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捡猪粪更有天赋
我站在广场上,百鸟在我面前飞过,落下的羽毛留下寂寞。
我捂住胸口。
抬头,灼热的阳光刺伤了我的眼。
谭来笙,你把命给了我,可你知不知道。
知不知道我辛宁芜的人生没有你,那试问还有什么意义?
——
周末,我和谭来笙约好,一起去书店为了下个星期的论文做准备。
走在路上,他突然问了我一个非常有志向的问题,“辛宁芜,毕业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我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他很少会问我这样的问题,而且是表情非常认真的。
若是往常,他老是会打趣着我,说,辛宁芜,你小时候不是说过要帮老家村口的牛哥养猪吗?可是我觉得你捡猪粪更有天赋啊。
见他这副比国家干部在开会还要严肃的表情。
我也正了正脸色回答,“我想当编剧。”
他挑眉,“为什么?”
“想用自己的人生,写着别人的故事,来诠释自己的经历。”我说。
他笑着推了一下我的脑袋,“你文艺起来我真的是鸡皮疙瘩掉满地。”
来笙或许只是将我这句话当成随口一说的玩笑,缘故是从小到大我对他说过若干若干再若干个理想,但都没有实践。
啊,或许我忘了说,嗯——谭来笙这家伙,从小和我玩到大,虽然小学不是同一个学校的,但最后初中、高中、直到大学,我们都像冤鬼似的被绑在了一起,导致了他从不把我当女生看。还记得我曾经问过他那么傻帽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你对别的女生那么温柔对我那么凶?
他抱着肚子大笑,打量了我那个时候还没发育完整的胸部,说,“那为什么你身上没一点女人的特征?”
我瞪他,三天不和他说话,直到他拿着我最爱喝的茉香奶茶在楼下等了我六个小时。
最后每当说起这件事,他总会嗤之以鼻又很臭屁的说,辛宁芜,我知道其实你早就想原谅我了,故作矜持尚为可耻。
而现在,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人人都在思考着,今后怎样过个精彩的人生。
我在思考着,是不是快要和谭来笙各奔东西。
到了书店,我仰着头找书,谭来笙站在我的身旁,电话却很大声的响起。
很荣幸的破坏了那些学习分子的文学气氛,她们也向我们投来仇恨的目光。
我拿起手上的书使劲的拍他,低声道,“你拿的那个山寨手机难道没有静音功能?”
其实他拿的也并不是什么水货,谭来笙家里很有钱,父母都是外交官,但谭来笙没有一丁点架子。
高中的时候同桌问我,“宁芜,谭来笙的优点是什么?”
我想了想,终于想出了几个官方的词语,“帅气,多金,蛮温和的。”请相信我,最后一句我没有说谎,只不过少说了一句除了对我以外而已。
显然我说的那几个优点同桌是非常认可的,接着,那个时候她对谭来笙展开了一系列的猛烈追求。
谭来笙,怎么说呢。用古话玉树临风形容呢会侮辱了这个词语,用风流倜傥…好像还可以。
想着往事,我不禁觉得好笑。
谭来笙到一旁接起了电话。
我还低着头在看书,突然,面前的阴影笼罩了书中的文字。
“你干嘛?”我抬头。
“等等不能陪你回家了,小语那边有点事。”
我点头,“好,你去忙吧。”
他把手上的书放在我旁边,说了句,那我走了。
就这样,没有一丝放心不下。
也对,本来我就只是个哥们,哪里比得上人家的正牌女友呢。
我想继续看书,脑海却一阵烦闷,鬼叫我听到了那些话。
谭来笙对着电话那一边轻声哄着,“小语?乖,你先别哭,我马上过去。”
无可置否,我嫉妒,我嫉妒得发狂。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