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哭,你不孤独

作者:marina1773

最开始看文的时候,从不给分,因为嫌留话麻烦。后来看到有位作者在留话哭诉,才觉得原来这样是很不道德的。后来,我不喜欢的,哪怕我觉得很白痴,我也从不留话呛声,人家有言论自由,我可以保护眼球。但遇到我喜欢的,我会表达出来,哪怕只是为了让世界多一点爱。
从小看书很杂,老妈为了让我专心学习,曾经大张旗鼓的搞戒严。一本闲书都找不到的时候,甚至捧着辞海看。我并不喜欢古龙,首先是因为他的为人(这是我矫情,我认罪);再一个,因为古龙本人就是个浪子,经常是稿费到手就花干了,再急着写书赚钱,所以他的小说很多地方不严谨,前后矛盾。但这并不妨碍我看他的小说。大学时几乎看遍了他的小说。虽然我还是更喜欢金庸,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古龙是个奇才。他的行文风格独特是他的一个标志之一,而这种独特,还是蛮招人喜欢的。初读公子的《江湖》时,感受到了那种熟悉的文风。因为亲切而亲近,因为文笔流畅便读了下去。如此一发而不可收。
我想批评公子糟蹋古龙的人,可能是爱极了古龙。我不那么爱,所以客观的说一句,我觉得你比他强多了!(忽然想到我应该把这个评贴到《江湖》下面去,让那些爱古龙的愤青找到一个新的发泄。尽情的向我丢砖头吧,只要不影响公子心情、能开心出文,我不介意头顶铁锅追文的:P)
其实冒着古龙的名写书的,若是写得烂,那才叫糟蹋。
可能是爱古龙的人太想他了,希望他复生。我想告诉乃门一声,能转世的那个,叫活佛。
想安慰公子一声,近来发现,写同人被骂的更多;写金庸同人的,被骂的更晕。
其实很想说一声,作者写文的时候,若是为了赚钱,是会考虑一下市场需求和读者需要,但不是每个作者都必须的;不过如果只愿看到自己想要的文、恨不得把异类都掐死,请您自个去慢慢找、找准了再看,或是干脆自己写。到时候就知道什么是“养儿方知父母恩”了——话说这个词可能用得有点找抽。
有的留言感觉很像恶意攻击,不明白为什么一些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利益的行为,会遭人恶语相向。这样的人,我们不可以掐死他,因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更因为,杀人犯法。
开心的写吧;写让你开心的,如果你不算缺钱花。这世界这么大,总有和你一样为之开心的人。那些人,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叫他(她)——知己。人生得一知己,已是不易。我想公子如今,应该已是相知遍天下了。如蒙公子不弃,在下可以做天涯比邻那一伙的。
最后,恭祝公子一切顺遂。走入社会、初出江湖,保重身体、健康第一。公子珍重,相逢有期。更文莫急,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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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流风冰川  发表时间:2010-07-18 15:48:28
同志啊~~~~~热泪盈眶的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