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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序】
【序】
我叫余杭谨,男,23岁,大四即将毕业。
我有一个男朋友,冯大树,同岁,同系,同班,同居。
我们是高中同学,同桌三年。大学是同班同学,分到了一个宿舍。缘分真是奇巧,我指我俩竟然真的在一起了。
大二那年,我俩就从宿舍搬了出来,在离学校五站路的地方租了个一室一厅,我和大树都是闲不住的人,打打零工做做家教也撑得过房租水电。
相安无事地到了大四,大树选择留校读研,我则是开始广投简历,准备回老家工作。在这个分歧上,我和大树再一次默契地软处理——顺其自然。
两个男人的爱情总被文学和影视鼓吹的惊天地泣鬼神,其实生活哪来那么多狗血,在一起久了就像家人似的过日子,反正我和大树是这样的,认识得太久,了解得太深,到了最后总有些索然无味。
所以,我们开始趁对方不在时整理出自己的行李,一件件搬离属于两人的空间,事后还拼命拼回原状,不想伤害对方的感情,毕竟这么多年,感情和习惯都不能一猛子戒掉。
大树总爱连名带姓地叫我,他说过最温柔浪漫的话就是:“余杭谨,咱们以后攒钱去荷兰,就能光明正大地领证了。”
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个美好的梦想罢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他是家里的独子,我虽然有个弟弟,却也肩负着长子长孙的担子。
然而,我和他分手的理由,实在可笑。
这天,我依然趁他不在家收拾旧物,翻到高中的校友录,停下来重读。偏巧大树提早回家,面对满地的狼藉,我窘迫地编了个幌子:“屋里太乱,我收拾收拾。”
大树没应,进了卧室,接着传来电脑启动的声音。以往大树也会帮着岔开话题,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我情急之下翻到罗启浩那页,脱口问道:“也不知道小螺号怎么样了,你和他还有联系不?”
半晌,大树拎了个塑料袋,装着牙刷剃须刀一干日常用品,他把钥匙放在茶几上,回身抱了抱我,说了七年来最不靠谱的一句话:“看来你还是忘不了他,咱们好聚好散。”
说罢,他转身带上了房门。
第二天,我拖着行李回到老家,绝称不上衣锦还乡,甚至有点灰头土脸。我百无聊赖地投简历,和漫长的等待。
这曾是我和大树、罗启浩相识的地方,现如今他们一个不知所踪,另一个也许无缘再见。
这是个荒诞的故事,因为它充斥着一个个蹊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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