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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腿劫与幽巷秘卷
大唐长安,西市。
午后的阳光炙烤着青石板路,蒸腾起一股混杂着香料、牲畜和食物气味的燥热空气。人流如织,驼铃叮当,胡商的叫卖声与本地店家的吆喝声交织,谱写着这座天下第一都城的繁华与喧嚣。
在这片喧嚣的边缘,一条阴暗潮湿、堆满杂物的深巷里,却是另一番光景。
“臭小子!给老子站住!看我不剁了你的爪子!”
一声暴怒的吼叫如同平地惊雷,打破了巷口的平静。只见莲蓬客栈的厨子肥朱,一张胖脸涨得通红,几乎要滴出血来,绿豆小眼里喷射着怒火,手里挥舞着一把明晃晃的厚背菜刀,正奋力追赶着一个身影。
那身影瘦小灵活,穿着一身打满补丁、污渍斑斑的破旧衣衫,头发蓬乱如鸟窝,脸上糊满了泥污,唯有一双眼睛,亮得惊人,透着机警与狡黠。他正是长安城人尽皆知的小乞儿——李孤。
此刻,李孤正不要命地狂奔,脏兮兮的小脚丫踩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却异常稳当。他的右手紧紧攥着一只烤得焦黄酥脆、油光发亮、足足有他半张脸那么大的鸡腿,诱人的香气随着他的跑动一路飘散。
“死肥猪!追得上小爷再说吧!”李孤甚至还有余裕回头嬉笑一句,随即一个矮身,泥鳅般钻过一个扛着糖葫芦靶子的老汉□□,引得老汉一个趔趄,骂骂咧咧;接着他又敏捷地跃过一个摆满地摊蔬菜的箩筐,身后传来菜贩焦急的惊呼和肥朱更加气急败坏的咒骂。
肥朱体型肥胖,平日颠勺已是极限,哪里追得上这常年混迹市井、练就了一身逃命本领的小乞儿?眼看距离越拉越远,肥朱只得停下脚步,扶着膝盖呼哧带喘,用那油膩的胖手指着李孤消失的方向,跳着脚大骂:“杀千刀的小贼!天打雷劈的祸胎!下次再让老子逮着你,非把你那偷鸡摸狗的手剁下来喂狗不可!呸!”
骂够了,肥朱才悻悻然地提着菜刀返回客栈,留下一路看热闹的行人窃窃私笑。这莲蓬客栈的小厨子追打小乞儿李孤的戏码,在这西市隔三差五就要上演一回,大伙儿都快习以为常了。
深巷深处,李孤背靠着冰冷粗糙的砖墙,确认肥朱没有追来,这才长长舒了口气。他得意地掂了掂手里沉甸甸、香喷喷的鸡腿,嘴角咧到了耳根。
“嘿嘿,死肥猪,嗓门大叫得响有什么用?还不是喝小爷的洗脚水!”他自言自语,习惯性地用最难听的话给自己助威,仿佛这样就能驱散内心深处那一点点因为偷窃而产生的不安,以及……那无处不在的孤独感。
李孤,人如其名,是个孤儿。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好像自打长安城有记忆起,就有这么个野孩子在这里挣扎求存。好心的街坊不是没有动过收养的念头,但这孩子实在太皮,嘴巴又毒,逮谁骂谁,久而久之,大家也都敬而远之,只当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小瘟神。
只有李孤自己知道,他那张不饶人的嘴,并非全然天生。他坐在一堆废弃的破木箱上,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脏布包裹的东西。揭开布,露出一本书卷。书卷的材质非帛非纸,触手冰凉柔韧,透着一种古怪的韧性。封皮是沉郁的黑色,上面写着五个龙飞凤舞、却隐隐透着一丝邪气的字——《乌鸦嘴神功》。
这本秘籍,是半个月前他在城外乱葬岗抓野兔时偶然发现的。当时他追着一只肥兔子钻进一片荒草丛,脚下一空,竟掉进了一个被野狗刨开一半的浅坑里,手忙脚乱中抓到了一个半露在外的、腐朽的棺材板。棺材板被他扯开,露出了里面一个同样腐朽的小木匣,这本黑色的书就静静躺在匣中。
那一刻,李孤仿佛被什么东西蛊惑了,鬼使神差地把它揣进了怀里。
他识字不多,多是平时蹲在茶馆窗外偷听说书先生讲故事零星学的。但这书上的字,他却莫名地能读懂大半。开篇明义:“欲练神功,须磨三寸不烂之舌,积八十一日之咒怨,佐以雄鸡腿骨之阳气,方可初成。功成之日,言出法随,咒诅必应,笑傲江湖,莫敢不从!”
后面还附有一幅模糊的盘坐人形图,画着些他看不懂的气流线条,旁边小字注释着“凝神聚念,咒由心生”之类的口诀。
言出法随?咒诅必应?这对一个终日挨饿受冻、被人欺凌的小乞儿来说,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只要练成这功夫,看谁还敢欺负他!肥朱?朱子冬?那些朝他扔石子的坏孩子?他动动嘴皮子就能让他们倒霉! 到时候,他李孤就是长安城最厉害的大侠!……虽然是用嘴骂人的大侠。
于是,从那天起,李孤的生活有了新的“目标”。他开始了所谓的“修炼”。 “磨炼三寸不烂之舌”,就是变本加厉地骂人,逮着什么骂什么,从天气到石头,从肥朱到看不顺眼的行人,努力让自己的骂词更恶毒,更刁钻。 “佐以雄鸡腿骨之阳气”,就是每天必须吃一只鸡腿。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难题,也是他今天不得不再次冒险去偷肥朱刚出炉的烤鸡腿的原因。
至于那“积八十一日之咒怨”,他不太明白,但想来每天这样骂人,怨气自然就够了吧?
李孤珍惜地摩挲了一下冰凉的书皮,然后把它仔细包好收回怀里。他站起身,走到巷子最深处的一面破墙前,拨开一丛茂密的野草。墙上,歪歪扭扭地刻着八十道划痕。那是他过去八十天“坚持修炼”的记录。
他拿起一块尖锐的石子,手因为激动和期待而微微颤抖,在那八十道划痕下面,郑重地、深深地,刻下了第八十一道。
八十一!
完成了!按照秘籍所说,他成功了!
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和狂喜瞬间冲昏了李孤的头脑。他扔掉石子,举起那只来之不易的鸡腿,仿佛举起了什么绝世珍宝,对着巷口那一小片天空,用尽全身力气嘶吼道:“我成功啦!小爷练成乌鸦嘴神功啦!哈哈哈!从此以后,天下无敌!”
少年的吼声在狭窄的巷道里回荡,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和即将改变命运的狂妄自信。
然而,他并没有注意到,怀中那本黑色的书卷,在他刻下最后一道划痕的瞬间,似乎极其微弱地、不易察觉地闪过了一丝幽光,随即隐没。巷子外传来的市井喧闹声,也仿佛在这一刻停滞了一瞬。
命运的齿轮,在他刻下第八十一道划痕的那一刻,已然悄然开始转动。而李孤还完全沉浸在“神功大成”的喜悦里,对即将降临的一切,毫无所知。
他狠狠一口咬在香喷喷的鸡腿上,大口咀嚼着,油渍沾满了嘴角,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就在这时,一个带着嘲弄意味的声音从他头顶上方响起: “李孤,原来你躲在这里啊!”
李孤咀嚼的动作猛地一顿,抬起头。只见墙头上,不知何时探出了两个脑袋。一个是圆滚滚、胖乎乎,穿着绸缎衣裳,脸上带着傲慢和挑衅的少年——正是肥朱的儿子,朱子冬。另一个则瘦小许多,眼珠乱转,一副谄媚跟班模样的,是朱子冬的狗腿子,外号“小蟑螂”。
朱子冬的目光贪婪地落在李孤手中那只硕大的鸡腿上,舔了舔嘴唇。
新的麻烦,总是来得这么快。但这一次,李孤的心里没有丝毫往日的慌张 厌恶,反而涌起一股跃跃欲试的兴奋。
他,可是练成了乌鸦嘴神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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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发表小说,写得不好还请见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