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被删了我还是要再发一次我就是这么爱这篇论文作者:冷汗
第一次在强推看到这么好的论文 又一次我在八仙看到了它
在JJ做了这么多年读者,第一次在强推上看见这么好的文。 无论是文名,还是文案,还是语言组织能力,还是修辞等等等等 都让我这个许久不写长评的人叹为观止。 牛逼。 太牛逼。 作者怕读者看的太热情,还在文案上写着“此文不上榜,请大家让我清静的写文” 结果…… 人红,谁都挡不住。文写的好,有什么办法??!! 我可以想象编 辑大人怎样纠缠作者劝她上榜。 我可以想象读者筒子们是多么热情的扰乱着作者如止水般的思绪。 怎么安安静静写篇论文就这么难啊?!!! 忍不住我都要跳出来说 都怪你们!!是你们让作者大人变成这样的!!!! 她容易吗?!!!12W字的论文你们写过吗???!!!!! 你们就是红果果的羡慕嫉妒恨!!!!! 只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论文也被归到JJ的范畴中了。 不得不说,这篇论文真是精彩极了。 我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废了多少心血,她是用了多少时间写了这篇论文啊!!!! 你们这些只会指责她的家伙!!!就不懂体谅她吗??? 难道这个世界上还存有怜悯之心的人 就只有我和JJ的编 辑大人了吗? 叹息…… 好的论文不多,大家要珍惜。 最后,为了凑够长评字数,我只好贴一段我记忆深刻的话。 ============================================= “当我坚持什么东西,并不是因为有多少人与我同行,而是因为我认为它是对的”`——马鹿D多古拉 虽然不是因为同行的人多才选择反抄这条路,但我想说,很高兴途中有你们相伴…… 中国的法律进程是一代一代人不断推动的。也许楼主认为反抄人士的努力不算什么,是的,也许在整个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来看,这些努力是微乎其微。但是,不能因为它们的渺小就否定。如果没有这些反抄人士的努力,没有这些网络上的正义人士的努力,传统媒体又怎么会关注这一个死角,法律又如何能关注这一个盲区? 当今中国的法律并不完善,公民的维权意识有待加强。而反抄的意义就在于给法律的完善、维权意识的加强起到了推动作用。如果没有人对这些抄袭行为加以指责,中国的抄袭将会愈演愈烈。 所以,大家,如果你为反抄努力过,请不要忽视你的努力;如果你没有努力过,请尊重这些反抄人士的努力。 =================================================== 以上言论 转自一个强悍的博客 vivibear最全绝密档案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到,有这么多人,甘愿费这么多时间,劳心劳力的做着一件很多人不理解但本来就该是那样的事情。 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除了几句大大加油,除了几句看热闹的人的围观,还有那些支持者的谩骂。 这是否也算一种公益了? 只是令人叹息,V婶至今还在出版着她的美句收集本子。 但是原文说了一段话。 通过一年的努力,至少: Vivibear的销量减少,很多读者、出版商以及部分人民群众认识到了Vivibear及其一家的人品(博主:从目前的状况来看,vivibear的老东家,比较有根基的记忆坊、公主志,和悦读记都已经抛弃她); 群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有了加强; 一些年幼的同学对“法律”“维权”等字眼有了更深的认识; 对出版业是个不小的打击; 让一些习惯抄袭的作者对网络的反抄势力有了认识,因为对这种势力的恐惧,才会在他们的行文过程中检点自己的行为; 对于所有人都是个教育,即: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期待着有一天,看到有人愿意为绯村你建立这样一个东西。 那你才真的红了。 人在做 天在看 致作者绯村暗月 还有你强悍的编 辑大人。 [1楼] 网友:冷汗 发表时间:2010-05-12 19:29:57
自沙一个花 [2楼] 网友:影子有心 发表时间:2010-05-14 10:01:39
咋没人和你吵呢,我说了两句罢了,被人闹死 [3楼] 网友:犹豫中的=。= 发表时间:2010-05-14 10:10:09
影子大大的阅读能力好强哦!人家好崇拜!星星眼 [4楼] 网友:冷汗 发表时间:2010-05-14 10:51:42
因为我对绯君的爱深到你们都看不出来~ [5楼] 网友:影子有心 发表时间:2010-05-14 15:30:25
不就一群无聊的人骂一个更无聊的人么 [6楼] 网友:su 发表时间:2010-05-14 15:38:16
网友:影子有心 发表时间:2010-05-14 15:30:25 不就一群无聊的人骂一个更无聊的人么 ==================== 我看到了你那颗寂寞难耐的心哟~ 了然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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