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

作者:盛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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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很久以前就想提笔写下这个故事。

      友人c是我佩服和羡慕的人。

      她性格爽朗,机敏伶俐,思维清晰。

      不算传统意义的好学生,但绝对不坏。

      成绩一般,中游徘徊,但我相信她会有个明朗又精彩的未来。

      中学时代大家都喜欢讨论、抨击看不惯的事,纯纯是少年意气和热血。若是有人口不择言就会群起攻之,许多人都追求着“语不惊人死不休”。

      她是我高中见到的,最会口舌之辩的人。

      高一讲《雷雨》时,语文老师就“周朴园爱不爱鲁侍萍”展开过一次小辩论。

      正是这次辩论,让我对她印象深刻。

      老师先把全班分为两组,自荐为辩手,她是正方。

      开头正方很不利,一辩男生气势不足,二辩三辩被压着打,正在反方似乎稳操胜券时,身为四辩的她站了起来,提了一个令全班轰动的问题:“你们男人在doi时,更相信这出于性而不是出于爱吗?”

      之后她便洋洋洒洒五千言,从鲁侍萍与周朴园生过两个孩子,论证到周朴园冷酷外表下的温情,另外她还有余力一一反驳反方前几辨的漏洞。

      也许只是我见识太少,没有真正看到过大城市学生的优秀和“卷”,容易大惊小怪,但能在同龄人里如此耀眼夺目,条理如此清晰,在那么大的压力下能进退从容,风度翩翩,语言却直戳要害,巧舌如簧,真的,我只看到过一个。

      我不是雄辩之人,曾三次参加辩论赛,三次败北,所以出于一点崇拜,便格外关注她。

      她活得很洒脱,不太会计较一点得失。有一次她的手机丢了,发现是被邻居家的小孩拿了,那个小孩不敢拿回家,露天找了一块石头藏起来,而手机被一场大雨淋得报废。在了解小孩家庭困难后,最后她没有要求赔偿或是告诉和小孩一起生活的奶奶,只是单独和那个孩子聊了几个小时。她认为人的品性远远比一个手机重要得多,尽管她挺心疼那个手机里她写了几万字的备忘录。

      她的文笔很好,写的小说能刊登进杂志,会写诗也会写歌,诗常是情诗,送给自己喜欢的人。她的文字和她的人一样,干净透亮,落落大方。

      对于她来说,大胆说出爱不是件羞涩的事。以前她喜欢过很多人,但每次都很专一,很少会主动放弃,却常常被人放弃。

      那时,我想,她会哭一场,剪个头发或打局游戏,慢慢从原地走出来,面对下一场感情时,重新做回一个小孩,把那些烟火尘埃中的教训,一下子全都忘掉。

      她依然相信爱情,相信自己能以更好的自己奋力去拥抱下一个人。

      我羡慕和佩服这样的勇气。

      似乎前方从来都是坦途,过去也鲜有不如意之事。

      可是我知道,她受过的伤不比任何一个人少。

      她说,在初中她的传说就流传广泛,关于她初三休学的谣言版本就不下三种。甚至在高中也仍在纠缠,不死不休。

      越是出众和独树一帜的人,恶意就会滚滚而来,古往今来的定律。

      从相貌,家庭,衣品,习惯到私生活甚至到吃了什么药都有人评头论足。仿佛走在路上就不知哪个树丛中藏着鬼祟的眼睛,从头到脚的每个毛孔都被细细观察,以期找出什么蛛丝马迹实锤什么罪名。

      平常人遇上这样的,怕是“惶惶如丧家之犬”。她偏不,她不会在意活在别人口中的形象,而是潇洒做自己,热衷于写小作文嘲讽对方。这点让她的朋友们更爱她,也让她的敌人们更恨她。

      就我而言,我喜欢她直来直去的作风,让我这个没什么脑水的单细胞生物很舒服。不用去考虑是是非非,风风雨雨,去一如既往地相信自己的判断,去相信她。

      真诚,乐观,幽默,偶尔带点小忧郁的女生;赏心悦目,热血激荡的青春;可望并且可及的风花雪月,一切还是进行时,没有变成往事的尘埃。愿那些心中还燃着名为“勇气”的东西的人们,久久为功,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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