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皇后别闹了[原(折腾)皇后]》

作者:鱼崽想困觉

明朝也不会有裹脚的畸形审美,来上证据:
——"三寸金莲"的疑点
提到三寸金莲,按照字面意思,就可以想到潘金莲,然后自然想到明朝小说,和宋朝-故事发生的年代,于是这两个朝代躺着也中枪。
百度百科缠足词条里也指出:"至于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于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后),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后,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么,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
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再结合我学过的中国古代文学,我敢肯定的说,此三寸绝非彼三寸,只是形容"小"的一个替代词而已,如果连三寸金莲这个词都可以上纲上线到缠足的话。那李白彻底悲剧了,哪里有三千尺的瀑布?
结论:三寸金莲只是描述脚小,可以是缠足,但跟畸形的缠足绝无关系。
——朝鲜
朝鲜是明朝的超级无敌大舔狗。
作为明朝的附属国,朝鲜是个很奇怪的国家,它不像日本只是选择性的学习其他的文化,朝鲜是恨不得把明朝的一切都搬到半岛上去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朝鲜可以是明朝一朝的"不征之国"。
就拿现在来说,朝鲜半岛的地名,人民的名字,韩国的国旗,比起越南日本或者台湾,朝鲜半岛才能算是真的"小中华"。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复制。
朝鲜半岛作为一个小国,居然有太监和科举制,这是非常奇怪的。
太监都有了,朝鲜还会关爱女性?
因为这一点,把目光放到明朝时期的朝鲜半岛。
为什么朝鲜就没有人缠足呢?
更奇怪的是,居然连日本和朝鲜都没有关于痛斥明朝缠足的记载。
照理说缠足如果成蹄子了,即使不痛斥,也应该写下来:“中朝(明朝)女子习以帛裹足,至骨断,方止。”
写《大中国志中》的曾德照,作为一个如此有责任感的传教士,为何就没提到缠足?
要知道,几百年后的放足运动就是教会发起的!
所以现在可能的结论就是:明朝时期,缠足可能存在,但不畸形,根本看不出来,没有写的必要,也根本不会引起外国人的注意。
——汉服
上衣下裳,裳一般都会把鞋子挡住,因此有什么必要把脚弄变形?
如果是因为缠足之后走路婀娜多姿,那也没有必要弄变形自己的脚。古代的礼仪教育是白费的吗?
与其缠十几年的脚,不如练十几年的礼仪。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中国几千年不变的祖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出自《孝经》。
一边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边是父母来毁孩子的身体发肤。
如果真的是汉族政权,这样做就是不可理喻的,这叫欺师灭祖。
明朝是最典型的汉本位朝代,有可能会为了"美观"而使自己孩子的脚变形吗?
如果这一句真没那么重要,之后的剃发易服也不会那么惨烈。
——文化氛围
明朝人们的心理可以由几个人来代表。
朱棣,郑和,于谦,海瑞,还有一系列的言官,专门以骂皇上为职。
想象一下,明朝那个时代,连郑和一个太监,都能遨游四海,志吞天地。
这样的大环境下,怎么孕育畸形的审美?可能是暴力一点,可能是刚烈一点,但是绝对不会是变态和猥琐。
——舞蹈
在明代还是流行于宫廷的汉家舞蹈那美轮美奂的舞姿,自从满清开始就都绝迹了。
要知道,裹脚的女人是无法跳出美轮美奂的舞姿的。
满清之后,好像没有任何汉族女孩能跳舞,入宫只有满族女子,独唯汉族女子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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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鱼崽想困觉  发表时间:2023-03-13 00:12:34
从古画上来看,明朝宫廷里穿的裙子又大又长,不掀起裙子根本就看不到鞋子。
所以,裹小脚并没有什么卵用——只有会漏出鞋子的服装,裹小脚的“审美”意义才会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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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鱼崽想困觉  发表时间:2023-03-13 00:33:55
再补充一个明初的重磅史料:
明太祖朱元璋收集的,他儿子们的黑料《御制纪非录》中,二儿子,分封在朱元璋曾经计划中大明国都西安的秦王朱樉的罪行之一:
一、假厮儿王婆子系元朝宫里使唤的,取来在宫住歇,听其教诱为非,以致王婆子常引其子王二、王六出入宫内。(王二、王六两兄弟。自动断行可能会导致误解)一、容纵范师婆出入宫内,以致其子范保保如常假装内官在宫内宿歇。
一、差刘镇抚同火者等前去苏杭等府节次买取人家女子,其各女子父母兄弟亲戚一同带来。母则入宫住过又加重赏妄费民财。其兄弟亲戚具各在外寄住,岁趋使人无处寻觅时常引入宫内。
一、差陈婆同火者吴泰又去苏杭等府要似纸上画的一般模样女子买来,本人无处寻买,二次差人催取,将火者吴泰剜了膝盖,将陈婆就于杭州打死。
一、容留待诏赵虎儿出入宫内为非。
一、于蒲城、渭南二县取到娼妓彭女伴姑等六名,节次在宫歌唱荒淫。
一、买到杭州女子王官奴,在宫凡有事务便与商量,他说可行便行,不可行便不行。
一、嫌本处女子脚大,又差人于苏杭收买女子。
……
通过这些黑料可知,在明初,即使是贵为秦王、曾有一定希望当皇帝的朱樉,想在他的封地找个脚小些的美女有多难。
非得差人跑到苏杭等地——也就是跑到朱元璋给明朝皇帝安排的自留地去找小脚的美女——乃至于按图索骥,仍然不可得。
甚至因此迁怒办事人员,将其残害!
结合朱元璋禁止贱民裹脚的法令。
我们可以合理推定:在明初,是不存在后世的变态裹小脚的。
否则,秦王完全可以在陕西关中给女孩子变态裹小脚,或者模仿袁世凯搞模拟变态裹小脚,何至于要冒着触怒他老爹的风险去苏杭寻找呢??
朱元璋是护犊子不会砍朱樉的脑袋瓜子。
可给朱樉办差的火者婆子就宁肯冒着终身残疾和直接丧命的风险,也不愿在苏杭直接给人女孩子来个变态裹小脚或模拟变态裹小脚吗。
这说明,非不愿也实不能也——即她们不可能搞个变态裹小脚的去冒充小脚。
进一步说明,这会儿的小脚可能还真的是天然的小脚,而不是人工的变态裹小脚。
而且,朱樉已经弄来了好些苏杭等地的美女,仍然嫌她们脚大,还要去找寻像画里面那种小脚的美女。
办事人员命都丢了,还没给找着,不正说明,小脚的难得——而变态裹小脚是可以人工批量制造的,两者并不是一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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