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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星程
高一下学期的分班考试,我得了第五名,洛星程是第二名,第一名是别的女生。可能是老天给我赏脸,班主任排的位,有幸我和他只隔了一条走道。
天赐孽缘,见到他的第一面,我就清楚自己会喜欢上他。
我并没有勇气主动和他讲话,主动和陌生人讲话会让我感到窘迫,当然,像洛星程这种男孩子,在老师们面前嘴甜,在同学们面前开朗,又会打篮球,这种干净帅气风光无限的男孩子也不会理会当时默默无闻的我。
如果洛星程不主动找我讲话,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和他有任何交集。
奇怪的很,真的有看一眼就开始的喜欢吗?有啊,我,沈安青,自从看到洛星程的第一眼,就喜欢的不得了。
喜欢他这件事是我最深的秘密,从此,我开始了我的暗恋。
我还是踏实地学习,名列前茅才能让我在班里有一丝安全感。我并不去主动追逐洛星程,知道自己内向的同时,我也清楚自己的优势,我想等洛星程主动找我的那一天。
日子一天天过去,好像平日里我只知道学习,课间也总在刷题,好像我不问世事,好像什么都与我无关。
其实,我什么都在注意着。我注意到洛星程喜欢喝果粒奶优,他总是穿一身黑衣,他总是把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他好像和所有人都合得来,都讲过话,也好像唯独没有我。
我会做一些自以为很有心机的事情,例如,我会在课间睡觉的时候把脸转到洛星程的方向,手里还要攥一支笔,如果他转头看向了我,是不是会以为我很勤奋呢。如果他在位置上,我和同桌乔好讲话的时候,会笑得更加真挚,他会不会被我的笑容所吸引呢。我会在发作业本的时候,把本子轻轻地放在洛星程桌子上,从不做多余的举动,他会不会感到我很温柔呢。
我是一个特别不喜欢找别人帮忙的人,学习中需要的所有东西我都一应俱全,订书机,计算机(虽然老师不让用),电动喷雾(用来上课往脸上喷喷水提神的)等等,这就造就了周围人都问我借东西的情景,除了洛星程。
不过我还是很庆幸,洛星程同桌计算能力不好,经常向我借计算机,他一借,就让洛星程帮忙递给他,当洛星程接住计算机的那一刻,便是我们距离最近的时候。
我把这当成我生活中的甜饼,每天就等着那一刻的“沈安青,计算机借我用用”,然后我就可以看到洛星程手伸过来的那一刻。
就这样,我始终没有和洛星程说过一句话。
清晨六点,我又是第一个到了教室。我是个走读生,在学校大门口附近一个人租的房子,从住地到教室只需要五分钟。楼下就是卖包子的,一块钱两个,我每次都买两块钱的包子外加一杯豆浆。豆浆还很烫,包子在路上就吃完了,我便直接开始读书。
没过两分钟,洛星程出现在教室门口,与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位长发披肩长相清秀也穿着一袭黑衣的女生。洛星程揉了揉女孩的脑袋,女孩轻踢了他一脚,二人才依依不舍地分别。
我看到了两身黑色衣服,看到了两瓶果粒奶优,两只黑色的书包,两双包含甜蜜爱意的双眼……
洛星程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拆开饮料,饮了一口,便开始了读书。
我苦涩一笑,心中不知作何感想。豆浆已经凉了,可我不想要了。
日子仍然过的很平淡,我和洛星程还是陌生人,唯一不同的是,我知道了洛星程并不是单身,以至于洛星程同桌向我借计算机,我再也没有了原来的悸动,取而代之的是打脸般的羞耻。
我试图忘记洛星程,试图去讨厌他,试图每次想起他的时候都要带上他的女朋友,我努力地把他割舍,换来的,除了内心的酸涩不已,还有密密麻麻的刺痛。喜欢别人的男朋友是不道德的,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无比的卑劣。
我也时常问自己为什么非得喜欢一个有主的人,到底喜欢洛星程哪点,我内心有很多个答案。我喜欢看他课堂上随意写写画画,就立即说出正确的答案,喜欢看他和老师像朋友一样笑呵呵地聊天,喜欢看他课间时眉飞色舞地打打闹闹,我喜欢的,是他敢于做我不敢做的事情。我必须承认。洛星程是我最想成为却不可能成为的那一类人。
洛星程没有和我说过话,更没有帮助过我什么,可我就是迷恋他,贪恋他身上的光芒。我是个自卑又敏感的飞蛾,最喜欢的就是璀璨的光芒。
我深知有的事不能做,但是,求求让我在范围内,我就看几眼,我保证不做别的。
我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他全神贯注地听课,再一次说出题目的解法,赢得老师的赞赏。有时候忍不住了,再偷偷看一眼,他这次课间只在安安静静地解题,手上是行云流水,应该什么样的题目都难不倒他吧。
“清醒一点,沈安青,他不喜欢你,他不会喜欢上你的,他有女朋友,他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我一次又一次地在心中呐喊,暗恋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疼痛。
心中痛苦的挣扎让我开学第一个月学习大打折扣,从名列前茅,退到了中下游,连擅长的理化生都只考了六十多分。这第一次月考是在提醒我回头是岸,我的暗恋给了我第一次教训。
每次考试都会换位置,而坐在哪是按照成绩排名,自己选择。轮到我时,已经不剩什么位置了,我选择了倒数第三排。不知我是该庆幸还是什么,同桌乔好也退步了很多,我仍和我她坐在一起。
我内心苍凉一片,还从未做过倒数第三排。我已经什么都不敢想了,我只想把成绩提上来,成绩是我的一切,是比我健康还要重要的东西。
坐正听课,我却发现,坐在我前面的,赫然是洛星程!
洛星程?他怎么坐在我前面?他这次不是考的很好吗,为什么要选择倒数第四排呢。
我内心想着许多原因,到最后都只有一个结论——他有女朋友的,一切都与我无关。
我总是这样暗自嘲讽自己,然后再陷入深深的酸涩苦痛之中。
人家有女朋友,别再喜欢他了。我尝试把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悸动填埋。
考试失利,让我这个农村孩子一下子丧失了全部的自信,班主任的批评和严格的自我要求让我恨不得从此在班里消失,我不敢再肖想其他多余的事情。
我不会忘记的事情有很多,包括班主任的那句“你以前考试的成绩都是作弊的吗”,班主任最知道怎么因材教训了,一句话让我难受了一个月。
放在桌子下面的手指还在流血,我割的伤口并不大,但还没愈合,鲜血染红了纸巾,是的,我为了惩罚自己,无论是因为考试还是其他的,划了自己的手指。事实证明,手指划破并没有很痛,我只是需要一个能让自己静下心来的契机。
沈安青,你现在只能学习,不可以想其他任何事情,记住,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我开始拼命的疯狂的学习,作息比以往更加严苛,早晨五点五十必须到班读书,中午十二点放学,我就要在十二点半吃完饭到班学习,晚上也要学到十二点,睡前要刷半套英语试卷。此外,我又买了三套必刷题,用于课间空闲。
就这样,我开始用刷题来麻痹自己。老师布置的卷子,学校发的习题,我自己买的辅导书,再加上新买的必刷题,理化生三科填满了我的全部生活。
原来学习的确可以填充一个人的内心,即使洛星程就在我的前排,每次上课积极回答问题,面前都是他的身影,时常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我照样可以视而不见,岿然不动。
我很欣慰,内心已经平静的好似掀不起一丝的波澜。
在此期间,我和洛星程还是始终没有说过一次话,我的精力也暂时从他身上移开了。这样才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人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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