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与孝顺

作者:专业吃瓜

《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修订版)“孝”:1、旧指对父母无条件顺从,现指尊敬、奉养父母。2、指居丧的礼俗:守孝。3、丧服:戴孝。
孝在现代包含着法律、道德、情感三个层面。
一、法律上的孝,是一种法定义务,体现了一种对应的法定关系。也就是父母的抚养义务与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对应的,父母必须抚养子女,接受过父母抚养的子女必须赡养父母。
表面上这是一种平等的对应关系,但是其中最大的不公平在于:1、父母起码可以选择是否生育,甚至有些父母还采用非法的手段选择了子女性别,但子女是无法选择父母的。很多子女对自己的“被”出生是不情愿的。2、未成年尤其幼年时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是弱势群体,被父母的教养方式在身体及精神上伤害的孩子很多。
二、道德
1、从新华字典的释义就可以看出,旧时强调的是子女要对父母无条件顺从,这就成了所谓“孩子是父母的天然的奴隶”。旧时的孝道从小奴化了孩子,孩子长大进入社会后,自然又成了封建等级社会中上一等级的奴隶。封建社会的“以孝治天下”其实就是一套奴化教育。
与此对应的一些观念如:“三孝不如一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强调父母的权威,要求子女顺从,其实体现的都是封建思想残留。
2、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与之对应的是“责任”,即分内应做之事。孝道作为与“孝”相关的道德,在社会上提倡并规范着子女应该尊敬并赡养父母,形成法律的强制要求之外的另一种行为规范。所以,从道德层面上说,孝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责任。
相应的,对父母的道德要求就是对子女的“慈”,且“慈”在“孝”之前。不慈的父母强行要求子女孝顺,那就成了道德的绑架。
三、情感
1、大量心理研究都表明,孩子对父母有天然的依恋,而且年纪越小的孩子,这种依恋越强烈。同时,儿童的心理使他们把父母完美化超人化。
但是,不是所有父母都可敬可爱,而且人无完人,父母也很难做到完美,当孩子渐渐长大,发现父母有很多缺陷,尤其他们可能并不那么爱自己的时候,孩子在精神上是很痛苦的。
2、虽然天然的依恋、道德的约束都要求孩子要爱自己的父母,但感情是无法勉强的。一个人如果本身不可亲,那么别人就不亲近TA;如果本身不可爱,那么别人没法爱上TA,这难道不是最正常的事吗?可这人一旦成了父母,孩子就必须亲TA爱TA。孩子去爱并不可爱的父母,这种扭曲的强迫的感情一定会让孩子压抑,内心矛盾,会导致家庭冲突。
所以,不那么爱父母甚至不爱父母只是一个人的正常情感,不必也不应该用道德来批判这种情感。
3、爱是分层级的。成年且成家的孩子最重要的是爱自己,然后是爱自己的家庭,再然后才是爱父母。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尽到责任是道德要求,对父母的爱与不爱都是一个人最自然最真实的感情。希望每个人都能尊重并接纳自己的真实感情,把“孝”和“顺”分开,不要做原生家庭的奴隶、道德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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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御井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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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4-01-19 10:18:40