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钟

作者:鞍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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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子,有你的信了!”
      楼下的大爷洪亮的嗓门叫醒了我的一天。自从三年前搬到这个地方来,几乎算是与之前的社会圈子断了联系,现在谁能给我写信呢?真是挺老土的。

      惺惺松松地套上宽大的毛线衫,踩着吱吱响的木地板下楼。我现在住的地方很有艺术气息,好吧,就是很乱。这是一个类似于城乡结合部或者是拆迁遗留地的地方,四个斑斑驳驳的老楼围成一个不大的天井,被修补了不知多少次的楼梯横七竖八地依靠在灰蒙蒙的墙上。住在这里的人也杂得很,有自称天妒音乐家半夜拉小提琴的疯子,也有搞行为艺术的流浪汉,然而更多的人则像我一样沉默孤僻,他们不知从哪儿来也不知到哪儿去,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也不会有什么人多加关注,仿佛世界上只此一人也仿佛从无这一人。然而,一如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主神关注着万物一般,这里也有一个人,他会记得每一个人的到来和离去,会记得他们脸上写着的神伤。他住在我楼下(整个天井少有的一个一室一厅有独卫的“大套间”),是这里默认的看管大爷。

      在刚到这里的第一个周日,我听说了他的故事。大爷姓赵,据说还和满清皇室沾亲带故的。不过没人知道赵大爷的名字,包括我隔壁的一个自由诗人,他是这里除了赵大爷之外呆的最久的人。也有人说他根本就没有名字,也有人说他背了命案,藏名隐姓地躲来这里的。这些东西大多是以讹传讹,从来没人当过真。不过,有一点大家是都清楚的,赵大爷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凡是到这里来的,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从大爷手中接了信,普通的牛皮纸信封上是我不甚熟悉的,成熟中夹杂些许稚嫩的字迹,信封上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看着黄黄的纸上的我的名字,心里突然有一种难以言明的预感。向大爷道了谢,踩着驳了漆的楼梯回了我的“家”。

      我看着我住了三年的屋子,突然感到一种难耐的压抑感。我转身锁上门,“唰”地一声拉开了屋里所有的窗帘。刺眼的阳光忽地刺进来,不适应地眯起了眼。挪到床尾的小沙发上,把那封信平平整整地放在桌子上,难得地用刀子拆封。也许是这辈子第一次收到信,又也许是“隐居”这么些年来第一次与以前的世界联系,罕见的不安和兴奋一齐涌了上来。

      “肖:
      能猜到我是谁吗?我相信你能。(能,当然能,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一个,这样叫我啊。)
      三年了,该回来了。”

      该回来了……吗。
      二十个字,我却看了一整天。我没有吃饭,没有出门,没去工作,什么都没做,除了呼吸,和流泪。太多年,太多天,太多次,坚持坚强。可只他的一句“回来”,我多年的防线就已溃不成堤。

      “小伙子,还没睡啊。” 朝向走廊的小窗外突然传来大爷的声音,我转头才发现外面夜色已经很深了,蓝黑色的天幕上没有星星,没有月亮,色彩纯净地不真实。
      “啊,还没。”我起身打开了门,“大爷巡查呢?”
      “最近治安不好,入夜了还是拉上帘子的好。”我突然想起来两面墙都大敞着的窗子,竟然被我遗忘了那么久,还忘得那么彻底。但,不管我记不记得,或者是想不想记得,它们都是在的。

      “小伙子,想什么呢!魂儿都没了!”大爷喜欢叫我小伙子,也只这样叫我,对于别人一般都直接称呼姓氏。我曾经问过大爷,为何这么喜欢这个叫法,大爷只是笑笑,只是说我的姓——“肖”,总让他想起一个人。

      大爷说话带着一股浓浓的京味儿,亲切调侃地紧,但唯有说到那个人时,语气和神情总是会变得异常地深沉,眼神总是看向一个方向,痴痴的呆呆的。

      有人说,那个人是他的儿子,也有人说那是他的爱人。讲什么的都有,但都是相当重要的人,只有深深刻进生命里的,才能让一个人在回忆的时候露出那种难以言述的神色。

      “也没什么,想到一些过去的事儿,恍了神了。”我尴尬地笑笑。大爷听了我的解释忽地笑出了声,爽朗的笑声在半夜黑透的走廊上显得格外地诡异。

      “你想听听我的故事么?”大爷突然收了笑,淡淡地说着,又超那个方向看了去。
      我什么也没说,只开大了些门,侧身让了大爷进来。倒了杯凉透的水放在大爷面前(我一天没有动,这是早上烧好的水,现在早就凉透了),又去厨房烧了一壶水。我有预感,这个故事不会太短。果然……
      “我在这儿住了三十多年了。”这是大爷第一次说起自己的事情,大爷把水杯包在手心里,仿佛那是一杯可以暖手暖心的热茶,“那时候,这里是一个青年公寓,这里住的人和现在一样,全国各地的都有,而且大多还没有什么固定的糊口的生计,我当时住的就是你的这件屋子。”
      大爷无视了我一脸惊愕的表情,继续讲,“我是□□之后第一批上了大学的,从大学毕业之后,我没有去分配的单位,只想着趁着国家改革开放的热潮,南下闯出一番事业,可当时毕竟还是年轻气盛,空有一身本事和冲劲儿,没有人脉不懂世故机遇,注定我的创业的梦想就仅仅是个梦想而已。来到这儿的第二年,我省吃俭用还是花光所有的积蓄。在穷途末路的时候,我不得不去打各种零工,刷盘子,做搬运工,甚至还收过泔水。”
      大爷看着我怔愣的表情,很是顽皮地笑了,“怎么样?小伙子,没见过泔水啥模样吧?哈哈,花花绿绿的,看的久了还真有感情呢。”
      我一脸无奈地看着他老顽童似的笑脸,“就在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完蛋的时候,我终于应聘到了一家企业,待遇很一般,但也足以保证我的温饱了。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他,他叫肖。” 那个人,就是他曾经说过的那个人了吧。也是我和他的缘分节点所在。
      “他是我们老板的儿子。”我的心猛地一揪,那人不是他的家人,而且还是个男人。我好像预感到了他接下来要讲的内容。
      “他比我大了一个月,也算是同岁了,他没有上大学,初中时就随着父母去了海外,当时他和他父亲一起打理公司,算是我的顶头上司了。我是公司里少有的大学生,他在工作时就常常借这样那样的理由把我放在他身边,工作之外的私人时间也是想尽法子跟我‘套近乎’,而我们聊的话题一般也是我的大学生活之类的。从他的眼睛看得出他很向往大学生活。”在我即将张口问他那人为什么不上大学时,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只狡黠地一笑,“很好奇他家条件那么好,为什么不去上大学吧”还没等我回答,他就继续说道,“他的少年时代基本上都是在国外度过的,当时出国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他们一家刚到国外时过得是相当艰苦的。他是南方人,骨子里就带着商人的精明,那是为了生计就只得和父母一起做一些小买卖,还得忍受老外们的歧视和鄙夷的目光。”
      我从裤兜里摸出两支烟,还没来得及递给他,他就摇了摇头,“早戒了,他不让我抽。说是死得快......” 他突然顿了顿,又朝那个方向看了去。“小伙子,你也少抽啊......”
      我把烟收回了裤兜 ,他好像还想说什么,但终究只是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突然,“后来,与当地人发生了冲突,打起来了......”我蓦地有了一种特别糟的感觉。
      “他......聋了,双耳全聋......”
      气氛突然变得诡异,周围沉静地可怕。

      “嘀~嘀~嘀~”刺耳的水烧开的蒸汽声以一种突兀的方式打破了这场不明所以的静默。
      我起身去厨房把水壶从炉子上提开,正要出厨房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把刚刚那两支烟丢进来垃圾桶里。

      我往他的杯子里添了热水,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蒸汽氤氲,他的脸在我面前变得近似梦幻地朦胧。他双手继续捂着杯子,好像这样能让他感到无比的安心。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捂着我面前的杯子,我的杯子里没有加凉水,火热的灼痛感从我的掌心传来,很疼,也很暖,我最终还是没舍得放开。

      他浅浅的呼了一口气,好像下了什么生死的决定一样,头低下又抬起,“我是很久之后才知道,我曾经说的话,他其实一句都听不见,他只是喜欢看我讲大学时难得的温情的样子。他说,看我高兴,他开心。”外面突然有了月光,从窗子扫进来,略过他的眼角的时候,我隐隐约约看到有亮亮的东西闪了一下,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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