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王·燃魂灯

作者:i多萝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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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他只希望有一天背上行囊,挽着一位姑娘的臂弯——即使她的容貌不足以让世人赞美,她的嗓音不能与夜莺媲美,只要她能同他相视一笑——骑一匹纯黑的烈马,肆意驰骋,走出这小小的镇,走出这小小的城,走出人类的领土,去北冥,去西玷,去东凇,或许会有诗人记住这样一位无名的游侠,或许他也会同那些英雄一道被世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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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这片大陆上,流传着的最广泛、最久远也是最真实的传说,以至于即使没有游吟诗人的歌颂,无论贵族还是贫民,无论老人还是孩提,无论人类亦或灵、冥、魔三族,每个人都可以完美的复述出这个引人无限幻想的故事:在财富、权力与名誉金字塔的顶端,雕像般伫立着世界的最强者,他们是幕后的操控者,他们的每一个步伐,都如同马丁靴踏在大理石地砖上般斩钉截铁,世人只得站在圣山下仰望,他们的身影沐浴于十三圣灵的光辉之下。

      “王”,这是世人赠与他们最好的黄金头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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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恩镇的猎狗酒馆,下午三点,拉夫曼一如既往的无所事事。现在是一天中生意最清淡的时段之一,少年趴在桌上,臂弯里露出一只目光涣散的翠绿色眼睛,逐渐的那双漂亮而深邃的大眼睛逐渐聚焦,一点金色的浮沉上下旋转飘落,身姿如故乡秋日里一片枫叶,再熟悉不过却又是美得动人心魄。身边是游吟诗人琼斯,他已老去而嗓音不再清脆——他年轻的时候曾被喻为“莱恩的小百灵”,现在或许只能称得上“猎狗酒馆的黑乌鸦”。虽然如今他的独特的如烟熏后带着颓废味道的嗓音,依然吸引着不少顾客前来聆听他新创的一首又一首曲子——即使人人都知道那些都只是连篇谎言——在拉夫曼看来,这都只是并不悦耳的安眠曲。

      他粗糙又干瘪,枯树枝般的细长手指轻掠过七弦琴,便是一串轻灵的音符:“若是你要向我询问四王的故事,我亲爱又疲倦的归客,或许你会失望,我只能惋惜的告诉你,我也只道听途说过他们黄金衣袍的一角。”

      “这是一位四王的后裔,他肌肤如雪,美眸灿若星辰,他回眸时的嫣然一笑,即使是皇宫中私藏的美人也要嫉妒三分。”

      “有一位名为艾琳的金发女郎跪倒在他雪白的足靴下,她珍珠般的泪珠,任何一个绅士都无法拒绝她的请求:‘勇士,高贵的王族,请救救我的城市!暴君驯化了恶龙,要用处女的鲜血献祭恶魔……’”他忽然一顿,恢复了正常语调,“拉夫曼,你觉得如何?”

      “好极了。”他兴致缺缺,“美人配英雄,皆大欢喜。”

      琼斯摇摇头:“不,少年征服了恶龙,斩杀了暴君,却拒绝了美人的殷勤,因为他是王族,他永远也不肯放下身为王族的骄傲。”

      “哦,那还真是薄情……”拉夫曼不以为然的打了一个呵欠,稍稍坐正,“怎么可能会有人忍心拒绝一位美人呢?如果有,那也只是美人不够美丽罢了。”

      琼斯眉头微皱,以鼻孔视拉夫曼:“你个小屁孩,毛还没长齐来找我理论爱情?”

      “喏,世上真的有王族吗?”他以指节敲击桌面,表情欠揍,“不,当然没有,不过是你们一群没事找事的游吟诗人捏造的吧哈哈哈……”

      “捏造?拉夫曼,你在质疑四王吗?”

      少年又打了一个呵欠,懒得和一个糟老头争吵,百无聊赖的望向窗外,是莱恩镇年轻的女孩子在偷看他的侧颜,他回报以一个多情又不轻浮的微笑,那几个女孩子便涨红了脸飞快的跑开了——拉夫曼是镇子上最俊朗的男孩子,南方长久的温暖阳光使他的肌肤呈现出蜜糖般的光泽,他挽起袖角露出结实的小臂肌肉,笑起来的时候翠绿色的眸子里仿佛翻飞着仲夏夜的萤火虫,嘴角咧出两颗小虎牙……他一直铭记着父亲教诲他的“绅士的法则”,他彬彬有礼又温和谦逊,有的时候仍显露出少年的稚嫩与朝气,以及一点好色的本质,却更衬出一种可爱的性格。再加上他那已故的父亲,镇中人人尊敬的猎狗佣兵团的团长,又有谁不喜欢他呢?

      镇上的女孩子可爱却摆脱不了乡镇居民目光短浅的通病,她们的指甲缝里时常有种作后未洗净的泥沙。世上当真有那肌肤如雪,美眸灿若星辰的人儿吗?即使有,那也应是生活在象牙塔上,他一生只能仰望的对象吧……

      不过,只一眼,死而无憾。

      “喂拉夫曼,砍柴啊砍柴,你又给忘啦。”老板娘叉腰杵在那儿,“快去后山砍点儿回来,要不然全都得饿肚子!”

      少年瞬间清醒过来,打了一个寒颤,小声咕哝道:“直接去买点儿不就行了……”

      “哈?你说什么?买?你懂什么!每个月砍来的木柴可以节省十个银币!十个银币!相当于你一个月的工钱!一年就可以买半头牛,两只羊!你不肯去?好啊,我辛辛苦苦养你十年,给你吃给你喝给你穿还给你发工钱,你就这么对我啊!你砸坏的三个壶十二个碗七个碟子二十个杯子我还没计较,我……”

      他蹭的站起来,大叫一声:“我去!”便飞似的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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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咔的伐木声回荡在寂静的树林,惊起一只漆黑的鸟。拉夫曼脱力地坐在枯叶堆积的地上,过了一会儿又放任自我的躺了下去,腐植的气味潮湿又清新,子宫的羊水般将他包裹。呼出一口浊气,脑海中再度浮现出父亲沧桑却目光依然坚定的面庞。

      “拉夫曼,拾起来……不,不是那样砍,再歪一点,省力……对了!干得漂亮拉夫曼!这是你砍倒的第一棵树!我们去酒馆庆祝一下!”

      他是他的偶像,他心目中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四处漂泊,回家时带来一个有一个奇异的故事,那些异族的食物、美人、风俗与神话,如海妖的歌声般是明知危险却实在蛊惑人心,然而这时总会有老者轻蔑的说,异族都是以人肉为食的……少年每每想反驳,父亲只请按住他的肩膀,和善地微笑。再后来再也没有人能阻止他反驳的话语,他说出来的却只是赞同……他只希望有一天背上行囊,挽着一位姑娘的臂弯——即使她的容貌不足以让世人赞美,她的嗓音不能与夜莺媲美,只要她能同他相视一笑——骑一匹纯黑的烈马,肆意驰骋,走出这小小的镇,走出这小小的城,走出人类的领土,去北冥,去西玷,去东凇,或许会有诗人记住这样一位无名的游侠,或许他也会同那些英雄一道被世人铭记。

      然而这一切只是缥缈虚幻的。

      故乡的一切,一棵树、一棵草,琼斯的七弦琴,老板娘的咒骂,以及每一个并不很好看的姑娘的笑颜,一切都像一场梦境,牵引着他一步步走向安逸却难免颓靡的终端。无形的枷锁束缚了他的双脚,他尽力踮起脚尖远眺,却永远迈不开第一步

      ……

      倘若他们都消失了该多好。

      拉夫曼被这个可怕的念头吓醒。已然夕阳在天,他赶紧收拾好背篓,回去迟了最担心的还是老板娘,大不了就是一顿臭骂。

      走出树林的一刹,热气扑面而来蒸的他张不开眼。他发出的无意义的几个音节别热浪撕碎。少年在近乎死亡的木讷后浑浊的眼珠转了转,干裂的苍白嘴唇中缓缓挤出几个字:“琼斯……老板娘……”

      少年声嘶力竭的嘶吼,同木头燃烧房屋坍塌的声音交织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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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洛斯轻勒了下缰绳,□□灰白色的独角兽低低的鸣叫,他抬眼望向火海深处,冰蓝色的眸子沉寂如千年不化积雪的闪光,又是一声羽毛般的轻叹,安慰似的摸了摸独角兽的脖子。长靴踏着马镫,便是要义无反顾的冲进热浪。

      “这儿还有个活的!”

      背后马蹄践踏灰烬,铠甲关节间相摩擦发出尖锐如恶鬼索命般的尖嚎。来者皆身着亮银的盔甲,背后宝蓝色滚银边的披风上烫着十字、龙与狮的纹章,剑刃上尚未干涸的乌黑血液滴滴答答落在萧瑟土地。被十余铁骑团团围住,少年纤细的身影显得有些单薄,他只是皱皱眉,毫不掩饰的烦躁:“梅加纹罗?骑士团?”

      “有点眼力。”为首的那人打量一番,少年一袭简朴的黑色及踝长袍,眉眼却是摄人心魄的美好,稍微一晃神,又想起教皇的铁令:一个不留,目光中不禁多出几分惋惜,这样的美人,卖到黑市便是一笔横财,独角兽的角在法师眼中同样是极好的灵力媒介,“可惜你注定活不长了,教皇的命令,这个镇上私藏通敌的叛徒,绝不姑息。”

      少年冷笑一声:“哪来那么多废话,一起上吧。”

      “小美人好大口气,如果你跪下来求爷,爷还能……”

      眼前闪过一丝银光,紧接着便是猩红。少年手指一转,精神力同灵力包裹空气,抽拉挤压出线装真空,在触碰到那粗俗壮汉脖子时外壁骤然松开,瞬间的压力差足以割裂皮肤,震破动脉。然而这一切常人是难以察觉的,马匹受惊,骑士长猛拉缰绳,无意中额角流下一滴冷汗,法术?妖术?传说中人类触怒世母,被剥夺了圣灵的庇护,他们的法术水平难以同另外三族媲美,因而即使是他,活至今日看到过的法师和巫师也寥寥无几。莫非他就是教皇口中的叛徒?……骑士长的表情严肃起来,如果屠杀了整整一个镇的百姓而换来国家的安宁,那么……也应该是值得了。

      “不要留情!他就是叛徒!”

      然而少年轻易打破了他的幻想。

      他只是抬起右手,划过虚空,从脚下腾起蓝色法阵,咒文如同沼泽巨蟒缠绕,已是手脚无法动弹,少年的手掌一握,看不见的绳索勒紧,盔甲喀嚓断裂,又深嵌入骨肉,鲜血四溅只能模糊看出个人形。骑士长是唯一一个站在法阵外面的,腰一软跌落下马,嘴角抽搐双目圆瞪。那少年洁净的脸颊上赫然几滴溅落的血迹,目光凛冽,是出鞘利剑的杀气毕露,又隐隐透出悲悯的笑意,他的脚步干脆利落,脚后跟抬起时不带动受惊的灰尘。骑士长这才注意到他的靴子,雪白的靴面上镶嵌着细小的碎钻,如果他再镇静一点,定会发现缠枝海莲的暗纹,那么他一定会回想起只出现在历史书上的内容,那个一直以来被人们遗忘在角落的真实传说——缠枝海莲,灵王族洛克菲勒氏的纹章。

      “你是……贵族?”

      “不。”少年吝啬于向一个将死之人投去目光,“吾为王族。”

      剑起剑落,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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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黎明将至,夜色最浓的时刻,漫延在莱恩镇的大火终于即将熄灭,被热气流带动上升的骨灰纷纷扬扬地落下,竟是如同朔月的大雪。男子借着最后一点火光赶到,吐出一口浊气,不慌不忙的释放出精神力,金色的丝线蛛网般覆盖了整座小镇,他仔细辨认,快步走到一处空地,血迹已然凝固发黑。他那双深邃的黑眸里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彩……

      就像是……猎人发现了追踪了数月的猎物的足迹。

      又或者,主人察觉了在外徘徊许久的宠物的影子。

      他并不指望能赶上小家伙的速度,此刻倒是对得救的渺小人类感到了一丝好奇。不过他很快有了一个新的发现。火势再次大了起来,聚集在他的面前形成了一面足足有五米高的火墙,那火舌张牙舞爪,似是欲图将男人吞入腹中。

      不是火神亚尔弗列德……他是不是没参加宴会?

      男人心中了然,虚空一抓,火墙轰然倒塌,一个人影跌落在地。那个不过还是一个孩子,身体瘦弱,红发干枯糟乱如鸟窝,小脸蒙了一层灰烬因而看起来脏兮兮的,愤恨地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男人一时没辨认得出是男孩还是女孩。小不点一点都没有认输的意思,掏出匕首直扑向男人地心口。他毫不留情,一脚踹掉了她的武器,当她捂着手腕喘气时,又是一脚踩上了伤口。女孩如同小兽呜咽一声,顺势咬上了男人地小腿,却又被一股力量压制到了墙上,无法动弹。

      女孩紧闭双眼:“你杀了我吧。”

      “你是新任火神?”

      “是我杀了他。”女孩纯黑的眼眸扑棱着疯狂的火光,他从其中看到了仇恨与不甘,“你是来为他报仇的?”

      “你错过了一次四王的宴会,否则你的人类同伴会很开心的向你介绍我们……”他骤然放出了精神力,骇然如同关押于地狱地狱十八层恶鬼的猩红笑意,又阴冷潮湿带着冥府地衣的湿意,似是一把钓竿,钓起了一切负面情绪与记忆,“看着我,记住,我是四王之一冥王,卡维尔·罗彻斯特。现在,告诉我你的名字。”

      “……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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