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仙

作者:Su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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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遇仙》

      (一)

      伏月已至,集庆南山的白云观人头攒动。

      这两日正值庙节,集庆百姓大多入山祭祀。南山亦为神山,山中妖族早于百年前盖起山神庙,恰也在这两日大祭山神。人族与妖族少有交集,赶上这人声鼎沸的庙节便往往兴起,要寻去那他族的庙宇开开眼界。是以赶山的小贩总不过辰时就挑担上山,多挣他几个百姓兜里的铜板,亦多挣几个妖族嘴中的金锭子。

      李鸿振望见山门时,白云观的道士正欲开山门。入了山门便是山中妖族出没之地,游人不论老少皆戴上山神的面具,直待入观才敢摘下来——这本是妖族祭神的习俗,游人未免上山祭祀时与妖族冲突,只得行此等鱼目混珠之事,好教那些个妖族妖人不分,瞧见山神的面具也能有个忌惮。南山山神的面具凶恶如煞鬼,人人以之遮面且身形各异,更有长者背篓里戴着面具的“小鬼”,那皆于山门大开之时鱼贯而入的景象,倒真有几分百鬼日行之势。

      掷了几个铜板给山路边挑着担儿的赶山人,李鸿振取走一副扁担边挂的面具,抛下腰间挎刀,侧身混入人潮当中。追杀他至此的燕兵眨眼已不见他的身影,恐引起百姓骚乱,只得兵分数路潜入山林,再继续寻他。

      集庆依山傍水,风水极佳,确也是片富饶之地。虽非江南鱼米之乡,城外长河边的渔民亦不少,个个儿皮肤黝黑,与那虎背熊腰的纤夫无异。因而纵使李鸿振身长八尺,混在这群游人之间也并不打眼。

      他面具掩面,只贴身留了一柄软剑。入观的山路有两条,他行至岔路口,略作思忖,便择了条游人更少的路。游人少,妖物却不见得少。戴着面具的孩童不知疲地奔跑嬉闹,三五成群经过李鸿振身边,他不时瞥一眼,还能瞧见那些掩了欢声笑语的面具底下露出几缕野物的鬃毛。

      山腰处有农人挑了担野果叫卖,李鸿振驻足,掏掏荷包,拿剩下的两块铜板买几个果子。他蹲身在那竹篓里挑挑拣拣,捡出三个找不见虫眼的,握在手心掂过一掂,便拿袖口随意擦擦,抬高面具露出半边脸来,大大咬了一口。

      这时节野果酸涩,倒足以解渴。可惜那十五个随他一同入城刺杀燕兵主将的死士皆已死绝,不然也得教他们尝尝才好。

      人没杀成,反倒中了计。日落之前,自个儿怕是也出不了城门。思及此,李鸿振抛开手中的果核,起身将左手掌心里个头小的果子扔进右手,送到嘴边咬下一口。

      既如此,便去白云观转转罢。

      提步欲走,头顶却响起一道清脆的女声。

      “那果子是什么味儿的?”

      李鸿振止步抬头,只见着了少女纱裙底下裸.露的纤纤玉足。她坐在老树的枝干上,一身白色纱裙裹住玲珑身段,微微垂首,如瀑的墨发滑过肩头,头顶遮天蔽日的绿荫,凶恶的山神面具下一双瞳人剪秋水。他顺着她白皙纤细的脚踝看过去,若不是先瞧清了少女鬓间那对毛茸茸的狐耳,险些要被这双盈盈水眸迷了心智。

      挑担的农人手脚却利索,抬了他那两筐果子便匆匆离去。

      这是撞妖了,撞的还是个狐媚子。好在这是只尚且无法完全化作人形的小狐狸,倒无须过度提防。毕竟妖族大多情智低下,为有朝一日得道升天,鲜有恶意伤人之念。

      李鸿振一笑,把手里最后一枚果子抛给这小妖,大方道:“尝尝便知。”

      少女一手接住他抛来的野果,学着他的模样抬高脸上的面具,张大珊瑚色的唇瓣咬上去。来不及咀嚼便止住了口中的贝齿,她抿唇生生咽下果肉,只说:“酸。”

      这么酸,怕也只有眼前这浑身煞气的凡人能食得津津有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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