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肯(作者要是不喜欢这篇少褒多贬的长评就删了吧)

作者:舒染

作为这篇文文的妈,(管你是亲妈还是后妈)
拜托你好歹也让男女主了解冉冉的身世真相,让池城认清冉洁一的阴险不堪,
最重要的是让时颜真正有理由原谅池城,真正可以抹平心中的伤,
而不是心里始终哽着一根刺般的去接受冉冉!!!
即使时颜知道冉冉不是池城的女儿,但池城对冉冉比对亲生女儿还亲,这让时颜情何以堪?!
对时颜来说不是太残忍了么?!!!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冉冉和冉洁一竟都是他母亲最恨的女人的孩子,
冉冉还是他的同父异母妹妹,要让池城当作女儿养一辈子的!!!
呵呵,中肯的说,真恶心...\\

作者你把冉冉处理掉吧,随便一个什么理由!!
反正时颜都能原谅曾经跟别的女人上过床又牵扯不清的、在婚礼上为了那种女人弃自己而去的、
给那种女人养孩子的、又是为了那个女人差点害自己流掉孩子的男人,
池城!!!!!!!
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呵呵,其实我是挺想看冉冉长大懂事以后知道了真相会是怎么样,
知道了她认为的爸爸池城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知道她认为的妈妈是多么的肮脏不堪,
呵呵,该有多么讽刺!! (我承认我内心灰暗~)
可是这样也不够!!!时颜还是受了那么多苦,忍了那么多年!!
对她来说真是太不公平!!!
作者你是不是觉得虐我们很舒服,很畅快啊?!
既然是小说,能不能别那么现实,也让大家都轻松一点呢?
承认作者写的真的很好,能让我们大家都这么慷慨激昂的留言,这么心情起伏的为文申诉,
这确实是一种实力的体现,而且也能让我们记住更久,
但如果记住的是不怎么愉快的记忆,
而并非每每想起能够回味无穷且忍不住想要重新翻阅,
这样真的好么?!
而且池城还背着时颜让冉冉和小魔怪玩在一起,该死的他们还问的很愉快!!
将心比心,作者你要是时颜你忍得下去么?!
呵,就把这样的结尾留给我们,这也算是不负责任好不好?!
还有,冉洁一.一个那样子的女人,就算是爱得再惨烈也不值得被原谅!!
凭什么?!这世上要是连她这种人都安枕无忧了,飞往天堂了,就真的2012了!!!
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爱不起就别爱!!缠着人家要死要活的放不下算是个什么东西?!!!
有本事你真从77楼跳下来啊,对了别忘了带着你那所谓的孩子!!!
忘了提醒你一句,你那孩子还是你爱的人同父异母的妹妹!
哦.换句话说就是你妈做人家小三生下的东西!!
呵,你和你妈也真是挺像,怎么就对这种破坏人家家庭的事情有独钟呢?!
真是\"志趣相投\"啊!!!佩服佩服~(好吧,我承认有点激动~淡定淡定...)
最后竟然让她那么轻易的就死了,这是可笑.
冉洁一捣乱了人家的婚礼,让时颜在众人面前有多难堪.
骗新婚的时颜说冉冉是池城的女儿,让人家痛不欲生.
都说人之将死,言行会良善,
我看这女人怎么就这么狠毒呢?非死了还要在人家的生活里在插上一脚!!!
为什么时颜就该受这些折磨?她欠谁的了?!!
既然长评主题叫做中肯,所以我也就给了大大一个很中肯的分,
写的让人为文抱不平真的是种对实力的肯定,但结尾的处理上真的不敢恭,
所以不褒不贬的分~

舒染.这也是我在晋江的笔名,如果大大不介意的话欢迎来做客~
虽然对文文的结尾不满意,但大大可以这么坚持的更完这么长的文文,
舒染还是很佩服的啦~嗯嗯,当然还有<P.S><无爱><原来>...都很不错^_^
好也不好都要说的嘛...嗯,我不偏心的,呵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qa  发表时间:2011-03-16 11:03:13
写的不错,深有同感
[2楼] 网友:探讨  发表时间:2011-03-18 13:17:28
知道科学怪人吗?在科学上是天才,可是往往这类人的天才成果是违背人伦,扭曲正常人生活的,对这种科学天才是该赞还是该唾弃?
本文作者文笔不错,可是塑造人物的价值观违背道德、违背伦常、违背正常,那这种文笔再好又如何呢?
琼瑶的文笔不错吧,古典文学造诣相当深厚,可是有多少人喜欢和认可专门颂场小三自私爱情的琼式文风?
[3楼] 网友:果  发表时间:2011-03-19 13:57:27
唉,看了大家的评论,这文真的不要出版了才好。出版了也是被骂的。更多人骂而已。
角色的塑造太重要,特别是言情,大家看言情是为了什么?不是给自己找堵的。
[4楼] 网友:33  发表时间:2011-03-19 15:23:27
+1
[5楼] 网友:哦*******。  发表时间:2011-03-19 2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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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12678902  发表时间:2011-03-22 08:30:15
深有同感
[7楼] 网友:芝麻筱叶子  发表时间:2011-03-22 10:03:23
真的,太同意了。
我都弄不清楚池城对冉冉那么好,到底是基于什么情感,很难理解他真的对冉洁一没有动过情。
求求你,找个什么理由把冉冉弄掉吧。。
[8楼] 网友:林  发表时间:2011-03-23 17:43:42
这么夸张啊?看了评论。。。。。还是别看了。
[9楼] 网友:123  发表时间:2011-05-22 22:26:09
如果作者是女的,衷心祝愿她遇到一个“真心”的池城;
如果作者是男的,衷心祝愿他遇到一个“痴情”的洁一。
[10楼] 网友:Sandy  发表时间:2011-05-22 23:25:27
我看了出版的书,把冉冉改写成是池城的亲生女儿了..老实说,我不喜欢!我不喜欢池城与时颜之间有另一个女人生的女儿!!
我宁愿如是网络版的,是同父母的妹妹,而结局是..让池城与时颜知道冉冉身世的真相
[11楼] 网友:哔哔  发表时间:2011-07-17 21:01:38
不是特别讨厌冉洁一
不过面对不是自己最爱女人生的孩子那么好
还逼迫自己“最爱”女人必须好好对冉冉这一点十分困惑
一个亲生父亲并且是极有感情的再对待后妈问题上都没这么坚决
说得好听点是渣男有责任感,其实就是赚读者心中的愤懑之情
[12楼] 网友:欧澄宇  发表时间:2012-02-06 10:25:41
这个我觉得虐到后面已经没有意思了,虐女主虐到那个份上,真的是够绝了,文章写到这个份上离婚了,原本已经是无路可走毫无转圜余地的了,后面再硬生生的说女主还爱他,为了孩子不得不妥协,到最后甚至还从感情上原谅他,然后就he了。。真的是蛮牵强的。何况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从来就没有解决吧!谈何原谅?就因为孩子得了病需要再生一个?!曾经纠结到一面都不肯见,现如今说想开了就想开了,一夜之间转性了?!还是被死去的冉洁一灵魂附体了啊~~~~~~永远都学不会放手的两个人,坚持在一起很难说不会在婚姻里面继续互相伤害。既然原本就是放不下,一开始又何必有那个五年,五年之后有何必要离婚,如此的坚持与纠结,经年过去,所剩无非执念罢了,哪里还余下什么美好什么爱情,更何况还百孔千疮,伤过就是伤过,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那些人和事还在,冉冉还在,裴二还在,以爱之名给彼此他人造成的伤害还在,不是说一句被原谅或者重新来过就真的可以重新来过的,有些东西过去了真的就不复往初,有些东西却是一道挥之不去的硬伤,一根哽在喉间的硬刺,不是你自欺欺人想去忽略就不存在的。如此执念,竟是何必。
[13楼] 网友:欧澄宇  发表时间:2012-02-06 10:25:52
这个我觉得虐到后面已经没有意思了,虐女主虐到那个份上,真的是够绝了,文章写到这个份上离婚了,原本已经是无路可走毫无转圜余地的了,后面再硬生生的说女主还爱他,为了孩子不得不妥协,到最后甚至还从感情上原谅他,然后就he了。。真的是蛮牵强的。何况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从来就没有解决吧!谈何原谅?就因为孩子得了病需要再生一个?!曾经纠结到一面都不肯见,现如今说想开了就想开了,一夜之间转性了?!还是被死去的冉洁一灵魂附体了啊~~~~~~永远都学不会放手的两个人,坚持在一起很难说不会在婚姻里面继续互相伤害。既然原本就是放不下,一开始又何必有那个五年,五年之后有何必要离婚,如此的坚持与纠结,经年过去,所剩无非执念罢了,哪里还余下什么美好什么爱情,更何况还百孔千疮,伤过就是伤过,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那些人和事还在,冉冉还在,裴二还在,以爱之名给彼此他人造成的伤害还在,不是说一句被原谅或者重新来过就真的可以重新来过的,有些东西过去了真的就不复往初,有些东西却是一道挥之不去的硬伤,一根哽在喉间的硬刺,不是你自欺欺人想去忽略就不存在的。如此执念,竟是何必。
[14楼] 网友:欧澄宇  发表时间:2012-02-06 10:26:20
这个我觉得虐到后面已经没有意思了,虐女主虐到那个份上,真的是够绝了,文章写到这个份上离婚了,原本已经是无路可走毫无转圜余地的了,后面再硬生生的说女主还爱他,为了孩子不得不妥协,到最后甚至还从感情上原谅他,然后就he了。。真的是蛮牵强的。何况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从来就没有解决吧!谈何原谅?就因为孩子得了病需要再生一个?!曾经纠结到一面都不肯见,现如今说想开了就想开了,一夜之间转性了?!还是被死去的冉洁一灵魂附体了啊~~~~~~永远都学不会放手的两个人,坚持在一起很难说不会在婚姻里面继续互相伤害。既然原本就是放不下,一开始又何必有那个五年,五年之后有何必要离婚,如此的坚持与纠结,经年过去,所剩无非执念罢了,哪里还余下什么美好什么爱情,更何况还百孔千疮,伤过就是伤过,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那些人和事还在,冉冉还在,裴二还在,以爱之名给彼此他人造成的伤害还在,不是说一句被原谅或者重新来过就真的可以重新来过的,有些东西过去了真的就不复往初,有些东西却是一道挥之不去的硬伤,一根哽在喉间的硬刺,不是你自欺欺人想去忽略就不存在的。如此执念,竟是何必。
[15楼] 网友:欧澄宇  发表时间:2012-02-06 10:26:21
这个我觉得虐到后面已经没有意思了,虐女主虐到那个份上,真的是够绝了,文章写到这个份上离婚了,原本已经是无路可走毫无转圜余地的了,后面再硬生生的说女主还爱他,为了孩子不得不妥协,到最后甚至还从感情上原谅他,然后就he了。。真的是蛮牵强的。何况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从来就没有解决吧!谈何原谅?就因为孩子得了病需要再生一个?!曾经纠结到一面都不肯见,现如今说想开了就想开了,一夜之间转性了?!还是被死去的冉洁一灵魂附体了啊~~~~~~永远都学不会放手的两个人,坚持在一起很难说不会在婚姻里面继续互相伤害。既然原本就是放不下,一开始又何必有那个五年,五年之后有何必要离婚,如此的坚持与纠结,经年过去,所剩无非执念罢了,哪里还余下什么美好什么爱情,更何况还百孔千疮,伤过就是伤过,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那些人和事还在,冉冉还在,裴二还在,以爱之名给彼此他人造成的伤害还在,不是说一句被原谅或者重新来过就真的可以重新来过的,有些东西过去了真的就不复往初,有些东西却是一道挥之不去的硬伤,一根哽在喉间的硬刺,不是你自欺欺人想去忽略就不存在的。如此执念,竟是何必。
[16楼] 网友:欧澄宇  发表时间:2012-02-06 10:26:29
这个我觉得虐到后面已经没有意思了,虐女主虐到那个份上,真的是够绝了,文章写到这个份上离婚了,原本已经是无路可走毫无转圜余地的了,后面再硬生生的说女主还爱他,为了孩子不得不妥协,到最后甚至还从感情上原谅他,然后就he了。。真的是蛮牵强的。何况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问题,根本从来就没有解决吧!谈何原谅?就因为孩子得了病需要再生一个?!曾经纠结到一面都不肯见,现如今说想开了就想开了,一夜之间转性了?!还是被死去的冉洁一灵魂附体了啊~~~~~~永远都学不会放手的两个人,坚持在一起很难说不会在婚姻里面继续互相伤害。既然原本就是放不下,一开始又何必有那个五年,五年之后有何必要离婚,如此的坚持与纠结,经年过去,所剩无非执念罢了,哪里还余下什么美好什么爱情,更何况还百孔千疮,伤过就是伤过,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那些人和事还在,冉冉还在,裴二还在,以爱之名给彼此他人造成的伤害还在,不是说一句被原谅或者重新来过就真的可以重新来过的,有些东西过去了真的就不复往初,有些东西却是一道挥之不去的硬伤,一根哽在喉间的硬刺,不是你自欺欺人想去忽略就不存在的。如此执念,竟是何必。
[17楼] 网友:小草  发表时间:2014-04-16 14:09:59
也有可能作者是小三啊,写出小三的好,估计深有同感
  • 评论文章:遗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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