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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痴恋妄少年
张扬,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想我的。他在翻遍电话本,找不到所有关系暧昧的女朋友时才会想起我,想起那个无论是瓢泼大雨夜还是艳阳高照天,都会排除万难,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他眼前的我。
街道上流行着大头贴、情侣装、DQ、牵手、亲吻,我一样都没有,我对流行的事物天生迟钝,只是按部就班的遵循着自己的喜好过日子,我偏爱无印良品的棉布裙子,匡威的运动鞋,喜欢在周末围着东湖边踩脚踏车做有氧运动,听张悬的低调音乐,理着半长不短的头发,穿不带胸垫的Bra,以及宽大的外衣,不化妆却坚持擦透明甲油,因为我爱阳光下亮闪闪的指甲。
曾经有个男人跟我求婚。他求了很久,眼角有泪。最后我说,我性冷淡。他终于怏怏的走了。那天,下着雨。我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就迅速忘记了他的容颜。我眼里只有张扬。他名叫张扬,人也张扬。他是个跨国公司里的跑龙套的小角色,而我是一家小私企的高级主管,所以我们门当户对。张扬家境殷实,可挥霍无度,而我家境普通,却节衣缩食,所以,我们还是门当户对。张扬爱喝酒、生活小资、喜欢西洋画、爱听演唱会,而我喜欢喝白开水、生活枯燥、喜欢自己涂鸦、爱看盗版碟。我们互补。所以,我们依然门当户对。
张扬一直不是好孩子,小学就开始逃学,用弹弓打破数学老师儿子的头,写小纸条给第二排那个扎小辫会跳舞的女孩。上了高中,更是坏到彻底,被教导主任从群架堆里揪出来,拉到操场上做全校道德批判的典型,我清楚的记得,当时身边低年级的女生们围在一起小声说,这个,不错哦。
是的,我挺俗的,不落俗套的跟一群低年级小妹妹们一样,喜欢一个古惑仔,可即便是这样的打击也丝毫没让清高的我痛改前非。他挺坏,受批评,不招老师喜欢长辈待见,可是我就是无法从他嘴角的坏笑中解脱。他喜欢花几千块送一个刚刚认识两天的女孩几千几百几十几只玫瑰,却迄今为止没有送我一份超过生日礼物之外的礼物。但是,他只轻轻拍拍我的头,朝我一笑,我就忘记了所有的哀怨和惆怅。
我有张扬市中心小单间的钥匙。这与男女关系一词几乎没有任何的关联,只是因为一次他病在深夜,只方便打搅我。走的时候,他给了我钥匙,为的是第二天,他不用再起身开门。而我依然满心欢喜。虽然有钥匙的不一定非要是主人。这我知道。有钥匙的也有可能是装修工人,私人护理、小管家、更或者,钟点工。但是,我不在乎。只要可以有这把钥匙,我可以做装修工人,私人护理,小管家,更或者,钟点工。我们曾经孤男寡女的呆过无数个夜晚,但是,任何男女之间的可能发生的故事都未曾发生。我不会和自己不喜欢的人接吻,但是我喜欢张扬,只那么一次,我们在他的小单间里喝到半醉,灯色昏暗,暧昧禁不住发酵,可当他靠过来的时候,我却止不住笑了,我知道我满脸扉红,面颊发烫。他不喜欢这样的女孩,所以,即便醉着,也依然起身去厨房倒了杯冰水,克制住心头本来就不那么扑腾的那堆小火。是的,就是这样平庸没劲,那种吻,我设想过很多次,只那么一次机会,却错失。
桃子是我最好的朋友,在这件事上,她从未改变立场的认为我变态。是的,十几年了,我喜欢张扬近乎变态,难怪变态的人总莫名其妙的笑,原来变态挺快乐。如果一个人总有一点是变态的,那么我就让我将这份变态奉献给爱情。十几年来,我不谈朋友没亲密接触过任何男人,但也从没想过跟他有任何可能,只是一直这样自虐般的对他迷恋到死,而且十几年如一日的保持着这种气势,宛如一只气势昂扬的西班牙斗牛。
我不结婚。不是为了和他结婚。只是我知道,倘若我结婚,谁能在他宿醉之时毫无怨言的当急救兵?所以,我的确无法不结婚。张扬不知道缘由,有时他也讪笑着问我,你还不找个男朋友,快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同性恋。我笑而不答,转过身的时候,手背尝到两滴泪。这么多年,似乎已经习惯了,在他不需要我的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做两个人的事,我看电影买两张票,身边的座位却总是空的;吃爆米花买两份,有一份总是满的;选CD选两盘,一盘总是原封不动放在抽屉的;冲咖啡冲两杯,有一杯总是在最后被冷着倒掉的。
这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在其他女人无法阻止而我又不想阻止的时候,张扬还是结婚了。父母媒说,天作之合。那个女孩唇红齿白,身姿妖娆,长发披肩,温柔体贴。我看了都喜欢,男人没有道理不喜欢。张扬喜欢美女,所以更没道理不喜欢。
我在江汉路转了一个整天,走了将近九个小时,找一份合适的结婚礼物。我打小不会挑选礼物。这次,是最糟的一次。
打电话问桃子。她在那头大叫,你这个变态女人。然后挂了电话。
我还在继续走。天色渐暗。路边的鞋店,响了一首张扬最爱的歌,忠孝东路走九遍。我找到了那个卖热干面的铜像,借他冰冷的肩膀痛哭起来。路人纷纷侧目。
我不怕,我是武汉女孩,我怕什么。再说,我喜欢张扬,我怕什么。
张扬的婚礼,热热闹闹。他的父母笑得璀灿如花。我包了一个九百九十九块的红包,挤过人群,递给在台上伪善的笑谈恋爱史的张扬,然后扬长而去。身后嘘声一片。张扬开了个玩笑,为自己打了个圆场,然后追了过来。
红包面前,我们无语。两人对视,却任何浪漫的感觉我都找不到,这就像他要吻我,我偏偏想笑。你收下吧,大家都在等你呢。说完,我转身径直出了酒店的大门,夕阳无限好。那一霎那,我也不知道究竟自己这么多年在等待什么,一切虚空,唯有散淡的回忆乌云般密布在我的额间。
之后,张扬去新马泰蜜月。之后,他太太有了孩子。之后,他当了父亲。我手上依然留着那把他市中心单间的钥匙,虽然那里早已不属于他。
而桃子,傍了个小款。这人有房有车,有银行存款,还有额外收入。两人你侬我侬,日子过的山花烂漫。几乎好几个月都总是找不到她的人,好不容易找到,她就挂在我的脖子上开始碎碎念起来,试图说服我与她有福同享,并介绍几个色眼迷离的帅哥给我。
同样是食色性也,怎么张扬好色也好看?一眼扫去。A周身单薄,腰若柳枝,易折易折。B细皮嫩肉,酒窝隐约,太腻太腻。C值得一看,却话不到三句,开始上下其手,搂腰揽肩,失陪失陪。
在见过最后一位候选人之后,我豪迈的踱出。桃子跟我出来,小声说,男人,用下半身思考。你那么认真做什么,张扬还不是一样,只赢他们不输他们。
张扬。从来不对我手脚并用。所以,他是个讲道德的流氓。所以,我喜欢他。我理直气壮。
算了吧。他在外一样。对你不动手脚,只是太久相处,觉不出你的性感。
我语塞。难道,被男人动了手脚,才能证实自己是性感的。谬论。我出了KTV,夜风清扬,街市嘈杂,心怀不安。
夜里,突然接到张扬的电话。听的出,他喝的烂醉。
我开车光速。到达时,他已经靠在打佯的酒吧吧台上睡着了。酒保帮我抬他上车。一边拉扯他,一边暗想:结了婚,做了父亲,却还是我眼里那个张扬。看来,他娶的女人,不过尔尔。
那夜。我送他回了他的家,灯暗茶凉的一个家。开门时,那个婚宴上光彩夺目的美妇不见了,换成了一张可以致人死地的冷面,赫赫然叉腰站在门口,披散着头发,投来一双冷目,望一眼,便禁不住肩头一阵寒颤。这样的女人,我都不爱,更何况张扬呢,难怪喝醉。
我送他到门口便转身,背后,他的冷面娇妻在黑暗的楼道里破口大骂。听的最清楚的,便是“狐狸精”三个字。我是狐狸精。一个喜欢张扬十几年,不曾吻过他勾搭过他的狐狸精,天下最难能可贵的一只纯洁的狐狸精。想到这里,我回头一笑,跟她说再见,然后上车,扬长而去。女人,留不住自己的老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留不住,还要栽赃给其他女人。
桃子还是我的好朋友。她给我介绍了一个海龟工程师,有自己的公司,那人也姓张,叫张杰。我在电话这头暗笑:为什么不叫王杰,好歹还是个歌星。桃子被我气绝,大骂道,王杰能看上你,人家是浪子,浪子回头金不换。
我笑着说。张扬也是浪子。
桃子哼道,他是浪子?他是浪荡公子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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