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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无奇出生点
寂静的山林中,一个静止的树桩上突然有东西动了动,仔细一看,这是一个头发、脸、身体都为棕色的人形动物。这个怪异的东西继续往上爬,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它爬到树上,随着环境的改变,把身体的颜色也跟随背景色产生细微的变动,使自己更和谐地融入这环境中,从而达到隐蔽的效果。
她到达树顶,四处观望了一下,确认周围没有大型动物出没,便下了树,从昨天藏食的地方掏出鸟蛋和一些零碎的野菜蘑菇,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生火,来满足一下将近一个星期没有吃过熟食的胃。
自从在雪地里醒来,险些被饥饿的动物捕食,这一个星期来的生活可谓是胆战心惊,幸亏这是一个冬末春初的时节,除了最开始几天忍饥挨饿,植物动物都慢慢苏醒生长,她才勉强能填饱肚子。只是以前书中说过的钻木取火却怎么也搞不出来,所以没办法吃熟食。
而在她前几天侦查地形的时候,意外捡到一个打火机,这坚定了她寻找了人类聚集地的决心,打火机上面的英文字样让她怀疑是否她所处的地区已经改变。
但不管怎样,走出这片山林,是现在的首要目标。经过不知多少时间(也许是几个星期?),在翻越过了两个山头,可以发现沿路的树木越来越稀疏,也能逐渐见到人类踩出的小径,篝火的遗迹和陷阱的布置让她越发确定人类小镇就在前方。
继续向前,甚至有时候能和人类正面碰上,而他们穿着这与记忆中过时的牛仔帽与皮衣、和老式猎枪,让Jack怀疑自己或许已经不在原来那个时空。幸亏自己能凭借环境而改变颜色,完美隐蔽自己,毕竟自己这副模样完全可以算入怪异的范畴。
其实早在深林中,Jack就发现自己可以自主变色。当然,这是在头脑发出变颜色指令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指令,身体自动会选择最贴合环境的颜色变换。在发现了自己可以自主调色之后,Jack尝试模拟成正常人类的颜色,只是脑子有它自己的想法,最终竟然搞了一个五颜六色在身上,这也许就是想象与实践的差距吧。所以在能完全控制自己变成一个正常人颜色之前,必须避免自己与当地人撞上。
除此之外,Jack还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远超常人,难道自己以前是个金刚芭比?等等,金刚芭比是什么意思,Jack晃了晃头,索性不去想这些,她只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却回想不起来以前那些记忆。
来到小镇上,凭借自己完美的隐蔽能力偷了几件衣服(毕竟她从树林醒来的时候可没有自带衣物),并巧妙地“借取”了几个面包。住处的地方,使她犯了难,从她为数不多的记忆中,可以去天桥底下睡觉,可是在到现在为止,Jack并没有发现天桥的踪迹。
最终她找到一个偏僻的小巷,无师自通地用捡来的报纸垫了一个角落,也就算安顿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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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前期大纲
主角JackPelosi 杰克佩洛斯(主角不知道剧情)
布鲁克林,根据山中的铜制打火机 (打火机上印着它
前主人Jack的字样) ,意识到自己已经至少处于现
代工业文明,从而下定决心走出山林,步入社会。
(出来之后)语言不通,乞讨来到一个垃圾小巷,捡报
纸取暖,并思考以后的退路。在小巷里碰上了因见
义勇为被挨打的史蒂夫罗杰斯以及赶过来帮忙打架
的詹姆斯巴恩斯……
(不长期无偿住史蒂夫家,学完英语找到兼职就付租
金,通过史蒂夫和巴基搭上史塔克集团,成为中级
技术人员,不会涉及神盾局,在升职后发现史塔克
和政府有牵扯后,辞职去哥谭淘金,自主创业。)就
相当于开启新地图啦哈哈哈哈
感谢小可爱们的留言,给了蠢作者写下去的动力(毕竟挖坑不填也太坏啦),所以连忙赶出来了一个前期大纲,空行是为了大家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之前去看了一下阅读效果,字有一点紧凑看不太清),总之,非常感谢啦mu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