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暖风迟日

作者: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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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去见他了


      我是林又茵,26岁,白羊座A型血。

      生活在北京。

      我很喜欢夏天,特别是北京城的夏天。

      在英国生活的那几年,晴天永远比雨天少,颜色永远是黑白灰。这直接导致了往后的人生,我本人对于那种烈日灼心,阳光刺眼的天气产生了反人类的变态依赖感。阳光打在肌肤上的时候,尽管紫外线可能非常无情的唤醒我潜藏在皮肤表层下的黑色素,可那种温热的,洒满全身的普照,还是能带给我莫名的兴奋。我非常享受那些瞬间:清亮的早晨,夏日里的紫外线的照射穿梭在盈盈斑斑的树荫下,空气里弥漫着行人的汗水和阳光交杂的味道;夜晚回家的路上,胡同里穿梭着三三两两的中年夫妇,走过他们身边,空气里都是体态臃肿的女主人身上喷洒的花露水和沐浴□□叉的清新味道。很久以后,我才有所醒悟,这种阳光依赖症并不是因为常年缺钙,而是我能想到的所有爱恨情仇,都发生在这个热气腾腾的北京城的夏天。

      其实不仅是我,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从来都不惧怕夏天。尽管在焦灼的空气里时常充斥着尖刻的调侃和抱怨,可孩子们还是能够准时的出现在课堂上,大人们总还是能够穿梭在林荫下。生活还是要继续,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

      更多的时候,女人们能够小心翼翼的像个见光死患者一般躲在花花绿绿的遮阳伞下,以安慰自己矫情的心脏;男人们还是可以忍耐四十度的温度,人模狗样西装笔挺,然后面目狰狞的挤上崇文门的地铁;穿着像军队制服一般的宽大松垮校服的初中生,总是可以结伴奔跑在树荫下;地坛公园里很早就会有晨练的大爷,曲折拥挤的胡同里也早已坐满来吃豆浆油条的人。

      不过,这城市最迷人的时候,是夜半黄昏。我和郑紫函兄妹在这一点上有着不言而喻的默契。我们经常在太阳消散后的傍晚,在空气里还坚持残留着照射的余温的时候,穿着棉质的松垮的家居服,闲散得坐在后海河边的烧烤摊。我爱北京,我爱这城市宽大的马路,和它别无选择的人声鼎沸。因为这样的人声鼎沸,永远不可能发生在八千公里外的英国。

      现在,五点钟的朝外街头,一个穿着绛红色镂空露背蕾丝裙的姑娘正像个木桩子一样呆呆的站着,错过眼前每五分钟才会变个色的红绿灯。带着火红的余温的太阳光线毫不客气地打在她身上,在一格格的四方绿砖上形成一个悠长的剪影。路上走过形色各异的人们,有些人礼貌的避开她,还有些人直直的撞过她,不带丝毫的歉意。

      姑娘心想:“北京什么时候连人行道也开始堵车了?”她当然没有意识到,是自己非常没有眼力见儿的横在人行道中间。她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原因是,她就是我。

      顾凯的电话催命式的不厌其烦的打来,我真想接起电话好好问问他到底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事非要在这个摊个鸡蛋都能煮熟的下午一次性解决。不过我没有,我非常理智的等待着这串生硬的数字成为躺在未接来电栏里的第八个电话。我希望可以用行动教育他,这个世界的游戏法则不是围着他制定的。

      但是我失败了,我忘记手机里有一个叫做短信的功能,更低估了自己抵抗好奇心的能力。在我第九次忽略他的来电后,他的短信紧跟着发过来。然后我像个小偷一样,偷窥了这条本就是发给我的躺在我本人手机里的短信。我也不知道心虚个什么劲。

      他的短信其实特别简单:“后海酒吧,晚上六点。我等你。”短短的十一个汉字和三个合理的标点。但是我很后悔看到了这些,我更应该后悔的是今天早上设置的Big Bang的来电铃声,让我没有错过看到任何一个他打来的电话。

      于是这些电话和短信成为了我的思索,让我横在人行道间,思考着是不是应该走进马路对面的6号线地铁。

      我不确定是不是因为高温暴晒的缘故,让我的大脑此刻运转得异常缓慢,在我第十一次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还是没能得到个精准的答复。

      蹲在我身后拎着木栏子卖鸡蛋的大姐,可能终于受不了我挡在她的生意面前,带着小心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由于聚精会神的思考,她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我吓了个趔趄。

      大姐非常憨厚的笑了,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操着浓重的河北口音对我说:“姑娘,这大热天儿的,站久了容易中暑,早点回家吧。”

      我在惊吓之余,又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想想刚才那几个穿着工作制服的小白领横冲直撞的走过我身边时的蛮横,这样朴实的问候实在可贵。我甚至看见这个身材丰盈的女人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出一双洁白的翅膀,我想我实在是疯了。

      不过当下,我灵光一闪,终于得到了一个美妙的解决方法。我拉着大姐的手,如同看见了佛祖转世,希望能给我这个在混沌世界游走的愚蠢的人类一个精准的答案。于是我虔诚的问她:“您说我是去还是不去呢?”我想她一定认为我是个受了情伤的神经病。

      这张顶着红晕的满脸汗渍的脸上展现了一个巨大的问号,她在把我吓到之后,又十分不幸得被我吓到了。我真愧疚。她带着忐忑和不明就里的试探的对我说:“去?吧?”

      “得咧!”我像个店小二一样,用浓重的北京口音表达了对大姐的感谢,甚至非常地道的在她的肩头也拍了一掌,以示我的友好。在我几乎被太阳晒脱了皮的下午,终于有个人,给了我个貌似精准的答案。

      我告诉自己,这是佛光普照,我应该遵从上帝的指引,感谢真主阿拉。我决定,要去见那个臭小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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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我要去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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