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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屌丝的自我修养
我第一次见到温皖,是在学校迎新晚会的舞台上。
他穿一袭水蓝色长裙,长发及腰,指尖在古筝弦上跳跃,聚光灯打在他侧脸,睫毛投下小片阴影,美得不像凡人。台下寂静无声,然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掌声。
那一刻,我知道我完了。
我们专业不同,他是艺术系的,我是计算机系的。为了多看他一眼,我加入了根本不懂的古筝社,每周两次活动雷打不动。室友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我这种屌丝配不上女神。
他们说得对。我,康栎,标准理工男,格子衬衫运动鞋,丢人堆里找不着。而温皖,校园风云人物,追求者能从东门排到西门。
但我还是忍不住喜欢他,偷偷拍他照片设成手机壁纸,每天看他朋友圈八百遍。这一喜欢,就是一年零三个月。
直到今天,古筝社年终聚会,我喝了点酒,脑子一热,跟他说有重要事谈。聚会散后,我们站在安静的校道上,路灯昏黄,他美得朦胧。
“温皖,我、我喜欢你很久了!”我结结巴巴,手心冒汗。
他挑眉看我,语气冷淡:“康栎,撒泡尿照照自己吧。”
我愣在原地,脸上火辣辣的。可酒劲上头,我竟真的开始解皮带:“好,我照照...”
“等等。”他突然笑了,声音比平时低沉些,“试试。”
“试什么?”
“试试在一起。”他上前一步,几乎贴着我,身上有淡淡香水味。“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三个条件。”
“什么条件都行!”我急忙点头。
“第一,不准公开我们的关系;第二,不准碰我的东西;第三,我说结束就结束。”
被喜悦冲昏头脑的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于是,我和“女神”开始了地下恋情。说是恋情,其实就是帮他占座、买饭、写作业。他从不让我牵手,更别说接吻。室友觉得我疯了,我却乐在其中。
直到那个雨天,我去他宿舍送伞。门虚掩着,我推门进去,看见温皖背对着我,刚脱下湿透的上衣。
平坦的背部,清晰的肌肉线条...这绝不是女生的身体。
“你...”我手中的伞掉在地上。
温皖转身,胸前缠着绷带,但平坦的腹部和明显的喉结告诉我真相——他是男的。
“谁让你进来的?”他迅速披上外套,眼神冰冷。
“你是男的?”我脑子嗡嗡作响。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女的。”他冷笑,“是你自己一厢情愿。”
回想起来,确实,他从没承认过自己是女生,只是从未纠正大家的误解。我世界观崩塌了,回到宿舍蒙头大睡一天一夜。
等我调整好心态,准备找他问清楚时,却听说他已经和我们学校的富二代校草林述走得很近。
我气不过,冲到林述面前理论。
林述像看傻子一样看我:“康栎,温皖本来就是男的,你连这都不知道?”
温皖站在旁边,嘴角带笑,仿佛看戏。
那一刻,我心凉了半截。原来小丑竟是我自己。
但我还是放不下。即使知道他是男的,即使他玩弄我的感情,我还是喜欢他。我开始更努力地“追求”他,虽然室友说我脑子进水了。
我每天给他送早餐,知道他喜欢甜食,就学着做各种点心;他排练到多晚,我都等在艺术楼外送他回宿舍;他生日时,我用三个月生活费买了他随口提过的限量版耳机。
渐渐地,他对我不再那么冷淡。有时会跟我多说几句话,甚至允许我帮他梳头——他那头长发真是漂亮,丝绸一样。
转折点发生在期末周。他发高烧,没人照顾,我翻窗进他住的单间宿舍,守了他一整夜。天亮时,他睁开眼看见我,眼神复杂。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声音沙哑。
“因为我喜欢你,不管你是男是女。”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康栎,你真是我见过最傻的人。”
病好后,他对我的态度明显软化,允许我牵他的手,虽然只有没人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我们在空教室里自习,夕阳透过窗户洒进来,他靠在窗边,长发被镀成金色。
我忍不住亲了他。他没拒绝。
暑假来临,他回家了,我们两个月见不到面。我每天给他发消息,他回得不多,但至少会回。
离开学还有一周时,我给他发了条信息:“温皖,我们这算谈恋爱吗?”
一小时后,他回:“有病。”
我盯着手机屏幕,既难过又有点想笑,回复道:“那行,等你病好了再谈。”
开学前一天,他突然打电话叫我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包厢里了,穿着简单的白T牛仔裤,素颜,比化妆时少了几分柔美,多了几分清俊,但还是好看得移不开眼。
“康栎,”他搅拌着咖啡,不看我,“我想好了。”
“想好什么?”我紧张得手心冒汗。
“我们可以试试真正的恋爱。”他抬头,眼睛亮晶晶的,“不过条件是:第一,不准欺骗;第二,不准擅自离开;第三...”他停顿了一下,“试试就试试,但要是让我不满意,随时结束。”
我愣了几秒,然后狂点头:“好!好!我一定做到!”
他微微扬起嘴角,那笑容不再有之前的嘲讽,而是带着些许温柔。
后来我才知道,温皖之所以伪装成女生,是因为从小被母亲当女孩养大,复杂的家庭环境让他对性别和感情都有扭曲认知。而林述,其实是他同母异父的哥哥。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雌雄难辨的长发美人”终于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这个“没头脑的屌丝”正大光明地爱他。
试试就试试,我这人最不怕的就是试错。反正有一辈子时间,慢慢试。
——
温皖的“试试”对我来说,不亚于一场盛大而持久的庆典开启。我像个突然中了头彩的穷光蛋,既狂喜又惶恐,唯恐哪一步走错,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如泡影般消散。
我开始严格执行他定下的三条规矩:不欺骗,不擅自离开,以及……努力不让他“不满意”。这项任务艰巨,因为“满意”的标准由他随心而定,且从不明说。
我们的“真正恋爱”起步颇为怪异。白天在校园里,我们依然维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他依然是那个被众多追求者仰望的艺术系女神(呃,男神?),我依然是那个不起眼的计算机系屌丝。他会坦然接受林述递过来的饮料,也会对别的女生或男生的搭讪报以礼貌微笑。每当这时,我心里就像打翻了醋坛子,五味杂陈,但想起“不准擅自干涉”的潜规则,只能硬生生把酸水咽回去。
但到了晚上,或者在某些隐秘的角落,关系会悄然转变。他会允许我牵着他的手,在无人的林荫道上慢慢走,他的手指纤细冰凉,被我紧紧攥在手心,慢慢捂热。他排练晚了,我会提前买好热奶茶,在他宿舍楼下等他,然后交换一个短暂而快速的吻,带着奶茶的甜味。我学会了给他梳头,用他指定的昂贵木梳,小心翼翼地从发根梳到发尾,那丝绸般的触感让我心跳加速。他闭着眼,像一只慵懒的猫。
“康栎,”有一次他忽然开口,眼睛仍闭着,“你为什么不问?”
“问什么?”我动作没停。
“问我为什么扮女生,问我为什么耍你,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你。”他语气平淡,像在讨论天气。
我老实回答:“怕你生气,怕你觉得我烦,然后‘随时结束’。”
他轻笑一声,没再说话。但我能感觉到,他紧绷的肩膀似乎放松了一些。
转折发生在一个深秋的周末。他带我去了市郊一个老小区,指着一栋灰扑扑的楼房四楼的一个窗户说:“那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
那是我第一次听温皖讲起他的过去。他的母亲曾是个小有名气的昆曲演员,美丽却偏执,一直想要个女儿来继承衣钵。生下儿子后,丈夫早逝,她便把对女儿的渴望投射在温皖身上——给他留长发,穿裙子,教他琴棋书画,把他当成精致的瓷娃娃抚养。温皖在“女孩”的身份下长大,直到青春期自我意识觉醒,才陷入巨大的混乱和痛苦。
“她去年生病去世了。”温皖看着那扇窗户,眼神空洞,“临终前,她还在说,‘我的皖皖真漂亮,像个公主’。”
我心里一阵揪痛。我终于明白,他那份游离于性别之外的美丽,那份对感情的若即若离,都源于此。他并非有意玩弄我,他只是在一个扭曲的环境里,还没学会如何正确地爱与被爱。
“温皖,”我鼓起勇气,握住他冰凉的手,“你是男的,女的,或者其他什么都行。我喜欢的只是你,是弹古筝的你,是生病的你,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你。”
他转过头,深深地看着我,眼眶有些发红,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反手握紧了我的手。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一大步。
从那以后,温皖似乎渐渐卸下了一些心防。他偶尔会来计算机楼等我下课,引来一片惊诧的目光;他会把我做的、其实味道很一般的点心拍照发朋友圈(虽然很快就删掉);他甚至开始素颜穿着男装和我出门,尽管还是会引来超高的回头率。有次在电影院,隔壁座位的男生一直偷偷看他,散场后还跑来要微信。温皖没说话,只是侧过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对那个目瞪口呆的男生说:“不好意思,有主了。”我当时傻在原地,一路傻笑回家。
当然,我们也有摩擦。最大的危机来自林述。尽管知道他们是兄弟,但我还是对林述有种本能的敌意,因为他占据了温皖太多过去和现在的时间。一次,温皖要和林述参加一个家庭聚会,我因为不能去而闹了别扭。温皖冷冷地说:“康栎,如果你连这点信任都没有,那我们确实没必要继续了。”
那句话像一盆冷水浇醒了我。我意识到,我的不安全感正在破坏这段关系。我向他郑重道歉,保证不再胡乱猜忌。他也缓和了语气,告诉我,林述其实一直支持他做自己,是他为数不多的亲人。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毕业季。我拿到了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的offer,而温皖则收到了国外一所艺术学院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选择摆在我们面前。
所有人都觉得我们会就此分道扬镳。异地恋都难熬,何况异国。连我自己都开始悲观地准备接受“随时结束”的命运。
毕业晚会那天,我喝得有点多,抱着温皖不撒手,絮絮叨叨地说:“你去吧,你那么厉害,一定要去……我等你,反正我都等习惯了……”
温皖难得没有推开我,只是安静地听着。
第二天醒来,头痛欲裂,发现温皖坐在我床边。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身上,干净又耀眼。
“康栎,”他开口,声音很平静,“我拒绝了那个offer。”
我瞬间清醒,猛地坐起来:“为什么?!那可是你梦想的学校!”
“我又申请了本市的美院,也通过了。”他看着我,眼神清澈而坚定,“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得先把眼前这段‘试试’的恋爱谈出个结果再说。万一我走了,你这个傻子被别人骗走了怎么办?”
我愣住了,巨大的狂喜和难以置信冲击着我。“你……你是说……”
“我说,康栎,我们别‘试试’了。”他微微一笑,那笑容如同初见时在舞台上那般夺目,却多了几分真实的温度,“我们正式谈恋爱吧。没有期限,没有随时结束的条款,只有你和我,怎么样?”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扑上去紧紧抱住他,像个傻瓜一样又哭又笑。原来,我这个没头脑的屌丝,真的用一股傻劲,掰弯(或者说,掰正?)了这个雌雄难辨的长发美人,并且,赢得了他的真心。
后来,我们一起在这个城市打拼。我成了程序员里最会梳头发的,他成了艺术家里最懂代码的。我们的家总是很乱,他的古筝弦上偶尔会搭着我的袜子,我的电脑边总放着他泡的花茶。
有一天傍晚,我看着他在阳台上浇花的背影,长发随意挽起,落日余晖给他镀上一层金边。我忍不住走过去,从背后环住他的腰。
“温皖,”我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还记得我第一次表白时,你说什么吗?”
他侧过头,眼含笑意:“叫你撒泡尿照照自己?”
“嗯。”我点头,“我照了这么多年,终于照明白了。”
“明白什么?”
“明白我康栎何德何能,能遇上你温皖。”我收紧了手臂,“也幸亏当初你说了‘试试’,不然我这条屌丝命,哪能有今天的神仙日子。”
他转过身,捧着我的脸,吻了上来。
“傻子。”
——
某次大学同学聚会,有人起哄问温皖,当年那么多高富帅追你,怎么最后选了康栎这傻小子?
温皖晃着酒杯,淡淡地说:“因为他傻得真诚,也傻得持久。”然后,在桌下,悄悄握住了我的手。
而我,只是看着他傻笑。我知道,我这场旷日持久的“试试”,终于修成了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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