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也曾绽开过

作者:A猫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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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


      又是一年初夏,吴祉坐在窗前,看着窗外伸到二楼的广玉兰枝丫,有几个雪白的骨朵已然含苞待放。
      手机里给沈炀发去的信息没有得到回复,吴祉抬起放下看过几次就歇了心思。离沈炀上一次准点回家已经过去半个多月,日子过得这个地步,他其实也有些觉得无所谓的。
      “嗡”的一声,手机传来消息的震动,吴祉拿起来看,不出意外的看到了好昨天一般无二的话。
      “我很忙,你先睡吧。”
      吴祉垂下眼眸,把视线从窗外的玉兰花是收回。昨天他外出买菜时路过花店,被店里摆着的玫瑰吸引了视线。自从五年前沈炀的事业忙起来,吴祉就再没有收到过一支沈炀递给他的玫瑰花,倒是别墅外面的玉兰开了又一年。
      最终还是没抵过突然袭上心头的回忆,吴祉买下一小束玫瑰,插在了卧室床头的花瓶里。
      花开的不错,被吴祉细心呵护下一直到今天这个时候还没完全凋零。他抬手轻轻挑起一朵已经有些微微蔫垂的花,指尖沾染玫瑰的香气。
      七年前的庆安还没有这么多高楼,他从都县城坐了七个小时的绿皮火车赶来,出站时看到沈炀站在人群里,穿着洗得发白的白T恤,手里攥着一支用透明塑料袋裹着的红玫瑰。那时候沈炀才十七岁,比他小一岁,眉眼间还带着少年人的青涩,却硬是装出一副成熟的模样,把玫瑰塞进他手里,声音有点哑:“吴祉哥,以后我养你。”
      那支玫瑰的花瓣上还带着清晨的露水,艳得像一团火,烧得吴祉的心滚烫。他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这句“我养你”,最后会变成他守着一座空荡荡的别墅,日复一日地等一个不归人。
      昨夜沈炀回来的时间比以往要早些,只是看着心情不太好。吴祉把温过的饭菜端上桌,只是随口问了一句“今天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就引得他蹙眉,语气不怎么好地回怼过来:“你懂什么?少问这些没用的。”
      要是换作七年前,十八岁的吴祉定然已经梗着脖子和他吵起来了。那时候的他还带着少年人的棱角,会因为沈炀晚归半小时而闹脾气,会因为他和别的异性多说一句话而吃醋,可现在的吴祉做不到了。七年的时光磨平了他所有的尖锐,只剩下小心翼翼的迁就。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低声让他快吃,然后转身回了房间。躺在床上听着餐厅里碗筷碰撞的声音,吴祉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心里空落落的。他知道沈炀最近事业遇到了瓶颈,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早就不只是沈炀晚归的这半个多月,而是日积月累的沉默和疏离。
      手机屏幕还亮着,停留在沈炀那条消息上。吴祉手指摩挲着屏幕边缘,忽然想起昨天在花店,老板笑着问他:“是买给爱人的吗?这玫瑰寓意着长长久久呢。”
      长长久久。吴祉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他和沈炀的七年,算不算是长长久久?
      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把手机丢在卧室的床上,起身下楼照理做两人份的晚餐。相比于五年前的吴祉,他已经成长了太多,他早就不会因为沈炀晚回来的一时半刻和他吵的不可开交。
      “咔哒——”
      玄关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吴祉切菜的手一顿,心跳漏了一拍,随即又恢复了那死水般的平静。他没有回头,只是继续着手里的动作。
      沈炀的脚步声有些沉重,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他脱下外套,随手扔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径直走向冰箱,拿出一瓶冰水,仰头灌了几口。他甚至没有往厨房这边看一眼。
      “饭快好了。”吴祉的声音平静无波,听不出任何情绪。
      “嗯。”沈炀的回应只有一个音节。他靠在冰箱门上,目光扫过厨房里吴祉的背影,那个曾经让他无比眷恋的背影,如今看来,却只剩下一种无形的压力。他看到了吴祉身上那件略显旧色的围裙,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曾几何时,他觉得吴祉围着围裙为他做饭的样子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画面,现在却只觉得刺眼,仿佛在无声地提醒着他,这七年,和这份他早已不堪重负的“责任”。
      他的视线掠过流理台上准备好的食材,忽然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别做我的了。我吃过了,回来拿点东西,一会儿还要出去。”
      吴祉握着锅铲的手紧了紧,指节有些发白。他没有质问,也没有回头,只是沉默了几秒,然后轻轻地说:“好。”
      这一个“好”字,像一根针,轻轻地扎进了沈炀的心里,带来一阵细微却尖锐的刺痛。他宁愿吴祉跟他吵,跟他闹,像以前那样质问他到底在忙什么。可吴祉没有。这种全然的、死气沉沉的顺从,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火大。
      他转身上楼,脚步声在空旷的楼梯间回荡。吴祉终于停下动作,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二楼转角。那个曾经单薄却充满力量的少年背影,如今变得挺拔而冷漠,裹在昂贵的西装里,写满了陌生的疏离。
      沈炀上楼,推开卧室门,一眼就看到了床头柜上那束开得正艳的玫瑰。他的脚步顿住了。
      红色,刺目的红。像一簇火焰,瞬间灼伤了他的眼睛。也像一记耳光,无声地扇在他的记忆上。
      ——「吴祉哥,以后我养你。」
      ——那支带着露水的玫瑰,被他小心翼翼地护在怀里,穿越汹涌人潮,递到他的心上人手中。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带着青春的滚烫和承诺的重量,几乎要将他淹没。他感到一阵窒息般的烦闷。他早已不是那个会为一支玫瑰而欣喜、而郑重其事的少年了。现在的他,身处名利场,见惯了虚与委蛇和纸醉金迷,玫瑰在他眼里,成了最廉价、最无用的浪漫符号。
      吴祉还留着这些?还在期待这些?
      他觉得可笑,却又笑不出来。一种混合着愧疚、厌烦和无力感的情绪在他胸腔里冲撞。他大步走过去,几乎是粗暴地,伸手就将那束玫瑰扫进垃圾桶。
      做完这个动作沈炀不觉得有什么,甚至根本没有考虑,那个十七岁时捧在手心的人看到垃圾桶里躺着的玫瑰花是否会难过。他只是烦躁地松了松领带,转身走向衣帽间,开始翻找文件。他动作很大,弄出了不小的声响,仿佛在借此宣泄着什么。
      吴祉站在楼下,听着楼上隐约传来的动静,慢慢地关掉了炉火。锅里原本为两个人准备的汤,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散发出浓郁的香气,此刻却显得那么多余而讽刺。
      他解下围裙,挂好。然后走到客厅,拿起沈炬扔在沙发上的外套,习惯性地想要挂起来。却在拿起时,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陌生的香水味。那不是他用的洗衣液的味道,也不是沈炀惯用的古龙水的味道。那是一种甜腻而富有攻击性的女香。
      吴祉的手僵在原地,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了。他维持着那个姿势,站了很久。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广玉兰的轮廓在暮色中变得模糊。
      最终,他轻轻地将那件外套放回原处,动作轻得像是在对待一个易碎的梦,或者说,像是在亲手埋葬什么东西。
      他走到窗前,看着窗外。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一片璀璨繁华。
      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了十七岁的沈炀,好像永远是那么热烈、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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