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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人间
书房的皮椅有点软,坐上去人便往中间陷。我已学会了不再蓄势待发的坐姿,放松身体坐在皮椅里,双腿并拢,微微倾斜。书房里都是厚实的红木家具,很贵重很有格调,可也十分压抑沉重。我的面前是一张极大的红木书桌,书桌后一张宽大的皮椅,很高的椅背,看不到人的轮廓。书房中的窗都蒙着厚厚的黑丝绒窗帘,唯一的光线来自那人身后的一扇窗,那人便逆光坐在一团阴影中。
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微微垂着眼,享受着这死一般的沉寂。我知道他在观察我,与此同时,我也在观察他。不同的是,他是用眼睛在看,而我用感觉看。在一片寂静中,我分辨着前方传来的呼吸和心跳声。他四十多了吧,身体还是这么好,呼吸绵长,心跳平稳有力。我感受到他心脏的位置,因为光线收紧的瞳孔又本能地收缩了一圈。
那个人叫宋思文,是我的父亲。他对我的表现还算满意,竟然“唔”了声:“好多了,刚回来的时候简直不像样。”他指的是三个月前,他第一次见到我的那次。那次他很不满意。于是这三个月,我在外面学礼仪,学习如何与人正常地交往,学习融入这个社会。还有最关键的一件事,磨平身上的伤疤。
宋思文在椅子上调整了一下坐姿,火柴划过,室内弥漫着磷燃烧的味道和雪茄的烟叶味。他抽了口雪茄,点点头,脸上出现了一个或许可以称作和蔼的微笑。我不能分辨,因为我很少笑,也很少见到周围的人笑。他笑道:“长这么大了,真好......很好......长得真像你妈妈。”
我的身体一动不动,也没说话。他提起妈妈,让我心里稍微抽动了一下,我此时才发觉原来自己并不是没有感情的机器。我已忘了妈妈的模样,可是我有她的照片,慈爱地抱着我的照片,从我还是个婴儿,直到她离开我。
他轻轻叹了口气,话语更加柔和:“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要送你去那里?”
我没有搭腔,仍是一动不动。
他并不需要任何来自我的反应,自顾自地说下去,重重地叹了口气:“叶儿,爹地也是有苦衷的,你以后便知道了......我们......唉,世间之人,无论受苦享福,都是前世因果之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我一样,你也一样......我四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没有选择......我也抗争过,可是最后还是陷入了宿命的轨迹......”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语气中全是无奈,瞬间苍老了许多。
我点了点头,表明我接受了他的说法。
他从自己的思绪中回来,又笑了笑:“你的房间给你准备好了,缺什么东西让你唐叔去办......你唐叔已经等不及见你了......你还记得唐叔吧?你小时候最喜欢他,总是喜欢骑在他肩上。他自己没有女儿,最宠的就是你......呀,真的老了,儿女都这么大了能不老么。”他自嘲地笑了笑:“扯起从前就没个完。你唐叔也老了,两鬓都有白头发了......对了,你还想要什么?尽管提,爹地会满足你。”
“一间封闭的练功房。”
“唔......我会让你唐叔去办。”他盯着我看了半晌,又轻轻叹了口气:“你先去休息吧。记住,老夫人住在西侧,你别在那边出现,免得又闹不愉快。”
“是。”我站起来朝他鞠了个躬。他说的老夫人就是那个老巫婆吧。她应该很老了,这么多年过去,她竟然还没死。我对她的印象日渐模糊,想起她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画面是一个戴着尖尖的帽子,穿着黑色袍子,满脸皱纹,枭一般的双眼,鹰钩鼻瘪嘴巴,住在钟楼里的巫婆。
我起身朝外走去,被他叫住。他用和蔼的语气无奈地说:“这么多年回来,也不知道叫人,到底是生疏了。”
我迟疑片刻,唤了声“父亲”。
刚走出书房就有个身材敦实矮小的中年人迎上来,团团脸上带着和蔼可亲的笑容:“二小姐......二小姐......”他叫了两声忽然声音变了,把脸转到一边揉了揉眼睛,自嘲地笑:“眼睛里进了沙子......二小姐,我带你去你房间。”
我记起他就是宋思文口中的唐叔,宋家的管家,也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人之一。
唐叔笑着上前,伸手去摸我的后脑勺,呵呵笑道:“长这么大了,都比唐叔高了,就是太瘦......”他皱着眉头摇头叹气:“太瘦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这么多年一个人在外面,都没有人照顾,那么小一个人,得受多少苦......”他吸了吸鼻子:“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唐叔会照顾你,照顾我的小宝贝……”
我脖子后面的毛瞬间乍起,脊背发冷,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此起彼伏。小宝贝!他一把年纪的人了,竟然说出这么恶心的话。
“唐叔今晚让厨房做几个二小姐喜欢的菜,给二小姐补一补......”
我这一步多迈了几公分,唐叔的手从我的脑后落空。我不喜欢别人碰我,太不安全。
唐叔没有留意,伸手来拍我肩膀,直到落空了几次之后才反应过来。他脸上的笑容变成愕然,很快又呵呵憨笑起来:“老爷说二小姐这几年在外面学了点功夫,真是不错,呵呵,真好......二小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调皮,这么快就跟唐叔较量上了。”
功夫?原来他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也对,我是宋思文手中的秘密武器,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忠仆如唐叔也不会告知。
看到自己的房间,我顿时惊诧得无法呼吸。我以为自己到了异空间,满眼都是深深浅浅的粉蓝色。窗帘是柔软的,半透明的,完全失去了它作为窗帘该有的遮光功效。屋子里摆了许多毫无用途的布娃娃和假动物。有一张桌子不像桌子,柜子不像柜子的东西,乍一看是白色,仔细看才发现是浅蓝色。桌子上一面半人高的镜子,和桌子等宽,镜框雕刻的是缠在一起的花枝,花枝上还雕着一朵一朵的小花。花朵和花枝都雕得很精致,一定花了许多工夫,我想不通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和工夫做这些不实用的东西。
桌上放着许多瓶瓶罐罐,有膏状的有粉状的,香气怡人,比我在外面的那三个月学会用的那些瓶瓶罐罐似乎要好许多。桌子的一角放着一个有许多小抽屉的箱子,难道是中药箱?
最恐怖的是床。床的四个角上居然有四根白色的柱子,上面垂着既不能遮光也不能挡风的轻纱,随着窗口飘进的风轻轻舞动。看不到床脚,床上也看不到四四方方的枕头和被子,而是一层一层铺着许多不知道什么功用的软软的纺织品。
唐叔搓着手呵呵笑道:“喜不喜欢?......你这孩子,都高兴得傻了吧......都是少爷布置的。少爷知道二小姐要回来了,可高兴坏了,让把这间房重新装修过。少爷说二小姐喜欢蓝色,还说小女孩就喜欢这个样子的房间。还真是!大小姐的房间就是这个样子的。唐叔什么也不懂,好在有少爷帮忙。”
少爷?我想了很久才记起来他的名字叫宋家齐。我曾经喜欢蓝色?我不记得了,就算曾经喜欢,现在也已经不喜欢了。我没有喜欢的颜色。小女孩喜欢这样的房间吗?现在的小女孩真是古怪。
唐叔给了我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笑着说道:“还有一个小朋友,一直想见二小姐,都想了好多年了,二小姐有空去看看他。”
我接过卡片,上面是个中国名字,叫叶小舟,是个陌生的名字。
我坐在椅子上玩弄桌上的瓶瓶罐罐,把桌上那个有许多小抽屉的箱子打开来看。里面有许多首饰,真是既无用又危险的东西,件件都能致人于死地。
外面响起重重的脚步声,一个人猛地推开我房门,张开双臂就要来抱我。我赶紧从椅子上跳起来,退到床旁边。那个人没抱到我,很是失望,可怜兮兮地看着我:“叶儿,是哥哥呀!你不记得我了?”
我默默地看着他,一动不动。
他沮丧地眨眨眼,无奈地叹了口气:“出去这么多年和哥哥都生分了,以前最喜欢粘着哥哥的。”他走到我面前,弯下腰:“让哥哥看看......我们叶儿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子。还是跟哥哥记忆里一样漂亮可爱。”
他说着便伸手要来碰我的脑袋,我向后退了一步避开他的手。
他为我的躲避而懊丧,垮下肩膀垂下手臂,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真的不理哥哥了......一定是忘了哥哥了......”他忽然跳起来:“有了!”飞快地跑了出去。
宋家齐回来的时候手上捧着个水晶碗,碗里是两个球状的食物,上面盖着一层樱桃色的浆状物,洒着咖啡色的颗粒,浆状物上点缀着两颗樱桃,旁边还插着一把......呃,小伞。宋家齐见我不接,把碗塞到我手上笑道:“难道真的改了性了?以前一看到就叫着要抢的。”
捧着冰凉的小碗,我心底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苏。重拾记忆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可是捡回的记忆不能换回往日的时光。就像日升日落,潮起潮落,同一个太阳,同一片大海,每一天却是不同的生活。
十年没吃过冰淇淋,我已经忘了它的味道。我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在口中,在半分钟之内消灭掉剩下的。这个味道已不再熟悉,可是我在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冰冷滑腻香甜,让我收紧的毛孔渐渐张开。
宋家齐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眨了眨眼呵呵笑着:“还好还好,还是没变,看到冰淇淋就原形毕露了......吃得那么急干嘛,又没人跟你抢。”
他一屁股要挤在我身边坐下,我站起来坐到另一张椅子上。宋家齐尴尬地笑了笑,失望地叹口气:“还是和哥哥生分了。”他讨好地看着我:“还要不要吃?”
我犹豫片刻,放纵这点欲望并无害处,于是点了点头。
我一口气吃了三碗冰淇淋。宋家齐一直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和我说话。只不过我吃得太快,他才问了四个问题。“房间的布置还喜欢吗?”“不喜欢?那我明天给你换了。”“还要不要添什么东西?”“哥哥就住在过去两个房间,有事就去找哥哥。”我用摇头、点头、摇头和点头代替。
我记得宋家齐小时候话并不多,可是今天却说个不停。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居然能有这么多话要说。终于他停了下来,满脸沮丧地看着我:“你见到哥哥怎么一点也不高兴?”
“......高兴。”我停顿了几秒,思考了片刻才回答。
“你怎么都不爱笑了?是不是在寄宿学校太苦了?是不是连冰淇淋都不让吃?听说管得特别严,不管我怎么求爸爸,怎么耍赖发脾气,爸爸都不接你回来,也不带我去看你,说学校不让。我最后使出杀手锏,绝食了三天,还是没能办到。唉......”他深深叹口气,脸上满是懊丧。
寄宿学校!我嘴角浮起淡淡的讽刺。若是让他在我们“学校”生活一天,该会如何?
他没有留意到我嘴角的讽刺,继续说着:“......你记不记得,你以前只要在哥哥怀里笑一笑,叫声哥哥,哥哥就为你火里来雨里去了。现在还这样好不好?”
我记得,回来以后这些事情都慢慢记起来了。宋家齐是宋老爷最爱的女人生的,是老太太的金孙,又长得酷似他爷爷。而我是老太太最讨厌的野种,我妈妈又早早地去世了。我是个有人生没人养的野孩子,如果乖巧些懂得看人眼色倒罢了,至少不讨人嫌。可我偏偏不这样,成天和宋家正牌小姐吵架闹矛盾。老爷本来对我这个女儿也算是和颜悦色,到后来见到我也厌烦。
可是我不担心,我还有宋家齐。他总是听我话的,永远都是站在我这一边。我每次想要什么东西都让他去要,做了什么错事都让他顶着。而我只要笑一笑,或是扁扁嘴掉两颗眼泪他就什么都为我做了。宋翩翩欺负我也是他为我出头。
我扭过脸看了看他,十分不解。宋思文那么精明强干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生得出宋家齐这么善良的儿子?他的孩子该都像宋翩翩那么坏才对。
“我和宋翩翩,你为什么喜欢我?”
宋家齐的目光温柔地落在我脸上,嘴角浮起一个恍惚的笑:“你刚来家里的时候才两岁多,那么一点点......”他伸手比划着:“软软的,香香的,还不怎么会说话,除了会叫爸爸和妈妈,叫得最清楚的就是哥哥......哈哈,你叫的不是哥哥,是多多......你妈妈......你妈妈去世了,爸爸也总是不在家,你就成天跟在我后面叫多多,多多......总是咯咯笑着跌跌冲冲地扑到我怀里。叶儿,你那时候真是个小天使,笑起来那么可爱那么纯净,看到你我就觉得真是幸福啊......对了,那年万圣节我把你扮成小天使带着出去要糖果,你奶声奶气口齿不清地说‘trick or treat’,别提多可爱了。每个人见到你都要抱一抱亲一亲,你要到的糖果可多了,你那个小南瓜筐里放不下就全给了我,你还记不记得?”他期待地看着我,停顿了片刻自嘲地笑:“对了,你那时候才三岁,怎么会记得。”
“我记得。”
“真的?”
“那件衣服,有翅膀的,头上还有个圈。”
“没错!就是那件!”宋家齐一改刚才的沮丧,忘了我的冷淡和拒他千里,跳起来握住我的手兴奋道:“你还记得!你没忘了哥哥!”
其实我根本不记得。既然他说把我扮成天使,天使都是有翅膀、头上有个圈的,那件衣服自然也是如此。宋家齐居然这么天真,一点也不像宋思文的儿子。我愿意助他的兴不过是发觉他对我的感情竟然这么深。他总是能帮上我的,何必浪费了这个资源。在丛林中生活,首先必须学会的便是利用手边的资源,无论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有其可利用之处。在这个我不熟悉的丛林里,宋家齐是一个对我有利的资源。
我没有躲开宋家齐,也没有抽出自己的手。这是我这几个月来学会的很重要的一项技能。人类社会喜欢用身体接触来表达情感,我不能拒绝宋家齐表达他的情感,他对我和有用。
宋家齐见我不再排斥他,更是高兴得嘴咧得老大,张开手臂笑道:“来,让哥哥抱一抱。”
我迟疑片刻,硬着头皮轻轻靠到他怀里。
他收紧手臂,紧紧地抱着我,抚摸着我的头发喃喃道:“叶儿你回来了......回来了就好。我这些年天天都在想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回来,想你会长成什么样子。你虽然回来了,可是却不爱笑了......其实你后来就不怎么爱笑了,我知道他们都对你不好。可是你见到哥哥还是笑的,怎么现在都不笑了?我知道你在外面一定吃了许多苦头,才不喜欢笑。你放心,那时候哥哥小,什么事情都做不了。现在哥哥已经成年了,能保护叶儿了。别担心,哥哥一定会保护你......”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鼻息也越来越重。他竟然哭了!我那次自己用刀子把子弹挖出来都没哭,他说这么几句话居然哭了!这样一个弱者,居然说要保护我,真是可笑。人性中最可笑的一点是不自量力,谁都以为自己可以拯救别人,救赎世人,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心底的那点高尚感。
宋家齐的怀抱很温暖,靠着比树干舒服。我的身体不再僵硬,在他怀里调整了一下姿势,轻轻闭上眼养神。
不过几天,我就把宋家这栋大屋子的每个角落都摸得清清楚楚,包括宋思文不让我去的西侧。我知道摄像头安装在什么地方,警卫什么时候换岗,每个警卫都有些什么小习惯。
我掌握了宋家每个人的作息规律。宋思文每天早晨五点起床锻炼身体,七点半出发,晚上回家的时间不定,大多数时候都不回家吃晚饭。如果早晨七点半没出发,说明他今天留在宋宅办事,多半是黑暗中的营生,这一天宋宅进出的人会比平时多些。
宋夫人每周一、四出去和一些太太们打牌、喝茶、逛街,周二、周五去保养,外加塑身,周三去画廊这种“高雅”的地方,周六去打网球,礼拜天呆在家里过“家庭生活”。宋翩翩每天睡到将近中午起床,中午之后打扮好了出门。或者有人来接,或是自己开车,半夜之后才回来。宋家齐暑假在外面公司实习,朝九晚五,像时钟一样单调,每天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必定是来找我。
宋家的老巫婆则成天呆在她那间阴森的屋子里,不知做些什么。她的屋子里有古怪的味道逸出。闻到这股熟悉的味道,曾经被遗忘的事情又回到脑海中。这是香烛的味道,是老太婆每天烧香拜佛之后见到我拿拐棍捅我、骂我“狐狸精”的味道。从我懂事起,这股油腻的香烛味道和恶毒的咒骂就伴随着我。我的手放在门把上停留了一刻,缓缓放脱,离开她房间门口。我不会杀了她。我不知道什么是恨,可是我希望看到她的生活充满痛苦。相比而言,死亡太过轻易太过幸福。
我?我每天至少花四个小时在练功房,其余时间四处游荡。我的生活没有规律,生活有规律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宋家这六口人个个古怪。老太太从来都是独自用餐。宋老爷和宋夫人相敬如宾,互不干涉。除了周日的晚餐,其余时间从来不在一起用餐,也不同房,不一起进出,除了应酬。宋老爷和宋夫人说的话比和佣人说的话都少。也是,宋老爷结婚之前有宋家齐的妈妈,结婚之后有我的妈妈,堂堂正室宋夫人不过是三明治的夹心,怎么高兴得起来。
观察了一段时间,我发现了宋老爷和宋夫人的秘密。宋老爷有一个外室,是个三十左右的女人,并不十分美,倒是读了一些书,看着挺舒服的一个人。宋老爷若是十点以后才回来,准是去了她那儿。而宋夫人和她的网球教练也颇有些不清不楚。
宋翩翩在外面鬼混的时候多,很少在家里吃饭。宋夫人不管她,宋老爷只要她别被人搞大肚子,也不管她。我?我就更不用提,是个披着人皮的鬼魅。宋家齐算是这个家里最正常的,除了喜欢成天粘着我。
宋家齐知道我最在乎吃,带我去外面吃饭。去的是家法国的小馆子,叫金色时光的,真是个奇怪的名字。那里的菜很好吃,甜甜的酒也很好喝。他说我没到法定喝酒的年龄,不让我喝酒。我只好在他的酒杯里抿一口,心里却在哂笑,人类世界的规则真是奇怪,规定了开车的年龄、喝酒的年龄、抽烟的年龄,却没有规定杀人的年龄。食物味道很不错,就是每盘东西都太少了。我尽可能慢地吃饭,即便如此,还是比宋家齐快许多。
回到家的那天晚上是宋家齐第一次和我吃饭,他才动了几叉子我便已经吃完。他惊得手中的叉子掉在盘中,结结巴巴道:“怎么饿得这么狠?刚才不是才吃完三碗冰淇淋么?”
他不知道,三分钟之内吃完饭是我们的要求。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那三个月竟然没有改变多少。吃得慢就意味着饿肚子,刚去那里的时候我永远都吃不饱,无时无刻不在害怕,总是偷偷地哭泣。
那是我这辈子最黑暗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再也无法看见光明和希望,再也无法活着走出那里。是晚上枕头下偶尔出现的一小片面包给了我一点光明,像黑夜里微弱的烛光。这点小小的善意支撑着我活了下来,活得像一株野藤,活到我离开那里的那天。我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人在默默关心我,希望我活下去,我将永远感谢那个人。我曾以为那个人是二十七,可是他说不是他。或许那个人已经死了,毕竟大部分人都死了,在那里像他那样善良的人更是活不长。
宋家齐看着我那连配菜都吃完了的空盘子,拿起餐巾替我擦了擦嘴:“大厨一定都很喜欢你。”
一共上了七道菜,我也尝了七种不同的甜酒。吃饭的时候毫无征兆,吃完饭我才觉察出异样。头晕,身体发热,心跳加速。宋家齐见我皱着眉头捂着心口,忙伸手来探我的额头:“哪里不舒服?”
“我恐怕是中毒了。”
“中毒!”
“嗯,头晕、发热、呼吸急促,浑身无力,注意力无法集中,不过不严重......给我一大杯淡盐水。”
宋家齐愣了半天,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个样子是喝醉了吧!中毒......哈哈,叶儿你能不能别这么可爱。”他打横抱起我笑道:“走,我们回家。”
我浑身软软的,懒洋洋地很舒服,闭着眼,一根手指头也不想动,脑子里却并不糊涂。
走了两步,宋家齐和一个叫沈公子的人打个招呼寒暄了几句。
那沈公子问:“怎么?病了?”
“不是,醉了。”
那沈公子呵呵笑了两声:“真是人间绝色,宋公子可真是用心良苦。”昏昏沉沉中都能听出他语气中不怀好意的调侃。这是个什么人?听得出来,宋家齐和他并不相熟,他语气却如此轻佻。我记得这是某一类人的典型特征,电视里演过。对了,花花公子。
宋家齐的声音很不悦,硬邦邦地说:“这是我家小妹。”
沈公子拖长声音“哦”了声:“失礼失礼。”说是赔礼,却毫无诚意。他十分热衷地说:“宋公子这样子也不好开车,不如我送你们回去。”
“多谢,不必了。”
沈公子呵呵笑着:“应当的应当的,算是我刚才说错话的赔罪。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宋公子若是不答应,一定是还在怪我。”
宋家齐书生气十足,总是想着给别人留面子,不是个会拒绝人的,对付不了这种胡搅蛮缠的人,明知道他不是好东西还是上了他的车。我想告诉他,其实这种人好对付得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浑身热得很,极不舒服。宋家齐在我脖子里摸了一把,摸到一手的汗,解着我的衣服柔声道:“叶儿,把外面衣服脱了。”
我脑子稍稍清醒了些,里面是一条吊带裙。我不喜欢露很多皮肤在外面,扭着不肯让他脱。他只好拿出手帕替我擦汗。
车前部传来两声轻笑,不多久,车厢里凉快了许多。我觉得浑身凉爽畅快,十分惬意,靠在宋家齐怀里渐渐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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