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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年前
预防针:此作者极其懒蛋(划重点),文笔差如狗粪,看点少如作者头发,剧情时而慢如乌龟,时而快如饿狼。本故事从第一个字就开始瞎编,不要代入历史,如有巧合纯属巧合。有点虐攻受倾向,没文化可能会有错别字,如若发现请一一指出,谢谢。
正文开始
禾黎匆匆一撇,国破乱世王爷
51年前,在禾黎国有一个皇子。
自古以来奇葩之人不少见,像他这种奇葩中的一枝花,还真没有。
你想问我他干了啥惊世骇俗的事?那到没有,只是古往今来,皇子们不惜为了皇位而自相残杀,而我们二皇子殿下呢?出生是就被封为太子殿下,那可是金枝玉叶,可这个奇葩聪明过人,五岁的时候熟读经书,七岁的时候倒背兵法,九岁的时候突然和父皇和母后说:“我想修仙,能把太子之位传给我哥吗?”
这句话好像一道天雷给他父母劈了个外焦里嫩,小孩子不懂事没关系,揍一顿就好,可问题是他是皇后和皇上的亲生孩子,平时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那里舍得打?别说打,这小家伙可是个从小身体不好的早产儿,要是有心怀不轨之人碰了一下,圣上都能把这人凌迟九族,这都算轻的。
没办法,自己亲生的只能惯着,惯着惯着就让他水灵灵的活到了十六岁,那时他修仙修的很成功,甚至很多大师都说他肯定能飞升,但天妒英才。
因为我们尊敬的二皇子殿下在及冠礼那天有场血光之灾。一时说不出他这人到底是幸运还是倒霉。不过倒霉可能多一点,毕竟有钱命没命过,换谁都得崩溃。
而这个倒霉蛋属于那种左眼跳的时候相信自己会发财,右眼跳的时候就开始大骂封建迷信,老变脸王了属于是。
这个变脸王还很臭美。毕竟谁长这张貌比潘安的脸能不装?装的情有可原好不好!所以天天对着琉璃镜子照是正常的。所以他很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衣服。
这家伙还很喜欢管闲事,经常穿便衣出宫到处行侠仗义,美其名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这样练出了十八般武艺,经常因为太装被男的打,女的追,没办法,人太完美也是一种缺点,简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啊!
而这个装货却有一个明显和性格不符合的名字——霍璃。
(作者有话要说:此男ID取自“暗香浮影琉璃色,鹤尘曳落梅花雪”)
温柔吧?好听吧?这个装货就叫这个,真是埋汰了这个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名字。
禾黎二皇子,意气风发这个词好像天生就是形容他的。
可惜,这人真的是天生的印堂发黑,在他及冠礼前年,父皇去世,及冠礼当年,母后去世,两人最终都没扛到他及冠礼。
总以为可以安心了,因为太倒霉了导致没有倒霉的空间,所以老天给他开了个玩笑。
叛军在洛阳城外反了,几乎神速的攻到了城门下。是的,偌大皇城外的乡村几乎都没有一个忠君的,霍璃只好安排皇座还没捂热乎的霍琰逃到江南一带,自己和长公主带着三万死士死守洛阳城。
谁知道三万精兵居然没守住,简直成了村头的狗都知道的笑话。人的唾沫淹死人。一时间,禾黎民众几乎没有一个不恨他的,谁能想到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修假仙的二皇子殿下真的是个废物?
血光之灾,真的来了。
长公主失踪,而霍璃抗过了苦刑,熬过了痛苦的伤口发炎,挺住了手筋被挑断。可他终究不是铁打的,还是没有挺住鸩酒的毒,及冠礼那天,肝肠寸断,尸体被挂在城楼,被禾黎民众唾骂。
人人都骂他穷奢极欲。因为他确实没啥别的缺点,平时行侠仗义,为守城门守护家国而饮下鸩酒完全对他们仁至义尽,没办法,他不是神,没法做到保护每一个平民百姓。
后来,霍琰带兵收回皇城,人们渐渐遗忘了这位曾经意气风发的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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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ble这个懒蛋,开头都写完这么久了都不更,竟然还天天做春秋大梦想火,我这就去她家打她——池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