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他把白月光抓去劳改了

作者:两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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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陇(一)


      雨越下越大,山里的天空漆黑一片,气温因为夜的缘故又凉了几分。

      入秋以来,接连下了半月的雨,此刻山林里阴冷得像个冰窖子。

      吉声终于在一个山洞内找到了剑无伤。

      山洞里架着篝火,火光柔和明亮,映照着少年酣睡的脸庞,少年眉眼舒展,神态轻松,一身疏淡,与外头风雨大作的暗夜格格不入。

      “亏你小子睡得着!”吉声没好气道。

      剑无伤一大早便不见了人影,吉声从白天等到傍晚,满心满眼怕他一个凡人被林子的老虎豹子吃了,顶着大雨,从黄昏找到夜半。

      他可倒好,一声招呼不打,跑来这山洞睡大觉。

      方才的担忧一扫而光,吉声看着面前睡得正香的剑无伤,又看着自己身上淋透的衣物,恨不能变出一盆水来泼醒他,教他也试试淋成落汤鸡的滋味,好解一口恶气。

      无奈,吉声受了寒,实在是法力不济。

      “起……来……”

      这一吼是带着私人恩怨的——

      他人高马大的,又会使用火,就算徒手斗不过山中猛兽,也是能想法子逃脱的,哪里就用得着我冒雨来寻他?

      唉,我这猪脑子,猪脑子!

      吉声只恼自己是关心则乱,忘了现在自己是个什么情形的仙——一个半残,半点受不得寒气的落魄地仙。

      “吉声?”

      石头地上躺着的那人迷迷糊糊睁开眼,甫一抬头,便见跟前的女子,一双眼睛微睁着,像是蒙上了一层雾霭,氤氲着疲惫。

      她的脸色苍白,如同涂了一脸白面,嘴唇没有丝毫血色。衣衫已被雨水浸透,铁甲一般套在身上,冰冷厚重。湿淋淋的头发挨在额上,啪嗒啪嗒地往他身上滴水。

      剑无伤顿时清醒过来,忙撑起身子:“你怎会来?”

      算来,剑无伤在这面前这位仙子处已叨扰了三月。

      近半月来,连日下雨,吉声怕受寒,整日窝在房中烧着炭火取暖,剑无伤不曾见她出过院子,今日却不知她为何破了戒,竟出现在此处。

      吉声此刻脑子晕晕乎乎的,一低头,只觉全身沉甸甸的,像压了一座冰山,再挺不起身来,她扶着洞壁挺直腰,缓了缓神,愠声道:“你跑来……这破山洞……干什么!我还以为……你被老虎……”

      乌紫的嘴唇上下打着冷颤,现下莫说使不出法力,就连说话的力气也没了多少。

      剑无伤静静看着她,面色沉重,忽然伸手将吉声拉进怀中,温热的手环过她冰凉的后背。

      剑无伤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剑无伤与吉声认识并不久,只知道她是个地仙,活了几千年,是这一方天地法力最高深的神仙,她神通广大,这里的精灵和妖怪都恭敬地唤她一声姑姑,可这位神仙,说得厉害,却连个火都生不了。

      所以她养他的几个月里,她要么是捡果子给他吃,要么是带他去隔壁妖怪家蹭饭。

      剑无伤皱眉,将吉声抱坐在他刚才躺过的那片干净的地上。

      吉声以为是抱她到暖和的火堆旁歇息,心道:“算这小子有良心,平日里没少疼他。”

      刚想从他怀中抽出手去烤火,下一刻,剑无伤的手竟滑过她的肩头,一件件脱去她的衣物。

      濡湿的杏黄色褙子被褪去,褙子下的月色比甲被褪去,比甲下的长衫……

      吉声的脑袋昏昏沉沉的,隐约觉得有人在自己身上摸索,而那人似乎是奔着什么来的。

      随着外衣的腰封、结扣一个个被解开,一双手缓缓伸向里衣,向她胸膛靠近,她冰冷的身体已经能隔着衣服感受到他手指的温热,吉声看着面前的男子猩红的双眼,觉得他可怕得如同地狱爬出的恶鬼。

      “剑……无伤……你……干什……”

      吉声不由得冒着冷汗,他知道,剑无伤要剖开她的胸膛——

      像曾经那个被她救起的凡人一样,为了得道成仙,杀生取灵。

      遥远的记忆排山倒海一般向吉声袭来——

      一千年前,她救了个修仙的男人,那男人盯上了她修炼千年的水灵。虽然他的法力远在吉声之下,但架不住朝夕相处,早已摸清了吉声的底细,他知道这仙子尤其畏寒,淋了雨或是染了风寒都会卧病在床,几日不起,他隐忍到了隆冬,在吉声发病的一个雨夜,拿了一把刀,剖开了她的胸膛。

      幸而,吉声道行比他深个几千年,即便使不出大部分的法力,但仅凭拳脚功夫,修理这么个还没修成仙的道士却也绰绰有余。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这种恩将仇报的事也做得出来!

      被开膛破肚的过往回忆袭来,吉声心内更寒,怎么天下忘恩负义之徒全被她给碰上了?

      时隔一千年,她一时心软救下的凡人又是一个白眼狼?

      吉声无心多想,只等面前的男人离她更近,等他脖子附在她脸庞时,她便见准时机咬了上去。

      吉声的牙齿如同冰锥一般刺向男人的脖颈,她不停地用力,想要咬穿他的血管。逐渐弥漫的血腥味像一把钝刀凌迟着她的神经,她恨不能此刻长出一对猛兽的獠牙。

      “咬死……你。”

      这次却不像她收拾那道士一样简单,她好像被一道力量辖制住,再动弹不得。

      那双手还是缓缓向她靠近,带着炙热的温度,拂过她的肩头,令她四肢百骸都感到不适。

      吉声还想反抗,却不知为何偏这时脑袋发昏,眼睛怎么也睁不开,记忆走马灯似的,一直闪现着她救剑无伤的经历。

      完了完了,吉声心想,若有来世,再不捡那路边的男人。

      ——————————————————————————

      约莫三个月前,吉声在锦陇外的人族禁地中捡到了剑无伤。

      吉声平素里在锦陇种些稀奇的草木,收割之后再将其制成药丸,待夏日一到,便都打包进百宝袋,通通装去锦陇外头换宝贝。

      她的医术是她父仙少肆在世时教的,少肆原是药神座下的弟子,得药神亲传。

      自少肆死后,她独居锦陇,日子甚是无聊,便天天逮着山里的小动物们练手。

      什么母猪的产后护理、小鸡的食欲不振、徒手给难产小马正胎……统统不在话下。

      长此以往,她成了方圆百里最厉害的兽医。

      当然,这鸟不拉屎的荒山,方圆百里,只她一个兽医。

      每隔十年,吉声都会在夏日去人间行医。管那畜牲生了多重的病,只要名字没有被送进阎罗殿,她一帖药下去定能药到病除。

      不过她做这些事不为黄白。

      金子银子什么的,对她一个不吃不喝又饿不死的仙来说无甚用处。

      也不为普渡众生。

      歌功颂德什么的,凡间又没有她的宫观庙宇,天上收不到她的香火,她的修为自然也不能因此增长。

      她要的很简单,只为换得一些凡人灶台下的炭火。

      凡人顺应四时之序,季秋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以备冬日之需。

      平生行善积德之人,家中灶台有灶神星君庇佑,无论木炭品相如何,都能够得以燃三冬而不熄。而于吉声而言,灶神的柴火是她这个病秧子唯一能使火决点燃的东西。

      可原来,灶神本是不管哪家灶台烧不烧得上火的,但这任灶神星君是朱雀族后裔。

      “朱雀族,上古神族,那可是掌管天界四象之一的神族,千万年屹立不倒的神族!朱雀族的神仙生来,心上就裹着一根执骨,执骨带着他们修炼的南明离火,那可谓是无物不焚烧、威力无穷,待他们选定一生一世终身相守的心上人时,便会将执骨送出以表情意。

      话说如今这位灶神爷并无意娶妻,自打他下界历劫过后,每至寒冬腊月便会将执骨之能量分到行善积德之人的家中,使其薪火不息,得以安然过冬。所谓是一念之善,吉神随之;一念之恶,厉鬼随之。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于是,打从吉声路过人间的茶水铺子,听见那说书先生慷慨激昂的描述,便开始了她漫长的收集执骨灵力的旅程。

      可要如何得到这些炭火呢?

      钱嘛,她自然是没有的。叫她略施法术将石头变成金子忽悠凡人,她良心也忒过不去。

      那便只有以她治疗家禽的技艺同凡人交换炭火了。

      运气好的时候能换着灶神的炭火,运气不好时,换得一堆寻常木炭,她攒起来,离开人界时又分给那些穷人。

      那日她带着行囊,正经过锦陇去人界的必经之路,按照惯例,她要在这停下摘一种药带走。

      那是一片凡人踏入必死无疑的瘴气林,里头长满了一种毒树,毒树开着鲜艳的红色果子,果子一年四季都生长,果实如弹丸般大小,忽而从半空坠落,散发出的气体无色无味,如雾如虹,没有法力的凡人闻着便会渐渐被麻痹,直至昏死过去。

      林子里的果子虽有毒,稍加利用却又变成了极好的麻醉药。

      吉声会在为家畜治疗外伤时,事先让它们服下,那样,震耳欲聋的叫声她也能少听点。

      不过那日她飞上枝头没采多久的果子,便被底下不知何处照来的一团白光闪了眼睛。

      待她找到那白光来源,便看到一棵树下躺着中了瘴气的一人一犬。

      那人一身黑漆漆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浑身脏兮兮的,看不清脸。

      吉声凑近将他的气息吸进她的水灵中去,在确认他不会法术后,才毫不忌惮地拿起他身旁那把柄剑。

      方才晃她眼睛的正是它。

      宝剑没有剑鞘,剑柄精妙绝伦,剑身青黑发亮,锋利无比,阳光下寒芒闪烁,细嗅剑身,能闻到草木的芳香,许是那人用这剑在林中开路时留下的。

      可饶是草木芳香,也掩盖不住剑身浓重的血腥味。

      吉声扭头就走。

      ——这男的不像好人。

      毕竟,上一个她捡来的男人,差点一刀捅死她,她算是长教训了。

      可转念一想,这男人手里的宝剑还算有些用处。

      吉声曾在鬼市的兵器场见过类似的剑,此等品相,少说也能换上百块灵石了,等攒够灵石,就可以换法器了。

      她活了四千多岁,连件拿得出手的法器都没有。

      左右那人受了重伤,又不像从前那人一般是修仙的,翻不了什么天。

      一番周密思虑后,吉声将他们带回了锦陇救治。

      “此等瘴气,无非耽搁两三日便可治好,那时再以救命之恩为由向那凡人讨这宝剑,他应是不会拒绝的。”

      算盘倒是打得好,唉,哪成想!

      大黄狗的伤好得干脆利落,整日活蹦乱跳,拆家似地玩啊闹。一日三顿都要见肉,空了就溜去林子里逮野兔子野鸡吃,实在饿得极了,绕着吉声的大腿转转圈,流一地的哈喇子,吉声都怀疑她是不是救了只饕餮。

      那凡人的情况要棘手些……吉声是个兽医,鲜少治人,偏偏那凡人身上伤口本就多,吉声不知把哪味药弄错了,倒把人家腿给治瘸了。

      无奈只得将他们留下,待将那人腿伤治好再做打算。

      夏日飞驰而过,立秋带走了暑气,剑无伤周身的伤口只剩下浅浅的疤痕,可腿仍旧一瘸一拐的。

      这凡人极勤快,拖着这瘸腿,每日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忙活,不仅把吉声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更是把她山上种的几亩草药都收拾得规规整整,吉声的日子渐渐潇洒快活起来……

      可一切都是伪装的,此时此刻,她看着这面前这个稚嫩的少年,他眼眶猩红,不顾她的反抗,仍然伸手想要挖走她的灵珠,她无比坚信,是这段时间亲密无间的相处,让他发现了,她不过是个残废的神仙,一个一身怪病,一点儿也禁不住寒的神仙,挖了这神仙的灵珠,凡人,便可长生不老了,何愁一条瘸腿治不好呢。

      “可笑,又是奔着我这身修为来的。”

      吉声的意识变得模糊,回忆和现实在黑暗中交织,逐渐将她吞没在一片寂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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