会不会和树林里那些神奇的鞭形电光有关?”
      “有可能,只要是灵异的、无法解释的事,都可能跟他有关。就像我诡异地拒绝不了他的美。”
      说完,坎迪小姐匆匆离开,去照看那些年龄小的孩子们。
      这次出游也圆满结束,孩子们回到孤儿院,依旧热烈的讨论着。
      “那些鼹鼠太可爱了,真希望我也能养一只。”棕发小女孩回忆着美好的经历。
      “那你去睡觉好了,梦总能帮你实现愿望。”
      “杰西卡,如果你换个说话方式,我想你就不这么令人讨厌了!”
      “令人讨厌?那个和银蛇一样的怪胎才令人讨厌吧!”一个金发蓝眼的漂亮女孩参与讨论。
      “只有我们讨厌他,玛丽,莫凯尼克夫人可珍视她的银色招财猫了。而且,你的哥哥和他在一个卧室,就我所知,他可是被那条银蛇迷得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杰西卡翻了个白眼。
      “他只需要一个微笑就能让所有男孩神魂颠倒,真希望我也有这样的能力。我还是去睡觉吧。”棕发女孩叹了口气。
      “别生气,你也很美,玛丽。迷住所有男孩又如何?他自己不也是个男孩。”
      玛丽什么都没说,气鼓鼓地转身走了。
      10.
      麻瓜孤儿院不是小说和电影所描述的宁静和谐的样子,它充斥着黑暗与暴力,虐待、死亡已屡见不鲜,残疾、智力障碍的可怜人到处都是。虽然我不得不拼命压住动不动就爆发的魔力暴动,还不能经常使用魔法——孤儿院的卧室太小了,但是必须承认,魔法帮助了我很多,至少孤儿院的管理者们从来不敢虐待我。我一直奇怪我的魔力为什么不像其他小巫师一样安分弱小,但不可否认,暴躁而澎湃的魔力被禁锢在体内可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感觉到魔力要突破我的压制,于是我偷偷溜到孤儿院后巨大的小树林里,黑色的雾气汹涌而出,不时露出暗红色的微光,当我意识到我把自己憋成一个默然者时,孤儿院已经失去它的小树林了,我也失去了我的格林德沃同款闪电鞭练习场。不过幸运的是,孤儿院主楼免遭此劫,我还可以练习变形术和威力较小的魔咒。我刚费劲地控制住默默然,一抬头,对上了莫凯尼克夫人,我猜她当时目瞪口呆。刚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新日被她挡在身后,莫凯尼克夫人好像泛着圣光。我面容扭曲了一瞬,抽出魔杖击昏了她,然后给她一记遗忘咒,狼狈地溜回卧室,偷偷修改了几个孤儿的记忆,让他们以为我昨晚和往常一样在卧室呼呼大睡。
      因为除我之外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但是默默然让我本来艰难的生活变得更艰难了,虽然经过长达半年的努力我基本能控制住默默然,但当我有情绪波动时黑雾还是控制不住地从我体内往外冒。
      一个富有的眼镜商来到孤儿院,领走了一个栗色头发的小男孩,还免费给其他正常的孤儿们做了视力检查。然后我凭借着洛哈特同款微笑,得到了一个银丝下半框眼镜。在给眼镜叠加了不知多少个防护咒后,我戴上了它。八年了,我终于在物理意义上看清这个世界了。巨大的喜悦扑面而来,我甚至不愿去控制外溢的默默然。
      黑乌鸦飞离枝头,抖下了几片绿叶,停在了教堂顶部的十字架上,沐浴着月光。
      “嘿,怪胎,又要去找新的大蛇约会?这么多男孩喜欢你,你偏偏看上了那些丑陋的大蛇?噢,大蛇不会怕你独特的黑雾。”
      玛丽又在走廊堵住了我,脸上挂着挑衅的笑容。自从我来到孤儿院后,她几乎天天这样,不过这很有利于我提高我的英语听力,几个月下来,我逐渐适应了英语口语,虽然到现在已经过了四年多,我还是无法流畅地说英语,但我至少能一知半解地听懂人们说话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真是个英语天才。
      我懒得理她,但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窥见了我的默默然。我不能什么都不做。
      魔杖滑到手心,我诡异一笑,可爱的金发萝莉,你觉得你走运了吗?
      【一忘皆空】
      看到她迷茫的眼神,我心满意足地回到我的小卧室。我觉得我走运了。
      但我还是挺敬佩她的,就这性格,能不用魔法从孤儿院里健全地活到八九岁真是个奇迹。
      因为今天心情不错,我决定研究研究这套八年没怎们瞧过的传家宝。首先,时间转换器不由多说,我现在知道它的本质作用就足够了。令我在意的是双手上的银饰,秘银质手链上吊着几颗钻石,夹在另外两条什么装饰都没有的银链之间,一个刻着神秘文字的纤细银镯被环绕在银链间,上面又挂着四条细细的银链,两两和中指上的戒指呈“V”形相连,手镯两侧又各有一个更细的银质手环,在月光下熠熠生辉。两个银饰款式如出一辙,唯一的区别是文字不太一样。我抖出藏在右边手镯中的魔杖,也是秘银质的,尖圆尾方的形状象极了一根筷子,一条稍长的细银链连接了魔杖和手镯,魔杖尾半段也刻着那种文字,只是内容又不一样。因为魔法的缘故,它总能随着我身体的生长而变大,而且管理者们用尽办法也不能将它们据为己有,于是,只要他们对我心怀不轨,我就有理由发泄我澎湃的魔力了。
      我凝望着它,直觉告诉我它除了好看和藏魔杖外一定有其他用途。于是我用了两年,唯一的研究成果是它可能只有这两种用途。
      所有十岁以上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在美满的家庭中,父母们总会庆祝庆祝,在孤儿院也不例外。于是,我在1988年2月11日凌晨,被莫凯尼克夫人叫醒,然后被丢了出去,好别致的庆祝方式。
      莫凯尼克夫人一脸牙酸地说我我要出去赚钱,然后关上孤儿院的铁门,告诉我太阳落山前不能回来。我总感觉她像是丢了一个亿一样生气。
      可怜的孩子,英语还没学会就要去面对残酷的英国社会。看着莫凯尼克夫人的背影,童话故事里的恶毒后妈在我眼前成像了。
      冬雪无声地落在小树林的残骸间,被晨光镀成金色,虔诚地感受时光的变迁,抒写岁月静好。我为新雪留下它来到人间的第一排脚印,背着棕灰色的孤儿院,渐行渐远。幸好孤儿院离城市不远,我在冬雪退下金色前走进了城市。
      然后我发现,残酷的不是英国社会,而是英国孤儿院。原来叫孤儿出去打工赚钱真的是在庆祝。
      我穿着有些大的白衬衣和有些掉色的黑西裤,在十字路口张望,不认识路牌的我仅用了两条街就迷路了,现在我像哈利·波特的头发一样凌乱。
      不过我应该先想办法填饱肚子。
      于是我找了棵倒霉的树,随着雪块簌簌落下,我得到了一根树枝。我爱魔法,有了它,树枝就是甜美的大列巴。趁着清晨街上无人,我挥挥魔杖,通过清洁咒和变形术,就得到了一顿完美的早餐,当然,虽然它本质上是树枝,只要在嘴里时是大列巴,其他的问题就交给我的消化系统吧。
      我找了个长凳,拨开上面的积雪,一屁股坐上去开始啃大列巴。寒风夹着落雪在我衬衫里游荡——幸好有保温咒——我觉得现在我应该叫赛伦斯洛夫斯基,要是能再来一个热气腾腾的苏联玉米就更好了。
      突然,一个谢顶的老头出现在我旁边,从他的衣着上看他应该比较富有,老头露出一个微笑,开始对我滔滔不绝,那抑扬顿挫,那饱满的情感,那快慢有序的语速,虽然我听不懂,但我完全不忍心打断他。许久,他结束了演讲,眼中冒着星星地看着我,我咽下最后一口大列巴,露出洛哈特同款微笑:“Sorry,can you speak Chinese?”
      那个老头凝固了。嘴唇张张合合,硬是没发出一个音节。最后,他决定验证一下我是不是在逗他。
      “How are you?”
      “I’m fine,thank you.And you?”哎不是,我不好我不好,这只是条件反射,给个重开的机会。
      “Well,这位美丽的小小姐,愿意去见见窝的妻子吗?她一直希望有人用中文和她聊天。可惜,窝的中文不好。”似乎是确认了我的中文十分纯正,老头用几乎难以辨认的撇脚中文向我发出邀请。
      “我的荣幸。还有,我是男孩。”我觉得我的微笑有了一条长长的裂痕。
      雪上脚印成双,一对干净一对蹒跚。我跟着老头绕过几条街,看道路两侧建筑逐渐古典,明净的窗户中也逐渐显露豪华,好像一路回到百年前,只是现在已浓雾不再。黑色的栏杆并排着耸立在白色的石砖上,不知名的树披着冬雪,在院中林立。老头停在栏杆尽头的白屋前,掏出钥匙打开了乌黑厚重的房门。屋内装修风格和维多利亚时期富有的英国家庭差不多,庄重而不失温馨。
      “来这里,雪。”老头做了个“请进”的手势,然后用手指着门口的地毯,应该是示意我跺下我破旧皮鞋上的雪。
      “谢谢,”我保持微笑,但心中不免开始警惕,但我相信这里的中国人都是好人,“打扰了。”
      屋内响起脚步声,伴着老头关门的声音,一位老太太出现在我眼前,是熟悉的东亚面孔,她疑惑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头。老夫妻用英语交谈了几句,应该是说了把我捡回来的原因。老太太脸上的疑惑一扫而空,紧接着露出期待的微笑。
      “小姑娘,早上吃了吗?”这个中式问候是正版的。
      “吃了。还有,我是男的。”我彻底明白我为什么要牢记第三点了。
      老太太饶有兴味地看着我,热情地把我摁到客厅的沙发上,给了我一杯正宗的英国红茶。
      “原谅我作为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老眼昏花吧,不过说实话,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会说中文的小男孩。”
      “确实无法否认,夫人。说实话,我甚至没有一点中国血统。”我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十年没说中文快给我憋坏了。
      “那你是在中国长大的吗?你的中文,不,应该叫普通话,太标准了。我几十年没遇到过可以和我用普通话畅谈的人了。要不是你有一副欧洲面孔,我就要以为我回到故乡了。”
      “谢谢夸奖,不过,我出生在瑞士,在这附近的一所孤儿院长大,我没去过中国,而您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个中国人。”
      “请原谅我冒犯地刨根问底,教给你中文的是孤儿院的叔叔或阿姨吗?你的口音和我一直在中国生活的侄子一样纯正。你介意和我讲讲你的故事吗?”
      “中文是我真正的母语。孤儿院绝对不会教中文的,他们没教过我任何语言,所以到现在我还基本不会说英语。我想,至于孤儿院的故事,您肯定不会想听的。那可不是什么祥和温暖的地方,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噩梦。夫人您是什么时候来的英国呢?红军长征前后?或是日本侵华时?”
      “27年左右吧,我远嫁过来,和父母大吵了一架,别看大清灭亡了将近二十年,那时包办婚姻还是存在的,我剪了头发奋起反抗,现在想想依然能让我热血沸腾,虽然就是个离家出走。”
      “那您很幸运啊,能遇到这么好的洋人先生。”
      “当然,认识他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也幸好我读过书,不是那些无知的封建妇女。跟他来到英国也是我做过的最大胆最正确的决定。”老太太眼中盈满了骄傲。
      “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
      “是那句‘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吧?”
      “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终于有人能听懂我的心声了。但不是我不爱国,来英国前后过的完全不是一种日子。在中国我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到了这竟只是平平凡凡的日常。当年李鸿章是怎样的心情啊。像我这样都有对家国深深的无力感,何况是他呢?”
      “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至今已有十年了,中国在快速发展,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东部沿海及部分中部地区就会变得很发达了。虽然暂时赶不上欧美,但您一定要回去看看。”
      “无论如何,她都是我的故乡。几乎每一位中国人都有强烈的家乡归属感。”
      太阳逐渐南移,雪被下的英国城市泛着圣诞的气息,轻纱半掩的木窗后,时不时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老太太很健谈,用中文畅通无阻地交流让我们十分欣喜,好像一件贵重的纪念品失而复得。不知不觉间已经从清晨到了正午。
      “下周三是中国的春节,真希望和你一起度过。话说,你长得这么好看,将近七年来没有人收养你?”
      “显然,人们更喜欢看起来很男孩的男孩或是漂亮甜美的女孩作为自己的孩子。而我更适合做教堂或是博物馆的吉祥物。”我眨眨眼,露出洛哈特式招牌微笑。
      “确实,你比我见到的任何人都要表里不一。”
      “独特的夸奖。”
      “你要回孤儿院吗?如果你不介意,这里也许能成为你的家。”
      “求之不得。但是,还是请您三思而后行,夫人。这听起来和您当初来英国一样疯狂。”
      “我意已决。实不相瞒,在这儿有一个说中文的家人也是我的求之不得。所以我能得知你的名字吗?”
      “塞伦斯·高兹珀尔。您不和您先生商量一下?”
      “福音(Gospel)?好神圣的姓氏。放心吧,他很喜欢你,不然就不会和你搭话还把你领回来了。他有个做星探的朋友,他进门时我还以为他要带你去见那个朋友,给他个惊喜呢。不过最后成了给我的惊喜。我是潋平·泽莱尔特,原姓江,水工江。”老太太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言语已无法表达我的感激了。但我还是想说,您真疯狂。”
      “我都这岁数了,再疯狂也无妨。走走走,我想我们应该去办手续——安德烈,麻烦开车带我和这位美丽的小先生去趟孤儿院——安德烈是我的大儿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叔了,正好他这两天回来看我。话说那所孤儿院在哪?”
      “抱歉,我并不知道从这里过去的路。”我更不好意思了。
      不一会儿,楼上走下来一个中年人,又高又壮,一点啤酒肚也没有,而且看起来有点眼熟。
      “是你?”他有些吃惊。
      “感谢您的眼镜,它让我的生活方便了很多。真是麻烦您当时又跑一次孤儿院了,可惜我至今都没有东西能作为谢礼。”泪目,上辈子英语应用文没白写。
      这时,一个栗色头发的少年出现在泽莱尔特先生身后。两年,足以让他褪去从孤儿院带来的孱弱,他现在也确实是一位真正的少年了。我记得他是个有活力的人,大大的棕色眼睛里永远有鲜活的光辉,这在孤儿院是有如奇迹般的存在,或许,这也是泽莱尔特先生注意他、留下他的原因吧。
    插入书签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8942478/1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