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阿巴斯x恺撒]The Fake

作者: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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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你是假的!冒牌货!”愤怒的呐喊还在英灵殿的走廊回荡,从一开始就被早有准备的狮心会成员隔离在楼梯口,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路明非甚至连在心中怒骂过无数遍的那个冒牌货的面都见不到,只能无能地咆哮着向这个被蒙蔽的世界揭露真相。而被他指责的男人沉默着站在长廊尽头,沉稳温和的脸上布满阴影,身边的狮心会成员早已按耐不住怒火七嘴八舌地怒骂回去。狮心会现任会长巴布鲁怒气冲冲地从走廊另一端跑过来,将那位不受欢迎的学生会主席请了出去,而刚被神经不正常的疯子指责的前任会长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在异常团结又响亮的“会长别理他,我们绝对相信您”的安慰声中点点头安抚了众人,表示自己有点累了想要休息。
      他在满怀关切和仰慕的热切视线中转身,关门,只留给拥护者们一个难掩疲倦的侧脸。
      一声闷响,那扇包裹着金绿边框的大门沉重地合上,将一切喧嚣都隔离在门外,就像分隔了两个世界。
      他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刺目的阳光照射进来,他抬手盖住眼睛,微微低头,遮住了唇边无声的笑意。

      一场闹剧。

      路明非果然没有受到言灵影响,这他早已料到,只是没想到那个混血种居然对路明非这么重要。几年前留在路明非所在城市的仆人曾经和刚觉醒的男孩打过照面,带回来的信息是潜力不错,大概会成为一个质量不错的死侍,但他并未在意,跑了就跑了,备用有很多。他差不多忘了这件事,直到那个不自量力的小子闯进阿瓦隆,冲到他面前送死为止。
      看今天路明非发疯的程度,可真是感情深厚啊,之后会采取什么行动呢?那位能够终结龙族历史的存在居然没有上来就大打出手,他其实稍微有点失望。这场戏不知道还需要演多久,他厌倦得比想象中还要早。
      如果真要打起来还有点麻烦,他的昆古尼尔还留在南方的尼伯龙根,就在这里变身的话,整座学院都会被摧毁,那些包围着他想要保护他的混血种一个都跑不了,就在这里全灭。
      他并非珍惜这些拥护者的崇敬和追随,身为被无数诗人赞颂的万神之神,他从来不缺这种东西,在他的英灵殿里沉睡的都是绝对忠诚而强大的战士,比门外那些连A级程度都没有的混血种强上千倍。他没有露出轻蔑的眼神,因为那样不符合人设,他现在的身份,阿卜杜拉·阿巴斯,应该是他们体恤下属又强大可靠的领袖才对,既然他还在用着这个身份,那就不要破坏这个设定,遵守游戏规则取胜才有意思,公平是他施予弱者的怜悯,他一向很遵守这些无关紧要的规则。
      不过,还真是无趣,太无趣了。他之所以没有一离开阿瓦隆就向整个世界宣战,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很无趣,他想用人类的手,混血种的手,折磨那位黑色的皇帝,他想看需要做到什么地步才能逼如今那个难以形容的东西恢复成原有的姿态。
      毕竟,一个可敬的对手变成那副德行,会令败在他手上的自己也羞愧到无地自容。
      至高的君主居然转生成人类社会里的废柴,为追求想要的女人剥夺孪生弟弟的灵魂,实在讽刺到令人发笑。

      话说这个学院的八卦还挺有意思,他看的过程中几次都没克制住笑得肩头颤动。大地与山之王努力色诱一个混血种结果自己反而送了命,而黑王想挖别人墙角至今尚未成功。
      想起来耶梦加得色诱的就是那个被他取代身份的混血种,目的却是想要接近他,这段关系线居然自我闭合得融洽无比,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他们好像也差不多有那么一段,虽然他并看不上那条母龙,他也没有兴趣和她合作,她太弱了。在古老如褪色画卷的回忆里,他冷酷地用长枪贯穿了那条用龙族眼光来看也十分美丽的龙类的心脏,鲜血在他脚下蔓延成赤色的巨蟒,他连面具都没有摘下,嘲讽道:想与我谈交易,等你融合成海拉再来。
      不过她最后也没有成功,一条色令智昏而失败的母龙。他毫无怜悯地做了评价。
      至于路明非,明恋他师姐是学院里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连八卦都不算。
      要知道那个女人是恺撒的未婚妻,他们要怎么处理这段三角关系?
      在龙族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和平解决这种说法,强抢是最友善的做法,直接杀了更简单。
      又有谁能抢过龙族里至高的存在呢?人类世界里怎么叫另一方来着,炮灰?
      恺撒·加图索就是那个炮灰。他又不可避免地想到这个名字,这令他有些莫名的烦躁,为了个女人送命太过不值,而那恺撒却偏偏是个不惜为此奉上生命的傻瓜。大概在人类的世界里那是值得歌颂的贵族风度或者是骑士精神,不过为了没有价值的东西丧失仅有一次的生命,这在能够茧化重生且足足活了上万年的龙类眼中只觉得可笑。

      这时,他的通讯器响了,显示的名字正是恺撒·加图索。
      “恺撒?”他接通语音通话,那一头传来恺撒带着戏谑的声音,“你感觉还好么?”
      “我想你大概是听说了你的接班人的行为才特意给我打这个电话,”阿卜杜拉语气淡定,“看来即便你我毕业了,学生会和狮心会的关系也难以好转。”
      “我是来替他向你表示歉意的,虽然他脑子有时候会短路,但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的。舞王的任务报告你看过了吗?除了穿衣品味,格斗技术也有了可喜的进步。”恺撒那头传来纸张翻动的一阵碎响。
      “路明非知道你这么关心他吗?”阿卜杜拉叹了口气,“据我所知,自你离校后,你的这位干儿子好像没有主动联系过你。”
      “喂,别趁机挑拨我们之间的深厚情谊,我也没有主动联系他,这其实很公平不是么。要知道,时光和心的距离,是骑上最快的马,开着最贵的跑车也无法追上的东西。”恺撒呼出一口悠长的气息,听起来似乎十分伤感。
      但阿卜杜拉知道他正在做什么:“隔着通讯器我都能感受到你的雪茄味了,说正题吧,你找我什么事?”
      “来罗马住两天怎么样,我可以请你喝酒。”恺撒收起了别扭的文艺调调,语气轻松随意,“我猜,你最近应该没有任务。”
      “……如果这是你的邀请,那么我接受了。”阿卜杜拉笑了一声,“身为恺撒·加图索的客人,我应该不用自备旅费吧?”
      “Bingo!”恺撒打了个响指,“事实上接你的专机已经在路上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就会停在芝加哥国际机场。”
      “那么到时见。”阿卜杜拉提起他的行李箱准备出发,他没有什么需要带的东西,行李箱里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还有他的两把波斯弯刀。
      “从芝加哥到罗马要飞9个小时,如果你睡不着,座椅旁边有书可以看。”恺撒补充道。
      “如此贴心的提示令我非常感动。”阿卜杜拉配合地装作没听出恺撒的少许心虚,“我会用心拜读的。”

      午后的卡塞尔学院宁静而美好,春日的阳光格外温柔,天空澄澈如洗,石子路上树影婆娑,完全看不出这就是混血种的世界里中赫赫有名的培养与巨龙搏斗的嗜血杀胚的疯子大本营。为首的老疯子昂热校长正在出差中,装备部今天似乎偃旗息鼓,一切都显得和谐有序,除了唯一的S级学员似乎真·发疯了,不过并没有人能理解他发疯的理由。
      阿卜杜拉独自走过整个校园,看见他的学生们纷纷挥手示意,而他也微笑着点头回应。
      “会长!您要出任务吗?”从小路另一头过来的巴布鲁与他打了个照面,小跑到他身边问候道。
      “不,我去赴一个朋友的邀请,休假申请已经打过了,有事直接电话给我。”这位下属对他十分尊敬,虽然年轻,但能力相当出色,他并不讨厌这样的人,便停下脚步嘱咐了一句。看巴布鲁的眼神闪亮,显然对他去赴谁的约很感兴趣,只是没有问。不过他并不打算说,在这个世界里他和恺撒是关系不差的朋友,但那只是私底下的交往,明面上他俩与你死我活差不了多少,首脑的一举一动都关联着整个学生团体的动向,既然是对立的竞争对手,那就不要掺入任何私人感情,这是恺撒提出的观点,而他十分赞同。
      虽然这个世界上关于他的一切都是假的,但那些回忆都是真的。为了更好地渗入这个世界,他用言灵构筑了一个精神领域,与这些与他有交集的人相处了整整五年,而这五年在现实中仅仅流逝了一个晚上。所有的行为都是逻辑自洽的,他还没有无聊到给认识他的所有人每人编造一套符合他们行为举止的假记忆。当然,除了路明非,他的言灵对路明非无效。

      他登上了恺撒派来的专机,天色已经黑了,他对着舷窗的玻璃打量自己的脸,那些高尚自律、正直克制等等难掩溢美之意的形容词对于镜面倒映出的那个24岁的青年十分贴切,只是那双原本碧绿的眼瞳流淌着地狱般的火光,在他的注视下,镜面打开了通往尼伯龙根的大门,跪拜俯首的死侍军团正在等候主人的命令。
      他的合作者已经迫不及待地催促他出手,出于令自己回归现实的回馈,他确实应该表示感谢,但还不值得为此放弃这个身份,他的游戏才刚刚开始。
      就让新的仆人去为他们做点什么。
      死侍军团为首的那个骑着八足天马的身影身披铠甲,戴着银质面具,腰间是巨大的铁剑,除了缺少那柄用世界树枝干制作的永恒之枪,如同神话中他的形象翻版。
      他无声地笑了,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
      他已赐予那个混血种加持了力量的面具,令他遵循自己的命令行事。
      他没有将那个混血种彻底变为死侍,他在他身上感受到了那条母龙的力量,这力量保护着原本已到极限的混血种不会因为龙血反噬而彻底精神崩溃,真是令人动容的……的什么呢?
      他摇摇头,打开手边的书开始阅读。

      《DRAGON RAJA》。恺撒写的小说,一度稳坐畅销书前三名。他曾经读过前三本,很明显书里的主要人物原型里有恺撒和他的未婚妻,王子与巫女的爱情故事令他感到牙酸,看完后他曾一度质疑自己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干这种事,还不如去浇灌枯萎的世界树。
      但是他拥有的时间太漫长了,困在尼伯龙根里数千年,时间毫无意义地流逝对他而言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现在他手上的是《DRAGON RAJA》的第四本,主角们的冒险渐入高潮,该打的boss已经打了大半,如果节奏加快很可能第五本就是大结局了。
      他翻了几页,主角团一如既往的插科打诨逗比中二仿佛搞笑艺人,间杂插播作为领袖的金发王子与红发巫女一些无聊又不合时宜的互动。他耐着性子继续看了下去,恺撒如果只是为了令他欣赏自己与未婚妻的绝美爱情才让他看这本书,他得克制自己不直接动用昆古尼尔锁定那个叫做诺诺的女人送她去死亡之国,简直和当年的古尔薇格一样令人厌恶。
      很快他就发现了恺撒特意提到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明明已经到了故事的后半段,主角团升完级就该一路长驱直入攻向龙王的宫殿,该了结的恩怨情仇都该了结,没有时间也没有描写空间再来一段深情厚谊的邂逅。
      但是恺撒偏偏在这里插了一段,半路出场了与金发王子有着深厚情谊的猛虎般的异域骑士。文中那个傲慢又中二的金发王子很郑重地向整个主角团宣布:这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一个侠客般的男人,特意赶来与我并肩作战。

      他怀着一种可以称为愉悦的感觉看完了整本小说,忽然意识到那个红发巫女不知何时已经下线了,好像是被boss掳去了又或者是为了保持神秘感而离队出走,具体他也没有很在意,从新角色出场开始,这本书突然变成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的冒险热血小说。
      他确认那个新角色写的就是自己,或许那个并不能算是自己,只能算是一个神在人世行走的化身。以虚假的非统治者的身份混迹在人类中间,在几千年前他曾常常这样做,与其他因为失势而被迫这样隐藏的龙王不同,即便是处于全盛期,他对这种被其他龙类视为有失身份的事也乐在其中,龙类的脑子并不聪明,即便是处于顶端的少数君王,即便是那个黑色的皇帝。人类很弱小,但是他们有龙族所没有的东西,一种与精神有关的奇异力量,而他到现在还不能确认那到底是什么。
      他将书本合上,他承认自己的心因为这本书而感到异样的欢乐。

      他的名与事迹被记录在人类的书籍里,这种事情在此之前已发生了成百上千次,为他而建的神庙早在千年前便已毁于战火,Odin的称谓还未被人类遗忘,北欧神话还在流传在这个世界上,但他现在却为了一本实际内容与自己的本来面目根本无关的幻想小说感到了莫名的兴奋。
      令神愉悦者应得到奖赏,虽然现在他需要稍微思考一下该如何做。
      恺撒·加图索,他的伪装身份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朋友。他虽然努力做到平易近人,但混血种到底比普通人类更加敏锐,他本能地蔑视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也以敬畏回应他。只有恺撒能够成为他的朋友,他无法知晓原因。
      他用手按住本该失去的右眼,在他成为亡魂的几千年里,那只为交换力量所献祭的眼睛随着力量的消失而恢复原状。如今他仍然能够用这只眼睛看到一些旁人无法窥探的东西,他曾用这只眼看过恺撒,他看见一片耀眼的金色,温暖而纯粹,就像太阳照耀着纯洁无瑕的水晶。
      那就是恺撒·加图索的灵魂。
      他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他原以为加图索家的继承人该和他们家族的那群苟延残喘的老家伙如出一辙,一样愚蠢无知,一样丑陋肮脏。加图索家族几乎握住了整个人类世界的权柄,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但背后与自己合作的混血种势力中不乏他们刺鼻难闻的气味,不过是一群执着于权与力的贪婪的人类罢了,被困在尼伯龙根的数千年中,他曾通过镜子冷眼看着无数他们的同类作茧自缚。
      但是恺撒和他的家族全不相似,那样纯粹漂亮的颜色,他以前从未见过。
      恺撒会想要什么呢?
      不知不觉地,他陷入了沉思,直到飞机降落的震动令他惊醒。
      本该漫长的9个小时的旅程已经结束,他抵达了罗马,而恺撒就在这里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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