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被删了我还是要再发一次我就是这么爱这篇论文

作者:冷汗

第一次在强推看到这么好的论文 又一次我在八仙看到了它
在JJ做了这么多年读者,第一次在强推上看见这么好的文。
无论是文名,还是文案,还是语言组织能力,还是修辞等等等等
都让我这个许久不写长评的人叹为观止。
牛逼。
太牛逼。
作者怕读者看的太热情,还在文案上写着“此文不上榜,请大家让我清静的写文”
结果……
人红,谁都挡不住。文写的好,有什么办法??!!
我可以想象编 辑大人怎样纠缠作者劝她上榜。
我可以想象读者筒子们是多么热情的扰乱着作者如止水般的思绪。
怎么安安静静写篇论文就这么难啊?!!!
忍不住我都要跳出来说
都怪你们!!是你们让作者大人变成这样的!!!!
她容易吗?!!!12W字的论文你们写过吗???!!!!!
你们就是红果果的羡慕嫉妒恨!!!!!
只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论文也被归到JJ的范畴中了。
不得不说,这篇论文真是精彩极了。
我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废了多少心血,她是用了多少时间写了这篇论文啊!!!!
你们这些只会指责她的家伙!!!就不懂体谅她吗???
难道这个世界上还存有怜悯之心的人 就只有我和JJ的编 辑大人了吗?
叹息……
好的论文不多,大家要珍惜。
最后,为了凑够长评字数,我只好贴一段我记忆深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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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坚持什么东西,并不是因为有多少人与我同行,而是因为我认为它是对的”`——马鹿D多古拉
虽然不是因为同行的人多才选择反抄这条路,但我想说,很高兴途中有你们相伴……
中国的法律进程是一代一代人不断推动的。也许楼主认为反抄人士的努力不算什么,是的,也许在整个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来看,这些努力是微乎其微。但是,不能因为它们的渺小就否定。如果没有这些反抄人士的努力,没有这些网络上的正义人士的努力,传统媒体又怎么会关注这一个死角,法律又如何能关注这一个盲区?
当今中国的法律并不完善,公民的维权意识有待加强。而反抄的意义就在于给法律的完善、维权意识的加强起到了推动作用。如果没有人对这些抄袭行为加以指责,中国的抄袭将会愈演愈烈。
所以,大家,如果你为反抄努力过,请不要忽视你的努力;如果你没有努力过,请尊重这些反抄人士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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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论 转自一个强悍的博客
vivibear最全绝密档案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到,有这么多人,甘愿费这么多时间,劳心劳力的做着一件很多人不理解但本来就该是那样的事情。
他们什么也没有得到,除了几句大大加油,除了几句看热闹的人的围观,还有那些支持者的谩骂。
这是否也算一种公益了?
只是令人叹息,V婶至今还在出版着她的美句收集本子。
但是原文说了一段话。
通过一年的努力,至少:
Vivibear的销量减少,很多读者、出版商以及部分人民群众认识到了Vivibear及其一家的人品(博主:从目前的状况来看,vivibear的老东家,比较有根基的记忆坊、公主志,和悦读记都已经抛弃她);
群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有了加强;
一些年幼的同学对“法律”“维权”等字眼有了更深的认识;
对出版业是个不小的打击;
让一些习惯抄袭的作者对网络的反抄势力有了认识,因为对这种势力的恐惧,才会在他们的行文过程中检点自己的行为;
对于所有人都是个教育,即: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期待着有一天,看到有人愿意为绯村你建立这样一个东西。
那你才真的红了。
人在做 天在看
致作者绯村暗月 还有你强悍的编 辑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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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冷汗  发表时间:2010-05-12 19:29:57
自沙一个花
[2楼] 网友:影子有心  发表时间:2010-05-14 10:01:39
咋没人和你吵呢,我说了两句罢了,被人闹死
[3楼] 网友:犹豫中的=。=  发表时间:2010-05-14 10:10:09
影子大大的阅读能力好强哦!人家好崇拜!星星眼
[4楼] 网友:冷汗  发表时间:2010-05-14 10:51:42
因为我对绯君的爱深到你们都看不出来~
[5楼] 网友:影子有心   发表时间:2010-05-14 15:30:25
不就一群无聊的人骂一个更无聊的人么
[6楼] 网友:su  发表时间:2010-05-14 15:38:16
网友:影子有心  发表时间:2010-05-14 15:30:25
不就一群无聊的人骂一个更无聊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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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你那颗寂寞难耐的心哟~ 了然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