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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石玉璧
平安夜,北京。
我站在这座古都最高的建筑物国贸大厦的顶层,一边喝着冒着热气的咖啡,一边满足地吸收着月光散出的淡淡精华。脚下长街上的华灯异彩小如萤火,渺小与伟大,不过取决于谁站在比对方更高的制高点上,万物皆如此。
身后忽然传来刀剑掉落的声音和“哎呦”一声。我回过头,一个女人捡起掉在地上的昆吾刀,揉着膝盖,哀怨地说:“我说怎么最近生意这么难做,原来妖精都不出来祸害人间,改学小资喝上咖啡了。”
我淡淡地说:“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叫文艺女青年了吗。”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你丫别老整的跟个人似的,赶紧喝完,今天可有笔大买卖。”
眼前这个明艳动人、打扮入时的女人叫凤嫣,白天是CBD商圈一个忙进忙出的普通小白领,晚上则恢复她的真实身份——捉妖人。
上古时代,人、神、妖三族分居于人界、神界和妖域,虽非共处一世,却依旧战乱不断。三皇五帝后,神族决定只正常管理人族的生老病死、姻缘轮回,不再干扰人界的君王易主、朝代更替,而人族在和日渐强大的妖族短暂的和平相处后却矛盾重重,在一场持续了20年的人妖大战后,最终二者握手言和,达成双方从此互不侵犯、互不干扰的协议。
然而一千多前的人妖两族必不会料到,21世纪的今天,妖族来人界如同出国观光般喜庆乐呵,戴个小帽举个旗儿,吃着火锅唱着歌儿,就在祖国的大好河山处留下了种种“到此一游”的印记,一些喜欢人界的甚至就此定居,长久地混迹于人群,张口说话那包袱抖的比说相声的还脆生。而人族则干脆将无神论者进行到底,管他身边的红男绿女是人是妖还是人妖。
不过人和妖之间有两条原则始终没变,一是两族不能通婚,二是在人界作恶的妖全权由捉妖人处理,妖域绝不姑息。只可惜当年奉行“保护人族、灭妖族”的捉妖人传到今天早已零落,为数不多在认真修习捉妖术的也长年隐居于深山老林,一心只求得道成仙,不问世事。
当然,也有异类,比如凤嫣。她把捉妖当成了一项神圣的职业——神圣的赚钱职业。虽然法力不高,但凭着一把昆吾山最顶峰的赤铜做成的家传宝刀,对付小妖小怪她还是游刃有余。除非接到一些心里没底的大买卖时,凤嫣就会叫我帮她,报酬是一些人界难觅的好东西。
我呷了一口咖啡,“大买卖?你上次答应给我的云宛茶我可还没见着影儿呢。”
凤嫣有些尴尬,“咳,我不是不知道云宛茶见光就蒸发嘛,这次给你一个比云宛茶好一万倍的东西,三石玉璧!”
我心下一动,三石玉璧本是一对,因为是取自神界的玉石制成,所以有法力,对佩戴者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如今一块下落不明,另一块在妖域之主湛王凌禾的手中。
“你这回接的是什么买卖,对方竟然能付给你这么好的东西。”
凤嫣忙摇头,“你听我慢慢跟你说。这几天全国各地发生了五起凶杀案,死者都是被人一掌重击当场毙命,并且眼睛都被挖走,身上的钱财却一点没少。手法像是同一人所为,但是有些案件作案时间很相近,凶手不可能用这么快的速度从中国的最北边跑到最南端,所以警方怀疑是一犯罪团伙。为了避免恐慌,他们将消息暂时封锁了起来。
这五个死者中有一个女孩是上海一个富商的千金,偏巧这个富商祖辈都是捉妖人,到他这代虽然荒废了修炼但也辨得出此事绝非常人所为。一开始他请了一个捉妖人替他捉拿凶手,这个捉妖人在我们这圈里算是即德高望重又法力高强的,和富商家有些渊源才答应帮他,没想到第二天这个捉妖人就被人发现惨死在街上,因此没人敢再接这笔活。这个富商就下了重金悬赏,只要替他捉住真凶就给50万。人不能跟钱过不去啊,别人不接那我就接喽。至于那个三石玉璧,据我的可靠线报称,是凶手身上佩戴的,所以他才能这么横行霸道无所顾忌。”
我心里暗自思忖:听情形像是妖所为,人目乃精之本原,大量食用确可令法术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不过此法只对法力微弱的妖有用,看来对方应该法术不强。倒是那个玉璧是个麻烦,得想个好的对策。
凤嫣在一旁央求,“小凡,你就看在我刚才从刀上掉下来的份儿,接这笔活吧。”
我鄙夷地看着她,“你当我不知道,你掉下来肯定是因为你又跟微博那逗贫呢,没注意路。我就纳闷了,统共就几十个粉丝还都是你同学加同事,怎么就那么大瘾一天到晚发你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睡觉,你哪怕发你刚放了个臭屁呢都比这有意思。”
凤嫣气得直哼哼,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皎洁的月光。
“走着。”
已近午夜,西单却灯火通明,彻夜狂欢。挂满彩灯、许愿纸的圣诞树和拎着大包小包的人们相得益彰,瑟瑟寒风也不过更添几许节日气氛。人类的寿命长至不过百岁,却也因此让他们更加懂得及时行乐。短暂,真是一剂良药。
我随凤嫣东拐西拐来到了西斜街,比起附近已经越来越商业化的灵境、丰盛胡同,这里虽然狭窄局促,却也更加静谧古朴。没走几步,我就感到了明显的妖气。看来凤嫣这小妞法术虽然没见涨,人脉却越来越广,竟然能打探到这么准确的位置。凤嫣也从随身背的大旅行包里拿出昆吾刀,拔出刀鞘做好准备。
眼前出现了一个岔路,却都弥漫着妖气,我对凤嫣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我们分开走。路灯泛着暗哑的光,寂静无声的胡同里偶尔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应和着呼啸而过的猎猎风声。前方隐约有一个黑影,听到我的脚步声,黑影朝我这边看了看,然后很快闪身跑了。我追过去,只见一个男人的尸体横躺在地上,一只眼睛惊恐地大睁着,另一只已经被挖走,只有一行暗红的血正从那黑窟窿里缓缓流出。
我正欲追,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正气凛然的声音,“妖孽,敢出来害人,看我收了你!”
我寻思着这哪又开始翻拍《白蛇传》了,回过头却吓了一跳。一个男人站在我的面前,杂乱的鬓发遮住了他的眉眼,长长的头发用一根不知道是木棍还是筷子的东西在头顶随便绾了一个发髻,还是歪的。身上穿着大棉袄,脚上却穿着一双黑色的老头鞋,简直是怪异到了极点。
他不等我解释就提着一把鸣鸡剑向我刺来,身形有模有样,可惜剑法实在稀松平常。我无心恋战,三拳两掌把他打倒在地,只扔给他一句话,“人不是我杀的。”就急忙向那个黑影追去。
妖气愈加浓烈,一个阴冷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想不到一千多年了我们还能在人界遇见,真是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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