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制度

作者:夢惊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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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宫妃嫔“宫分”分配表


      皇贵妃 贵妃 妃 嫔

      猪肉(每日量) 12斤 9.8斤 9斤 6.8斤

      小牲口(牛、羊等) 每日1只 每月15只 每月10只 每月10只

      白糖(每日量) 5两 3两 3两 2两

      香油(每日量) 8两 6两 6两 5两5钱

      茄子(每日量) 10个 8个 8个 6个

      王瓜(每日量) 10条 8条 8条 6条

      宫绸(每年量) 两匹 两匹 一匹 一匹

      云缎(每年量) 6匹 4匹 4匹 两匹

      绵绸(每年量) 6匹 5匹 5匹 3匹

      锡茶壶(每人量) 4把 4把 4把 2把

      瓷碗(每人量) 50件 40件 30件 20件

      瓷盘(每人量) 白里黄瓷盘4件 黄地绿龙瓷盘4件 黄地绿龙瓷盘2件 蓝地黄龙瓷盘2件

      注:宫分即清宫内、上至太后、下至妃嫔每年按照等级供应的金银布匹及每月、每日供应的粮油

      菜蔬、副食等从品种到数量的规定。

      和硕格格(郡主)郡主朝冠、金约,制如郡王福晋。馀与和硕公主同。崇德元年,定郡主冠

      顶嵌东珠六。顺治九年,定冠顶增嵌东珠二。服与和硕公主同。

      郡主暖轿及朱轮车,红盖,红帏,红幨,盖角皁缘。馀如和硕公主。初制,郡主盖、帏与和

      硕公主同,惟盖角青缘。

      郡主额驸朝带,用镂金圆版四,每具饰绿松石一。馀视武一品。崇德元年,定郡主额驸冠顶

      上衔红宝石,嵌东珠一。带用金圆版四片,嵌绿松石四。顺治八年,定冠、带与侯、伯同。康熙

      元年,定用四爪蟒补服。

      多罗格格(县主)县主朝冠、金约,制如贝勒夫人。吉服褂制如郡王福晋。馀与郡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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